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规则!450字

这是规则!

4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规则就是规则,它不会因为某一件事而改变,

因为,这是规则…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是一次长跑比赛上,有两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们代表各自的队参加了比赛。

比赛的枪声刚一打响,全部参赛者如箭一样穿了出去。而在而两百米左右的时候,他们其中的一个脚崴伤了,他痛苦的叫了一声。而他并没有退出比赛,而是选择艰难的走到终点!他跑在最前面的好友见了,决定陪他一起走完比赛。

然而,在其他运动员到达终点之后,他们依然走着,终于!他们到终点了!裁判宣布比赛到此结束。台下的观众被他们的友情所深深打动,而陪好友的运动员如果不停下,凭他的成绩,一定可以得到冠军。这时,台下的多数观众认为应该把冠军给陪好友的运动员。

而这样的看法却被裁判的一句话给彻底瓦解了:“请注意,这是长跑比赛!”多么坚定的一句话啊!最后,第一位到达终点的运动员获得了冠军。

我认为:作为好友,那位运动员了不起!而作为一名运动员,作为代表,他败了,败得一塌糊涂,甚至可以说他不配参加比赛!他对不起他的教练,对不起他的队友!冠军本是他的,他因为友情放弃了,即使连裁判也被深深的打动,他也不可能得到冠军,因为这是规则,规则不会因为任何事而改变!

这朵女子

1000字 高三 叙事

我与时光回忆。

我。传说中的90后。典型的O型天称座。亦动亦静。未上学就开始涂鸦。喜欢写作。特有的敏感。小眼睛。睫毛很多。但不长。单眼皮女生。纯黑色眼眸。塌鼻子。娃娃脸。只有一个酒窝。短头发。碎刘海。从小学到现在一直被归类于文采型学生。不乖。表面受老师欢迎。单纯。没心没肺。

以上是对自己的总结。

喜欢各种各样的小饰品。喜欢归喜欢,就是没钱买。

喜欢透明色。白色和黑色。鲜明的死亡颜色。

喜欢物理考试。不喜欢英语考试。地理学的好。说不上喜欢。全班只有40%的及格率得了满分。而且每节地理可我都在看“闲书”。最厉害的一次是讲期中卷子的时候我从开始讲一直看到下课。有超出常人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喜欢乱。不喜欢整洁。

喜欢听国外的一些奇怪的歌。不喜欢流行歌曲。

喜欢国外的经典电影。不喜欢港台的泡沫偶像剧。一看就假的要命。没什么内涵。

喜欢网王。喜欢阿杜的声音。不喜欢根着潮流走。

喜欢雪漫。小四。落落还有张悦然的书。只要是他们的书一看就会哭。其他的没什么感觉。不喜欢。

另外还喜欢恐怖小说。虽然自己也怕的要命。

喜欢自己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不喜欢出风头。

喜欢装扮可爱。但不是犯贱。

喜欢哥哥。换句话说就是有点恋兄癖。可惜家里女孩最多。

喜欢一个人发呆。喜欢大笑。喜欢唱歌。喜欢看着天空做白日梦。

走路时喜欢用跑的、跳的。但经常是在走,不快不慢地走。不喜欢走得很慢,很淑女。

喜欢毛绒娃娃不喜欢巴比娃娃。

喜欢以纯,但不喜欢张柏芝。

喜欢打哈欠。喜欢朋友们。喜欢有人陪伴。

喜欢懒洋洋不喜欢更新BLOG。但喜欢来QZ。

喜欢做梦但不喜欢睡觉。

喜欢上Q的时候隐身。不喜欢和不喜欢的人聊天。

喜欢香味。喜欢抱着东西睡觉,比如枕头啦。被子。喜欢收集笔和贴画。喜欢穿着睡衣呆着。喜欢枕软绵绵的枕头。

还有一点。女孩子的通病,喜欢帅哥。喜欢帅哥但不是花痴。要符合我标准的才喜欢。

说到男生,我喜欢的类型啊。是那种帅帅的,不要太柔弱。不要和太多女生有染。像我一样。亦动亦静。只对我一个人好。我也曾经无数次的憧憬过。不过这个愿望大概一辈子无法实现了。

不喜欢那种拥有一大批拥护者的骄傲女生。不喜欢张扬的女生。不喜欢无理撒娇的女生。总之是很挑剔啦。

喜欢吃。从没有减肥的决心。反正是很没有意志力的人。不坚强。很脆弱。

喜欢依赖别人。喜欢狗胜过喜欢猫。喜欢果汁。不喜欢碳酸饮料和咖啡。但不高兴时喜欢咖啡。

反映迟钝。好吃懒做。喜欢秋天。喜欢雨,喜欢雪。喜欢自行车。喜欢洗头发不喜欢洗澡。注重外表。伤感。爱哭。但不会表现出来。

确实是不怎么地的一个女生。大大咧咧。丢三落四。没有真心喜欢过的人。没有手机。没有爱。也许没有人会喜欢上我这么个没有优点的不乖女生。一辈子也不会有吧。

反正这朵女子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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