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那些原味的夏天
我想掬一捧阳光,煎一片月华,让这样的恋情不要随夏季的远行而飘远。然而,夏日的梦想随落日湮灭,如火的情怀同阵阵凉爽的秋风一起冷却。在夏天,雨会瓢瓢泼泼的下,我们会很快很快长大。一个夏天过去了,又一个夏天过去了。那些淡薄的记忆,在一年年的轮回里,在准时到来的原味夏天里,像是寓言,一次次重演。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剩下的不过是昔日残梦中激情燃烧的余烬。这时我明白了人生终须别离。纵然留恋,也留不住这个夏,留不住不属于我的一切!思绪回到二十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新生入学第一天,早早找到教室的我找到临窗的位置坐下,清晨的阳光刚好射进来,泼洒在身上是柔软真实的暖。抬头看到教室前面墙壁上面被阳光反射的金色的线条,仿佛在钢琴上来回跳动的音符,让人舍不得移不开双眼。学校里有好多不知名的树,有些上了年纪,有些尚在生长阶段,有些是刚刚栽上的。那些茂盛的树枝缠绕在一起,和带有西式味道的教学楼互相映衬,别有一番滋味。
我记得那个夏天,球场边的约定和窗外挂在树梢的白云,我怀念曾经感动的旋律,是永远说不完的话题。一楼的教室的好处就是不论从哪个窗口看外面都是满满的绿,所以这也是选择靠窗位子的一个原因,还有好多理由,比如掌握窗户关开大权、最早呼吸到新鲜空气、靠近暖气……但是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想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看到熟人方便打招呼。回忆好像天上片片繁星,从不曾被时间忘记,当阳光照亮提醒黎明的苏醒,我们都试着抛开过去,我知道风会送来关于你的消息,也知道浪漫天真终会远离,在心中泛起那小小涟漪,是风吹过的痕迹。夏季的夜是美的,每当晚饭过后,闲谈于夜色之中,微风吹过阵阵凉意,星星开始装饰着天空。夏季的夜是短的,因为它星光璀璨的美,美的让人情不自禁,美的让一切都留恋不舍,美的让人陶醉而没有了睡意,美的让人去期盼去惦记。我记得那个夏天!
在夏天,一切都可以那么的纯粹,那么的让人充满面对的勇气。北方的夏天,干燥而青涩,紫外线的强度超过了任何人的想象。虽然暴露在阳光下的皮肤被一次次晒伤最后险些成为“黑人”,却丝毫没有对夏天的介意,仍无比执着的等待昼长夜短的到来,等待着那些原味的夏天。夏天,就是每个人都可以有挥汗如雨的快乐。在夏天,我们有温暖的阳光,也有阴凉的树荫。塑胶跑道在夏天特有阳光的照耀下变得热而富有弹性,刺激着那些半蹲着双手支撑在地面的运动员们。扑通、扑通,每个人的心跳声都可以听的清晰。在干燥而炎热的空气里变成了奔跑的动力。我记得那个夏天,足球场上,老师和学生们一起奔跑着,追赶着,在塑胶草坪上一同欢笑一同流下汗水,平时在讲坛上和办公室里的尴尬完全消失,分数、难题,它们通通不属于夏天;压力、考试它们也通通不属于夏天。属于夏天的,是老师脱下了皮鞋,学生脱下了校服,袜子,被塑料草坪上的尘土染黑都无所谓的时刻。阳光映在快乐的脸庞上,大喊一声:加油!虫鸣点点,唤出了夏夜的恬静。
夏季里花草树木最为旺盛,到处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到处花团锦簇、姹紫嫣红,放眼望去,一片花的海洋、树的海洋。树叶都绿油油的,在暖暖的夏风中,摇起一把把绿扇子为自己扇风、降温,也为树下乘凉的人们带来习习凉风。长长的夏季,在不经意的瞬间,让月亮与太阳有了初恋。他们出没在不同的黑夜与白天,相思却不能相见。人说相思苦,离人心上苦缠绵。然而月亮和太阳的相思,不知是如何缠绵的?我说相思难,山高路远难相见。而月亮跟太阳一直没有相见,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期待啊!夏天是属于运动的,属于比赛的,在篮球赛场上,女生甩去了矜持,男生甩去了深沉,可以用酸痛的双腿尽力奔跑,可以用嘶哑的嗓音摇旗呐喊的夏天,在一次次成功的汗水、失败的泪水中让我们懂得更多。像是《狮子王》片尾反复的信念:夏天也告诉我们,一定要勇敢。我记得那个夏天!
夏天,就是那个在麦田之间赤脚奔跑的孩子,即使地上的玻璃划破了脚。在澄澈的阳光下,在温暖的空气里,我们手牵着手,快乐奔跑着。花儿们在夏天里开得更美,在炎热的天气下依然争奇斗艳,非要比个高低不可,可是在烈日的烘托下都格外美丽,不相上下。不管有多少人讨厌夏天,我原味的夏天都会如期而至,每逢立夏,心里也会莫名其妙的像遇到的久别的朋友那样高兴了。夏至,白昼最长,黑夜最短。是可以和好朋友一直玩耍到九点才依依不舍回家的日子,是不用害怕黑夜的日子。夏天最慷慨,给了孩子足够用来玩耍的阳光和温暖。是的,就像诗中说的那样,没有华丽的鞋子又有什么关系呀?
谁说此刻的我不够幸福。我们不需要华丽的鞋子,夏日阳光中的汗水是我们最美丽的装饰。我们跑过田埂,跑过山间、跑过沙丘,跑过浮桥,在溪水哗哗的欢笑声中,在温暖阳光的拥抱下,在鸣沙嗡嗡的轰鸣下,在我们一路的高歌下,赤裸的双脚被大地的温度烫红,稚嫩的脸庞被强烈的阳光晒伤。尽管地球在变暖,夏天也由热变成了滚烫,但是看到日历上立夏、夏至这样的日子,心里仍然会有暖流涌过,用记号笔像标注生日那样标注好,默默记在心里。我们没有华丽的鞋子,赤着双脚,头发凌乱地快乐奔跑着。在夏日里高歌奔跑,需要勇气和代价。而被我们遗忘在记忆深处的鞋子,早已经成为了累赘,因为我们早已经长大,有了赤脚面对夏天的勇气。划破的伤口,在夏天的温暖里,终究会愈合。我记得那个夏天!
常怀感恩之心
美国人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恩之心,专门设立了感恩节,他们在感恩节期间拜访对自己有过帮助的人,拜访亲戚朋友,欢聚在一起吃南瓜,在一起很开心……
外国人能设节日来感谢恩德,可是,中国人却随处可见其感恩之心。中国有句古训:“受人以滴水之恩,应当以涌泉相报。”在我看来,我国有着千年的文化底蕴,高调的道德情操,并且醺陶着无数华夏儿女,所以感恩之心必定很“旺盛”,必定人皆有之。
王祥是个大孝子,为了给母亲弄吃的,不得不去抓鱼吃。但严冬把整个河面给封住了,任其坚硬的石头都不能将冰块扎破。他只好想出一条“傻”办法,用自己的身子去把冰面化开,然后才好抓鱼。有的人说他笨,但是我们想过没有呢,他笨之有因,他为报达母亲的恩德,才出此下策的呀。王祥的“卧冰求鲤”被后人传遍佳话,就是因为王祥有一颗知恩图报的心。
“鞠躬尽瘁”的诸葛亮。诸葛亮当日躬耕于南阳,苟活于乱世。谁知道刘备思贤若渴?曾三次到诸葛孔明者的草屋,请其出山。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被刘备的真心所打动,于是,为报刘备三顾茅庐之恩,为刘备奔走效劳,平定江山。
上面所说的都是古人报恩的事迹,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感恩的例子不胜玫举。父母辛辛苦苦的把子女养大,子女为报父母恩德,努力学习,为自己的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让他们担心、操劳。
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让我莫齿难忘。一个流浪到他乡来创业的人,因为自己的本钱被抢,所以不得不先做乞丐保住身体,当它来到一个座别墅门口,呆呆的望着。这别墅里的保母正要将他赶走,可主人出来了,说:“慢着,我知道你看着不像本地人,你到这个城市来是想创一番事业,由于某种不幸而让你成为这个样子的。我以前同你的遭遇一样,我同情你。这里有500元,你先收下,算是我入的股,等你有了成就之后,再来感谢我。”
那人收下钱后,用感激的目光看了主人一会,便离去了。
一年过后,那人摇身一遍,成为亿万富翁,商业界可是无人不知道他。他觉得是时候该去报恩了。他依旧在前年的同一个时间来到这里,但这里早已被查封。原来,当年给它恩德的人,竟然是个贼,并且就在当年还抢过那人。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抢他的贼还要帮助他呢?不管怎么样,他没有恨怨,必竟帮助过自己。那人想,报恩肯定是不行了,他决定建立一个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免费陪训基地,并请来最优秀的指导教师,专门帮助同自己当年有类似遭遇的人,专门帮助在生活上有因难的人,每年还向基金会投入大量资金……不知道帮助了多少人。
感恩之心,人人有之。让我们每个人都报有一颗感恩的心吧,世界将变得更和谐,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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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昨天发了一条说说,突然间有点想念老姐了。下边有很多评论的,说我应该回去看看她,说想念的话就可以见面,也有小弟在里边儿凑热闹的时候我就不想他吗?可是我真的想我老姐了。是真的想念了。昨天下午开了一个关于姐妹情深的综艺节目。节目里边儿的姐姐是一位很好的姐姐。妹妹,虽然一开始有些自私,可最后还是在姐姐的无私帮助之下。俩姐妹获得了最后的真情告白。看着两姐妹幸福的抱在一起,那一刻,我真的想我老姐了。从小到大,老姐也是那么的照顾着我。也是那么的宠着我爱着我。如今虽然我们有了各自的生活。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面。可是每每想起小时候的回忆。里面总有老姐的身影,她对我的爱,对我的包容。又怎是一个简单的想念二字能够表达的。记得小的时候,老姐总是帮我带书包,在我走不动的路上带我回家。有好吃的总是第一个想着我,老姐是二姑家的闺女,从小被爸爸妈妈养大,可是在我心中她真的是我最亲的亲姐。小的时候一直想着等我有能耐了给老姐买好的衣服。可是现在的自己真的过的一天比一天的不如意。事后想想,对于爸爸妈妈对于兄弟姐妹自己除了会就没有什么。现在的老姐一天守着两个孩子。姐夫也是时不时的不着调。虽然有的时候我们很少联系。可是很多的时候我都会想到老姐。都说有姐姐的人是最幸福的。我知道自己就是最幸福的那一个。虽然现在跟姐姐搁的很远。和自己的爸妈也离得很远。可是想起他们的时候,心里还是暖暖的。因为他们是我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亲人。亲爱的老姐,我真的想你了。要不是自己还在上班,要不是孩子还小,我一定会跑回去看你的。我也真的很想回去。回去的路很长,但我相信今年我一定会回去的。长大以后的我们都少了在一起的日子。好想像小时候一样被你照顾着。好想去你家吃饭,聊聊天儿。好想回到小时候每天都有姐姐陪伴着,那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温暖而惬意。亲爱的老姐,真的想你了。希望你过的开心快乐!亲爱的老姐,一定要过的幸福快乐。75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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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味夏天夏又至。一切来的那么突然,又那么神秘,仿佛只是一瞬间;也许,是那一场雨;也许,是那一阵风;也许,是那道阳光;也许,更多也许。夏天的味道,可以很淡。初夏的天空是最美的,很高,高得绝妙,很蓝,蓝得清澈,很淡,淡得绚丽。一朵又一朵可爱的云摆放在蓝天中,没有特定的形状,没有阳光的照射,没有风吹过,就这样静得像一幅水彩画,让人不舍得把视线移开。我和琪躺在画下面的一片绿绿的草地上,她说,这是最后一次了,过了今天,她会和妈妈一起离开这个城市,我想去送她,她却说不要,她说,她不想哭,不想和我说再见,忽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湿的,我们就这样静静的躺了很久,会不会,我们也成了画的一部分?初夏的傍晚,琪走时,下起了小雨,我只能藏在伞下,默默的看着她离开,我和她一样,没有哭。在路灯下,抬起头,可以看到被风吹偏了的雨,有一部分被昏暗的灯光染成了透明的橙色,像碎落的烟花,落在脸上的,凉凉的,这是夏天吗?和以前一样,才正值初夏,四周的空气,就已充满了冰淇凌的甜香,纯纯的奶油味,清爽的水果味,还有薄荷的清凉,还有孩子们快乐的笑声,还有一点点忧伤,还有……所有所有,都停留在了这个夏天。夏天的味道,可以很浓。仲夏的太阳,好毒好毒,我们好像生活在蒸笼里面,这样热的天让我淡忘了离别的眼泪。绿绿的草,红红的花,高大茂盛的树,拼命的疯长着,地上洒满了树叶斑驳的影子,知了不厌其烦的叫着,今年夏天的知了似乎特别多,叫声十分阔燥,可久了,到也不会在意了。仲夏的天,是非去游泳池不可的。游泳池的生意特别好,胖老板笑呵呵的迎接着络绎不绝的客人。仲夏这雨下得有些过头了,结果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洪灾,给人们带来了许多麻烦,幸好勇敢的抗洪战士及时去帮助了在灾区的人们,使得在灾区的人得救了,他们的行动温暖了每个人。仲夏快结束了,我没有琪的半点儿消息,想一想,自己当时真傻,怎么也不问问琪的地址。这个夏天的最后一场雨下得很大很大……夏天,原味的夏天。7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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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味人生我拿着一杯咖啡,失焦似地望向窗外,窗外的“繁灯似锦”让人眼花缭乱。霓虹灯在大雨滂沱下展现它的美丽。。。小时候,经常和妈妈一齐去逛街,偶尔会看到一些人在咖啡厅里拿着报纸,递起一杯香气袭人的咖啡,那时我还不懂什么是咖啡。于是我好奇地去问妈妈说:“妈妈,他们都生病了吗??怎么都拿着一杯黑黑的药水啊?妈妈笑着说:“那不是药水,是咖啡呢。”那我又问:“咖啡是什么来的?是什么味道啊??妈妈当时也没有尝过咖啡,便随便哄我说:“当然是甜的啦,像巧克力一样哦。”我一听马上兴奋起来说:“我要喝。。。我要喝。”就这样,喝咖啡也就成了我童年的一件趣事。当我长大后,我终于可以尝试了第一口,回忆起妈妈对我说的:“咖啡像巧克力一样哦。”但事实却事与愿违。我马上把咖啡吐回去。心想:“怎么可能?”怎么会跟我“童年的咖啡”相差这么远呢?”我不要,我不要这种苦涩难喝的咖啡。我要妈妈说的“巧克力咖啡。”但再仔细看一下旁边的餐具,j就会发现有一壶鲜奶和一包白砂糖。我心中冒起一盏灯:“妈妈说的巧克力咖啡应该要配套那些奶和糖吧?”我立刻把奶和糖毫无制止地倒下去。再用勺子搅拌了一下。我心想:“这一定是我所想的巧克力咖啡啦。”于是,我尝试了第二口。我心头马上冒起一阵颤抖。啊!怎么这么难喝啊!怎么妈妈说的都是骗人啊。第一口太苦,第二口太甜。怎么咖啡是这么难喝啊!我不停地咒骂咖啡。死咖啡!烂咖啡!我马上结帐,气愤地跑出大街上。越想越气愤!走到公园里,黄昏拉下了帷幕。渐明渐暗的街灯零星般地闪烁,枫叶无止境地飘落。突然,一股味道涌上心头。陌生而熟悉的味道?这是?———咖啡?怎么会是咖啡呢?我再用我的味蕾去感受一下这种味道。对!就是咖啡!!而且是那种苦涩难喝的咖啡。这种令我这么讨厌的东西怎么会停留在我的心腔里呢?我不懂,这种难喝的咖啡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愿意去享受呢??地上的白鸽咕咕地叫,帷幕已拉下。渐明渐暗的街灯开始恢复正常。枫树上的叶子已经落完了。我忽然感受到在刹那间,咖啡的真正味道,那时的我才16岁。咖啡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的,有的人受不了就一辈子都不喝咖啡。有的人很喜欢就一辈子都要咖啡陪伴。其实前者也好,后者也好。他们都尝遍过咖啡的原味。人的一生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人生如果太多的鲜奶和白砂糖也会让人觉得过分藻饰。简单不好吗?平凡不好吗?忠于自己的原味不好吗?毕竟那只是咖啡而已。自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喝过咖啡。不是讨厌,不是厌恶,只是她不是我的原味而已。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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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味的夏天放假的第一天大家都知道八月吧,八月骄阳似火,害得第一天放假我就的得和巧克力被关在家里,真像人间地狱!只能玩电脑,不过能玩电脑还不错,至少没有不能玩电脑好!对了,忘了说了,巧克力是我家的狗狗,全身乌黑乌黑的,像个小老头似得。大家应该知道本大小姐叫啥吧,什么,不知道,你疯了,我这么惹人喜爱你还不知道我的大名,真不像话!告诉你吧,本人叫:悠可扬。(淑雯莉:喂喂,你这叫臭美,你就是人见人不爱,花见花不开,车见车不爆胎的平常人!)“网络对于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来说是有坏处的。就拿前不久的一条新闻来说吧,多好的一个青年啊,因为沉迷网络,得了过于兴奋病就死了!你们还小,就更不能上网了……”在放假滴前一天,老班还长江流水说了一大堆不能上网的话吗,那时全体奔溃,可放假第一天,班级里的童鞋们就打开我们班集体的最爱——电脑,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已0·000001秒的速度奔向电脑,打开空调上QQ,果然,老班的话不起作用,童鞋们都在线,我忍不住了,说:心情停靠站:各位童鞋们,在吗?晴天娃娃:当然在啊!小羊羊。【我的外号叫小羊羊】小蜜蜂:好无聊啊!宇飞:是啊!心情停靠站:我们来玩游戏吧!晴天娃娃:好啊![淑雯莉]羽毛:好啊[李玉蝶】小蜜蜂:好啊【温思倩】宇飞:无所谓,但总比没有玩好【宇飞】心情停靠站:故事接龙游戏,大家知道游戏规则吧,我们不是以前玩过吗?晴天娃娃:是啊。快点开始心情停靠站:桌上有一块蛋糕晴天娃娃:是给爸爸的小蜜蜂:随知爸爸一吃完宇飞:就去厕所拉大号心情停靠站:原来这蛋糕过期的了。“悠可扬,玩够了没有,已经3个小时了!”妈妈的狮吼功又发威了,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亲爱的电脑了!“可扬,明后两天我们去海边玩,顺便去住一个晚上!跟淑雯莉、李玉蝶、温思倩一起去!”“好啊,妈妈万岁!”我大叫道。我期待着明天的到来。未完续待。初见大海大家听到这题目应该会很疑惑,为什么是初见大海?哈哈,告诉你们吧,我真的是第一次去见大海,真的!(如果不是真的,我天打雷劈!)平时妈妈把我管的很严,所以没去过。5:30了,我醒了过来,以0。000001换装完成,去吃早餐,今天的早餐很丰富,有面包,牛奶,三明治等等,我的口水不听话的往外流,片刻,我便与食物来了个亲密接触,终于,这些“东西”被我消灭的一干二净,我拿起行李,跟爸爸妈妈和初见大海大家听到这题目应该会很疑惑,为什么是初见大海?哈哈,告诉你们吧,我真的是第一次去见大海,真的!(如果不是真的,我天打雷劈!)平时妈妈把我管的很严,所以没去过。5:30了,我醒了过来,以0。000001换装完成,去吃早餐,今天的早餐很丰富,有面包,牛奶,三明治等等,我的口水不听话的往外流,片刻,我便与食物来了个亲密接触,终于,这些“东西”被我消灭的一干二净,我拿起行李,跟爸爸妈妈和淑雯莉,李玉蝶,温思倩一起去大海玩啦!一路上,我和我的盆友们在玩“唱歌猜歌名”的游戏,我先开始:我:“我开始喽!我给你给你宠爱,这算不算不算爱,我还还还搞不明白。”淑雯莉and李玉蝶and温思倩:tfbooy唱的《宠爱》【顿时,我感觉我的耳膜破碎了】(注:她们的声音震耳欲聋!)我:“不必这么大的声音吧,地球都抖了三抖!李玉蝶,该你了!”【我没好气的说道】李玉蝶:“咳咳,我开始了,要听仔细点哦!咳咳,我和你吻别,在狂舞的街。”我和淑雯莉and温思倩:“《吻别》!太简单了!”温思倩:“我先来!开始喽,大河向东流呀。”我:“各位知道吗,不知道我说喽!】”各位“同志们”纷纷摇头我:“呵呵,是好汉歌,对吧!”温思倩:“对的!”淑雯莉:“你们都太简单了,我来!妹妹背着洋娃娃,走到公园看樱花。我:这是什么歌?”淑雯莉:“呵呵,不知道了吧!是禁曲:《妹妹背着洋娃娃》”李玉蝶:“好可怕啊!可以别聊着话题吗?”我:“no,呵呵!”“各位孩子们,大海到了!”爸爸大家道!“叔叔,谢谢你”原来,爸爸说的那一句话李玉蝶就不用再听鬼故事了!我拉着行李,和盆友们走向宾馆。意外到了宾馆,我和盆友们到房间后,不管三七二十一,以0·00001秒的速度收拾行李,穿上泳衣,去大海汇合,终于,人到齐了,去游泳啦!我和温思倩,李玉蝶在玩泼水,淑雯莉在沙滩玩。不知怎么的,淑雯莉下了水,大声喊道:“嘻嘻,可扬!你看看我,我再睡上躺着,嘻……”我回过头前一秒还在跟我炫耀的莉莉,突然大呼起来:“啊!救命啊!”淑雯莉被海水淹没了,只能看见一起一伏的头顶!她挣扎着,就快要飘到离陆地更远的地方去了……想要知道淑雯莉后来有没有获救,敬请期待。五年级:傅钎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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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那些年的夏天时间犹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我已度过了二十几个夏天。如今,又是一年夏天到,关于夏天的记忆大多都像过眼云烟一样,不知所踪,但有些记忆却像刚刚发生过一样,有的开心,有的苦中带甜……吃冰棍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小叔每天都会推着自行车,后边座上放个木箱子,你知道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吗?对,就是冰棍,是那个年代特有的冰棍,一毛钱一根。小朋友们一听到“冰棍儿,卖冰棍儿……”就赶快向大人要钱,飞奔出去,跑到跟前,“我要一根。”“给我拿一根。”在冰棍被递到手里的那一刻,就迫不及待地放到嘴里,轻轻地舔一口,脸上的笑容像盛开的花儿一样,别提多开心了。我也不例外,我最开心的时刻就是小叔出去卖冰棍儿回来的时候,因为他一回来就会给我一个冰棍儿吃,那又冰又甜的味道,是童年的味道,更是爱的味道。吃西瓜说到吃西瓜,大家都不陌生。一到夏天,消暑的食物当属西瓜第一了。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买西瓜吃,我的童年也不例外,家里不缺西瓜,有家人去街买的,还有种瓜人家挨家挨户卖的,那至少一次也得买一化肥布袋,够吃几天的了。但夏天那么炎热的天气,西瓜会放得熟烫的,那就不好吃了,尤其到了“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的时候,割麦、挑麦、碾场……又累又渴又饿的,一个“冰镇西瓜”才是最理想的。那个时候可没有冰箱啊,怎么办呢?对了,家里有井啊,那水才是真正的哇凉哇凉的井水呀!把西瓜外边洗净,装袋或者放到水桶里,用辘轳放到井里边,过一会儿,提上来,放在桌子上,用菜刀拦腰切开,哇!红色的瓜瓤,让人馋涎欲滴。等西瓜切好后,先拿给爷爷奶奶,然后大家都各拿一块,大口大口的吃着“冰镇西瓜”,吐着西瓜籽,一家人别提多开心了,好像之前的所有劳累都一扫而光了。玩水的意外小时候最喜欢到河里玩,最喜欢水流在身上的感觉,又温柔又亲切,可是有一次玩水发生的事,却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时候好像还没上学,由于长时间没下雨,菜园里的菜都旱了,爷爷从河里挑水去浇地,我从家里出来,看见爷爷在河对面挑水,就在河岸上喊“爷,我也下去。”“你别下来了,我马上就交完了。”爷爷朝着我说。我没听,把凉鞋往岸上一脱,光着脚丫就跑下去了,谁知刚踩进水里,我的一只脚就被碎玻璃瓶渣扎到了,顿时脚周围的水都变成了红色,我大哭起来。爷爷赶快放下水桶,抱起我往家跑,然后和奶奶爸爸一起用自行车送我去小店医院,因为脚一直在流血,他们三个轮流抱我,推自行车,用一只手捂着我受伤的脚。医生说得缝几针,我疼的直骂医生,但医生也没生气,依旧耐心地给我处理伤口。回家的时候他们给我买了一箱方便面,那可是我那个时候最想吃的奢侈品了。回到家,我可老实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的,生怕碰到脚,姑姑给我泡了一包面,感觉好幸福啊!虽然我没听爷爷的话,但是意外发生后,我感受到了家人对我的爱,他们没有一味的责怪我,而是想办法解决问题,我很开心。同时也感谢宽容、细心、有耐心的医生,让我的脚没有留下伤疤,由于那是年幼,以至于好了后,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来当时扎伤的到底是哪只脚。我害怕随着年龄的增长,关于往事的记忆会一点一滴地消失殆尽,所以趁我现在还有未忘记的事,用笔记录下来,留待晚年慢慢回忆。因为这些是岁月给我留下的痕迹,我要好好珍惜,但愿夏天夏天悄悄过去,依然怀念你。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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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纸质的情书在我还小的时候,总是收到一个人的信,每周一封,藏在桌洞固定的角落里。干干净净的纸笺,就好像他纯净温暖的笑脸。信的第一句话千年不变——见字如面。他明明就坐在我前排的左边的左边,但这四个字,让我有种跨越生死轮回万水千山的慨然。明星贴纸那时候,我为了跟同学换一张赵雅芝的贴纸,给他写了两个礼拜的作业;为了凑钱买一张小虎队的贴纸,省了三天的早饭……现在几乎没有人玩贴纸了,我们无须再为某个人做个歌本,贴满他的照片,抄满他的歌词,因为官网上可以随时搜到他的一切,我们无须再花太多时间,兜兜转转打探他的最新消息,因为媒体会把他变得比你的邻居更熟识。图书馆的老时光大学时自习。图书馆是占座位最抢手的地方。每天早上都有一群人,如800米开跑前那般,蓄势待发地等候在图书馆门前,只待门一开,但像潮水般涌散开去,冲到自己喜欢的那个角落,坐下。阳光下飞扬的尘埃,空气里弥漫着故纸堆的所味,还有图书馆阿姨的蓝色工作服和瓶底眼镜,都是我想念的对象。我想念在一排排书架间穿梭走动时的敬畏肃穆,想念在千万本书中偶遇好书的欣喜,想念在图书的空隙中瞥见心仪的人时的悸动慌乱千纸鹤那时候,我暗恋他,而他正全力追求我那漂亮的同桌。那年我的同桌过生日,他想要送出很有意义的礼物,向我求助。我苦笑:那你折千纸鹤吧,女孩都喜欢这个。他说:可是我不会折。我教你呀。我气定神闲,事实上却是早已心慌意乱。我鼓足生平最大的勇气,撕了一张纸,在他面前层层叠叠地折了起来。等我折完,他尴尬地笑笑:还是不会。我故作洒脱地把千纸鹤丢给他:拿回去拆开研究研究吧。后来,在我惊心动魄的等待中,他送了我同桌另外一样礼物。几个月后大扫除,我从他桌角的缝隙挖出了扭成麻花的千纸鹤,轻轻拆开,那上面有我匆忙中写下的心意:我喜欢你。原来,他从来都没有拆开过。17岁的单车初中的时候,有个男孩子总是弄坏我的自行车,拔掉气门芯,或者堵住锁眼儿。然后得意洋洋地跨上他自己的坐骑,做扬长而去状。骑出两步远,回头看,看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那一刻,他眼里竟有种类似期盼的东西。直到很多年以后,看了那部叫做《情书》的电影,里面两个藤井树在夜幕里边摇车灯边对着英语卷子答案,我才明白当初有关单车的种种恶作剧隐藏着一个腼腆少年的情怀。只是那个男孩到现在都未曾明白,为什么他破坏了那么多次,我就未曾想过换个让他找不到的地方停车,为什么在单车罢工后,我宁愿走回家也不要让别人载。那是因为,我也有如他一般的期盼,偷偷的希望有那么一次,他在弄坏我的车子之后,对我说:上来吧,我载你回家!纸条纸条你慢慢飞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那种纸条大混战的盛况。有时甚至可能只是"下课一起上厕所吧"这种小事,也会成为课堂上漫天飞舞的纸条中的一分字。作为中转站的同学如果被老师盯的慌了神,有的也会不小心把给甲的纸条扔给了乙,于是就极可能出现"你真是个笨猪"和"谢谢夸奖"这种精彩对答。暗恋那个人16岁,有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打一手漂亮的好篮球。那一次篮球联赛时,他在场上投至关重要的一个罚球,我在旁边默默祈祷:老天呀,让他投中吧,我愿意期中考试少考十分。那个人成绩不是很好,每次考试都要打小抄。那一次会考,就在他狼狈地发现,自己落在外套里的小抄没有带进考场时,一张写满答案的纸落在了他的桌脚边。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作弊。当然这一切,他都不知道。后来那个人不再打篮球,满嘴生意经。后来的我也不再轻易为他人许愿,不再为他人冒险。于是,我弄丢了那个小男孩,也遗失了最美好的暗恋。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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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想念2013年8月6日,农历三十,我随母亲一起回老家-----普宁。在广州长大的我,好长时间都没回过老家,唯一的一次是2007年爷爷去世了,全家人都要回去拜祭,因此这是我第一次回老家,后来因为父母亲工作忙的原因再加上家里孩子多,负担大,所以……这次是因为我十五岁了,要回去出花园,才难得回去一次。相信很多人对“出花园”有疑问,其实这是家乡习俗,满十五岁的都意味着长大了,要懂事了。多年了,我想念它了,想念普宁了。今天阳光明媚,火红的太阳照亮了每一个人的眼睛,花草树木也被照得格外耀眼。我和母亲提着行李坐上了父亲的车,父亲只把我们送到客运站,因为家里忙,走不开,所以也只有母亲和我一起去。一路上,我坐的舒舒服服的,突然一阵大风朝我扑面吹来,好清新的空气,同时也把我从刚刚的若有所思抽了回来,再见了广州,家乡我来了。虽然不舍得,但我却感到有一丝的激动。在客运站等了一会,车已经渐渐驶来,放下激动而又不舍得的心情坐上了长途巴士,一上车后我就后悔了,车上那难闻的味道让人窒息,对于一向不会坐车的母亲也一样如此。一路上的我们晕晕沉沉,完全打破了刚刚的好心情与激动。过了五个小时终于到了,一下车,我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没多注意母亲的神情,大概也是如此吧。由于很久没回老家的住处,那里或许也已经烟尘满遍了吧,因此我和母亲暂住在大舅家。大舅一家对我们盛情款待,他们家有七楼,我和母亲住进了四楼。吃过晚饭,母亲和他们聊了好一会儿,我在旁边左看看右看看,上下打量了大舅一番,他是一个中年男子估计有五十多岁了吧,头发整理得干干净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可惜却被苍老的脸庞衬托得并不完美,但是他慈祥的笑容也平添了不少。听母亲说,大舅是养蜜蜂的,专门卖蜂蜜维持一家的生活,这时我明白了家里的蜂蜜、蜂浆、花粉全都是由大舅一手一脚培育出来的,他在我心中的形象瞬间又提升了不少。窗外繁星点点,大晚上显得格外安静,不难听到鸣蝉在叽叽喳喳地唱歌,屋内两母女躺在床上悠闲地聊天,“妈妈,妙贤姐好厉害啊,她是暨南大学的学生”“是啊,你们也要努力,争取和她一样棒。”母亲说了好多关于这类的话题,虽然平常她也说的很多,但今晚我却每一个字都装进了脑子里,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努力学习,不辜负父母”。“喔喔喔”在家乡最常见的无疑是公鸡,一到早晨都会起来打鸣。六、七点我就被母亲叫起来准备去普宁准备拜神的东西,好明天初二拜神。大姐无疑也被叫了起来,我们齐声叫苦,在广州从未那么早啊!大姐半个月前就到家乡了,他们学校组织去支教,大姐去揭西教四年级的语文,半个月结束了,母亲叫她来大舅家,认识认识。坐了10分钟巴士之后转坐了三轮车,一路上的颠簸,明明地上算是平坦,为什么三轮车一上一下,一点都不安分,坐在车内的人也很无奈地在嘈杂声中度过,幸好路程不算远,一会儿就到了。张罗了很久,东西总算是交代老婶去帮忙买了,毕竟我们多年没有回来。我和大姐以为要回池尾大舅家,结果母亲还要走亲戚,那么多年不见了,去见见是应该的,我和大姐也从了。看完那家看这家,不知是去了多少户亲戚家,但我们却发现这里的天比广州要美得多,而家乡不像大城市车来车往,这里家家都很朴素,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妇人们养猪养鸡的温馨画面也格外的诱人。到了中午,我们看到一家肠粉店,于是便走了过去打包了两碗给我和大姐,母亲和老婶是不吃的,因为她们觉得不如自己煮饭吃呢。这时我和大姐对看一眼,表示无语。打开饭盒,里面是放汤的,在广州都是放酱油的,所以我从未吃过,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才一放进嘴里,就烫的我差点掉眼泪,母亲看到了,笑骂“蠢孩子”我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也只有默默不出声了。等凉了一会,我便小心翼翼地吃起来,“不错哦”我对大姐说。“嗯,有点特色”大姐回话。落日的余晖悄悄来临,“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去了”母亲与老婶告别。初二早晨我们比昨天更早了起来,因为今天正是我出花园的日子。我懒洋洋地伸了一个懒腰,暗叹“幸好昨天早睡了!!”看看旁边并无母亲的身影,就知道母亲比我们跟早起来,已经在三楼准备拜神的东西了。洗漱完毕后,我到了三楼,看到外婆、大舅妈和母亲忙里忙外的,很匆忙。不一会儿,母亲叫我把一碗里面有猪脑、猪肚、红鸡蛋等吃了,我看了一下,为难地看了母亲一下,母亲则是面无表情,我只有随着她的意吃了好几大口,最后终于吃不下了,发出低低的哀嚎声,母亲也没再逼我,随口说“吃不下就算了,意思意思可以了”等这句话好久了,我欣喜地跳出桌出。到了普宁老家,我们整齐有序、成功地拜完了神。实在不瞒说,家乡的蚊子真的好多,咬得我的腿不能见人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很值得,普宁我爱你。我和大姐在老家疯玩了几天,而母亲却说:“外面太阳大,就不出去了,你们要去玩,自己去吧,小心别迷路了。”我调皮的说:“Yes,madam。”母亲无语地笑了。“大姐,家乡到处都好美啊”“是的,家乡是不受污染的,是最美,最纯天然,最朴素,最快乐的”“那你留在家乡不回广州了吗?”“没开玩笑吧,美是美,但却不比广州发达,先进,再说姐姐可是要在广州读书的啊!!”大姐点着我的脑袋笑骂道。我却在一旁“嘻嘻”地笑。“是时候回广州了,家里还有要忙的。”母亲对外婆说。突然听到母亲一句话,我惊得跳了起来,直直地看着母亲。母亲明白地回看我,对我表示了一个不舍得的表情。这儿轮不到我发话,就算发话了,又能改变什么。我不舍得不舍得不舍得。2013年8月13日,初七,我随母亲一起回广州。大舅一家送我和母亲去客运站,走时大舅给了我几百块钱,说:“好好读书。”听着,不禁我哭了,大舅一直很照顾我,很关心我。等我回过神来,大舅已经离我远去,还是母亲叫我,才回过神来。再见了普宁,再见了池尾,再见了家乡一切的一切,我会想念你们的。初一:周燕珊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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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听着周杰伦的新歌《稻香》,不觉的便很安心。好歌应该就是有这么一种魅力吧,让你想起很多,感受很多。多久没有听到虫鸣鸟叫的声音了?“呱呱……”那些盛夏稻田里的青蛙啊,多久没有看到你们绿色的身影?换新衣了吗?一想到夏夜里安逸的那些声音,总觉得外婆家门前那棵高高的沙枣树很鲜活的在眼前浮现了出来。想到伴着虫鸣鸟叫,听外婆那永远也讲不完的童话故事,那应该就是充满童稚的日子吧。坐在舅舅腿上,对着月亮找那童话故事里美丽的嫦娥仙子,或者和小表弟一起捉小青蛙,不管是什么,总能给静谧的夏夜添几许活力。孩提时代的想法总是很天真,那时候的梦想是当一个木匠,说实话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当一个木匠,可是那时候就是很向往。也许是看邻居叔叔把一截截木头变成家具很新奇吧,在我眼里,叔叔的那些工具就跟哈利波特的魔法扫帚一样的神奇。小的时候很坏。和小伙伴一起去偷玉米,刨开一个太嫩或太老都扔掉,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应该是很让村人头疼的吧。乡下的水塘里长着慈菇,那是一种水生植物,果实煮熟很好吃,于是常常和伙伴们去摘。可外婆总是禁止我靠近或大或小的那些水塘,主要是担心一不小心就上不来了吧。可那时候还真是让人头疼,偷偷的跑去摘,摘到的时候不敢对外婆说实话,就骗她说或者是张婶或者是王姨给的。自以为是的想着外婆真傻,可哪知道一进屋才发现张婶王姨恰好就在厅里坐着。于是又向外婆撒娇,发誓自己绝对没有下到水塘里,是威威他们摘的,自己只是负责在岸上看着他们的鞋袜而已。等到慈菇煮好,吃的时候早忘记了信誓旦旦的和威威他们保证,只要给自己多分一点慈菇,回头煮好了肯定叫他们一起来吃。大舅的儿子小我三岁,我们是一起在外婆身边长大的,感情好那是自然没话说。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在堂屋的大箱子的乱翻,找那些不知道几时丢了的玩具。突然我找到了一颗豌豆,高高兴兴的把它给消灭了,可弟弟也想吃,于是我又继续帮他找,找到之后也不管是不是豌豆,就给弟弟吃了。可他刚嚼了一下就“哇哇……”的哭了起来,原来那并不是什么豌豆,而是一颗黄色的药。因为这件事情,一直到现在我还被弟弟冠以“自私”这个美名,原因是我吃了豌豆,而给他吃的是药。这屁孩在这些方面,记忆力总是超群的。五岁那年离开了外婆家,来到了爸爸妈妈任教的那所小学,开始了简单而又值得回味的小学生活。由于爸爸妈妈职业的缘故,在别的小孩还穿开裆裤流鼻涕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接受学前教育。所以五岁半上一年级的时候,二十以内的加减法我已经全部会算了。当时的光叔叔(校长)很怀疑的问爸爸:“五岁上一年级能行吗?”“当然行,肯定能行!~”就这样,我开始了小学生活。小学生的功课不是很繁重,那时候学校附近有一条河,是属于那种峡谷夹缝中求生存的河吧,但谷底的风景很美。于是放学会常跟着班里大个子的男生女生跑到河底玩。可惜自己没有画画的天赋,否则倘若画下那场景,也必定是一幅很美的意象画吧。一晃啊,时间就过去了。转眼我已经来到了现在的中学,并且马上又要离开了。从乡村来到城市,运动细胞似乎退化了。接触了网络,接触了太阳能,我似乎与那些以前的朋友有了隔膜。无论冬天还是夏天,两块钱一根的玉米棒子满街叫卖,再也不用候着季节,盼着秋天,再也享受不到那偷玉米棒子的惊险刺激与快乐。家里什么时候都有上季的新鲜水果,至于豌豆核桃那些坚果更是一年不断,所以对于童年那享受一个豌豆的心情也不大理解了。公园里的假山美丽的足以媲美小学校园边的那条峡谷,但攀着铁索一节节上去的感觉和那真真实实踩着峭壁爬上爬下的心情自然是迥乎不同的。那时候男女生之间的感情多纯洁呀,就算手拉手也没人说三道四。玩哪里还分什么男女呢?可现在就不同了,哪怕只是两个人不小心的眼神轻触,也会被旁人认为成眉目传情。放学顺路坐一下男生的自行车,恰巧被认识的人看到,也是不得了的新闻,如果第二天两个人又恰好一起进了班,那才真叫热闹,这时候的两个人在旁人眼里怎么看都是很登对的。更有甚者,班里最矮或最高的男生和女生,也莫名其妙的被人家给硬凑成了一对。哎,我们这个年纪本来就是很尴尬的,有什么办法。十几岁的时光能有几年呢?青春一闪即逝,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就高中了。那时候再想想初三这年的今天坐在电脑前书写回忆的自己,恐怕也是像对着古战场遗迹一般存着凭吊的情怀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