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_600字
《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包含了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等许多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血染的王冠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也就是说“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新生的政权里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王妃”褐尾巴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和褐尾巴雌猴,也毅然选择了牺牲……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打篮球时,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他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
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看完《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我们人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集体里也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
六年级:黑骑士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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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700字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着《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六年级:梦幻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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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6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国文学的天空中,有四颗耀眼的明星,它们就是‘四大名着’,《三国演义》也是其中的一颗。这个暑假我就把这一颗星,“重游”了一遍。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这一篇了。这一篇讲了在十八路英雄讨伐董卓的时候,势不可挡的先锋——孙坚,在攻打汜水关时被董卓大将华雄击败,之后,又先后斩杀了俞涉和潘凤两名大将,此时军中缺少良将,无人再去迎战,袁绍叹道:“要是颜良和文丑在就好了,那里还怕他小小华雄?”话音刚落,关羽从军中走出,说到:“小将愿去砍下华雄的脑袋!”此时关羽的官职只不过是小小的马弓手,袁绍认为关羽的官职太低,便生气地喝道:“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敌军笑话?”关羽大声说:“小将若杀不了华雄的脑袋,就请砍掉我的脑袋!”曹操看到关羽如此英勇,便为他辩解道:“华雄又不是我军将士,他怎么会知道此人是一名马弓手呢?”袁绍一听,无言可对,只好默许了。曹操又为关羽端上一杯热酒,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放在桌上说:“等我斩杀了华雄再喝吧。”说罢便提起大刀,上马前去与华雄决斗。关羽自幼习武,武艺高强,没一会就把华雄斩于马下,他提着华雄的头颅回到军中,把华雄的头往地下一扔,举起酒杯把酒一饮而尽,此时酒还是温热的。军中上下无不惊叹。这篇故事让我感到了关羽的神勇,我也要像他一样,是永往直前不是像个匹夫往前冲。从此我的人生道路上的坎坷都因为我的勇往直前给攻破了……六年级:残忍521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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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600字有两个人结伴穿越沙漠,走至半途,水喝完了,其中一人因中暑而不能行动。同伴把一支枪递给中暑者,再三吩咐:“枪里有五颗子弹,我走后,每隔两小时你就对空中鸣放一枪。枪声会指引我前来与你会合。”说完,同伴满怀信心找水去了。躺在沙漠中的中暑者却满腹狐疑:同伴能找到水吗?能听到枪声吗?会不会丢下自己这个“包袱‘独自离去?日暮降临的时候,枪里只剩下一颗子弹,而同伴还没有回来。中暑者确信同伴早已离去,自己只能等待死亡。想象中,沙漠里秃鹰飞来,狠狠地啄瞎了他的眼睛、啄食他的身体……终于,中暑者彻底崩溃了,把最后一颗子弹送进了自己的太阳穴。枪声响过不久,同伴提着满壶清水,领着一队骆驼商旅赶来,找到了中暑者尚还温热的尸体……每每想起这个故事,我总会在惋叹之余陷入深思:那位中暑者不是被沙漠的恶劣气候吞没,而是被自己的恶劣心理毁灭。无论面对怎样的环境,面对多大的困难,我都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因为,那个故事使我确信: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不是外部环境,而是自己。如果遇到困境,只有自己镇定下来能救自己,即使希望渺茫,也要用勇敢尝试坚持到最后,否则即使是再好的救援,你也等不到,即使是再忠实的朋友亦是无济于事。当面临现实的挑战时,你第一个需要战胜的就是自己,唯有能战胜自己,心中有一份坚定信念的人才能杀出重围。所以,失败无法毁灭一个人,真正毁灭他们的是脆弱的心理和一个无法战胜的自我。六年级:孤独的grlie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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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读后感_600字石榴是夏天的心脏,是夏天火热的灵魂。——题记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火红。当在炎热的季,许多胆怯的花都要撑起“遮阳伞”,让自己慢慢生长。而在这时,石榴已经咧出了“四小瓣”,开了花——就要成熟了。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热情,因为它奔放。在骄阳如火的夏季,它毫不羞怯地咧开它的嘴丫,向欣赏的人一一打着招呼。它的花瓣仿佛反射着太阳的光,让人感觉到它的深红色的花瓣十分温暖。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积极向上,因为它不断进取。在炎炎酷日中,在别的花儿因太阳的灼热而偷点小懒的时候,它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时光,努力吮吸太阳的光芒,拼命地让自己变得鲜红,也让自己的果实变的粒粒饱满。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它仿佛似一个年轻的姑娘,老想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才会在身上穿戴红玛瑙,在外衣上勾勒些花纹,把裙摆提得高高的吧。石榴是夏天火热的灵魂。在它被太阳感染的同时,太阳也被这可爱的石榴感染者——它们互补着,太阳像石榴那样散发出活力的光芒,石榴像太阳一般熊熊燃烧着——燃烧着自己,燃烧着夏天,燃烧着生命。石榴有活力,有精神,有梦想,让人觉得好不可爱?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后记初二:刘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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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600字【篇一:目送读后感600字】伍锦桢在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了《目送》一书的阅读。这本书,深邃、忧伤而又美丽。它蕴含了作者行走人间几十载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感悟到的一切。而我最喜欢的散文,莫过于《目送》与《回家》了。在《目送》中,作者描写了儿子华安与父亲。随着时光的飞逝,儿子在慢慢地长大。而他对“我”的态度却也在慢慢地变化。华安从一开始对周围的胆怯,对母亲的依赖,到长大后“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中我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苍凉。在父亲的逝中,“我”目送着他,掠开了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的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究竟是带着怎样一种心态去写的呢?在一场又一场的目送中,她看着亲朋好友的背影渐行渐远,夕阳洒下泛着红晕的光,空荡荡的小路上,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这是何等的凄凉!如果说,《目送》写的是“人”的悲欢离合,那么《回家》写的就是“家”的物是人非。作者带着母亲与三个兄弟准备回“家”。在火车上,母亲十分惶惑、不安与迷茫。尽管她心里明白,曾经的“家”已经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可她依旧不愿相信,真正的“家”已经不在了。母亲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脸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挂号拿印章来”。可这段时光已经消逝了。时光匆匆,物是人非。“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龙应台如此写道。《目送》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深邃的生死笔记。时光匆匆,时间就像是一个曾与你相识的人。在茫茫人海中,你瞥见了他的背影,想伸手挽留时,却发现他早已消失在了人海的尽头。而你的眼中,却多了一分沧桑,少了一丝稚气……【篇二:目送读后感600字】柯欣然《目送》这部作品出自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笔下,是她“至今未毕业的学习”中作业的一本。谁说女作家的笔下一定是优柔寡断,柔情似水?龙应台女士是个特别好的反例,虽然她也有柔情的地方,可她批判起来却毫不留情。比如我最喜欢的其中一篇——《狼来了》。这里面数落了鸽子。其实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老鼠,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疾病,却只因为《圣经》中的一段话,使本应令人讨厌的“老鼠”成了天神般的幸运儿。它的肥胖被视为可爱,它的呆笨被视为和平,而它的粗俗,恶心,却有许多人视而不见。甚至当有人说要消灭鸽子时,那些“爱好和平”的人还会驱逐他。这一篇中,龙应台对鸽子的讨厌,对那些盲目相信童话而大量杀灭狼群,还自称爱好和平的人的批评也绝对是毫不留情的。我不仅欣赏龙应台批判时的果断和勇敢,还佩服她对自己父母的在意,照顾和尽力的孝心。在这本书中,有八篇文章写了母亲,十一篇文章关于父亲,都十分感人。作者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美,有一大堆的首饰,她一直很珍惜。当她老了,自己化不了妆了,没事儿,女儿帮她化,还帮她染指甲,母女之间的亲情令人动容。作者的父亲一直为改善家庭条件而忙碌。为了给家里省钱,一个小货车他一开几十年。直到出了车祸,才把钥匙交给女儿。他后来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变得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唯一一次发出声音还是因为女儿要离开去上班。这使作者感到很伤心,整个家也因此变得沉默。作者龙应台一生的后半段,父亲逝世,母亲老年痴呆,儿子不再亲近,整个世界好似离她远去。作为孩子的责任,作为母亲的责任,作为一个作家的责任,她肩上的担子一定很重吧,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写出一篇篇对生命无常的思考,对家人朋友的留恋与心疼,对儿子亲近的渴望的散文吧。《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关于生命、岁月、亲情、人性的书。郑重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吧!【篇三:目送读后感600字】黄畅宇《目送》是龙应台的著作,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我慢慢的、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人生怎么不是在亲人的一次次目送中度过的?曾经的我单纯、天真、可爱,躺在母亲的怀抱中,要她和我玩玩具,要她给我讲百听不厌的小故事,我十分依赖她。后来,我与家人之间仿佛隔了一堵钢铁造的墙,母亲无法进入我的内心,我也无法理解他们对我的爱。父亲说:“我要去出差。”第二天,母亲推开那许久没有打开的房门:“老爸要去出差了哦!”我低着头,快要趴到桌上,一声不吭。“他要出去了,快出来说声再见啊!”她又冲我叫道。我终于抬头,用反感的眼神望着她:“走就走嘛,又不是不回来。”话音刚落,他就匆匆走了。没等我说再见,只留下一阵沉重的关门声。回过神来,屋里显得寂静而冷漠。我走在成长的路上,却与父母“渐行渐远”。然而作者对她那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是那么有耐心,无数次对她的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记得有一个公益广告,痴呆的父亲在聚餐时不顾形象把饺子塞进口袋里,说:“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这让我深思,难道只有在父母到这种境地我们才懂得去关心、理解他们吗?如果某天父母头发苍白,认不出我们了,那又是多么深刻的伤痛?这本《目送》告诉我应该把握现在。让我感受到了父母亲对我“渐行渐远”的伤感。为了明天不是遗憾,我决定去理解这份亲情,更加珍惜它,爱护它……【篇四:目送读后感600字】李静仪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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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读后感-优秀读后感600字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是被害人与凶手。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恨”。“没有理由的恨”。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7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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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_600字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6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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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600字姓名:戚子航 年级:初二年级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不可多得的经典,读起来令我感到心潮澎湃担又心旷神怡。犹如夏日的冷饮,回味无穷,使人感触许多。 我读三国演义,与读其他书不同,三国演义虽分一百二十回,但回回相连,上下一体,内容广而人物多,所以我会每读一回就梳理一下人物或之间的关系。久之,竟能以“上帝视角”坐观全局发展了。从最初的桃园结义,到最后三国归晋,我的心也随大局起伏而紧张和平和。刘备、诸葛亮、曹操、孙权等人物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三国演义以这些人物为中心,介绍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诞生了许多英雄人物,刘备、曹操、孙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他们却是三国演义中最重要的组成,刘备一心匡扶汉室,曹操心怀大志,孙权潜心经营江南大部,从煮酒论英雄到赤壁之战,再到姜伯约悲愤自刎,有太多可歌可泣的地方了。刘备可曾想到刘禅无能,大汉气数已尽?曹操可曾想到司马炎逼退魏帝建立西晋?孙权可曾想到孙皓将自己经营一生的江东送与西晋?他们有多少叹息又有多少次无声而泣? 我想这就像《临江仙》里的那句话:“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三国演义不仅仅描绘了魏蜀吴之间的战争与矛盾,它还启示我们,告诫我们:古人的故事在不断提醒我们,前车之鉴不可不知。我们要学习古人的长处,了解他们为什么成功,为什么失败。 英雄们的无畏正激励着我们,只要保持机警,防范于未然,就可以增加成功的机率!对于学习也是如此,适当的预习可以增加学习的效率和质量,认真听讲,潜心理解。三国演义教会了我这些。6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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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600字今天我和爸爸、叔叔一起又下了一盘三国演弈棋,在棋盘上回到了三国时代。下完棋后我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拿起读了三遍的《三国演义》翻看了起来。《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经典小说,我觉得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对于魏国、蜀国、吴国英雄人物间棋逢对手的描写。三个国家中都有各自杰出的谋略家、军事将领和治国能手,在人才方面达到了平衡。在智谋人才方面,魏国有郭嘉、荀彧、贾诩、程昱、司马懿等人,蜀国有诸葛亮、庞统、法正,吴国有周瑜、鲁肃、陆逊,这些人都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们之间的能力都是势均力敌,是当时杰出的人才。武将方面,由于《三国演义》的描写,我们熟知了蜀国的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五虎上将。实际上,魏国的武将也不逊于蜀国,夏侯渊、徐晃等将领也都是智勇双全,张辽在逍遥津之战中显示了超强的作战能力,张合也在对蜀国作战中屡立奇功。只不过《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以蜀国为正统,才着重刻画了关羽、张飞等蜀国人物。吴国方面,吕蒙、甘宁、太史慈等人也是一时的豪杰,还有吴国老将军黄盖,赤壁大战曾向周瑜献火攻之策,以苦肉计诈降,率船火烧曹操水军。三国的人才旗鼓相当,才让三国如此富有魅力。三国后期,魏蜀吴三国间人才对比不再均衡,魏国由于地域广阔,政治上实行好的人才制度,出现了邓艾、钟会等人才,但蜀国和吴国的人才制度比较落后,优秀的文臣武将少于魏国,这也是蜀国和吴国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一。北京亦庄中学初一 方华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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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 _6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我的感受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里,这里没有高尔基生活的世界那样充满仇恨。高尔基不论是在苦痛的受辱日子,还是欢乐的时刻,我们都要坚强的生活下去,因为有很多人对我们很好。自己的亲人都在身边,而且都十分幸福的在一起。我们的童年十分快乐,父母都在我们身边,和同学一起上学,玩耍。高尔基和我们的童年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大家活在繁荣富强的国家。有老师教育着我们,父母爱着我们,爷爷奶奶呵护着我们。我们得到了无限的爱,可是高尔基他是没有这些的。但他十分努力,敢于面对一切的困难!通过了努力成了伟大的作家。我们要向他学习。作者简介:我的生日是1997年1月26日,来自初2012级5班。我很喜欢猫和狗,喜欢白色和蓝色。我喜欢打羽毛球。十一中初一:王彬儒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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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 _6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吉林长春二道区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初一:快乐的我刘云龙600字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