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文化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读《说空话的鼠王》有感
读了《说空话的鼠王》我深受收获和启发。
短文中写道:你的主意是不错,但是你应该把铃铛挂在猫脖子上才对呀。这句话在短文中的意思是:白毛老鼠虽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可是并没有实际行动,只是一个说空话的鼠王。而我呢,平时也爱说空话,我老不听话,写作业一道快写完时就马马虎虎的,妈妈教育我,我就都擦掉然后大哭大吵,然后再信誓旦旦的说以后不会这么做了。可是我还是每天都这样。
今天读了《说空话的鼠王》我觉得自己缺少耐心,我以后不会说空话了,要实际行动。
山西省原平市青年街小学二年级:武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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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牛顿卖菜》有感读《牛顿卖菜》有感淮阴实验小学六(6)班 陈梦晓最近我读了一篇妙趣横生的文章叫《牛顿卖菜》,哈哈大笑之后,却感到很有收获。这篇文章讲的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牛顿少年时的故事,牛顿小时候家里很穷,他十一岁时父亲就死了,为生活所迫,牛顿停了学,和母亲一起下地种菜,每逢赶集就挑着满满一担菜到集市上卖。牛顿把菜担放在街尾的一家药铺门前的篱笆外,自己在篱笆侧面看书,顾客自选自挑,临到付款时,有人大喊一声:“这是谁的菜?”这时牛顿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从篱笆后走出来,他接过菜款数也不数,又走开看他的书去了。还有一次卖菜时,突然刮起了大风,牛顿兴致大发,张开双臂,一会儿顺风疾走,一会儿逆风快跑,嘴里叽叽咕咕地数数字——原来他在计算风速!等这个不称职的卖菜者回过神来早已两担空空了。读到这里,我想,我们不应该学习一些名人的特立独行和怪异行为,但许多象牛顿一样的名人刻苦学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有志者事才成,很多伟人、名人,往往对学习有一种痴迷的精神和忘我的境界。有一次,数学家安培在街上散步,突然想起一道数学题,就情不自禁地向一块“黑板”走去,掏出口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演算起来,可是“黑板”一下子挪动了地方,而安培的题目还没演算完,他不知不觉地追在后面计算,可那“黑板”却越来越快,这时安培才发现所谓“黑板”原来是一辆马车的车厢!又如共和国元帅陈毅、发明家爱迪生、文学家巴尔扎克等等,古今中外的许多伟大人物,无不通过孜孜不倦、刻苦勤奋而成名成家,象金庸的小说里郭靖、段誉凭借巧合和偶然而获得高深的武功只能是童话或神话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古代启蒙读物《增广贤文》里说得好,“没吃苦中苦,哪能人上人?”我们知道爱因斯坦小板凳的故事,如果不是勤奋,怎能使一个“笨”孩子成为一个伟大的相对论的创立者?!正如数学家华罗庚所说:“我要告诉全国的少年朋友们一句心理话:在现在的学习和将来的工作中,不能相信天才,只能相信勤奋!”是啊!勤奋可以改变人生,牛顿卖菜的故事和其他许多伟人的故事正说明了这个道理。8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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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国》有感小时候,读《三国》的时候虽然不怎么看得懂,但不知为什么我竟沉浸在其中,将整本书都看完了。当时看书只是因为有趣,所以我能记住的情节不多,能说出来的情节只有桃园三结义丶三顾茅庐,三英战吕布等耳熟能详的了。《三国》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人物便非诸葛亮莫属了,我想大概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应该对他有深刻的映像,不需要深刻了解他的忠义,也不需要读懂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需要感受到他的经天纬地之才便能将他记在心中。近日,重拾《三国》,打开书本,闻着那时间的清香,在微微泛黄的纸上阅读时,我又有了许多小时候不曾有的感悟。在读到刘备三人破黄巾有功,却因不愿行贿只能担任平原令,而黄巾贼的手下败将董卓行贿担任大官时,我在叹息之余更是感到了当时朝廷的腐败。看三国前面一段的时候我还不觉得曹操有多坏,我看到了他率兵马与黄巾贼交战,在董卓得势其他人无计可施的时候他单刀刺杀董卓虽然事情败露但仍让我觉得勇气可嘉,直到他在逃亡途中被陈宫所救,而他却在误杀陈宫朋友吕伯奢的家人之后更是为永诀后患而杀了吕伯奢,我开始觉得他十恶不赦,罪该万死。董卓虽然未被曹操杀死却死在吕布手里,杀死这样一个奸臣应该是让人大快人心的,只是杀他的目的却让人不敢恭维,吕布也反复无常地弑“父”我不禁为丁原的失败感到惋惜。最让我敬佩的武将就是关羽了,我不知赞叹与他温酒斩华雄是所显出的高超武艺,更赞于他不被曹操给的好处所诱惑,一路寻求忠义,过五关斩六将,去追寻刘备。细读《三国》时我仍对诸葛亮独爱有加,他信奉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却因刘备三顾茅庐,欲救天下儿感动,便随刘备进入凡世,匡扶汉室,在刘备死后,他明知刘禅难扶,却依旧扶之,致最后心血东流去,就连我都为他感到不平,并且随着他的死亡也让我对之后的内容失去了兴趣。我只知最后三家归了晋,诸葛亮无力回天,奸邪压倒了正义,汉朝难以抵挡历史的潮流,走向了灭亡。现在,《三国》给了我更多的感受,我不知从中看到了英雄们的追逐,不知看到了诸葛亮的超凡入圣,刘备等人所信奉的忠义,我更看到了战争的血与泪,阴谋交织的蛛网一级那不容置疑的岁月脚步。8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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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昆虫记》有感对于人类来讲,昆虫似乎一个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生物。可能人们走在大街上时就有无数昆虫死在脚下,可偏偏有一个怪人,生活在荒郊野外,只为观查昆虫,还乐此不疲的观察了七十多年,他就是法布尔。在遇到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昆虫是没有思想和性格的。它似乎就应该在标本里,成为一些人口中科学巨作上的一段枯燥无味的文字。可法布尔呈献给大家的却是一个充满人性味的昆虫世界。原来昆虫也有自己的体系,属于它们的社会,以及一段精彩的“虫生”。看着这昆虫的世界,似乎有一个模糊的轮廊在其之下,我回味着,这个轮一点一点清渐起来。我猛然惊觉,这些昆虫的性格特征与人类其相似。它们有时善良、单纯;有时阴险狡诈,有时凶残无比。他们就像缩小的人类社会。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螳螂。它们是勇敢无畏的,它们从不惧怕任何比他们强大对手,但同时它也是凶残的,它们从不怜悯任何弱小的生命。它们也是可怜无知的,螳螂界有“妻子”吃“丈夫”的本性。从雌螳螂的方面讲,亲手毁掉自己的家庭绝没有什么好滋味。而雄螳螂就更惨了,从威风凛凛的“战神”,到被妻子追杀,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这让我联想到了一词语“妻管严”,我相信这样外强中干的人可不少。全书中最搞笑的篇章,就是“松毛虫长征”了。松毛虫竟会在一个花坛边上走上七八天,你可别不信这就是事实。看的我捧腹大笑。这可真像天真可爱的孩子。不眠不休的想走出怪圈,一如孩子们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不过我也能从中看出法布尔对科学认真的态度。他经过观察,研究,论证。才得出结论,这严谨的态度可见一般。但他能把如此严肃的过程描绘的有声有色,幽默风趣。可见他也有很深厚的文学功底。怪不得人们常言他“科学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写。法布尔向我们打开了一个看昆虫世界的窗口也为我们换了一个视角看人类的社会。法布尔怀着巨大的热情去观察他们,书写他们,怪不得,法布尔笔下的虫子,与绝大多数科学家眼中的虫子不同。正如他所言你们研究的是残废,可我研究的是生命。8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