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趣事_1200字
我的亲密好友张颍阿姨是个另类宠物迷,她豢养着三只鹦鹉,一直在家中自由放飞。她认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用铁练拴着,太不人道了。当然,三个小可爱回报她的是无穷的欢乐。第一次去阿姨家,进门就见门把手上镶嵌着绿鹦鹉雕塑,神态毕肖,巧夺天工,太别致了。再一细瞧,我大吃一惊,那竟然是只活鹦鹉,是调皮鬼Abu!它炯炯有神地打量着我,冲着我叫:Hello!嘿,还是英语哪!我正笑得前仰后合,扑腾扑腾飞上我的肩膀,亲热,逗乐。原来,它有个与众不同的爱好,有事没事总爱蹲在门把手上,岿然不动,像一名忠实的门卫。一旦有客人拜访,旋转门把手,它就立刻感觉到了——好善解人意噢! 且说白色大鹦鹉,身长达0.4米,昵称“大白鹅”,全身披满洁白无瑕的羽毛,昂首挺胸,俨然尊贵的白马王子。也许自恃一手绝活,才特别高傲吧!此刻,我就听见了嘹亮的口哨声,悠扬起伏,煞是好听。阿姨笑了,“大白鹅”一遇客人来访,就耍人来疯,它这是在欢迎你呢!见我饶有兴味地欣赏它,它更来劲了,轻轻摇晃肥胖的身子,左顾右盼,自鸣得意的样子,活脱脱一名歌星在作秀。那神态似乎在问:我这是天籁之声噢,好听吧? 我沉醉着,顺手脱掉羽绒衣,不料,口哨声嘎然而止,它龇起头上鹅黄色羽毛,像把扇子撒开来,滴溜溜地瞪着我,喉咙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怎么?噢——原来是我艳丽的毛线衣惹恼了它,它嫉妒了,生气呢!为缓解气氛,我连忙穿衣,扔给它一个核桃,它张嘴稳稳接住,咯吱几下就咬碎了,吐出了满地的核桃壳。嗨,这一嘴绝活真可以上吉尼斯记录了! 再说红衣公主Nadan,刚来几个月,胆子忒小,一付孤傲的小姐脾气。不过它很文明,连拉屎也避开公共场合,常常飞到没人处。你若想爱抚它,跟它来个零距离,当心,你刚出手,它就毫不留情地啄你一下,似乎警告你:别骚扰我!即使你用美食引诱它,它也不领情,总是歪着脑袋,对着食物审视老半天,就像考古学家那样反复认证,看看没问题了,趁你不防备,一口啄住,飞到一旁放心地品尝起来。你若批评它没礼貌,哪怕声音大点或是脸色难看,它就耷拉着脑袋,好半天一动不动,绝食!哼,给你点颜色看看! 那次,我见它正生气。就喜眉笑眼地给它喂食,谁知它破例给我面子,扑闪着翅膀,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怪了?张阿姨一本正经地说:因为你穿着红羽绒衣,又是拜访它的客人,它就认你为同类朋友了。我想,阿姨逗趣呢!其实心有灵犀一点通,鹦鹉跟人一样,如果你真心呵护它,它就会消除心理障碍,跟你亲密接触了。 我随手翻看一本杂志时,竟发现Nadan也在一边用红红的尖嘴啄一本画报,掀一页,瞅一眼。哇噻,Nadan会看书?我喜出望外,对它娇宠有加。听说,一直使劲地讨好它,譬如在它身边深情地唱歌呀,替它梳理羽毛呀,甚至就餐时也来个女士优先。不久,有情人皆成眷属,它俩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情侣。不过这是后话了。 临别,我一声吆喝,三只鹦鹉扑地腾空而起,满世界地飞舞,红白绿三色时而交错时而重叠时而跳越,变幻着一幅幅美丽的动感图画,我们开心得手舞足蹈,欢笑声追逐着鸟鸣声回荡不息……
一条流浪狗_1200字
就在我还没到重庆的时候,我家曾有一只大黄狗。它是我妈妈的同事聚会时在楼下,跟着我妈妈踉踉跄跄的从一楼爬到七楼的。它才到我家时他它还躺在我家装水果的大竹篮里,下面垫着我废弃的衣服,它躺在里面好像是来享受的来度假的。用脚来挠挠它那棕色的脑袋然后闭目养神,悠哉游哉。就在它来我家不久就闹出了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那一天,我放学回来准备在书桌上做作业。结果,我看见了它在我的床上睡着了,两脚重叠的放在一起,它的下半身是被盖上的。我大叫了一声本是想把它吵醒的,他它也好像被我惊醒的,可是我爸爸听见了,急忙跑过来一看狗站在我的床上,马上拿出他的皮带对着它就打,它也不是吃素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溜我爸爸也拿着皮带紧跟在后,他躲在我爸妈的床下,就趁我爸爸正准备爬下找它的时候它一个箭步跑出了床下又回到了它的窝里,爸爸才放了它。但它有时是我解闷的“开心果”因为我经常在家没事做,所以我就经常整它。 我先把我家的阳台的瓷砖拖得可以当镜子的时候,把它赶到阳台上我就站在沙发上从阳台的一个小窗口上看它。它就在阳台上尽情的奔跑,只要它跑快了它的爪子接触我那被拖得如镜的瓷砖就滑倒。只要它一倒,就会以最快的速度从地上爬起来就如闪电也像不倒翁,每当它滑倒了的时候,我便会捧腹大笑。有一次还把我从沙发上笑摔下来了。我后来发现我每次笑之后,它就会跑得更欢了,好像在说:“主人!看我是不是像那个‘卓别林’呀!看我每次都把你逗笑了!看我再给你玩个特技!”原来我现在才了解它,它是多么可爱呀!为了逗笑主人把自己摔的遍体鳞伤。我后来每次出去吃饭的时候,走时都不忘给它打包,我每次都是看着它把我炒的饭吃完了我才放心。它吃饭时总是先吃肉再吃饭,吃饭时吃一口饭,喝一口水。 我现在想看它吃饭的样子都不行了。现在他要回来已经晚了。因为,我现在已不在家乡了,而且就在我爸爸搬家的时候,把它送给了别人了。幸好他是我认识的一个叔叔,我就在那个暑假的时候听说它。生了三个孩子,我就吵着爸爸让他带我去看它,我见它的时候,它明显消瘦了许多,也苍老了许多。综见了我急忙跑过来用它那牙咬我的裤腿往里拽,我开始不知它要干什么,我就跟着它走,走到一个陈旧的小屋的时候,综撞开小屋的门。我往里一看,里面有几只小狗,小狗见了它便急忙跑过去,它也跑过去,它们蜷缩在一起,我走近一看,原来它在给小狗喂奶,我看着它在给小狗喂奶的时候。我想起了我与她相处的日子是多么美好!就在我要走到时候它把我们送出了车上,我看这它的眼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来闪。我蹲下一看原来是眼泪,眼泪?狗?狗会流眼泪。我正要为它擦去眼泪时,它一转头含着泪低着头慢慢走回它的小屋。我在车上不禁为它送去祝福。 它虽然有了孩子。但是它还是一只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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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_12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地点:演播大厅人物:主持人(主)、梦博士(梦)及现场观众(观)主:各位观众,晚上好!欢迎您准时收看《心灵之窗》的访谈节目。本期我们的主题是——常怀敬畏之心,下面我们有请着名妇科医学教授——梦博士。今晚,她将和我们一起讨论“敬畏之心”。(大厅掌声响起,梦博士进场并向观众们挥手致意。坐下时,与主持人问好。)主:梦博士,请问您是怎么理解“敬畏”二字?梦:当我们把“敬畏”拆开,单独理解时,就会发现;“敬”,可理解为“尊重,有礼貌地对待”;而“畏”是“怕,敬佩”。当两者并起来连用之时,会发现它们的意思是“对待某些人或者是某些事应存有敬重与畏惧之心”。主:原来如此。那么,博士,对于本期的主题,您有什么看法?梦: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应常怀有敬畏之心。不单单说只是敬畏那些地位比我们高,权利比我们大的人。虽说有些人或事在我们的眼中是微不足道,但是这些人和事也值得我们去敬畏他(它)们!比如,历代贤明的君王,不仅仅是他们治国有道,使得国泰民安,还有的就是他们对待自己的子民常怀有的敬畏之心。而也有着一些君王,他们残暴、昏庸无能,对待子民对也十分残忍;一个人的反抗,可能在这些君王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但若是成千上万的百姓们团结起来,一起与他们斗智斗勇的话,是可以让这些残暴、昏庸的君王感到的仅仅是畏惧之心!所以,不只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应怀有敬畏之心。主:那么请博士再说说,我们还应敬畏些什么。梦:其实有很多。比如——生命!我们都应常怀这对生命的敬畏!不知,在场的观众中,有谁认识伟大的法师——弘一?观:主持人、梦博士,你们好!弘一法师,他是一代高增,艺术教育家。在他38岁那一年出了家,开始了一种刻苦向佛、精研律学的朴素生活,被佛门弟子奉为律宗地十一代师祖。梦:谢谢您的介绍。没错,其实在弘一法师圆寂之前,他曾再三叮嘱弟子们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其四角各垫上一个装满清水的碗,以免蚂蚁等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之时被火无辜的烧死。伟大的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之心,使我深深受到感动。法国思想家史怀哲他曾说过,他在非洲自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之分,看到几只河马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行时,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职业是妇科医师。每当我看到新生的生命诞生之时,让我感到深深的敬重。敬重生命的伟大,同时也畏惧生命的脆弱与渺小。因为,有些生命的诞生,伴随着的是另一个生命逝世所得!在此,愿逝世的人们在另一个世界中快乐的生活。活在世上的我们,也应努力生存下来!主:谢谢,博士对本期的支持!各位,行动起来吧!不仅仅是我们对生命、神明,让我们都怀着敬畏之心。还有其他的人和事值得我们怀有敬畏之心。感想:节目就此结束,希望大家都怀着敬畏之心,去观望我们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广东省汕头市金禧中学高二:庄颍1000字 高二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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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偶然的发现,春季的最后一天,我的生日。这个日期,使人读来便会在心中涌起一种温暖的幸福感。今天本是一个令人开心的日子。就让回忆退转回17年前,那一天,依旧的春季,却又是一个崭新的春季。偷看那时爸爸的日记,他写到“小老虎出生了。”我想,那一日的妈妈刚刚看到我时该是有比爸爸的喜悦更多一层的感情吧。我能想象的到妈妈脉脉望着“小老虎”露出欣慰的微笑时的样子,是那么美!好像是能被幼小的我记住并扎根于心底的美。现在,我越想那画面便能越清晰。记得妈妈说过我出生后竟没有哭。在如此氛围下我为什么会哭呢。那一年,那个季节的那一天,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又是谁打了我的屁股,哇哇哭起来的我正式来到这个世界。和妈妈一起看相册,我最喜欢那张妈妈抱着胖乎乎的我拿着我的小手挥动着,照片上的妈妈笑的灿烂。我常问:“妈,那个小胖子是谁?”你看着我,只是笑,就像照片上的一样。照片上,我们的身后是努力生长着的茂盛的枝叶,那天阳光明媚。在妈妈怀中的亦是在成长着。被妈妈呵护着的我,多了一份安然。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最喜欢的一个情景:你说张一小时候最听话,每每傍晚从幼儿园回家看到妈妈在厨房做饭便会搬来一个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看着妈妈。回忆着,那些画面便能一一展现。我能想象的到那时太阳渐渐落下,暮色开始四围妈妈叫:“张一,吃饭喽。”那时的菜香似乎能穿越时间重回我的记忆之中。我还记得被妈妈牵着手一起走在星空下的那个夏日,我还记得和妈妈一起采摘桑叶的那个季节,我还记得去田里和妈妈一起收割麦子,我亦记得自己调皮后妈妈和别家长理论的情景,我亦记得自己我是在妈妈的呵护之下成长的。无论是谁也不能让我有像对妈妈一样的依恋。每每想到这些,眼泪便不由地从眼角滑落。在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几年,我还是希望有你在我的身边来见证我的成长。从福建回来时,爸爸对我说:“没有人可以陪你一辈子,有时你的路要你一个人走下去。”我深知人生之路上的意趣,也许我们之间的距离便是对生命做出诠释的最好安排。今天本是一个令人开心的日子。春季的最后一天,傍晚我站在教学楼上看低飞的燕,远方西天一片红晕。月牙这时也悄然挂起。幼时的傍晚,我站在你的旁边,我们就在那座小桥上看西边的天空,就像我看到的那样。只见飞翔的燕越飞越远,月牙渐渐爬上高空。我竟有了种想要去追随的冲动。我想我的生命正在勃发。多少次,我看到你梳妆,岁月真的毫不留情地在你的脸上留下了它走过的痕迹。曾经照片上年轻的妈妈,曾经那个我可以在同学面前炫耀的妈妈,已经不再认真给自己梳妆了。我总是看到你把妹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我依旧相信妈妈是美丽的,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将来。我正随着时光走在成长的光影中,在这条路上我还能看到你。就请允许我就这么看着你,正如你看着我的成长一样。今天,我会给妈妈发条短信诉说心中的喜悦。如果你在我身边,我想和你一起去照照片。就让我们把最灿烂的笑容定格,因为今天本是一个令人开心的日子。儿子现在已经有了勇气走下去了,又长了一岁的我毕竟是个大男孩了。请在远方看着我的成长,请让我轻唤一声“妈妈”。高二:张翼泽1200字 高二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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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是一个六月,高考的孩子已经结束了自己十几年的学生生涯。走到了人生的路口,都会艰难的选择一天属于自己的路,任由自己去闯。回想这十几年的时光,我们都在朦朦胧胧的生活过着。在我们长得同时,我们的思想也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依赖着属于自己的感情,总是夸夸其谈的亲情,友情,爱情。亲情,人生的一逆向思维。她包含着所有跟父母有关的感情,成为我们的一部分,在长大的同时,青春在改变,就会与自己的父母产生一些矛盾,渐渐的,随着时间的跟进,这种矛盾随之变成了不可填埋的沟壑,只会越来越深。友情,人生的道路离不开朋友之间的相互鼓励,我们时常说着,自己的好朋友是谁,自己跟这个关系好跟那个关系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在男生与女生朋友之间,我们讨论最多的就是有没有无关于爱情的纯洁感情,应该是有的吧,那些自称是闺蜜的蓝颜或者红颜都是一样的性质。爱情,说到爱情,这是敏感的话题,小时候的我们,只会说自己喜欢谁谁,长大了,就会说爱上了谁谁,自己想想,在这个年级的我们,动不动就说爱,合适自己的年龄吗?我们不懂得责任,不懂的自己要承担些什么。十几年的风光,有些人甚至已经二十多岁了,他们才刚刚结束于这个学习生涯。有人问,难道大学不是学习的吗?可以这么说,大学,是一个社会,是一个社会的缩小版,在这个由不同的人组成的社会里,你应该要学会发挥自己的优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定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不是一无是处。常常有人说,要好好学习,将来要走上好的工作岗位,那样自己的生活才会美好,我不这样认为,我并不觉得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昨天,坐在车里,听到一段很现实的对话,现在的大学生,能做些什么事,难道清华北大的大学生就了不起吗?人生人人都是平等的,更何况是大学生,现在有很多的大学生毕业了都在干嘛,养猪,甚至挑大粪,这不是笑话,因为中国的社会观念里面,是这样想的,只要你是大学生,你就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工作。如今的社会,在大学生就业这一方面,很多人投机取巧,选择冷门职业,因为这样以后冷门的职业以后就会大量的供不应求,那时候自己才会是最抢眼的,事实也是如此。近些年来,很多大学生都选择在殡葬馆里工作,因为这个工作是一个冷门职业,很多人一想到殡葬,就想到了死人,死人多么不吉利啊,所以,国家在殡葬这一方面,真的是缺少很多的工作人员。要想在立足于社会,就一定要发挥自己的优点或者职能,这样在社会中,或多或少的迈出了第一步。以后,你只要跟着自己的感觉,就会发现人生中的定理,这个是定理什么我不知道,因为需要自己的感觉去发现。每个人都想做一个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这只是理想,在有些人眼里,这些想法是很可笑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世界上怎么还会有穷人,这并不是说说而已,需要自己去实践,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要去想多,想一些无聊的东西,那样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你总不能把自己的美好青春读浪费在遐想上面吧。高二:张杰1200字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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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你是傻子,”它的声音平静舒缓,“为什么非要,佯装癫狂。”——题记“有人吗?”疯子轻轻推开破旧的木门,那门不知在这里呆了多久,上面布满了虫子咬啮后的洞,像个颓废的吸毒者,就这么轻轻一推,仿佛就会结束他的生命。几缕阳光从屋顶的破洞照射到大理石地面上,光中飘着许多灰尘。老房子静静的,除了那声“吱呀”,它便不再理会这个陌生的旧客人了。疯子环顾着四周,老人最喜欢的楠木桌子上还放着老人常用的青花瓷茶杯,他想起上次来的时候,老人坐在摇椅上和他谈论生死,桌上的茶杯仿佛还冒着热气。一切都和昨天一样。这句话突然让他觉得寒冷,“停留的希望总是小于漂泊太多。”疯子说着叹了口气,他的脑海回放起多年前人们对他的崇拜和敬仰,再次叹息。摇椅温暖的色泽覆着昏暗,疯子看了一眼,转身想要离去。一只白色的猫背对着他坐在窗台上,像一个毛茸茸的小玩偶。疯子好奇地走到窗前,猫像是在欣赏风景,一动不动。疯子向窗外望去,窗子上布满大大小小的泥点,根本没什么值得欣赏的景色。“喵”猫注意到疯子,叫了一声,用爪子挠了挠木制的窗框,“你是想让我打开窗户吗?”疯子睁大眼睛看着猫问道,猫却依旧看着窗外,耳朵偶尔抖动一下,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疯子露出嘲弄的微笑,他们说的对,他是个疯子,居然以为一只猫会和他说话。这时,猫慢慢地点了点头,还是没看疯子,但它的动作足以让疯子兴奋好一会儿。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现实对你的肯定,即使见证的人只是你自己。疯子没看见一只蝴蝶在屋角的蜘蛛网上挣扎,他又开始犹豫自己是否要打开窗户。好久,疯子终于下定决心相信自己。他推了推窗户,窗户没动:多用了一些力气,窗户还是没动;再多用一些力气,窗户像嘲笑他一样,纹丝不动。疯子生气地使出全身力气推窗户,“嘭”,窗户也生气了,把疯子推倒了。疯子坐在地上,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对,他们总是对的,我是个疯子,什么都做不成……”当疯子抬起头的时候,猫已经坐在了外面的窗台上,还是背对着他,神秘而严肃。疯子垂头丧气地站起来,走到猫身旁,坐在窗台上,他顺着猫的视线看到了远处的瀑布倾泻而下,溅起大朵的水花,小小的彩虹横跨在水面上,树叶在阳光像露出娇嫩的微笑,带着翠绿的欢乐,风踮着脚尖花朵上跳舞……“多美的景色!!”疯子的身体放松地向后倚,然后他摔进了屋子。显然,窗户的结构和他所想的截然不同。“你不是疯子,你是傻子。”它的声音平静舒缓,“为什么非要,佯装癫狂?”疯子猛然记起,这是老人的声音,“你用癫狂,掩饰自己的懦弱和忧虑。”猫注视着疯子,一只眼睛像深蓝的海水,深邃而没有波澜。疯子呆住了,不知是该害怕还是悲伤,“勇敢起来吧,我的孩子。你难道忘了那天我们谈论的生死吗?”猫说着,神情不再那么严肃,疯子摇了摇头,“我没忘。”猫露出微笑,说,“生与死,取决你对待生活的态度。你都懂,不是吗?。”疯子点了点头。“那么,相信你自己,活着吧,即使那和未来无关,也不必再铭记我是谁了。”猫已经消失了,它的声音还在空旷的屋子里回荡。“相信你自己,即使那和未来无关。”疯子默念着站了起来,一只蝴蝶从他的头顶飞过。高二:王萧音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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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愿_1200字六月的天,异常的热,瘦女人挺着个大肚子,在树荫下摇着大蒲扇哼着歌儿散步,脸上是一团又一团绽开的笑云,眼睛眯成了月牙儿,心里美滋滋的。还有一个星期就要生了,在婆婆、婶婶、弟妹等人的建议下,瘦女人早已经给孩子起好了名字,孩子叫盼盼。因为谁都希望瘦女人生个大胖小子。而看她那大肚子和日常的饮食习惯,八成是个小子。所以谁都盼望着这个孩子的出世。这一点,村里的老婆子总忍不住展现自己那丰富的生儿经验。时光如流水,当产婆来到家里时,瘦女人的状态一点儿也不像即将生产的妇人。一想到自己的胖小子就要出来跟自己见面,她就兴奋得不得了。伴随着几声啼哭,盼盼顺利出生了。听到盼盼的啼哭声,瘦女人也喜极而泣。她终于要完成丈夫的遗愿了,帮他生了个大胖小子。而此时屋外也早挤满了人,他们都想来瞧瞧这个大胖小子。“来,快让我看看我的宝贝儿子。”瘦女人得意地提高了音量。屋外的讨论声愈加嘈杂了,“我就说是个胖小子吧!”“是呀,是呀,我也看出来了。”“真不错,是个小子。”大家伙都非常激动,世界仿佛在那一刻炸开了锅。可产婆的一句“是个女娃”像一根根毒针刺进了每个人心里。“什么?”这句话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瘦女人顿时两眼呆滞,四肢僵硬,连呼吸也变得急促。“快,快给我看看。”或许在说出这句话时,她仍心存希望。可当产婆抱着盼盼来到她身边时,她因激动而红润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如纸,嘴唇不停的抽动着,有些许的发黑。“不,这不是真的,我生的应该是大胖小子。这可不是他的遗愿。怎么会这样?一定是有人把我的儿子换了,我生的应该是胖小子,胖小子。瘦女人开始语无伦次。屋外再次炸开了锅。“原来不是胖小子。”“我就说别把话说得太早吧。”“是啊是啊。”“不,不可能,我要生大胖小子,哈哈哈……”笑罢,瘦女人永远停止了呼吸。眨眼间,盼盼已经10岁了。十年前,从瘦女人死后,她就被婶婶收养了。但婶婶对她并不好,她每天要面对的是干不完的活。而她婶婶还每天都用言语刺激她:“就是你把你的妈妈给气死了。”除此之外,她婶婶还不让她上学。尽管这样,盼盼仍很努力地活着,她像改变婶婶对她的看法。她还偷偷向邻居的小孩借书看病,现在的她已经会写很多字了。但群众的力量终究是伟大的。当盼盼渐渐走出家门时,她才知道,理想和现实不只是隔着婶婶这一层玻璃,还有全村人的嘴。“是盼盼吗?哎哟,都成了大姑娘了。可惜呀,你妈当年被你气死了。要不。”“你知道吗?那个就是当年气死。”那些话就像恶梦一样缠着盼盼,将所有不算美好的美好都粉碎。她真的坚持不了了。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很利索的把家务活全都干完了。然后提笔在纸上写下了“下辈子,我要当男孩。”便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跑向和河边。盼盼只留下了这句话,就这么走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地狱般的地方,她会到天堂,快乐地生活。那里不会再有男女之分。广东湛江麻章区湛江农垦实验中学高二:whd2819567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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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_7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家养了一只鹦鹉。它十分的漂亮,灰色的嘴巴又尖又硬,眼珠水灵灵的,特别精神。它圆鼓鼓的身子披着浅绿色的外衣,光洁的羽毛好像擦过油似的,尾羽又宽又长,自然地舒展着。它挺起胸脯如得胜的将军,不可一世。我曾听说过,鹦鹉是会说话的。可是,我家养的鹦鹉为什么不说话呢?是不是它长得太小,又没人教,才不会的吧!于是,我开始“当”上了老师,教它说话……可!怎么教呢?有了!只见我从屋子里拿了些饲料和水放到它的面前,并对它说,“乖乖!快吃!吃饱了跟我一起学说话!”鹦鹉一见有好吃的食物,赶忙狠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见鹦鹉吃饱了,便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了我面前的桌子上。“您—好—!”我故意放慢了语调高声对鹦鹉说道。并满心欢喜地望着它,盼望着从它口中说出些什么!可鹦鹉一点儿也不领情,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便背对着我呆在那儿,伸展着身子,样子很悠闲。见它这样,我生气地把它一把塞进了笼子里……过后的几天,我和爸爸、妈妈像以前一样喜欢在院子里,也就是鹦鹉的旁边聊天。时不时走来几个邻居,我们也会对他们说:“您好”。一个月后,我见鹦鹉笼子里的饲料不够了,便往里面放了点……就在这时,鹦鹉竟然对我说了句“您好!”我惊讶得张大了嘴!是谁教它说话啊!我不禁陷入思考当中“不会是因为是我和爸爸、妈妈常在它面前说话的缘故吧?”思考片刻的我自言自语道……“是的!就是这样!”我恍然大悟。通过鹦鹉学说话这件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不要太过于强求,也许在你不经意间,已做得十分的好了!六年级:杨嘉艺6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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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六岁时,妈妈带我到公园玩。公园门口围了一群人,我好奇地挤了进去,原来是卖鹦鹉的,那一只只可爱的鹦鹉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仔细观察了其中的一只:它浑身长着五颜六色的羽毛,扁扁的脑袋,又细又长的尾巴,可爱极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给我买了一只。回到家,我把小鹦鹉放进了一只漂亮的笼子里,拂着它的羽毛,问:“这就是你的房子了,你看好看吗?”它睁着一双小眼睛,看了看温暖的“家”,好像在说:“我非常喜欢这个家,谢谢你!”渐渐地,我和它一天天地熟悉了起来。一天早上,我呆呆地看着它,突发奇想给它起了个名字——小丑。于是,我对它说:“你长得很漂亮,但你应该学会谦虚。所以,我给你起个名字叫‘小丑’。你喜欢吗?”听了我的话,鹦鹉拍打了几下翅膀,昂起了头,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喜欢这个名字!”小丑不但可爱,而且睡觉的姿态也很有趣:扭过头,把尖尖的嘴巴插进又细又柔的羽毛里,两脚站在笼竿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每当这时,我总会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走过,生怕惊醒了小丑的美梦。这就是我的小鹦鹉,它不仅美丽,而且还给我的生活增加了几分乐趣呢!4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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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我家养着两只鹦鹉。它们有着麻雀一样小的身子,叫声也和麻雀差不多,不见得怎么好听。两只鹦鹉都有一身漂亮的羽毛,背部都是翠绿的,头部是黄色的,胸部和腹部都是淡绿色的,细长的尾巴是青灰色的,金黄色的翅膀上有绿色的斑纹,好看极了。它圆圆的脑袋上有两个黑豆似的眼睛和向内勾着的嘴巴。嘴巴上有个小小的突出的地方,那儿有两个鼻孔。细长的腿上,长着弯曲的利爪。鹦鹉最爱吃小米,它吃小米时发出的声音就好象是小孩子在吃棒棒糖。每天早晨,它们鸣叫着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晚上,当我一到家,他们就“叽叽叽”地叫个没完,好象在说:“我要吃东西,我要吃东西!”到了睡觉的时候,它们像闹钟一样按时叫我睡觉。做完作业后,我愿意在笼子边看它们玩儿。它们每分钟都不老实,不是从这儿跳到那儿,就是从那儿飞到这儿。有时还把自己的翅膀展开来让大家欣赏。记得有一次,家里没人,它们自己飞出了笼子,飞到了窗缝里,窗子还开着,差一点就让它们给跑了,这时妈妈回来了,急忙把窗子光上了。晚上,爸爸回来后才把它们捉住。时间一点点流逝,我和它们之间有了深厚的感情,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后来我们要搬到别处去了,妈妈说它们在新家里会把家里弄脏的,所以要把它们送到姥姥家里,和它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怎么舍得呢?但妈妈说的也有一定道理。我也逐渐长大了,学习任务也重了,没时间和它们玩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它们送走了。我非常喜欢这两只鹦鹉,它们给我的童年增添了很多欢乐。60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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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上个星期,我们家又加入了两个“新成员”——云斑鹦鹉。一开始,两只云斑鹦鹉在我挑选的鸟笼子里显得很害怕,就那么站在笼子中间的横杆上,一声不吭。我给他俩起了名字,公的叫蹦蹦,母的叫跳跳。他们俩长得非常像,都很漂亮,全身金黄,黑亮的眼睛一眨一眨得很有神,头上有一条一条黑色的花纹,翅膀上有黑色的斑点,粉嘟嘟的尖嘴上有一对可爱的小鼻孔。但是蹦蹦的脚趾有四个,尾巴上有黑色花纹,跳跳的脚趾有三个,尾巴是纯黄色的,没有黑色花纹。第二天,我发现蹦蹦很爱吃小米,一天到晚不停地吃,可是跳跳吃的比较少,两只小鸟不叫,很安静,奶奶说是因为他俩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他俩拉的屎都在笼子底下的板板上,为了让他们有个干净的家,我让奶奶洗了一遍又一遍。四天之后,蹦蹦和跳跳终于开始叫了,飞得很高,还飞到吊环上玩。一小盒吃的吃完了,奶奶给里面放了一点苞谷珍,可是蹦蹦和跳跳都不爱吃。这可把我急坏了,我突然想到卖鹦鹉的人说,云斑鹦鹉还喜欢吃苹果和小米,我让奶奶放了一个苹果进去,小鸟还算喜欢吃,这下我放心了。我喜欢我的蹦蹦和跳跳,我喜欢我可爱的云斑鹦鹉!4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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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鹦鹉是一种可爱、美丽、善良的鸟儿,一身穿五五彩斑滥的迷人衣服。眼睛黑溜溜的,水灵灵的,头顶还有五六根彩毛,就像一个潇洒的小伙,仿佛脑袋里潜着广大博学的知识,使人喜爱。鹦鹉有一对又长又在的翅膀,一般的也有25厘米长,飞起来就像一团彩色火焰在空中燃烧,鹦鹉爱吃小毛虫,蝗虫等。虽然它有时吃些小鱼、虾却不是食肉鸟。鹦鹉一般早晨出来玩耍、捕食,中午在它的小房子里睡觉,夜里和朋友玩一会,就安然入睡,它睡觉时也不时眨眼,依然十分警觉,一听到什么声响,甚至是微小的振动,它也会展翅而飞,鹦鹉与其他鸟儿最大的不同之处,应该就是会讲话了,一般的鹦鹉不大会讲,只有那些从三四个月开始训练的鹦鹉才能讲话,你说什么,它也咕呱地学着说,要是你给它几相小面包渣,它还会兴奋地拍翅膀,学得更带劲。鹦鹉的窝搭在老树枝上,它用一些羽毛和小树叶、小树枝放在一起,再用一些石灰固定,这样的房子冬暖夏凉,舒适宽敞,窝顶一般会长些以免雨水流流进窝里,它就像一位聪慧的建筑师一般。鹦鹉一般孪生7、8个,大约20天便破壳而出,全身湿淋的,和两个小乒乓球般大,颜色是肉色的,像一个红肉色的小肉团,全身光光的,大约三个月后便会长成鸟,长出丰富、彩色的羽毛,开始又一个崭新美丽的生命!鹦鹉可以说是最美丽、最聪慧、最善良的可爱鸟儿了!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五年级:张麒标550字 五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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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鹦鹉鹦鹉属鹦形目,鹦鹉科,是一类色彩艳丽的鸟。全世界有340多种鹦鹉,分属6个亚科,70---80个属。包括产于澳洲和东印度群岛等地的美冠鹦鹉、短尾鹦鹉、相思鹦鹉、金刚鹦鹉、长尾鹦鹉等等。下面我们分成4节介绍。鹦鹉中,体型最小的是产于新几内亚及其附近岛屿的侏鹦鹉,身长只有8.4厘米。最大的是产于南美洲的金刚鹦鹉,身长竟可达1米。不过,这得归功于它那很长的尾巴。产于新几内亚的短尾鹦鹉虽然那么长,但体重可以超过它。鹦鹉的喙弯曲有勾,腿较短。它们的脚掌前后有双趾,走起路来样子很怪,但爬起树来却是行家。这时候,它们的喙往往会助一臂之力。鹦鹉的舌头厚而强健,能够巧妙地摆弄它们的食物--------种子和水果。以食花蜜为主的短尾鹦鹉舌头很长,舌尖像刷子。鹦鹉主要栖息在热带区域,只有少数飞到北方和南方的温带地区。分布最多的地区是南美洲、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及其附近岛屿。非洲和亚洲大陆的品种较少。鹦鹉身上的色彩主要是绿色,但也有许多例外。一些美洲鹦鹉以蓝色和黄色为主。不少鹦鹉的翅膀上有红色。色彩最鲜艳的当数短尾鹦鹉。它们以红色和绿色为主色,配以蓝色、紫色、棕色、黄色和黑色。美冠鹦鹉基本上是白色和黑色,偶尔也有些黄色、红色可桃色。鹦鹉的窝都设在洞中。树洞、白蚂蚁堆起来的洞、岩石里的洞,还有地面上的洞都是它们的家。只有产于南非洲的僧鹦鹉(长尾鹦鹉的一种)例外,它们用树枝自已筑起很大的巢。多数情况下,这 些巢穴都是公用的,但每对僧鹦鹉都有自己的进出口。所以有的时候,它们的巢穴会大到把支撑它的树枝压垮。20世纪中期,许多僧鹦鹉曾引进到美国当笼鸟。这些僧鹦鹉有些不甘遭囚禁,越笼而逃。更多的是由它们的主人放生,因为他们忍受不了它们的吵闹。这些僧鹦鹉后来倒也很好地适应了温带的气候,在美国的许多地区繁殖起来。然而它们还是不受欢迎,因为它们在非洲家乡曾毁坏庄稼,名声不好。人们喜欢饲养鹦鹉,主要因为它们善于模仿人和别的声音。其中当属处身长30厘米,有着红色短尾巴的灰鹦鹉最为出色。实验证明,它的认知能力可以和海脬以灵长类相比。亚马孙鹦鹉是美洲鹦鹉中最善说话的鹦鹉。由于人们大量捕捉和饲养鹦鹉,许多鹦鹉脱离了它们原先的生活环境,造成面临绝种的危险。每年都有几千只鹦鹉非法或合法地带进欧洲和北美,许多在路途中就死去。为了保护鹦鹉的生存,最好的办法是除了现有的笼鸟之外,不再捕捉野生的鹦鹉来饲养。为此,许多国家都严格地限制捕捉、输出和输入鹦鹉。但总是有不少违法分子置若罔闻。澳大利亚鹦鹉、巴哈马鹦鹉、地鹦鹉、红眉鹦鹉、红尾鹦鹉等几十种鹦鹉都已面临绝种的危险。分布在我国中部和南部地区的红领绿鹦鹉、绯胸鹦鹉、大绯胸鹦鹉、花头鹦鹉、灰头鹦鹉、长尾鹦鹉、短尾鹦鹉等都属我国二级保护动物。12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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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_1200字流水潺潺,冲不掉古城印记岁月悠悠,带不走文化身影长安与苏州,一个有瓦殿宫阁象征千年古都的庄严;一个有亭台轩榭代表东方园林的典雅。繁华似锦的都市伴着它们辉煌的文化经历千年风雨的洗礼,一路摇曳走过,关于它们的记忆没有被时间风化。时间是不使文化的记忆风化的。就如我们能记得希腊神话,罗马法,了解丝绸之路在东西方交流中的重要意义。会吟咏唐诗、宋词,偶尔翻阅下元曲,拿本小说看看,看累了后讨论下玛雅人的金字塔。同样我们不会忘记古老的东方大地上有这样两个城市以及它们代表的文化,一个风格是雄浑豪放,一个特色为缠绵婉约。长安古道,意马迟迟,春松华茂的景象也象征着它的未来是一片欣欣向荣。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更名后,西安已成为中国西北方的经济、交通和文化中心。但隆隆的马达声和满天弥漫的烟尘没有湮没它原有的庄重。秦兵马俑、西安碑林等文化古迹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的中外游客。游人在赞不绝口之时也唤醒了一些关于长安尘封千年的记忆,这十一朝古都处处充斥着雄劲与严整。辛弃疾和他的词可以作这种文化的代表。他虽生在泉城济南这个温柔和顺的城市,但是毫不失北方热血男儿的英雄气概。策马沙场,他壮怀激烈;舰阁楼船,他睿智奔放。“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让人不由忆起他“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无论何时,何地他总是想着驱除鞑虏,还我中原。名为弃疾,但心病难除。长安是他的寄托,楼兰他总在牵挂。好男儿却难守家国,他写下自我讽喻词。即使垂暮之年也时时吟唱:“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如果说长安是豪放派的居民点,那么苏州应该是婉约派的归宿了。“前几天,澳大利亚又在庆祝他们的200周年,与此同时,我们的苏州却悄悄度过自己2005岁的生日。”余秋雨先生在《白发苏州》中这样写道。苏州像一个内敛、娇嗔的女子,隽秀且柔情,从不张扬什么。其实也大可不必,三吴都会,锦绣之城,世界水城的典范和东方园林的代表,拿出哪一样不让世人称赞不已?李煜可以为这座称为“东方威尼斯”的城市做形象代言。他的词是亲切自然,灵动清晰的。正如苏州城里流淌的水道和园林中棱角分明,柔和典雅的线条。曾想李煜他就应该坐着乌蓬船,唱着苏州评弹在烟波浩淼的太湖上游赏。可这样又会有谁会歌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的惆怅。大概是老天特意安排,千年后让戴望舒作一首《雨巷》与李煜遥相呼应。可能也只有这被成为“人间天堂”的苏州市才能融合古代与现代完美的婉约意想。也不能说长安与苏州所代表的文化风格完全迥异。因为苏州也存有“卧薪尝胆,百二秦关终属楚”的坚定信念和目标,长安也刻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缠绵情思与誓言。只是相对来说,它们更适合哪种文化的缩影而已。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没有撕掉中华文化发展史上记录它们的纸页。还知道昭君墓在西安,千里之外苏州有个叫桃花庵地方住过明代才子唐伯虎。时光荏苒,关于古城的记忆不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岁月流淌,仍有一种讲述文化的声音在晴空中回荡。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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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_1200字从小学到初中,我已经上过不少堂语文课,但最使我难忘的是进入初中的那堂语文课,那堂既生动,又活泼的语文课那天下午,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要组织同学们演一场课本剧,以课文《犟龟》为范本,进行改编,给同学们一周的时间准备。听完这个消息,同学们个个自告奋勇,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角色。由于人数太多,老师只好先指定一些同学扮演不同角色,然后鼓励其他同学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一种动物,可以是课本上没有出现的,进行准备,说会争取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表演。演课本剧,自读书以来头一次听见,同学们感到新奇、有趣,参与热情非常高。这不,课余时间还有人在背着自己的台词,有的还会模仿动物的不同动作和表情,使得我们的课余十分钟不时的爆发出一阵阵欢笑声。盼望着,盼望着,终于盼来了表演的那一天。记得那天,蔡老师把我们分成八组,围成一圈,表演的同学在中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后,演出开始了。只见两只异常巨大的“鸽子”扇动着两只翅膀说道:“狮王二十八世要举行婚礼……”说完便“飞”回座位上了。这时,从观众里钻出了一只小“乌龟”,他蹲在地上,双手触脚尖,埋着头,显出一副沉思的样子。接着,他抬起头,说道:“我决定要去了”。于是,他开始“走”了,但他那笨重的而又难看的姿态,总是不时地引起观众一阵阵哄堂大笑。小“乌龟”一路行进,路上分别遇到了蜘蛛、蜗牛、壁虎、乌鸦……表演中,虽然有个别同学忘了台词,有的动作不够逼真,表情不够形象,但是从同学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他们是非常投入的,表演是很受欢迎的,你听,掌声又响起来了。那天最精彩的,还是那场续集呢……这只小乌龟还在继续地“走”着,忽然,蹦出了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建议小乌龟不要去参加狮王的婚礼,并提议要与小乌龟再进行一次赛跑。接着就在我们的一阵又一阵的叫喊声中,“新龟兔赛跑”开始了,最终机灵的小乌龟又一次战胜了小兔子。之后,他又重复了那句台词“我的决定是不可改变的”,又继续往前走。可半途中,又钻出了一只大象,雄壮的“象叔叔”说道:“可怜的小乌龟呀,你要到那里啊,要不要我用鼻子送你一程呢?”机灵的小乌龟回答说:“不,那样我会被摔死的。”说完,小乌龟又继续往前走了。路途中又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老鹰拦住了,好心的鹰阿姨也说要直接送小乌龟,但由于小乌龟多疑,害怕老鹰另有计谋,便拒绝了老鹰的好意……到了后来,剧中的小乌龟到了洞口,并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表演结束后,蔡老师对表演的每一位同学都进行了表扬,并按照“分票奖励制度”给每个表演者奖励不同的分值,其中奖励最多的要数“小乌龟”的表演者(大家公认的),他共得到8。5分的奖励。当然,蔡老师也给每一位表演者提出中肯的建议,同学们都很乐意的接受了。这堂语文课生动、有趣,我们在参与课堂的过程中,学到了知识,感受到了欢乐。进入初中后,实行新课改以来,很多同学都感受到,现在的语文与以前不一样,我们爱上这样的语文课,它实在让我们着迷,让我们难忘。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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钗头凤_1200字离多最是,东西流水,终解两相逢。浅情终似,行云无定,犹如梦魂中。可怜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往事如昨,随风而逝……桃花依旧,人面何处?昔时的梦中人早已消逝在远方,玲珑楼台,遮蔽了他眺望的视线,而倩影之侧,早已是他人,自己又算什么?即使相见又算什么,终不得相识啊!料峭春风,微冷春雨。她走了,也带走了他的所有灵魂。留下的只不过是支离破碎的记忆与无限的痛苦……犹忆当年春衫薄,年少轻狂的他在这个同样的雨日中,邂逅了温婉的她,他不禁吟道:“手如柔荑,肌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并且她还有一个同样温润的名字:婉儿。婉儿……无意间,他一声低回的叹息,缱绻了这个悲伤的季节,孤寂,无助,毕竟暮春,雨打落红,点点滴滴。其实,也在敲打着他的心啊!一片桃花,拂过他的脸颊,轻盈地幻化作优美的曲线,似在尽情跳完生命的最后一支舞蹈,他不忍心花的零落,迎手挽住,可是当年呢?婉儿如此贤惠,善解人意,可是婆婆的不顺眼,一句“八字不合”,掘起了他们爱情的坟墓,但是,面对自己的母亲,面对这冷酷的“孝”,面对婉儿的离去,他是那样的无力,他渴望去接住那零落的桃花,然而,暴风骤雨中,他只有无奈的叹息,一任花落水流红……伊人已去,而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只是耳畔犹然是昔日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相见不得相识,他只能在这离她很近却也很远的地方,生生守望,却不得相认,人又何以堪?默然间他泪满襟衫,凭生么,生生将他与婉儿分离?他们本应是天之比翼,地之连理啊!但他不敢问,不敢去责问他的“母亲大人”,也不敢去斥责这个阴涩的社会,他只是将满心的苦泪咽下,他希望时间可以治愈他的伤口,但是他错了,现在,当他再见到她时,他的伤疤又重新被撕裂,鲜血依然汩汩直流,他知道,她将是他一生的愧疚!错过就是永远的失去!昔日,他离开,他默然;今夕,他们又一次擦肩而过而无法相认,她有另一人相拥,但他依然孤独,他希望她能幸福,但他知道,她,或许,此生也将永难将伤口愈合,因为他看得出,她的身影亦如此孤单……怀着这满怀心绪,他在繁华却沉寂的沈园里泼墨挥毫,字字显露出他满腔的痛楚:钗头凤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作罢,同样痛苦的又何尝没有婉儿?同样是离人,同样是辛酸苦楚啊!当她昔日离开,她理解他的无奈;而现在,在他离开的又一个雨中,当她看到壁上的题词之后,她知道,那是他苍劲的字迹啊!字字血泪,她再无法有那一天相见却不的相认的矜持,泪雨滂沱,她和着他的词,就像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一样,但现在,雨中,打落了一地的晶莹,只有她无声的怨望……钗头凤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咽泪装欢,瞒、瞒、瞒。罢了,这暮春里,最后一只孤燕衔着一片落红远去……12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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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_1200字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就像我不知道宇宙有多大。踏着夕阳,沐着红日,漫步于乡间的羊肠小道,聆听着鸟语,感受着花香,大自然拥有着许多的宝藏,而我们的所有却只是时间。而这唯一的宝贝却也不论你有无所为都会逝去。喜欢漫步田园之中,去聆听不远处青蛙之声的此起彼伏,喜欢游走于花径之际,去体会淡雅的适然,更喜欢仰俯在草地之上,让一种假然的同化之感去领略大自然亿万年间流淌出的微香。唯独不喜欢城市。喧嚣的汽笛惊走了清丽的鸟声,洪亮的广播赶跑了自然地天籁。在人们高声呼喊着新时代的时候,层层大厦瞬间崛起,幢幢高楼顷刻巍然,我们该叫喊的该是自由,而不该是高楼,我们要憧憬的应是纯真而不应是世俗。每每踩着乡土,我便会有一种踏实,一种坦荡,一种自然之感。我也时时会望着那些不远处无名的花儿痴想,那么旖旎的青春之下会是什么在滋助着他的生长?想着想着便觉着有那么些扫兴,又不想说,而我终又是憋不住,于是又写了下来,这下面莫不是无数虫儿们的躯体?我找不着蝉蜕的躯壳,却在夏天听闻过它的叫声,若推出它为了蜕壳而另觅远居,我却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你说呢?噢,于是我从此引出了人生,人的一生又何其短暂,与宇宙相望,人类的生命连眼睛都眨不及一下,便过去了,而我们却很喜欢这样一个词,既简单又复杂的一个词,他的名字叫:永远。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我更不知道一生有多长,值得人们无数次地使用出“永远”这个词,好像真的可以“山无棱,天地合”一般,我说过了,我不喜欢“永远”这个词,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人们的滥用,举个例子吧—不过貌似我又要为这个事被那么些人批斗的了—90后知青喜爱用“火星文”装点自己空洞的文笔,少年们喜欢把未来的爱情寄托于无辜的摩天物。而人们更热衷于许愿发誓。并且用“永远”作为代名词。于是,这些掷地有声的词句开始一串串走向衰亡,它们痛并无奈着,我们用它们消亡的焰火做了一次华丽的重生,如同流星的坠落。种着行道树的公路上,很习惯地发现路会越来越窄,最终留下一条直线,并且不知道终点何处。真想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看看它能带我去往何方?说不定那里就是彼岸,可那只是说不定。永远有多远?是永恒,还是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也许没有人知道。阳光很好,踩着落叶,听着窸窣的响声,可以感受到暖暖的香香的阳光抚过脸庞,如同秋叶飘絮。无论时间怎么偷都不够用,但我却总在不知情的时候收藏了一片叶或一朵花。不知多少年之后,把这些碎片编织,便会成为一种记忆的永恒,所以,无所谓的,那些叹息或是赞美。花,不是不死之身,花会谢,却也会再开。人的一生却等不来。所以我亦不喜欢来世,因为飘渺,但我依然对朋友说“下辈子还是兄弟”!伫立在窗前,望着虫儿们的欢闹,才发现高中生活已过了一年,昔日那生动的梦境已成残叶,在心的湖泊中凋零。拾起一片叶,夹在书缝间,多少年,永不变。让梦来喷放出心灵的花朵,勾画出记忆的彩虹!或许我们应该珍惜,不管未来有多长,永远有多远……12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