家乡的红萝卜
提起家乡的红萝卜,真让我有说不完的故事。
小时候,我就是吃红萝卜长大的,记得当时那年代,粮食缺乏,家乡的红萝卜就成了我们家的主食。每天三三顿顿离不了红萝卜,锅里炖的,汤里熬得,到处都是红萝卜。时间长了,很厌烦吃红萝卜。所以我从小不喜欢红萝卜,就连我们家所有人都不喜欢红萝卜。也可能红萝卜在我们家乡是一种特产,种植的多,产量也高。吃的多了,人们自然感觉就腻了。
也许有人觉得红萝卜好吃,并含有很高的维生素营养价值,吃了对人体很有好处。的确,现在的红萝卜是人们饭桌上的稀罕,也是菜的点缀。可我们小时候根本不是吃一点稀罕而已,却是大量吃红萝卜,既没有油水,又没有别的菜来搭配。谈不上好吃,只是填饱肚子而已。难怪家乡的红萝卜在我们兄弟姐妹中成了奢侈。虽缺少粮食,但一看到红萝卜就不想吃饭,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想每天吃那难以下咽的萝卜。想来个改善,也没有别的食物。只能每天将就着吃点,来维持我们的一日三餐。因此,红萝卜在我们小时候就是唯一滋养我们的物资食粮。
记得每年秋天,母亲将小点的萝卜吃掉,大的就储藏起来。就连萝卜缨子也要洗净晾晒干,以备第二年春天用。尽管母亲当时很仔细,很俭朴地过着一家人的生活,可我们兄妹五个还是不喜欢那红萝卜。母亲总说,没有粮食,就用萝卜将就点,不然我们吃啥?总不能饿着肚子干活。我们虽不想吃,但也只好天天用红萝卜来充饥。要不怎么度日?记得有一年,听说忻州那地方种植白萝卜,我们便与忻州人进行了交易,才换来一点搭配的菜。
家乡的萝卜,出产多,个头不小,长的也蛮好看!就是我们感到有点没有换口的滋味。没新没鲜,一放学,就知道是红萝卜饭。母亲每天忙里忙外,又要地里劳动,又要做家务,还的照顾我们兄妹几个。做饭只能将红萝卜切成块,熬在锅里,下一点高粱面(没有白面),就是我们每天的食物。记得有一次,我二哥劳动一天回来,又累又乏,看见又是红萝卜饭,很是烦躁!便将灶膛里的灰撒在了锅里,弄得我们全家都没有吃成饭。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不像我们现在有肉有油,想怎么做都行。当时哪来的油水?其实是水煮菜。不像我们现在一桌子菜,红萝卜只是点缀了一下,起到配拌作用。
家乡的红萝卜虽不好吃,那也是父亲、母亲辛辛苦苦与村民们辛勤种植的结果,当时是大集体管理,一起劳动,一起收获,再平均分配。没有长辈成年累月的劳动,何来的红萝卜?尽管不想吃,但也深知他们每天日作劳动的艰辛。只是那个时期,没有别的食物,只能种啥吃啥。再者,庄户人嘛,靠田吃田,靠水吃水,没有钱,哪来的其他食物?再说,国家当时也是比较贫穷落后的,生产出来的东西供不应求,只能是供应。而不像我们现在想买多少也行,想吃啥就吃啥。
当时那个年代,红萝卜是我们生活的写照。种红萝卜,说明我们地方贫穷,生产落后。种红萝卜,产量高,收成大,也是我们家乡唯一的依靠。没有红萝卜,就难以生活度日。只有种植红萝卜,才能得以解脱当时贫穷落后的面貌。那时,红萝卜自然也就成了我们生活的来源。
我的家乡就是出产红萝卜的地方,每年都要种植很多的萝卜,并还运往全国各地。据说是因为产量高,只能种植红萝卜。所以,红萝卜,在家乡既是一种主食,也是一种蔬菜。
现在,红萝卜在家乡已基本看不到了,或是偶尔种点。取而代之的是其它的一些新鲜蔬菜。它已成了我们放桌上的稀罕,饭桌上的点缀。人们现在吃着新鲜的萝卜,都说,这是营养价值很高的一种蔬菜。而在当年我们对红萝卜却是那样不肖一顾!而如今却是一种稀罕的蔬菜,被人们重视地点缀在了餐桌上。
红萝卜,我虽不大喜欢,但现在又觉得有点离不开它。在绿色的饭菜上轻轻一点,有红、有绿,相见分明,搭配得当。煞是一道风味可口的好菜!不竟惋惜起当年那红萝卜的味道!如今,只能是吃一点稀罕罢了。你看!喜庆宴席上,红萝卜一点缀,人们就会感到大有生津之趣,不仅好看,而大增食欲!没有红萝卜,感觉还真不是滋味。相反,有了红萝卜,反而让人吃的香甜,吃的可口!
现在的萝卜与当年相比,不是萝卜变了,而是人们的口味变了。由原来的厌恶变成了稀缺,由原来的不喜欢变成了罕见。这不能不说是生活水平提高了,也不能不说是现代的社会优越了。
家乡的美
家乡,多么美好的称呼!即使离开十几年,几十年,我也忘不了哪里的一草一木。
我的家乡是那美丽的河源。那儿的天,是那么的蓝;那儿的水,是那么的清;那儿的空气,是那么的新鲜。
走过一条弯弯的小溪,鱼儿在水中跳跃,它们是那么的活泼;鸟儿在树上唱歌,是那么的美妙,就像是想用歌声来打破这里的沉寂。花儿伴随着歌声在风中翩翩起舞。一切都是如此美妙!
那些被雨水冲洗过的草儿是格外的可爱,空气中伴随着它们的香气,使人忍不住多吸一口这新鲜的空气。
清晨的小花,花瓣上还留有几滴小水珠,远处望去,就像是一粒粒晶莹的小珍珠,多么的美丽,多么的自然。
再到那片黄灿灿的田野去散散步,空气中还带有一层薄薄的雾,就像是要将这整片田野笼罩起来似的。勤劳的农民伯伯正在庄架上忙来忙去,树上的果实结的非常丰满。苹果红得像火似的,看着都觉得美味。偶尔有一两个苹果掉下来,几个淘气的小孩就会争先恐后的跑过去,即使有些苹果被虫子咬过了,但这却更能表现出苹果上没有放过农药,可以放心的吃。
那儿的山也是很高的,从山脚往上望,你会觉得这座山犹如一个巨人。如果你能够爬上山顶去,那儿的风景更是不得了,就完全是“一览众山小”,你可以看到下面的一切,都小的如蚂蚁一般。
我的家乡是多么的美丽啊!那里没有汽车的喧闹与污染,不会感到很烦躁;那里的水也是干净的,可以放心喝;那儿的水果是新鲜的,可以放心吃。虽然说乡下食物没有城市那么繁华,但那里的粮食却是没有受过任何的污染;虽然说乡下的灯光没有城市那么闪耀,但那里的月亮与星星却伴你同行;虽然说乡下的玩具没有城市的先进,但那里的孩子却活得很快乐。
我的家乡是多么的美丽啊!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慢慢地进入我的梦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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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家乡——多么神圣的字眼啊!家乡给了你生命,让你来到这个七彩斑斓的世界;家乡给了你思想,让你从一个不懂事的娃娃成了知识渊博的小大人;家乡给了你希望,让你在失败时看到光明。我的家乡是一幅优美的风景画,那儿有山有水也有人。让我一直牵挂着家乡……牵挂家乡的水。那水温柔而又暴躁。温柔时,天也跟着明朗起来。水,静如平镜,如不是用手去抚摸,还以为它是静止的呢。水,清如水晶,鱼虾们在水中尽情地嬉戏,那水清得晃你的眼。暴躁时,天也阴沉着脸还下起了大雨。水再也没了那份柔情,在河中横冲直撞:一时与岩石撞了个满怀,飞出几滴眼泪;一时跟大山碰了个头,溅出几朵泪花。可别看它以前的温柔,它可猛了:山可被它冲垮,石可被它冲碎。这排山倒海般的气势不差于钱塘江的潮势。这水一直流入我的心田。牵挂家乡的山。那山不像泰山巍峨肃立,也不像济南的山四面环绕。它如同天上的云彩变化多端。你看!那座山昨天不是乌龟吗,今天怎么成了公鸡了?在看!那座山不是在东边吗,现在怎么到了西边了?真叫人琢磨不透。不要奇怪,这就是雾的大功!山伴着雾,雾伴着山,成了人间“山市”保存在我脑海里。牵挂家乡的人。家乡的人们,四季都在变。春天,人们播种耕耘,盼着夏天。夏天,人们捉鱼捕虾,盼着秋天。秋天,人们采摘果实,盼着冬天。冬天,人们和家团圆,盼着春天……这盼着、盼着的家乡情感染了我。家乡的山、水、人、情,何不让我时时牵挂呢?牵挂我的家乡……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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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作文小编小语:莫言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是他的成名作。本文作者所撰写的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中标明了作者对莫言这部小说的感想,他认为这部中篇小说妙在似与不似之间,解读萝卜是一个富裕诗意的意向。更多关于作家莫言中篇小说的读后感尽在百度攻略。前不久出版的中国作家第二期上发表了一个中篇小说,题目叫做透明的红萝卜。萝卜能够透明,还是红色的。这已经是个意象,一个富于诗意的意象。它使人想起童话。然而,按照通常的说法这应该算是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所谓农村题材小说。但凡是读过这篇小说的人,恐怕都要犹疑,它究竟能不能算是反映现实农村生活的农村题材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这孩子刚出现的时候普普通通,赤着脚,光着脊梁,穿一条又肥又长的白底带绿条条的大裤头裤子,细长的脖子支撑着大脑袋。但是越到后来,这孩子越象个小精灵,还透着几分神秘。他从来不说话。他从不怕冷,当十分强壮的老铁匠都穿上棉袄时,他仍然光背赤足,且没有半点瑟缩。他用手去抓热铁,让热铁象知了一样在手里滋啦滋啦地响,把手烫得冒出黄烟,可他还不慌不忙,仿佛那皮肉的的痛中有一种快感。他在一个夜晚看见了透明的红萝卜,那萝卜晶莹透明,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萝卜里还流动着活泼的银色液体。于是孩子便着迷地去寻求它,以至于到萝卜地去,把每一个萝卜都拔下来举到阳光下端详,最后把一片地萝卜全部拔光……。这的确很象童话。然而,这些非现实的童话因素在透明的红萝卜中只是其艺术形象构成的一种成分。与这种童话式的非现实因素相交织,小说中又有很多十分现实的农村生活描写。凡是对我国农村生活,特别是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农村生活比较熟悉的人,都会承认这些描写既丰富多彩,又生动准确。例如小说作者对公社副主任刘太阳的刻画,用墨并不多,只寥寥几笔,然而活龙活现,一个本质还不算太劣,却已经习惯于欺凌百姓的小官僚跃然纸上。小说中的其他几个人物,还有小说所展现的一幅幅农村生活图景,也都写得十分生气,发散着一股温馨的泥土气息。读这些地方的时候,我们几乎会忘记小说中的那些童话式的非现实的因素,以为自己在品味一篇风格上非常“写实”的小说。如此,透明的红萝卜多少给人一种迷离恍惚之感。它所描写的一切,似乎是现实的,又是非现实的,是经验的,又是非经验的,是透明的,又是不透明的。小说这种独特的艺术形象和艺术效果,使我们获得一种新鲜的、陌生的审美经验。它使我们有些困惑,但也使我们享受到一种“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的愉悦。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作者要这样写小说?是否有些故弄玄虚?我以为读者发此疑问是合情合理的。但要回答这问题却比较困难,因为很难用简单的几句话说清。首先,这篇小说所蕴藏的涵义似乎与我们通常所见的农村题材小说有很大不同。虽然它也写了贫穷落后的农村状况,也写了农村生活的“阴暗面”,还有农民做为小生产者的种种心理,他们的狭隘、愚昧、纯朴、善良等等。但是,我们越仔细解读小说,就越相信这些都不是作品的主旨;作者无意于使自己作品的主题拘束于社会学范围之内,这大概正是使许多读者困惑的原因所在。许多年来,不仅文艺作品对生活的表现形成一定的模式,读者的欣赏习惯和心理似乎也形成了一定的模式。其实,倘若我们有意不象通常那样到透明的红萝卜中寻找我们所习惯的主题,这篇作品的解读相反会比较容易。关键是对小说主人公——黑孩的理解。从表面的层次上说,这是一个具体的人物形象,一个倔犟顽强、饱受困苦的农村孩子,他的性格和命运中都有一种悲剧色彩,令人同情,读者也许会通过他思索很多的东西。但是如果仅仅如此,那这思索就会与类似小说中类似这样的形象所引起的思索大同小异。然而,正是渗透于这个形象的那些童话式的非现实因素,使我们对黑孩的理解有可能进入到更深的层次。黑孩形象中的非现实色彩,使他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一种抽象和象征。这和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是一种抽象和象征有些类似。只不过孙悟空是人们在专制压迫和长期压抑下所形成的那种造反情绪和愿望的抽象、象征。而黑孩却是中国农民那种能够在任何严酷的条件下都能生存发展的无限的生命力的抽象和象征。无论黑孩那种超自然的、神秘的承受苦难和忍耐痛苦的能力,无论黑孩那在刚刚能活下去的恶劣条件下仍能保持那么多幻想,仍能顽强地去追求的炽烈感情,我们都不能把它们只看做是人物性格,而是应当做作者对中国农民的反思。其中有他的热爱、理解和信任,也有忧虑、怀疑和批评。因此,透明的红萝卜并不玄虚。作者想表现他对生活的一定感情和态度,但是他没有采用人们都十分熟悉的写实方法,而是藉一种特定的表现形式,将现实因素和非现实因素溶成一体,形成一种十分特殊的小说艺术形象。这种小说写法自然与追求“如实”地反映现实生活的方法,有明显的不同。不过,如此处理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我国伟大画家齐白石曾有一个很好的概括,叫做“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或许有人认为这原则只适合于中国画的画理,用之文学则不然。这看法恐怕可以商榷。我国古典小说中的皇皇巨作红楼梦,从大的情节构架至小的生活细节,都有现实因素和非现实因素的交织,其遵循的原则恐怕也正是“妙在似与不似之间”。倘再研究其他小说,如六朝志怪、唐宋传奇乃至“三言”、“二拍”等等,就更可看出这是我国小说艺术的独有传统。说起来,透明的红萝卜还应算做是恢复这个传统的一个很有成效的努力呢。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1985年在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的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多少给人一种迷离恍惚之感。它所描写的一切,似乎是现实的,又是非现实的,是经验的,又是非经验的,是透明的,又是不透明的。小说这种独特的艺术形象和艺术效果,使人们获得一种新鲜的、陌生的审美经验。更多相关文章: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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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原来,王毅易以前住在离穹桥镇只有一山之隔的魁巳镇。父母是当地的一个商店的老板,原本只有一家小店铺的商店,越做越大,变成了整个马王乡最大的商店。父母对自己也是宠着溺着,长大了的王毅易有了自己生活的责任感,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他拿着妈妈给的三百元,自己凭自己的双手自己生活下去。读完了大专,王毅易回到家乡,可迎接他的是父母死于大火的消息。他悲痛欲绝,发誓要继承父母遗志,自己创造财富。他来到县里工作,一直筹划着创业的机会。说完,王毅易流下了眼泪。胡班则大大咧咧地说:“这个故事你早就说了十几遍了。我的身世嘛,很普通,我只是一个农民家庭里的一员,我也想创造出属于我的一片天空。”其实王忠也很想创业拼搏,三人当机立断,各拿出了自己积攒的一些钱,不多不少,正好一万,准备一边工作,一边努力奋斗。三人商量了一会,决定租下镇里的一间商铺。原来的东家林老抠是个精明鬼,硬是把租金抬得贼高,这家店面也就一直空着。几天前,林老抠的孙子得了急病,急需用钱,林老抠只好把价钱放缓了些,王忠就趁此机会租下店铺,一个月一千的价格,不低也不算是高价。店铺是租下了,可王忠不知到底应该卖些什么。王毅易和胡班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三人忙得焦头烂额。又是一个星期天,三人再次来到店面里,一人提出方案,另两人又否决掉。突然,门外出现了一个人。“那是谁啊?”胡班有些摸不着头脑。门外原来也是一个年轻人,干咳了两声,说:“我叫常长,我就住在你们店面隔壁,今天我过来串串门。说来也是,你们几个不开店,在这嚷嚷啥呢?”王忠礼貌地介绍了王毅易和胡班,并把自己的难事告诉了常长。没想到常长听完王忠说的事后,竟然捧腹大笑起来:“不知道买什么,哈哈哈哈,这年头,什么都可以卖啊,哈哈。”胡班见常长一直在笑,生气了,说:“别笑了,笑什么笑,那。。。。。。你说卖什么才好?”常长又是一阵大笑,说:“看到我家卖什么了吗,我家开的是杂货店。至于你们,哼哼,在这个地方既没有声望,又没有熟悉你们的人。我看你们的店是办不下去喽。”这句话里满是嘲讽,连平日里心胸宽广的王忠也不禁皱起了眉头。常长看出了三人表情的变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赶紧一闪身,奔向了自家的店铺。王毅易与王忠听了常长说的话,心情很是低落,伤感之情瞬间在整个店铺里弥漫开来。胡班也是垂头丧气的,三人沉默了好一阵,胡班突然怪叫一声,说:“那只好去找头儿了。”王忠很是奇怪,问:“你们说的头儿是。。。。。。谁啊?”胡班并没有回答,一把拉过王忠,朝马王乡的魁巳镇走去。只有一山之隔。而山路并不难走,一路上全是荆棘与斑驳的青石,越过一条不知名的潺潺小溪,远远望见了几座破旧的房屋。王忠奇怪地说:“这全县有名的魁巳镇应该是一片富饶的呀,我曾经来过几次,大街上也还是熙熙攘攘的。怎么现在只剩下这几个破落户了?”胡班不多话,说:“等到了你就知道了。”三人又是一阵疾走,来到了一处小院里。王忠有些目瞪口呆了:这小院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原本好好的四面墙硬是塌了一面。木门上有许多的刀痕,院落里还有一堆烧焦的火炭。墙角被蜘蛛结张了近十个大大的蜘蛛网。屋顶是漏的,窗户是破的,千疮百孔,就像用枪扫射过一样。这还是人住的地方吗?三年级:aaa3945316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三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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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家乡的变化媛媛,回家乡看看吧?”爸爸再一次问我。我还是那句老话:“不,永远也不!”这时,勾起了我以前在家乡的事:我们睡觉的地方是睡在干干的茅草上,没有蚊帐,晚上蚊叮虫咬,害得我整宿整宿睡不着觉;门前是一堆堆的牛粪,又臭又脏,一脚踩下去,脚也不知变成了什么样;泥泞的路到处是水潭子,如果不小心踩到水潭子,整个脚就陷下去,好不容易把脚抽出来,可鞋子却留在泥潭里……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现在家乡‘昔非今比’了。”我暗暗地想:这是真的吗?于是我就跟着爷爷坐着汽车回家乡了。来到了家乡,啊!真美!难道这是我的眼睛花了?我揉了揉眼睛,没有呀?本来以前那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小路,现在已变成一条平平坦坦的柏油路,路两旁种满了花草树木,蜜蜂在唱歌,蝴蝶在跳舞,高楼大厦拨地而起。我和爸爸来到叔叔家,哇,叔叔家也变了,墙壁刷得雪白雪白的,好像是粉装玉砌的,好像是银装素裹的。家具也崭新的,刻着龙凤图案。房子很大很大,他们再也不用灶头煮东西了,都换成煤气炉,方便快捷……我好像到了人间仙境。叔叔带我走进一个房间,掀开一块花布,呀,这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东西——电脑。叔叔熟练地操纵着电脑,犹如在谈钢琴似的。姐姐也有一台电脑,她也挺会打电脑。以前那重男轻女的旧社会观念现在也没了。我想不到家乡人的素质提高得那么快!吃过午饭,我悠闲地散步,看见远处那些农民不再用老黄牛拉犁耕地,而是用各式各样的拖拉机犁地。犁地时发出的声音如同赞扬家乡的变化。家乡的人变了,地变了,交通也方便了,电话什么的都有了。可是什么让这些变了呢?我正百思不得其解,这时,两个妇女在谈笑风生。一个说:“还是政府好,我不重男轻女了。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女孩儿也是那么棒!”“我的女儿也是呀……”我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政府的功劳哇!我想:假若到了未来,这里一定变得更美好!不过要说家乡的变化,我想或许可以这样做个简单的、表面的概括吧:钱多了,人“懒”了;楼高了,水脏了。改革的春风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才似有若无地吹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山村。在此之前村里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努力地在土里刨食。只是我们深爱的这片土地给我们的回报却并不多。村里除了种地再没有多少其他的收入,许多人有手艺、能吃苦,但是没个施展手艺的去处。八十年带末几年,村里人不再指望那块地了。听说大山外面的城市里有金子捡,纷纷走了出去。青年人,中年人,有手艺的,没手艺的,都想出去捡点金子回来。他们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回来时虽然不是满身金银,总比土里刨出来的多。于是在家里歇上十几二十天的又出去了。留在村里的多是老人孩子。到了九十年代中期,连十几岁的小孩子在教室里也坐不住了,许多都挤南下打工的列车。农村劳动力少了,以前辛辛苦苦开荒开出来的地没几年又长满了野草。近几年水田也荒了许多,种地太辛苦,家里有了钱,谁还愿意自找苦吃呢?以前春节刚过没几天,田头地角便都是忙碌的身影。如今没过元宵下地似乎是很丢脸的事了。留在家里的农村妇女农闲时隔三差五就会聚在一起打牌消遣,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啊!晴天迎着朝露出门,披着星光回家,雨天便是风里来雨里去,一年到头没几天歇的。这几年村里的楼房就像雨后的春笋般不断从各个角落冒出来。三层四层,有的外表装修得很漂亮。即使只是一层的,算不上楼房,看起来毕竟比那些泥砖瓦房要顺眼得多。室内的装修就更不必说了,光滑得照得出人影的地砖啦,华丽的墙纸……简直是拿钱往墙上贴,拿钱往地上铺了。就是只刷上白白的石灰看上去也亮堂多了,不再像泥砖瓦房那样阴暗、压抑。但是让人很不舒服的就是溪中的水越来越脏了。以前用不起自来水,村里人的用水都取自那条横穿村庄的小溪。村里人清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的大水缸挑满水,以备一日之用。我们小的时候还经常在小溪里游泳。有时口渴了就着溪水猛喝一气。现在别说挑溪水做饭,就是洗菜拿回家还要用自来水再洗上一两遍。夏天看到这些脏水,我们不再有跳下去的冲动。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的情景如今是看不到了。溪水中、溪边随处可见的是各种各样的垃圾,那些塑料袋有的早就变色了,但就是不肯化掉。村民习惯将所有的垃圾随手倒入溪中,他们相信溪水会带走这些他们不需要的东西。或是堆在门前的空地上,积多了便点上一把火,于是谈笑间,垃圾灰飞烟灭了。可以预计将来村里人的生活会越来越好,钱会越来越多,楼会越来越高。人会越来越“懒”吗?但是水会越来越脏吗?村里人的这种“懒”,老一辈的人是看不惯的。不过这也正说明了生活的变好啊!得益的是家乡的后代。水的越来越脏,村里的小孩子怕也是早就习惯了吧。受害的不也是他们吗?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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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曾经我脑海中的家乡是模糊的,因为长年旅居在他乡,我并不了解我的家乡。在我看来它只是几间破旧的瓦房,只是萧瑟的树木,只是无际的庄稼地……而如今,我却深深的爱上了这片土地。我不喜欢热闹,如今却要和同辈的兄弟姐妹们一同去给家族里的长辈拜年。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我躲在人群后面,跟大家一起说“拜年啦!拜年啦!”,可还是被热情的爷爷奶奶揪了出来,他们一边亲切的打量着我,一边硬生生的往我手里塞糖果和瓜子。我并不喜欢那些糖果、瓜子,可看着他们真诚的脸,我为自己的冷漠感到可耻,我接过他们给的糖果、瓜子,像是捧着一份温暖,一份来自家乡的温暖。我们一大帮孩子一家一家的去找长辈拜年,他们都比我更加熟悉家乡,我是他们中在外面最久的孩子,也是最不常回去的孩子。每户人家都很热情的招呼我们,嘘寒问暖,话语虽然朴实,却感动了我,把我心中的冷漠融化,把我心中和他们的距离拉近。在那时我觉得我不曾离开过这片土地,因为这里有爱我的关心我的亲人一直守望着我,等我回家。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我们一天天迷失自己,不自觉的带着冷漠的面具,享受着现代化带来的便捷,尽情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把自己的城堡砌的更加坚固,看似坚不可摧。我们也努力着追求所谓的功名利禄,而这一切无非是为了自己的物质享受。不知道为什么家乡的天空总是很美丽,白天的天空是瓦蓝瓦蓝的,蓝得如此纯净,不掺杂杂质。夜晚似乎也来得特别早,在我们搁下筷子刷锅时,它就来了。随着天空落下黑色的帷幕,这里也开始变得安静。灯光陆陆续续的熄灭,村庄像是披上了黑色的礼服,庄重而静谧。天空低的像是触手可及,繁星在夜幕上忽闪忽闪,如此明亮,宛如美人项上佩戴的宝石,璀璨夺目……在城市里我很难找到一片辽阔的天空,天空已被那些高高低低的建筑物分割成大小不等的空白。夜晚的天空被霓虹灯照的也不再黑暗,那不是真正的夜……伴随着远处断断续续的狗吠缓缓进入梦乡,听着公鸡的鸣叫睁开惺忪的双眼。当村庄上空升起第一缕炊烟,人们便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略显简陋的小马路上,随着阳光的普照,来来往往带着礼品的走亲戚的人也多了起来,欢声笑语也不时从各家各户里传出来。那天晚上,我和家人在晚饭后漫步在不宽敞的路上,无意中看到夜空中有一盏盏孔明灯,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孔明灯,我心里有了一丝悸动,像个孩童一样欢呼雀跃。第二天晚上,我和家人拿着孔明灯,想要在水沟边放飞希望。我太心急,只顾着点燃,没有注意到燃料没有固定好,在我的孔明灯还没有起飞的时候,燃料就落了下来。我的二伯赶忙用脚把火踩灭,我哥哥和他又一起帮我把燃料固定好,点燃了我的孔明灯。红彤彤的灯光照亮了在场每个人快乐又充满憧憬的脸庞,也点燃了我对家乡的热爱。它缓缓向上飘去,直到消失在众人明亮的眼睛中……这里没有城市的繁华,没有城市的拥挤,没有城市的喧闹。我喜欢这种宁静,让自己的心变得和自然相通,我会不自觉聆听大自然的低语,呼吸大自然的芬芳,拥抱这里的闲适。没有高大的建筑,却让人与人之间更贴近;没有现代化的设备,却更能感受到自己在世界中存在;没有平坦的公路,却更能感悟人生之路不平坦,珍惜当下!在家乡的每一天我都感到充实,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让我的心情无比轻松。可是,我就要离开这片我热爱的土地了,在坐上车的时,我拉开了窗户,只为多看几眼淳朴的亲人的笑脸。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痛苦与不舍占据了我的内心,我不愿落泪,因为车窗外的亲人会为我担心。村庄缓缓的消失在车窗后,看不到了在村口的亲人,我的泪也落下了……透过黛色的车窗,我向外看着,努力想把这里看清楚,留在我的记忆中,可朦胧的泪眼只看到金黄色的麦秸秆堆、绿油油的麦地、远处的村庄……在开车的爸爸还是听到了我小声的抽涕,他把车缓缓停到路边,叫着我的名字,我明白他心中有着和我一样的不舍。他和我走到路边的麦地,隐隐能看到远处村庄的痕迹。爸爸深深的望了我一眼,说:拍几张照片吧。我拍着麦田,脑海中却总想着身体赢弱,甚至有些神志不清的奶奶,想起用砖砌的灶台点燃麦秸秆,从烟囱升起的炊烟,想起路边一位老大爷领着三个穿着大红棉袄头戴着彩花的小女孩,想起……车还是驶开了,载着我的无奈,向着城市奔去。我心里空落落的,像是遗失了最爱……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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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吃过晚饭,小强和爷爷哼着歌儿,到山坡上观赏月亮迷人的风采。月亮随着美妙的歌声上来了,是一轮灿烂的满月。它像一面光辉四射的银盘,从那幽静的青山中涌了出来。青山风吹草动,闪烁着鱼鳞似的亮点。树木中,也突然明亮了起来,一片片银白色亮点,看得清清楚楚。忽然,圆月缺了一角,一会儿又缺了一角,啊!只剩下一角了,啊!全没了。这时的天像黑暗的屋子,黑洞洞的,看不清任何东西。小强的爷爷吓得六神无主,面如土色,在叹气,接着向天祷告:“天狗大仙啊,您就饶了月亮吧!您吃了月亮,我们地球上将没有了光明。”听了这句话后,小强是哭笑不得,一本正经地对爷爷说:“爷爷,这种现象叫做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去,所以这时天空就会黯淡无光,您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世界上没有什么天狗大仙,那是迷信。”果然,月亮被“天狗”吐出一块,像一只白色的小帆船,在深蓝色的大海上飘流,接着又被“天狗”吐出一块又一块。仿佛每一片月片上都有一个生命在颤动,挣扎着,想早点让人看到它们迷人的风采,听那声音,如梵玲上奏着名曲。爷爷恍然大悟说:“‘天狗吃月亮’这个古老的传说中的迷,还寓意着这么多的科学道理啊!”也许你读过恐怖小说里描写的食人植物,它让你胆战心惊,但是世界上是没有吃人的植物的,只有吃昆虫的植物,科学家称之为肉食性植物。这些肉食性植物可以分成两大种,而我今天有幸见到了其中的一种,那就是来自东南亚的猪笼草。我是在南京中山植物园里看到猪笼草的。它的形状非常奇特,从泥土里伸出一根粗壮的茎,茎的四周长满了又尖又细的叶子,叶的前端像畸形了一般,长出了一个壶形的囊,这便是猪笼草最奇特的地方了——捕虫袋,猪笼草因此而得名。(猪笼草最奇特的地方表现出来了)颜色鲜艳的捕虫袋,悬挂在叶片上,尤如一朵朵美丽的花,香甜的花蜜不断从袋口边缘渗出,十分诱人。对于昆虫来说,奇特的外形像是歇脚的好地方,诱人的花蜜又像是一个可以享受到美食的天堂,(拟人化的写法表现出了猪笼草对昆虫的诱惑)不止是我这样想,在它身旁飞来飞去的昆虫也这样想。当昆虫飞累了或是饿了,它们便会想:这朵花是多好的休息地方呀!还可以享受到美味的花蜜。于是,就停在猪笼草的边缘上吸吮花蜜。这时,死神已经向它们靠近,猪笼草的边缘非常光滑,落在上面的昆虫像滑滑梯一样迅速滑进猪笼草的捕虫袋,那里的消化液早就在等着它们了,落进去的昆虫会被淹死并消化掉。几星期后,那些可怜的昆虫们就只剩下坚硬的外壳了。猪笼草太神奇了!难怪有科学家认为它是从外星来的呢!瞧,一只大蜘蛛在我家屋檐上结了一个大网。这只长约3厘米的黑蜘蛛有八条又细又长的脚,它头很小,肚子很圆,看上去笨手笨脚的,可他织起网来可就是个高手了。它先在角落里从(对比的写法既写了蜘蛛的外形又引出了下文)尾部的“纺织厂”里喷出几条主丝,接着按辐射形状依次拉出几条丝,过不了一会儿,一张结实的网织成了,蜘蛛便爬回“大本营”,耐心地等待它的“点心”自己送上门来。这时,一只鲁莽的飞蛾一头撞到网上,它拼命挣扎,可是丝把它粘得太紧了,蜘蛛立刻爬过来,用丝把它包围了起来,一会儿,飞蛾不动了,蜘蛛便爬回网中央。蜘蛛不光会捉虫,还会预报天气,更具有伟大的献身精神。我小时候,有一次在石头上玩,突然,钻出一只蝎子,它锰然地对着我的食指蛰了一下,“啊!”我大喊一声,接着一阵巨痛涌了上来,邻居赶紧把一只大黑蜘蛛放在我手上,它对准我的伤口吸呀吸……不一会儿,大黑蜘蛛缩成一个“O”形,从我手上滚到地下,我的食指一下子不痛了,原来大黑蜘蛛把蝎子毒吸出来了,而自己却死了。它为了别人而牺牲了,我太感谢你了蜘蛛。人们都说蜜蜂的精神伟大,我觉得蜘蛛更伟大,它只需要一个角落,便可为人们捉害虫,能为别人而牺牲自己,作为一个人,不是更应该具有这种精神吗。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