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之花要用心浇灌_1500字
作者:白国宇
岁月如歌,演绎了我们七彩人生,繁华如梦,将我们沉淀的感情铸就永恒。每个人都经历过学生时代,每个人都有同窗好友,无论我们干出多大成绩走出多广阔的天地,最快乐的,还是学校时光,最怀念的,还是同学情谊。同学聚会,既能在昔日的同学面前放下所有防卫,找回当初的自己,同时巩固加深同学之间的情谊,扩展人脉,何乐不为。现代通讯发达,无论身在那里,信息分分钟就可送达,同学聚会越来越风行。然而,渐渐的却发觉变了味道,与我们当初的想法背道而驰。可能大家也都留意到了,微信朋友圈中所晒同学聚会照片,千篇一律:饭店高端大气上档次,菜品繁多,色香味俱全,红酒白酒啤酒都有,斟满,共同举杯,一个个笑颜如花,……酒是好酒,宴是好宴,难道聚会的意义真在于吃好喝好,喝好吃好吗?
我参加过两次同学聚会,也未能免俗,也是在酒店相聚,相见无论关系亲不亲近不近,或许平时很少想起很少联系的,突然亲近的不得了,又拥又抱外带亲嘴,亲的好像亲生的朋友。同学上桌,组织者一般为班长,开始讲聚会意义,讲同学情,一席话令大家无语类凝噎,最后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感情都在酒里了,干杯!。三杯酒下肚:大江东去月上西楼,岁月回当初,繁华盛世物欲横流,是谁立潮头。薄酒微醺,成功的讲披荆斩棘路上的经历心得,育儿的讲含辛茹苦的育儿心经,谈恋爱的讲他(她)的她(他)乍惊乍喜的爱情故事,。。。。汪汪洋洋,如江河倒灌,期间伴着拧捏嬉闹,恍惚间,千百张嘴在开合,千双手臂在挥动,千百个表情在变换。洪亮的声音浮在半空,冲击四壁回响,嘤嘤嗡嗡的窃窃私语又将空间填满,汇集成强大的语言洪流,人就在波涛里浮沉。聒噪充斥,耳根半分不得安宁,加之抽烟者吞云吐雾,包间里烟雾缭绕,真叫人受不了。表面上看个个情绪高涨,气氛热烈,心灵却并未相互融通,虽然聊了很多,根本不知聊了些什么,只是嘴受累了。就如一部内容空洞、演员又不走心的煽情剧,产生不了共鸣,令人感觉尴尬而乏味。回想起来,聊的开心的,还是平时常联系的那几位。如果平时没有来往的,短暂吵闹的聚会后,还是形同陌路,即使互留了手机号,也会变成号码簿里的呆号。这样没有意义的聚餐大会参加与不参加,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以为,聚会没必要铺张扬厉,花钱遭罪,倒可以相约爬山涉水,既陶冶情操又愉悦了身心。在伟大的自然风光面前,任何人都如沧海一粟,个人得失成败又何足挂齿,那点虚荣浮躁的攀比之心早已荡然无存,瞬间恢复到从前单纯真挚的模样。移步换景之间,可以拍照也可发山水之感慨,可以回忆过去时光、叙说现在也可以谈谈将来打算,不像酒桌上只有部分人掌握话语权,不管你接不接受,直接灌输他的思想理念,在这里,人人可以是叙说者,人人也可以是倾听者。,一趟旅程下来,或许,会打破你对许多同学固有的看法,成为真心朋友。将来回忆起这次聚会,有山有水有情有义,多有意思![学习交流群| 与全国同年级小伙伴一起快乐学习>>>点击加入]
如果想建立深厚的同学情谊,仅仅靠聚会肯定是不够的,还需要日常生活中就与同学多保持联系,有句话叫相伴才是情感加深剂,常来常往才不会产生蔬远与隔阂。同学情意不一定非要弄的上刀山下火海两肋插刀般的慷慨悲壮,而是你有事给他一个电话,他就算饭吃到一半,也会丢下碗赶过来帮你处理;你去外地旅游,哪怕只带回一盒茶叶,也惦念着邀请他们来家品尝。他遇到不顺心的事也会找你絮叨,就连写篇美文也专程打电话过来缠这要你点赞点评。就算你干了荒唐的事,他一边大骂你,也会想法设法帮你解决。他明白你的心思,你了解他的处境,这样的关系踏实,贴心,温暖。就如同老邻居一般,帮力所能及的忙,说真心实意的话,关系处理的融融恰恰,一直到老。这样的同学情值得珍惜,这样的城市才有温度,这样的人生也变得有意义。。。。。
任何情感以磅礴形式去催生,收效大都不如预期,往往藤长瓜小,收获甚微。你我皆凡人,生活并没那么波澜壮阔,绮丽多姿,更多宛如平常一首歌,我们无论与同学还是朋友相处,都应该真诚热心,有情有义,平日里互相关心,有困难时伸手帮扶,这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感情,才打动人心。只有用心浇灌,友谊之花才常开不败,恒久绵长。同学情谊像夏天里风,拂净心灵;同学情谊像冬天里阳光,温暖感动。一朝同窗,一生同学情!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阅读的趣味_700字
作者:熊景臣
年级:年级
记得孩提时,我就把书当成我的好朋友,她带给我丰富的知识与无穷的力量。沉浸在阅读之中,遨游在广袤的世界里,无不带给我灵魂上的苏醒与心灵上的快乐,使我的生活充满情趣。
爱上阅读既缘于我的求知欲,也缘于唐诗梦。小时候,我就接触了唐诗,常被诗里的意境所吸引。学校里,我跟着老师吟诵;在家里,父母伴我诵读。于是,我爱上诗的音韵美,诗的意境美,诗的情志美。不仅如此,我还想探寻唐诗背后的故事。如当我接触到李白的《赠汪伦》一样,我曾想了解李白与汪伦之间的故事。在老师的指引下,我找到了这个故事:汪伦为人豪爽,喜交朋友。当听说极富才情的李白来宣城漫游,便产生请李白到泾县游玩的想法。于是,他在写给李白的信中提到了十里桃花与万家酒店,以此吸引李白,没想到李白果然相信了。事后,李白虽知上当,但还是很满意,并建立了深厚的情谊。读着这样的故事,我明白了善意谎言背后的人情美,也深为古人的友谊而折服。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读着她,我仿佛看到了唐朝最美的星空![学习交流群| 与全国同年级小伙伴一起快乐学习>>>点击加入]
在唐诗的吸引下,我慢慢地走进更为广阔的阅读世界。我喜欢读科普作品,喜欢读童话作品。当然,我也喜欢小说。沉醉在小说中,我仿佛进入另一个时空中,全然忽视周围的一切。有一次,妈妈催我吃饭,再三催促,我无丝毫反应,依然沉醉在“三打白骨精”的气愤与痛快之中。最后,妈妈使出杀手锏——狮吼功,我才暂时从书中回过神来。晚上完成作业后,我也常躲到被子里看书,很多次,我都是抱着书朋友进入梦乡的。
现在,我依然酷爱读书,我想将来也会,因为我已感受到阅读的趣味。阅读使我接触到更广阔的天地,阅读也使我的生活富有情趣,阅读还使我的人生充满着巨大的力量!
指导老师:陈荣梅
作文网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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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之花要用心去浇灌有一天早晨,我和妈妈怄气,没吃饭就去上学了,那天,正赶上该我做值日。我最要好的朋友李小和我闹着玩,故意把水洒在我鞋上,还得意的说:“给宝贝鞋子浇浇水,也许要开花哟。”我正一肚子气没处撒,抡起扫帚,想李小扔去,正巧小红走进教师,李东向旁边一闪,扫帚正好砸在小红身上,小红大哭着跑出教室。我顿时傻了眼,李小说:“你……你惹出事来了吧,等着挨处罚吧!”我说:“都是你,干嘛躲开!”李小说:“如果我不躲,那扫帚就会仍在我身上了。”“你……”我哑口无言。我看见旁边有一块抹布,我抓起抹布就像李小扔去。抹布砸在李小的脸上,李小上来就给了我一下,说:“你自己犯了错,还怪别人!”我踢了李小一脚,说:“如果你不往我鞋上洒水,我会扔你吗?”李小拿起黑板擦向我扔来,说:“我只是和你开玩笑嘛,谁知到你那么小肚鸡肠!”这时,老师领着满脸泪水的小红,说:“你们干什么呢?怎么把教室弄得这么乱?”“我们……”“你们两个把教室收拾好了后,向小红道歉,然后来办公室。”老师生气的说。李小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用力的把板凳拿起来,放正了。我充满歉意的对小红说:“对……对不起!”小红看看我,柔柔眼睛说:“没关系!”说完她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和李小进了办公室,老师叹了一口气,说:“你们平时不是很要好吗?怎么会发展到今天的程度?”我瞥了瞥李小,说:“老师,是李东往我鞋上浇水的!”李小急忙说:“老师,我只是和他闹着玩的,谁知他居然拿扫帚仍我,结果……”“结果,你闪开了,然后扫帚就仍到了小红身上了,是不是?”“是!”我和李小异口同声的说。老师说:“俗话说,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的时候才会知道它的可贵!你们回去后好好反省吧!”第二天,因为昨天的事,我和李小谁也不理谁,但……一个人回家,让我觉得很无聊,没有意思。我不禁想起我和李小回家时一会就到家。可现在,路好长,走了好久都没有到家。第三天的体育课上,老师要我们围操场跑5圈。跑着跑着,我不时回头看看李小,李小也会偶尔看看我。在跑第4圈的时候,李小摔倒了,我心里很矛盾,我是该回去帮李小,还是继续跑?如果我回去的话,老师一定会罚我离队的。我会想起了我和李小在一起玩,一起上学,这时老师的话回响在我耳边: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的时候方知它的可贵!我向后一望,李小艰难的爬起来了,可又重重的倒下了。我一咬牙,跑回去了,我慢慢扶起了李小,李小看了看我,说:“谢谢”他说这句话时,看得出来他很痛苦。我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嘛!李小笑了笑。我扶着李小向医疗室走去,李小可真重,我是寸步难行。走了半天,才把他送到医疗室,他的腿擦伤了,后来我和李小和好了。友谊之花要用心去浇灌!9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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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的花需要汗水浇灌“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题记梦想,它是上天赋予每个人构建未来蓝图的神奇画笔。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想,但世上能够真正实现自己梦想的人却只占了小部分。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不知道,梦想若仅仅只是存在于内心深处的一种渴望,那它永远都只是一个幻影,无法成为现实。正如冰心所说,梦想之花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能成长,才能绽放,才能开出绚烂的花朵。梦想是茫茫黑暗中的一点微光,为我们指明方向,如果已经坚定了目标,就应该勇敢走下去,不管前途荆棘丛生抑或坎坷难行。就如司马迁,他遵从父亲遗嘱立志要写成一部能够“藏之名山,传之后人”的史书,即使在他触怒汉武帝被捕入狱,遭受残酷的“腐刑”后也不曾放弃,只是忍辱奋起,历时18年,终于写成鲁迅口中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美名的《史记》。梦想不应该只是幻想中的空中楼阁,它更需要打好坚实的地基,不能偷工减料,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它才会变成一座令人仰慕的城堡。司马迁为了梦想忍辱负重,付出了血与汗的代价,才铸就了今日《史记》的成功与辉煌。是努力,让他的梦想开花。泰戈尔曾说过“没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就没有可以锻造出天堂的力量”,同样,不曾被汗水浇灌的梦想之花如何能绚丽绽放?张海迪身患高位截瘫,而她在病床上,用镜子反射来看书,最后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4国外语;贝多芬双耳失聪后,仍坚持他的音乐创作,最终创作出了著名的《第九交响曲》。他们不仅仅是梦想家,更是实干家。设想如果没有努力,那他们的梦想就只是镜中花水中月罢了。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需要并存。梦想必不可少,因为它为我们树立奋斗的目标,而“脚踏实地”更为重要,我们应一步步朝梦想走下去。康德曾说:“我既然已经站在了这条路上,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走下去。”我们唯有将坎坷踏成坦途,用汗水浇灌梦想之花,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收获成功带来的第一缕曙光。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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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之说_1500字多数小孩听了,都会十分害怕,于是停止吵闹,而他们心里,对鬼这种神秘的东西也会十分畏惧。由于这种方法十分管用,便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爷爷用这方法哄爸爸,爸爸用这方法哄儿子,儿子用这方法哄孙子,结果代代怕鬼。我曾听到过一则新闻,好像是说某地学生放学走在楼梯上,有人大叫鬼来啦,结果乱成一团,踩死踩伤许多人——这“鬼来啦”有多么可怕,如果说的是老师来了就没有这么夸张。怕鬼怎么办呢?很久以前便有一种说法:世上有鬼有神,只要求得神灵庇佑,就不用再怕鬼了。于是,人们大肆拜神求佛,祈求神灵的庇佑,祈求圣光普照,驱逐开妖魔鬼怪。这样,人们求得了心理安慰,对鬼的害怕便弱了几分,人们认为,这是神灵庇佑的结果(可不知自欺欺人是怎么个写法)。慢慢的,这种习惯成为了一种风气,创造出一个宗教,更多的人开始信奉神灵。于是,一些本不存在的事物便如初春新笋般疯狂地涌现出来,个个法力无边,本领滔天。一些有愿望(如生孩子,考大学,全家平安,多赚钱等)的人开始烧香拜佛希望自己的愿望能实现——可笑的是,实现了,人们认为是神灵的庇佑,没实现,则是鬼怪在作祟。而鬼怪作祟怎么办呢?当然祈求神灵庇佑啊!而愿望实现又展现出神灵的法力无边,总而言之,求神拜佛是不会错的——人们这样认为。就这样,信男信女出来了。他们手戴佛珠,时不时念叨佛经,认为:万事以神灵为大。尽管科学家们一再地证实并告诉人们:世上无鬼神,人们还是不信,有些人甚至认为这些科学家背叛宗教,不信奉神灵,神一定会严惩他们,他们死后会下地狱,他们将万劫不复。儒雅平和一些的信佛者会悠悠的说:“信者有,不信者无。”这实在是让人十分无奈。如果是正规的宗教(那些教导人们做好事积阴德的),我不反对,甚至支持他们,可是像那些邪教——如修炼“法轮大法”的法轮教——整天害人,骗取钱财,使得人家破人亡,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痛恨的。记得上次与家人和父亲的朋友去古台山游玩,途经一观音台,便随众人进台拜观音。观音台的中间摆着一观音雕像,我仔细打量着那尊观音,竟发现其鼻梁有两层!——这雕刻技术也是让我醉了。没多久,一身穿褐色纱衣的老妇人便走出来,很直接地让我们交钱买想买纸敬观音,如果不买香买纸就不许拜观音(美名曰:让观音菩萨看看你的诚意)。让我惊异的是每个人都掏出钱买了。我又看了一眼观音像,那略撇的嘴角似乎充满了不满与无奈。我忍不住想:若世上真有观世音菩萨,自己的雕像被用来招钱,心里一定也不痛快。这时,好像是一位叔叔敲了一下钟,写经文的老大爷突然“哗”地站起来(吓了我一大跳):“你们要是再不听话,随意敲钟,观音菩萨一定惩罚你们,小心肚子疼!”这实在是哄小孩的手段啊!——而那位叔叔就真的没有再敲钟了,唯唯诺诺地道歉一句。我尽力憋住笑,走向观音台的另一端,静静候着。等了会,只见母亲捧了一张黄纸,恭恭敬敬地朝观音像跪下,还是原来那个老妇人,站在一旁,嘴里零零碎碎地念着什么。我临近看了看,发现那纸上写的是我家地址,家庭成员和所祈求的愿望,老妇人也就是念的这个。我听了会,脸色变得精彩起来——老天哇,她竟然是用半家乡话半普通话念出来的,观音菩萨能听懂吗?忍不住跑出门大笑一番,再装作平静地在台口等着他们一起回家。我无权干涉信奉神佛者的行为,也无权对这种风气指指点点,但在这现代化的世界,我们是不是更应该相信科学,相信自己呢?初二:杨军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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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_1500字有一种东西,它看不见,也摸不着。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如果它是纯净的,便值得你去回忆;如果它带了污点,那便会是一场噩梦。它就是这样难以保存,但有时却会很温暖。在二十岁时,我便有了一个孩子。在她长大后,就和我一起开始了电影的生涯。但是我在美国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导演,我为此感到很自豪。有时我也感谢我的演员,是他们给了我成功。我当然最爱我的孩子,她的角色永远是最好的。我总是把最精彩的地方留给她。但身为导演的我也是严厉的,每次拍戏他们都是带着泪痕。我毫不心软,因为,演员,就应该这样。可我的女儿,陈夏总是如此的霸道,可能是我娇生惯养的原因。我因此感到自责。在拍一场电影时,身为主角的陈夏还是把温柔的人做的非常大大咧咧,“停!重演,温柔,温柔你做出来了吗?我一开始是怎么教你的,重演!”我几乎快到崩溃。但她丝毫不知情,赖在后台不出来了,后面工作人员看我那副模样,马上开始劝陈夏,让她上台。我清楚的听到,女儿说:“凭什么,这场电影为什么一定要做成温柔的,这只不过是通过想象写出来的,为什么不能改变。”我轻轻叹了口气:“你们都出来吧,先休息一下,我现在告诉你们,我为什么一定要拍这场电影。”在一所中学,有一个女孩,学习永远都是最好的。学校不止一次的在电视上滔滔不绝的说她。但她不爱说话,更不愿意交朋友。但有一天,她的班里来了一位转校生,那是个可爱女孩,说话大大方方,给她的感觉就是热情,这使她异常的兴奋,因为,这是她喜欢的感觉。那个转校生,她叫于颖,老师给它的座位,就是她的旁边,兴奋的她没想到,这是她有了个惊天动地的改变和一场温情的梦。连个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两个人无话不谈,什么都说。但她发现,于颖的家庭并不幸福,父母离婚了,她跟了妈妈,但无时都在想念爸爸。‘为了不让悲伤流露出来,只好表现得非常热火朝天,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呢’她心想。很快,高考结束了,好久不联络的于颖突然打来电话:“喂,是你吗,我们能不能趁现在一起去旅游呢,时间不多了,答应我,好吗。”“可以,我答应你。”她和于颖都带足了钱,从韩国到美国,然后又去了法国,就在她们一起去看埃菲尔铁塔的时候,脸色苍白的于颖突然倒下了。没有任何准备的她慌了,赶忙把她送进了医院。医院结果出来了,是血癌。听到这个词,她一下子晕倒在地,当她醒来时,开始无助的大喊:“为什么,为什么于颖你不早些告诉我,我们的友谊,就此结束了吗?不,不要啊,那是我唯一的朋友,就算是血癌,于颖,为了我,你为了我,能挺住吗?!”于颖慢慢的醒了,是在她的哭声中。于颖紧紧抓住她的手:“为了你,我可以挺住,我们是朋友,对吗?”她点了点头:“一定,你永远是我的朋友。”在医院这段时间,于颖一到傍晚就开始写写画画,她没有打扰她,只是静静的在旁边看着于颖那快乐的身影。过了几天,于颖的情形有些恶劣。那天中午,当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亮整间屋子时,于颖使劲的握住她的手,虚弱地说:“我很怀念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在韩国时我们的热闹,在美国时我们的向往,在法国时,我们那真挚的友谊。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永远……你,愿意吗?”她已泪流满面:“愿意,永远都……于颖!于颖!”她已经安详的闭上了眼睛,像睡着了一样。当她帮于颖收拾东西是,发现了一摞厚厚的纸,写的全是她跟她的点点滴滴,“于颖,你怎么这么委屈自己啊,于颖……”她的心里很痛,像是被刀刺过一样。“然后呢,那个她是谁?”演员们的好奇心果然在这里,我笑笑,说:“你们应该体会到了,故事里的她,就是我。”演员们震惊了,我听见陈夏说:“妈,我在演一次。”我欣慰地说:“友谊这个东西,值得你去回忆,但不要让它染上污点,一定要交你值得交的朋友。”我走到窗前,想:“于颖,你还好吗,看啊,你还是我永远的朋友,永远……”高三:寒一孤独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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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 · 外传_15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学,有一群朋友,整天泡在一起。时间老人注视我们,微笑。初中,身高变了,更加成熟了,也因此,有了很多不同的好友。所认识的朋友,我都记在心中。我以为这辈子,一定忘不了他们。那些给我慰藉的朋友,给我帮助的朋友……初三到了,又一次面临着毕业,暮然回首,可我再也不想去翻那本陈旧的、纸已发黄的小学同学录。似乎,再也想不起来以前要好的人、闺蜜的事。很多都已想不起来,变为了一张空白的纸片。好像大脑突然的短路,再看当时的同学,好多已陌生的认不出来……哎,也许这就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的意义所在吧!初中三年,我们渐渐的长大,变得愈来愈成熟,也慢慢地在心中诠释了什么是朋友。新的面孔,新的同桌来到这个学校,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我们有交到了新的朋友,一切都是时间老人操纵着。3年,我们读懂了很多,得到了很多,同时,也付出了很多,失去了很多……也许,这是青春的誓言,青春的脚步见证了我们在一步步的成长!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在街上行走时,看到一张有些熟悉的面孔,只是淡淡的一笑,轻轻的擦肩而过。朋友,也许,只是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轻轻的走来,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然后不声不响的离开……小学的朋友,刚刚到初中,还是那么的不舍。多么希望能够分到一个班,但是,没有。结果,我们之间亲密的距离随着思想的改变,慢慢的越来越大。初中,我们迎来了花季的年龄,花样的年华,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我们有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有了懵懵心动的TA,同时,也有了很多不能向父母说的小秘密。这时,我们都需要一个能够理解自己的兄弟(闺蜜),一起诉说对人生的迷惘,对青春的无助,对朦胧恋情的纠结。我们彼此的倾诉,成为最要好的好朋友。我们的心中,装着对方的小秘密。我觉得,这是一生都不会忘,都不会失去的朋友。这就是真正的朋友,不带一点的虚假和虚伪。六月终于来到,中招过后,我们又会各奔前程。暑假中彼此联系的次数,像秋来后的树叶一般越来越少,到最后,几乎没有。接通对方的电话后,发现我们早已没有任何的话题可聊,只是随便找个借口,匆匆挂下电话,然后又是一阵迷惘。暑假后,我们还会走进新的学校,在新的环境中,会再有新的朋友、新的理想。也许,还会有新的那个心中的公主(王子)。早已忘了,昔日里那些在花季里的困惑,带我们走出怪圈的好朋友,毕业时,曾发誓自己不会忘记对方的誓言,曾多次说过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最好的死党。可是,再怎么根深蒂固的记忆,也无法抵挡时间老人对我们的磨练。只是不到一个月的分离,几乎忘了当初在一起的学习生活,那些青春誓言就像风中的柳絮,一吹,便散了。或许,我们没有忘记,把他埋藏在尘封的记忆中。但不得不承认,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这个曾陪伴我们一时的朋友,最要好的玩伴。如今,,每天仍旧见着不同的面孔,接触着不同的人群。这些人中,有的人会成为我们新的朋友,补填那记忆深处的空白。作为朋友的我们,不禁有些小伤感。有2句诗,我一直记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是说,真挚的友谊可以超越时空,缩短距离,虽然不能是友谊更加浓烈,但是这份友谊永远在!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我们一生中会碰到几万人,而真正的朋友却屈指可数,这些很正常,也很普通……高一:happyday970129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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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语之录·花之悲_1500字第一章·彼岸花篇Some one well come for you一个年纪轻轻的孤儿院院长,在逛街的时候遇到了徘徊在街道上的她。院长将她带到院里,给她取名为“曼珠”,并收养了她。小女孩儿非常懂事,每天帮助院长扫地洗衣服,每次洗完后,院长都会夸她一句:“曼珠,你真棒!”后来,曼珠的小伙伴们一个个的被接走,偌大的孤儿院只剩下一些比她小的孩子和她,她开始寂寞,每天都跑到后花园的大柳树下,种着彼岸花。一转眼4、5年过去了,好多人来这里领养孩子,当大家看到她时都十分喜欢,可知道她眼有残疾,二话不说就径直向门口走去,有的人说:“这孩子,瞎眼的眼角有邪气。”有的甚至当场大骂,说院长捡来一个邪灵。那小女孩儿一直在门口听着,当听到有人骂自己时,牙齿紧咬嘴唇,却还是抽噎起来。后来,小女孩儿不再等了,每天坐在钟楼的台阶上听夜莺的鸣叫,久而久之,她成了大家眼中的“哑巴”,独来独往。有一天,一家人看上了这个女孩儿,要收养她,她应该是激动的,却一字也说不出口。院长急了,大吼了她一声:“曼珠!你怎么不说话啊?”却发现小女孩儿一脸煞白望着那对夫妻,瞳孔中露出了恐惧。尴尬的送走那对夫妻,院长将曼珠带到办公室,问她:“你为什么不答应呢?”曼珠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那是我父母的仇人,是他们酒驾,将我父母活活压死在车下。我在当时正好被母亲推开,他们的面容不小心被我看到了……我忘不了的,那撞到我父母后狰狞的脸!永远不会!”院长知道这是她的心病,安慰了她几句,再也没问什么。再后来,小女孩失踪了,还有她在后花园种的彼岸花。院长着急了,她将所有曼珠可能去的地方都找遍了,一无所获。她不甘心,继续找,最终累倒在了病床上。一晃好多年过去了,院里最小的孤儿也到了成家的年龄,院长已经病的不轻了,医生说,她活不了几天,像她这样年纪轻轻的人,竞得了不治之症。这天,她坐在窗前,看窗外开得如火如荼的彼岸花。突然,一个穿着红色纱裙的小女孩从花间走过,紫黑色的长发伴随彼岸花飞舞,远远望去,如同一朵美丽的红色彼岸花,迎风舞动。她指着窗下的小女孩,问护士:“那个在花海中的小女孩是谁?”护士低头看了一眼:“哪有什么花海?哪有什么小女孩?你出幻觉了吧!”可她明明看到那个小女孩,在红色的花海中,向她招手。隔天,她又看到了小女孩,问了问护士。可护士依旧说没有,她奇怪了,不顾护士的阻拦走出病房,走到那片花海前。小女孩正在采花,看到她走了下来,笑嘻嘻的向她伸出手。“既然你看到了,那就来吧。”如空灵般的声音,回荡着整个医院。不知何时她身旁出现了一团红光,将她和小女孩包围在一起。她隐约想起了什么,曾经的自己也是一朵彼岸花,白的如雪。“莎华,欢迎回来。”如空灵般的声音再度响起,她看清了那张脸,是曼珠。“曼珠……”她颤抖着,“是你吗?”曼珠没说什么,只是将莎华带到了时空的门前,门后,是她们曾经生长的世界。她们进去了,手拉着手,再也没有松开。当护士走下楼,惊讶的发现她倒在了地上,不知何时穿了一件白色的纱裙,银色的长发披散着,如同一枝绽放的曼陀罗华。而在她的手中,紧紧攥着的,是一朵盛开的曼珠沙华。Someonewillcomeforyou,是的,终会有人为你而来。不知何时,空中响起了一个声音:“彼岸花之灵·曼珠沙华、曼陀罗华,已归位。”初一:叶可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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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之巨变_1500字八十年代,她们正当风华正茂之时,姐妹俩在我们当地是名噪一时。这不仅是因为她们是乡长的女儿,也是因为她们的容貌出众,走到哪儿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更是因为她俩是一对姐妹,可性格迥异。姐姐旺荣老实厚道、勤劳能干,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而妹妹旺霞则大胆泼辣,为人处世出格张扬。姐妹俩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正当谈婚论嫁之时。当时追求她们的男子是成群结队,她们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姐姐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选了一户门当户对、吃国家饭、条件优越的人家,在众人羡慕中嫁了;而妹妹则初中一毕业就不声不响地跟着社会上一个无所有的青年私奔了。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当时是令人震惊的奇闻,是绝对为世俗所不能容忍,人们对此议论纷纷说妹妹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指不定又会干出怎样伤风败俗事来,将来肯定落不到什么好下场。她的父母对她更是伤心绝望之至,向外放出话来只当是没生这个女儿。 时间就这样像流水一样悄无声息地流走,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姐妹俩当年的风流韵事也早已成为过眼云烟,人们也早就淡忘了她们曾经的是是非非。 只是近年来,她们再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热点,是因为她们的巨变,她们成为人们预料中的两种截然不同类型的人,她们的人生轨迹朝着人们预想不同的方向行驶。 在人们心目中,风流不安份的妹妹,在误入歧途后,将来肯定没有好下场。可现在她是生活上过得有滋有味,事业上是风声水起。当年与那男子私奔后,苦于外界舆论的压力和家庭愤怒,她立志发奋图强,誓言不干出点明堂决不回乡去见江东父老。于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工厂打工,她踏实做人,辛苦打拼,凭着勤劳肯干,刻苦钻研的精神,加上灵活的头脑,学得了一技之长,取得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人脉资源。于是万事俱备后,就着手回乡办了一家大型的服装加工厂。凭着良好的技术、先进的管理、通畅的进出货渠道,工厂办得是日益红火壮大,成为乡镇里数屈一指的民营企业。成为了县里纳税大户,更为家乡解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家乡脱贫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创业致富的明星人物,她自然令人刮目相看,成为人们赞赏和崇拜的对象。 而当时令人羡慕,觉得明智有眼光、选了个如意郎君,过着顺风顺水生活的姐姐,而今却走向人们想象的反面。也许是当时家境太优越,自己又无所事事,精神上无所寄托,她逐渐沉迷于赌博的游戏中而不能自拔。经年累月的这样一折腾,她那原本丰厚的家底也日益枯竭,而靠着老公那点微薄的工资早就满足不了无休止的欲望,填补不了她那吃喝玩乐的无底洞。看到以前不如自己的人现在却越发生活得潇洒自在,她的心理上严重地失衡,总是想走捷径快速致富。人一旦思想上蜕变,失去了正确的目标与追求,迷失了人生方向,最后什么礼仪廉耻也就丢了,人格尊严也就抛到九宵云外去了。姐姐发展到最后是,成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天到晚混迹于牌室中,因为经济原因加上空虚无聊,成天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勾勾搭搭,后来竟到了夜不归宿的地步,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荡妇。什么家庭责任,社会道义她是全然不顾。可怜当初以为抱得贤良美人归的老公,现在只有面对冰冷空荡荡的残缺的家。人们也不禁为姐姐惊人的变化扼腕叹息。就连妹妹都感叹姐姐是变得面目全非了,是彻底地堕落了,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家人。 人们更是感叹世事难料,人性变化无常。 其实,世事变化无常,没有任何事是绝对,人们不必感慨万端。姐妹发展走向不同的人生道路,有偶然也有必然。在姐姐安分守己的背后其实也暗藏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心态,随着环境稍有变化却又随波逐流,缺乏明确的生活目标和追求,因不能把持自己最终沦为现实生活中一个悲剧角色;而妹妹叛逆个性的背后却是那种敢想敢干的精神,有思想有主见,敢于挑战现实,只要走上正道自然能有所作为,成为生活的强者。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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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花】_1500字大家都知道彼岸花吧,有关彼岸花的故事,也听了很多吧,我看了一个悲剧收尾的,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虐文啦,所以我尚自改了结尾,希望原作者不要介意啊,故事的前奏,大约是这样那个的:传说,彼岸花在从前只是一只普通的小花妖,美丽又脆弱。每天都在吸收着微弱的天地灵气,生活的无忧无虑,这样枯燥又无聊的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了。一千年过去了,小花妖该化形了。众所周知,妖在化形之前,必要渡劫的嘛,很多妖,在化形之前都有做准备的,只有这个笨笨的小花妖,什么都没有准备。很快,渡劫之日来临了,几道雷击下来,小花妖,几乎就要魂飞魄散了,就在这时,一个少年的出现,扭转了局面,不但替小花妖渡过劫,还留下来照顾她。接下来的剧情,有些狗血了,就是小花妖沉浸在少年的温柔里,无法自拔。少年在离去之时,说:待她成形之后,便可去寻找他。随后,便消失在小花妖的生活中。小花妖为了找寻少年,努力提升自己的修为,终于,她可以上天了。可看到了少年了,可是,少年却假装不认识她,让小花妖伤透了心,却没有放弃,她不相信少年对她没有感情,于是,少年在哪,她就在哪,寸步不离的跟着少年。一日,佛找少年谈话,佛说:他尘缘未了,还不宜成佛,小花妖便是他的劫数,只有过了这个劫数,才能修成正果。少年沉默便可,没有再言语了。只是他开始躲着小花妖,甚至无视。看见小花妖被欺负,也是直接无视走过。小花妖的心,也没了当初的坚定。她是妖,佛界的一切对她都有伤害的,终于一日,她没有再继续忍耐下去,反抗了。换来的是无情的关押。她被关押在深渊之处,少年没有去解救他,甚至在执行当天少年都没有出现。小花妖被伤透了心,不再相信爱了。但是,爱少年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习惯了,即使她不再相信爱了,但她还是相见少年。她身上纯洁的气息,早就让众多邪恶的怨灵垂涎了。一日,一位自称是地狱的统治者说他能实现她的愿望,但是代价的她要把她最珍贵的东西交给他。小花妖答应了。也堕落了。等她明白后,一切都来不及了。从此,地狱就多了一种花,花开的很妖媚,但奇怪的是有花无叶,有叶无花。人们称之为”彼岸花“花便是少女,叶则是她的记忆。而当少年匆匆来临之时,看到这一切心生悲凉。故事到了这里便结束了,接下来,便是我续写的故事了:少年没有离去,他放弃了成佛的机会,而是选择留下来,陪着小花妖。他找到了小花妖的本体,在她身边搭了个小木屋,便住下了,重蹈覆辙,细心的照料。花儿只增不减。少年每日还带她去人间最有灵气的地方,吸收天地精华。就这样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小花妖依旧没有成形,少年也不在意,依旧这样过下去……千年的光阴就这样股怄气了,小花妖说话了,虽然依旧没有化形。“你,是谁?”“我又是谁?”小花妖问了两个问题,口气冰冷,充满了戒备,没了当初的柔弱和全心的依赖。但少年并不在意这些,露出了千年来第一抹微笑。但是小花妖却沉静了,没有在说话。少年见状,对花儿更是呵护。小花妖渐渐的修成人身了。又问了少年那两个少年没有回答的问题。少年看着小花妖那双鲜红而冰冷的双眸,温柔回道:”你叫初颜,初日的初,花颜的颜,我是你的爱人,因为一些事故,我们分开了。小颜儿,欢迎回来。“小花妖不疑有他,因为少年身上有她喜欢而熟悉的味道,她喜欢跟少年在一起。少年带着小花妖离开了地狱,过着小花妖以前最想要的生活…………彼岸花并没有因为小花妖的离开而消失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变成了双生花,有花亦有叶。彼岸花是所有苦情恋人的结晶,是他们用心头血和灵魂的精华生长而成。初三:之逸p夜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