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与夏娃》
在世界的东方有一个花园,叫作“伊甸园”,那里长满了各种美丽的植物,遍地开着鲜花,树上结满了好吃的果实。园子里气候非常好,四季如春。耶和华是这个院子的创建者。他让亚当住在园子里,但是不需要亚当去给那些植物锄草和施肥,亚当根本什么都不用管。如果亚当饿了,他可以随便摘水果吃;累了,随便倒在哪里都可以睡觉;没事的时候他就在园子里东游西逛。
但是,耶和华曾经警告过亚当,说这园子路其他任何树上结的果实都可以吃,只有智慧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甚至连碰都不能碰,一碰就会连性命都丢掉的。
亚当牢牢记住了耶和华的警告。
耶和华还让亚当给各种动物起名字。亚当给各种动物都起了名字,像老虎还有狮子还有大象等等。
亚当一个人在伊甸园里生活着,看起来有点儿孤独,耶和华就想找个人给他做伴。耶和华想了想,然后施展法力让亚当昏睡过去,接着打开亚当的胸膛,取出一根肋骨,再把亚当的胸膛合起来,没让他流一滴血,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耶和华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了一个活泼健美的年轻女人。然后把亚当叫醒,把那个女人交给他,告诉他,这个女人是用他的肋骨做成的。
亚当特别高兴,他望着女人那可爱的样子说:“你是我身体中的骨头做成的,是从男人身体里变出来的,你叫女人吧。”
他们两个人都很天真纯朴。后来他俩结婚了,亚当给妻子取名叫夏娃,意思是“万众之母”。
但是有一天,蛇爬到夏娃的脚边,对她嘶嘶地说:“耶和华骗了你们。他不让你们吃智慧树上的果实,说吃了会死。其实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任何生灵吃了智慧果都会变得像上帝那样聪慧,能分辨出善恶是非。耶和华实际上是不想让你们变得跟他一样聪明。你们吃吧,吃了智慧果肯定不会死掉的。”
这番话太有诱惑力了,夏娃看着那红彤彤的智慧果,口水直流,便上前摘了一个。她咬了几口,觉得味道挺不错,便递给了亚当。亚当怕自己不吃会让妻子不高兴,就把剩下的半个果子也吃掉了。
吃完智慧果后,两个人马上就变得什么都知道了,眼睛也非常明亮。他们发现自己和对方都没有穿衣服,感到特别羞耻,便用无花果的叶子编制了两条围裙,各自系在腰间。
有一天,耶和华来到伊甸园看到他们。亚当和夏娃看到耶和华来了,马上躲进了树丛。耶和华看不见他们两个人,便高声喊道:“亚当!亚当!你在哪儿?”
亚当在树丛中回答:“我在这儿!”
耶和华问他:“你干嘛躲起来啊?”
亚当说:“我们都光着身子,实在不好意思见你。”
耶和华发现他们变聪明了,就问他们是不是偷吃了智慧果。
亚当见实在隐瞒不过去,就老老实实地说:“是夏娃给我吃的。”
耶和华就问夏娃:“你为什么干这种事情?”
夏娃连忙说道:“是蛇引诱我吃的。”
耶和华非常生气,十分恼怒地对蛇说:“你胆敢唆使别人违背我的禁令,你必须承受最严厉的诅咒。我罚你以后都用肚皮走路,终身吃土。我罚你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互为仇敌:女人的后裔打你的头,你咬她们的脚后跟。”
说完之后,耶和华又对夏娃说:“你违背了我的旨意,我要让你怀胎生产时更痛苦,并且让你一辈子都受男人的管制。”
最后,耶和华转过来对亚当说:“你不听我的话,却听女人的话,好吧,你将一辈子受苦受累,每天辛勤耕耘,才能勉强吃饱饭。你辛辛苦苦的耕耘,土地上却长出荆棘来。你本是泥土做的,死后也将化作泥土。”
耶和华见亚当他们已经变聪明了,怕他们又去偷吃生命树的果子,那样他们就长生不老了。想到这儿,耶和华大发雷霆,把亚当和夏娃轰出了伊甸园。伊甸园本来被四条大河围绕着,但耶和华还不放心,又派了天使守卫园子。天使手中举着能够随意转动还能冒出火焰的宝剑,在伊甸园外巡查,把守着生命之树,防止果实被人偷吃。
我的大伯
也许是因为做过知青,上过农大的缘故吧,大伯总是那么喜欢和土地打交道。它们都是绿色食品,不催肥,不打农药。记得上次去大伯家聚餐,那水瓜又滑又甜,吃了令人回味无穷。大伯常把自己的劳动成果送一些给亲人?邻舍分享,邻居还夸大伯:“你这当领导的还真没一点架子!”大伯却说:“我这算什么领导嘛!”
大伯写得一手好文章,曾经当过报社主编。我爸爸也很爱写文章,但是大伯却一次也不给爸爸发表。大伯对爸爸说:“你既然可以在这里发表,一定也可以在别的地方发表。我可不希望别人说闲话。”所以爸爸再没向伯父这个报社投过稿。后来,伯父当上了纪委书记,查过无数贪官的案子,把他们送上了法庭。他从不喝酒,所以就少了酒席上的应酬。伯父更是从不收别人的礼品。他曾经告诉我,他最喜欢于谦的一句诗:“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我想:大伯也许就是于谦这样的清官吧!
每年回老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大伯家的书房。大伯家的书房里整整齐齐、满满当当地放着各种各样的书。他的床头、茶几上都放者几本书。每次看到伯父读书写文章时认真的神态,我心中的敬意就会油然而生。
我为有这样的大伯而骄傲、自豪!有时我会想,今后如果我也能当领导,我就要当伯父这样的好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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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类之惑 电影《亚当》观后感1800字有没有那样一些时候,会惧怕世界的纷扰嘈杂,只想找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在静默里倾听自己的心跳?有没有那样一些时候,厌倦了程式化的客套与矫饰的笑脸,不堪重负于日夜穿着的一身伪装,于是期待一丝遗落的真实与坦白?有没有那样一些时候,居无定所的心渴望一片可以静静停泊的水域,希望感情没有欺骗,没有无休无止的猜疑,只有笃定、温暖,与灵魂深处的纯净与专一……这些心意或许是你生活中的插曲,却穿过了他们整整的一生,如影子般一直盘旋不去。他们是被艾斯伯格综合症咬过的苹果,与生俱来的孤独被刻写进基因的片段,从此再无法挣脱。在医学上,艾斯伯格综合症被认为是一种高功能孤独症,成因目前尚不明确。患者渴望正常社交,但缺少人际交往所必需的社交技能,难以理解隐喻与高语境表意符号,用词书面化,存在口语表达障碍,在人群中常常会出现信息过载状况,难以应对过多的社交信息。同时,他们兴趣范围狭窄,存在某些重复性的偏执行为。关于艾斯伯格综合症,《亚当》是一部颇具代表性的电影。“我以为我是教会他人很多东西的小王子,却其实,我只是那个飞行员。”《亚当》开头贝丝独白的声音,淡淡的叙述隐匿着深深的哀伤。名为贝丝的女孩在不经意间闯入了艾斯伯格综合症患者工程师亚当的生活,并被他深深吸引。亚当不善表达感情,但一直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贝丝:他用投影仪制造的灿烂星空惊艳了她的双眸,他在她心情低落时带她去中央公园看浣熊,他穿着宇航服为她擦掉窗子上的污迹……贝丝尝试带亚当走出孤独,却每每失败。不谙交际规则的亚当无论在聚会上还是工作中,侃侃而谈的永远是高深艰涩的宇宙学知识;他听不懂别人的玩笑,看不出对话中的暗示,结果搞砸了一场场日常的谈话;他和上司交流只会强调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最后也丢掉了工作。家庭的反对与两人之间因为种种误会产生的摩擦让贝丝开始怀疑这份感情的深度,在亚当说出“我要带你走”的一刻,她最终选择了逃避。贝丝对亚当说,我不能跟你走。但她一直记得那个夜晚的中央公园,多年以后,她把那些他给她看的、让她找回笑颜的浣熊写进自己的书里,寄给那个曾经深爱的男人。后来亚当找到一份工作,可以让他尽数讲出那些高深繁复的知识。但是他说,有时候,就那样仰望星空,也很好。终究走不进你的世界,只是那些曾经的爱尽管散落在天涯,却在生命里刻下了无法磨灭的痕迹。开始的开始,亚当看着贝丝拖着大包小裹,只是坐在原地沉思,不知上前帮忙;最后的最后,面对另一个抱着大箱子的女孩凯萝,他终于可以上前问出一句:“我可以帮助你吗?”这结局也许就是一个新的开端吧。电影有一个让人含泪微笑的温暖结局,但却途经了太多让人叹息的心酸。并不是每一个艾斯伯格综合症患者都能幸运如结尾的亚当,逐渐走向外面的世界,依靠自己的能力生活。更多的时候,他们就像电影中期的亚当,纵使想追求一种简单纯净的幸福,一角属于自己的青空,却在这世间遍寻不至,所以只能把目光投向天际,投向那些旁人无法理解的世界。被贴上艾斯伯格综合症标签的人们心里都有最干净最清澈的世界,却无法为外人所感知。其实他们也只是孩子,不懂得人情世故的孩子。他们就和我们一样,向往温暖,追寻羁绊,渴望执子之手直到世界尽头的安稳笃定,就像是《亚当》中街角仓皇的一吻。我并不愿承认艾斯伯格综合症是一种病症,那些“患者”纯净得心无芥蒂,真诚得不设城府,他们渴望人与人之间羁绊的温暖,向往彼此依靠支持的生活,他们只是不明白某些人为给出意义的表意符号,不善于表达内心涌动的情感,仅此而已。他们孤独,并不是因为刻意把心封闭,只是因为不懂得这世界的某些规则。大多数时候规范的形成终究只是一种共识,一种群体性的理解。与众不同甚至显得格格不入的人们,就这样被定义进了非正常的类别。电影中贝丝为了亚当的事情去拜访心理学教授,那位教授拿出一本关于艾斯伯格综合症的书,封面上偌大的PretendingtoBeNormal触目惊心。因为被认为与常人有异,惧怕孤独的他们只有装作正常才能争取到一丝不被孤立的可能性。无人听见的哭声,无人能懂的期冀,格格不入带来的落寞和忧伤被埋入伪装的外表之下,却时时刻刻呼之欲出,不知何时就会倾覆了整个生活。但,少数就是错误的代名词么?直白就是天真愚蠢的诠释么?如果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用夸张的语气赞扬《皇帝的新装》中那个敢于讲出真话的小孩,却一次次对真诚率直的人投以白眼?为什么群体每每压制不同意见,以至于个体不得不谨小慎微地感知着舆论环境的意见气候,调整着言论的方向?如果对待自己喜欢的事物专一有错,为什么所谓的励志讲座总是在鼓励人们坚持自己的梦想,在特定的领域发展专长?为什么几乎每一部名人传记都在浓墨重彩地刻画着主人公对目标的执念?扭曲失常的,究竟是艾斯伯格综合症“患者”,还是整个世界?电影《亚当》带给我们的是异类之惑,是关于“正常”的反思。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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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与我精神是打不败的——《老人与海》与我我与《老人与海》的初次谋面是在一个小书店里。书店名字没记住,只记得它和整整齐齐的书摆在一起。在琳琅满目的书目中,我看到《老人与海》,便拿起翻看,谁知顿生喜爱之情。也许是封面设计得精美,也许是书名给人一丝遐想……在爸爸的催促声中,我放下它,离开了那家书店。此后,我常常幻想书带有童话色彩,也许是受到《金鱼与与渔夫》短文的影响。由于课业重,我一直没能认真地阅读这部世界名著。如今,被文理学院录取,学院开出的书目竟有《老人与海》,我便“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细细品味书的精神之华。我一口气通读全文,感受颇深。首先回顾一下老人与海的故事吧:老渔夫桑提亚哥年轻时是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和一个黑人彪汉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还是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叫曼诺林的小男孩亲近他,崇拜他。但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会梦见雄狮——他力量无比,精神不屈!他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渔民们都说他交了霉运,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帜”。可是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的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大鱼。这一次,他真的遇上了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鱼。他对这条大鱼充满赞意,同时更激起了他的挑战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转,时而掀起巨浪要打翻船……奋战持续两昼夜。在这期间,老人时不时地和大海、鱼、鸟对话,不断地想起那小男孩,或者回忆往事。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终于使他挺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不幸的事,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时,遭到鲨鱼屡次袭击,它们争着撕咬老人的战利品。筋疲力尽的桑提亚哥虽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但那条大鱼仍旧被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托回岸后,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答案竟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的哲学思想:不用客观为自己开脱,而是从自身找原因。“认识自己”的警钟难道不应在全人类脑际回想吗?)晚上,老人睡着了,小男孩在身旁守护着他。那一晚,她又梦见了狮子……直至死去.老人终究要倒下,这是自然衰亡的法则;老人的精神不倒,身躯倒下了,竖起的是丰碑。这是人类不屈,永远向前的法则。文章短小精悍,却让读者认识了一位以打鱼为生,勇敢、顽强、智慧的“硬汉”,以及同他一起经历以海为伴,以鱼为友艰苦充实的打鱼生活历程。作者以简洁含蓄的语言在一个短小故事里却蕴藏深刻严肃的哲理意义。“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一个人可以被毁掉,但不可以被打败。”这两句给我的印象极深,感触极大。是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人是生命组织中最高奇迹,是宇宙万物的“王者”,是一切有机体中最具意识的。成千上亿的人,全都有各自的生活、奋斗、快乐、忧愁、痛苦的经历;全都有各自的劣质需要丢掉,全都要为各自的生存而奋斗。在艰苦斗争中,人类不断磨练自己,挑战自己,最终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精神长城。因为精神是智慧、勇气、意志的凝结。正如故事中的主人翁,他是一个在重压下仍然保持优雅风度的老人,是一个精神上永远不可战胜的勇者。他对打鱼生活的热爱,对大海的那份特殊感情,不正是我们应该对待每一份工作和每一个环境的心智激情吗。给我们以无穷的精神力量,无比的生活激情。我想,这就是作者海明威给读者的精神奉献和思想启迪吧!有如此之作,作者一定不同凡响。查阅有关资料得知:海明威1899年出生于芝加哥附近的橡树园镇。当医生的父亲和当音乐教师的母亲从小就培养了他的文学、艺术和体育素质。几经战争的洗礼,他完成了思想上和创作上的转折,又经十几年奔波于世界各地,丰富的阅历,开阔的视野使他对人生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老人于海》是他晚年的一部中篇力作。作品的诞生颇富戏剧性,但最终引起了人们极大兴趣,并获得普利策奖和诺贝尔奖。这当之无愧!纵观全文,段落简短明快,语言凝练深沉,耐人寻味。“冰山在海里移动,它之所以显得庄严宏伟,是因为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这就是海明威所追求的艺术效果,也正是《老人与海》的艺术价值所在。整部小说以摄像机般的写实手法记下了老人捕鱼的全过程,再加上恰到好处的象征和内心独白,这一切都表现出一种海明威“冰山”式独特的美感。这种“冰山”式深刻、含蓄的表现手法,是值得细细体会,认真揣摩的,更值得学习运用。一支好画笔往往可以绘出绚丽多彩的世界;一副好药往往可以治愈深陷病痛的垂危之人;一本好书同样可以为迷惘、堕落、消沉的人疗伤。《老人与海》就是这样一部好书,它告诉人们什么叫做永不放弃,什么叫做坚忍不拔,什么叫做精神是打不败的;它让我对执着的硬汉,和鲁迅笔下的民族脊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教会我怎样去磨练人生,实现价值!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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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作文“?”与“!”——纪念一棵树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两栋楼中间,有着一排不起眼的高树。说它们不起眼,并不是因为它们太小。刚来学校的新生们,在宿舍楼前转悠时,一般是不会去看那一排树的,因为树后面就是异性的宿舍,所以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小小的避讳。渐渐地就习惯了用眼角的余光去看它们,知道那里有一排树,日子一长,习惯了它们的存在,也就令它们显得不起眼了。今天我又一次走过那条路,总觉得那里有一些不一样?今天的阳光真明媚啊。一直到小路的尽头,宿舍门口,最明亮的地方,我顾不得什么避讳,向旁边看去,才怔住了。宿舍门前的那一颗树被砍掉了。那一地的木屑,在深色的泥土上显得十分惨烈,惨白的横截面几乎让人看不见年轮,我蓦然想到初中学的课文《那树》。电锯吱吱呀呀的啃咬着它的踝骨,它却无可奈何。它会不会不想就这么离开?也对,一棵树怎么可能会有想要移动的念头呢?它喜欢周围的小树,喜欢学校的人,可是现在它就要走了。可能到最后连留在原地的树根也会被挖去吧。上午的天气很好,阳光却没什么温度。这时候学生们都在上课,不知道那些会互相嬉笑,或者只是沉默的背着书包回到寝室的学生们,发现它不在了会是什么心情?是感慨不再有它的枝叶遮挡住他们的阳光了吗?应该会有人感到可惜吧。会有人想起它吗?会有人会为它的离开感到伤心么?还是为它的消失而感到高兴?我在想些什么呢?其实我是有一些难受的。最开始的惊喜,在低下头发现散落一地的森森骨粉时瞬间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是深远绵长的悲伤与感慨。我以为即使是移树,也不过是把它连根移走,再放到另一个地方安家,我没想到学校竟然决定将它斩断,可能是因为挖树更加的耗费资金。但我心里还是有什么地方在牵扯着我,一下一下的,隐隐的作痛。想想脚下的地板砖下面,更深的土地里,可能还留着它庞大的根系,犹如被埋在泥土中的残缺的尸首。我突然想哭,想要对着那惨白的树墩诚心跪拜。我不知道我在愧疚什么,可能是因为作为一个人类,我的同胞将它如此杀害,也可能是因为这么久以来从未好好看它一眼,直到它走了才假惺惺的难过一阵。但我确实是难过,就像小说看到最后主人公死掉了一样。它的生命篇章就此终结。可是小说的主人公还有人为他伤心难过,可是作为一棵树,一棵不起眼的平凡的树,它生命的消亡,又有谁会为它难过,有谁会记得它呢?我还记得,虽说不敢保证能记住它一辈子,但我至少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忘记。即使是再平凡的一棵树,也是会有人为它伤心的。它为我们开辟出一抹浓荫,夏天里带来清凉的好心情,怎么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人忘记呢?每一棵平凡的树,都有它存在的意义,它是土地与人类的联系,它是自然用来告诉人类生命之意义的使者。即使最后消亡于世,它也会用脚下站过的那一片肥沃稳固的土地,告诉这个世界它曾经留下过痕迹!现代的高楼一栋一栋地建起,带着远古时代湿润水汽的风被水泥墙拦起,平凡的自然在人类越发大开的“脑洞”中被绞碎吞没,古朴的生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亿万年之久的最初的规律,渐渐在我们的脑海中被淡忘。牛汉说过,人不能忘本。如果我们一味的追求领域上的发展,在时间的道路上与生命之本真渐行渐远,在飞翔的过程中剪断了风筝线,等待我们的一定是迷失在茫茫夜色中孤独痛苦的死去!那树桩,不知学校何时会让人将它移走。我想和它道个别,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它。我只有写下这一段文字,来表达我对它的纪念。那条路的确显得更开阔了,但倾洒下来的阳光却时不时晃花我的眼睛。1200字以上 初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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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书亲爱的孩子,你终有一天会在十余年后呱呱坠地。你将以你自己的方式和这个世界道第一声好—天知道你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呢,是“妈妈”“爸爸"还是咿咿呀呀的稚嫩可爱的独特音调呢,但不管怎样,作为你问好的回礼,妈妈和这个世界会选择在将来的日子里一直爱你,一直默默地祝福你守护你,直到妈妈有一天不得不离去。妈妈希望你能够在未来迷茫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当妈妈和你一样大时的妈妈的想法,那或许会对你有一丝小小的启迪。所以妈妈写了这篇文章。送给某一天十八岁的你。终会有一天你到了妈妈现在这个年纪,说起来妈妈现在还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妈妈和其他的年轻人一样,会拿大把的青春用来迷茫与彷徨,好在上天待我不薄,妈妈在放逐自我的日子里又有幸找回了初心。妈妈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选择了休学自己在家复习,妈妈刚收拾行李回家的时候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毕竟妈妈的成绩不错,在学校里只要按部就班的学习就会得到一个差强人意的院校,但是妈妈的心很高,妈妈不喜欢差强人意。当初还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每天下晚自修的时候就已经十点钟了,而妈妈又是走读的学生,所以妈妈总会独自面对有星星摇曳的黑色天空,冬天的晚上冷的异常,妈妈会挺起身子快步穿过黑夜,妈妈曾经试过缩着身子,但那样不仅会更冷,而且妈妈多想的大脑会把曲着身子和懦弱联想到一起,妈妈不喜欢懦弱,所以妈妈选择勇敢一些去面对。妈妈想,或许和生活相处也是一样,勇敢并不是说你要气呼呼硬碰硬地去和生活讨一个说法,火冒三丈的要去找生活单挑,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如今像一个语焉不详的孩子,其实妈妈是想说你不必和谁抗争,更不必和自己,与其说“勇敢”倒不如说“不卑不亢”。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曾说过:“人呐,活在世上能有一百年吗?你能恨一个将要走的人吗,我觉得在世上的时候大家就要和谐,其实很多事都是小事。”孩子,妈妈并不是一个偏执绝对的人,但是妈妈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做人就是要和谐的。妈妈是经过这些独处的日子后燥热的心才慢慢的沉淀,初心才开始浮现的,妈妈原本也非常的燥热,心气非常高,我那时候对外界宣称我是非北大不考的。现在想来,那时候真真是为了虚名去的,是佛学中所说的“攀缘”或者说“强求”,其实随缘更好一些,得之我幸,弗得我命,最重要的是,天空中不仅仅是有我飞过的痕迹,而是有我尽全力飞过的痕迹。妈妈现在并不像当初看的那么重了,也不想证明给谁看,妈妈希望能够先取悦自己,再去取悦别人。现在想和你讲讲妈妈的初心。妈妈第一次真正关注北大这个院校,是因为妈妈一直想要找一个学术氛围浓厚的地方去修社会学,心理学,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与其做一个成功的人,不如做一个有价值的人”,妈妈正是这么想的,妈妈希望自己虽然是贫瘠的走进知识的象牙塔,但是能够充实的从象牙塔走出,回归到社会底层去,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毕竟妈妈也是出生于底层收入水平的家庭,看着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奶奶们还去拉难以想象的笨重的板车,走街串巷的收废品,在大中午的马路边,吃着有馊味的饭再搭配两三根黄不拉叽的菜叶,妈妈真的是感到心如刀绞,那是怎样的一种愧怍与难过啊,你将来会懂得的吧。但是妈妈在学校里日复一日增加的压力下,妈妈的初心变了质,妈妈变得越来越功利,情绪越来越被成绩左右,北大似乎也只是一个为了衬得自己更加光耀的名号,似乎也只是作为一个有面子的理想存在。我如今真是感谢当初的那场冲动,让我得以静下来审视自己,慢慢的找回了本心,如今,妈妈的心很安定,说来也很难想象,如我这般有强烈竞争意识的人如今听见一些刺激我的“朋友们的进步”,心中并不觉得很急躁,因为妈妈知道自己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去迎接高考的到来,并且也是为迎接更广阔美好未来的到来做准备。妈妈很喜欢龙应台的一句话——有些人在跑一千米,有些人在百米冲刺,而你却在清晨漫步,你会觉得自己被社会淘汰了吗?不,不会的。妈妈不怕黑夜,不怕寒冷,但是妈妈怕如此美好的青春年华被生生浪费,而它绝不会再来,妈妈只觉得浪费青春会让人感到心痛。许多人都说成功的人是在用青春在换成功,我倒觉得青春并不是作为一种交换的东西,奋斗让青春更加美好,成功则更证实了奋斗让青春更美好,更有意义。所以我们理应去选择度过一个有意义的韶华,不是吗?时间如白驹过隙,我们是浪费不起的。孩子,妈妈恐怕是有些啰嗦了,最后妈妈想送给你几句话——孩子,你有权以你自己的方式长大,你做事不必强求,但是要尽全力。1200字以上 高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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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朋友寄书来时,外面有风,雨雪正飘,那天最冷。快递说包裹破了,需亲自签收,我住在很远的另一个位置,裹着大衣出门,回来时,路已结冰。于书,我还是爱的,那种纸质的质感,草木叶浆的清甜,是安宁亦是雅致。在世间漂行,忙碌过疲惫过,相对于霜花书卷炉火的日子,我更喜欢睡觉。一直认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睡眠,因为只有休息和梦才是属于自己的,在崇山峻岭里漫游,在碧叶青草上匍匐,素手摘月,海底捞针都无人管。人,一旦连梦都被典当了,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静日时长枕书眠,这样的安闲,实是难得。窗前,爬山虎垂下的丝绦,漾起一帘绿浪。醒来时,水面的波光折过米色窗纱,筛满一墙的碎金,人躺在波湾里,手边摊开的书亦是凌乱的,光与影在上面跳动,金色的小鱼一尾尾游进纸里。书与我是一种陪伴,需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几上、床头甚至是地板上,我打着赤脚走过。时光是白色蚕丝睡衣上滚落的珠子,圆润柔和。那些合着的精灵在纸房子里睡觉,我不寂寞,它们也不孤单。空气里有细微的呼吸,是我的亦是书的,无需分清。喜欢睡前看书,在每一天,很多年我靠它催眠。昏黄的台灯下,海在掌心上温柔流过,鱼吻静水,我在一朵白莲里闭关。白天的烦乱悄然褪去,花隐窗前,合着眼,睫毛上有露珠滚过,我能听见来自深海的胎音和每一朵微距绽放的舒缓。梦和月亮一起浮出水面,干净洁白。云朵上的村庄、摇篮、炊烟、牧羊的女孩、坚实的后背,我趴在上面睡得香甜。书橱里的书不多,但够读,每一本都残留着我的温度,它们整齐地排列着,簇拥在一起。一本就够我摆弄很多年,看了又看,它们是我的老朋友,甚至是亲人。里面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是长在心底的树,一天天清喜阴凉起来;每个字亦是熟悉的,被我深情的目光熨烫过,妥贴安稳。我一次次地放下,拿起,翻开,一直重复着这样的动作。躺在床上,有五彩霓虹透过粉紫色的窗纱,忽觉得还是睡在沙漠里,荒芜而又干涸,一切是死的,静到可怕,除了我,不再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我必须起身邀请另外的一个朋友入住,与之对话。书!一种发不出声音的语言,一种隐形的生命,默默地游弋在每一个角落,是一个房间真正的温度,如寒夜里捅开的炉火,不管主人在与不在。文字亦是文字,请不要告诉我作者是谁,还有后面的布景。翻到哪页亦是哪页,久了,入心了,不管在哪里遇见,跳两行,就知道它是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道,白天鹅在湖中起舞,黑白琴键按下的音符,永不相同。最好的文字还是曹雪芹和张爱玲的,洗白的蓝布大褂里面裹着一袭锦绣,不经意吹起一角,就足够惊艳。一层层不经意拨开,一遍遍消遣,从不厌倦,值得一辈子去阅读。读书,是一种改变。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确实,读书可以引领人走向更智慧的彼岸。不读书的人,一生迷茫,莽莽撞撞,永远在云里雾里徘徊,只能在晚年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后悔;读书的人,书是心中永恒的明灯,引领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读书,更是一种需要。人可以一天不睡觉,一天不吃饭,但决不能一天不读书!欧阳修晚年自号“六一居士”,其中的一个“一”就是拥有“一卷经书”,可见大文学家对书的需求。就像苏轼说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样,书不但可以让人消遣时光,也可以将知识的雨露撒向读者心田,更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其实,每一本书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书香。书香不是花色,一眼灼人,却如梅花,暗香浮动;书香不是风雨,油然而来,沛然而去,却是高天,底色常青。让我们捧起手中书,抿一口清茶,感受悠悠岁月,品味淡淡书香, 与书一起,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迹,发现社会的真实,感受文字的魅力。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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