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梦里有一座城
梦里的小城,不慕繁华,不落窠臼。
她坐落在淙淙河边,有如伊人傍水而居。那条河没有名字,缄默,沉稳,静得如一面透明的琉璃。可当微风轻掠过水面泛起茫茫水纹时,我的记忆却不觉激起万千涟漪——
[母亲]
猫在佯眠,花在盛开,柔软的棉被上有着母亲缝制的针线气息。我踮着脚费力地折下一根枯树枝,饶有兴趣的攥着它跑向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上。身后传来母亲焦急的叮嘱声“你慢点儿,才下完雨,路滑...”我含糊地应了声:“知道了知道了。”脚下的步子却没有丝毫的减慢,我想此时母亲的额头该是又皱得像枯老的树皮。那条青石板路两旁生了一层厚厚的青苔,雨水的一番晕染将这青绿更是衬得可人至极。一点也不像这座老城,呆愣,古板,硬生生多了几分陈旧。可我母亲却不以为然,她总不厌其烦的告诉我,一座城越古老,便越是别有一番风情。
[阿婆]
巷口的阿婆有一只肥硕的老猫。午后的阳光照在斜斜的巷子里,老人坐在摇椅上,花猫卧在篮子里。不知是猫陪着阿婆午眠,还是阿婆陪着猫晒太阳。每次路过那个巷口,老人或在浇花,或在浇菜,最有可能的是在藤椅上打盹儿,午后阳光真暖,那只肥猫,在老人的脚下打呼噜。我装模作样的在巷子口自顾自的玩起了游戏。老人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皱皱的,露出只剩一两颗的牙齿。像极了我慈祥的奶奶。“孩子,大中午的就出来玩啦?”我不好意思的笑笑:“阿婆,我来看看你”伸手摸摸花猫的头,或许,也顺便来看看这只猫吧。它微眯着眼睛,慵懒的“喵”一声,算是熟络的回应。
[老树]
家门口又撑起了一大片绿荫。那颗老香樟长满了一身的叶子,阳光从树缝中透过来,忽闪忽闪的,树冠上,院地里,铺了满满的光亮。而我最爱的,是夏夜里落在树梢上的月亮与漫天的繁星。父亲告诉我,树是这座老城最坚贞的守护者,河流会奔腾入海,天空亦包容万物,人们或离开或死去...而只有树,生生世世扎根在此地,撑起一把把坚实的保护伞,遮风挡雨。它们的根向着老城的每一处蔓延,仅因对这土地无限的眷念与爱意。我才明白,原来大树奉献出的不仅是绿叶,还有一整个自己...
那段时光,似沙上的印、风中的音。细细密密,如影随形。
那些美好,似光中的影、夜里的星。闪闪烁烁,忽暗忽明。
一座城,一群人,一棵树。如此还有更简单而充实的生活么?
我终于在影影绰绰的梦里,探寻到这座小城唯一的标记。
她的名字叫故乡。
初三:鱼溺于深海
若夕
每次,自己对学习的感觉永远是那么不在乎,似乎觉得自己不是不读,而是觉得自己很累,想休息,想睡,又好象平时的自己没做什么事又那么的累!!也许是压力吧,总有压力,让自己那么疲惫。
每天,都得拖着疲惫的身躯向学校走去,虽然很累,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现在的生存法则,在这个社会上,你要有知识,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这是那句开始泛滥的流行语句。
上课的时光,总是最烦闷的,烦闷的时光,永远比快乐的时光走得更缓慢,上课听着老师的唧唧歪歪,下课忍受着不能睡觉的痛苦,总有人跑到我身旁,拉着我谈昨天游戏里的事,能做什么呢,只能挥手说:“说完了赶紧走”。等他说完了以后,上课铃就响了,又不能睡了,唉。有时候好一点,上课以后总会蹦出一句,这节课自习,老师们要开会。这是我睡觉的最佳时期。可惜,小字条总是往我这边飞,其中夹杂着他人的乱七八糟的小秘密,总是以回家倒头就睡结尾。
六月的辛苦,谁明了,要面临中考,要面临分班,气氛永远这样,怨气没有散开,还有教室里那使人窒息的汗味,有些使人作呕,班上一些人,没事下午上课之前打篮球,害得我爆发前所未有的瞌睡精神!
最后以上课睡觉罪论处
教室后面黑板上大大的刀,似乎还淌着血,下面几个红艳艳的大字——离中考还有15天,每次想放松,看到后面那鲜红的笔墨,心中无限感慨——还让不让人活了。
老班上课视察已成习惯,不管刮风下雨,是否有她的课,她都四季如常,每一次的监视,都换来我们大家齐心的反监视,一旦老师出现,我们就咳嗽,在老师发现之前把所有痕迹抹去。老师下课以后,不等任课老师离开,就一个箭步冲上讲台,意味深长的说:“不错不错,你们上课很认真,老师在这嘉奖下”。说完便走了,留下一片嘘声。
老师依旧老花样,我们也依旧用老花样对付,虽然老师一直都没有发现,不过我们倒是留下了后遗症——没事老咳嗽,渐渐演化成了咽喉炎。
记得老班最后一次举行班会,那时候,我们已经考完,万幸,大家都顺利上了重点,老班也笑开了花。那天的我们,一起唱歌,一起笑,一起玩到天黑,点上蜡烛,珍惜将过去的回忆。只有小胖,对那时的情况,没有一点印象,因为——他睡着了。
夕阳过后,夜幕降临,我们手牵着手,一起回忆那段,属于若夕时候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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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青石路,流水涧,月光洒满面。躺椅摇,风车转,桂花舞满天。七月,与盛夏的苏州邂逅,树叶在水面轻轻点起波纹,望一眼湖水,来自苏州的欢迎第一次荡漾在我的心里,就这样爱上了这座城。同里古镇,早有听闻的景点,是苏州之行的起点,也是最难以忘却的地点。同里古镇位于市中心,苏州城市布局十分惊奇,所有现代化高楼都在城区的四周此举似乎是为了保护古建筑,也在冥冥之中向古时的繁华苏州表示敬意。同里周围都是如其一般的古镇,连成一片,让每个到此的游客有着“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感慨。三点钟的太阳,仿佛是少女脸上温暖的微笑,洒到人身上,很温暖。我们跟着阳光,走进了同里。进门,古镇的气息扑面而来,古镇的人们在现代化的洗礼下仍未丧失其本身的特色。在他们身上,我仿佛看见百年前的繁华苏州。在古建筑上,《清明上河图》似又重现眼前,仿佛看见盛世的苏州,散发出辉煌的灯光,点亮了整个天空。向里走去,一扇小门吸引了我们,穿过小门,仿佛进入了一个新世界,原来这里是一座古代的庭院。充满着浓厚书香的院子,四周许多高耸的树撑着一把把绿色的伞。走在青石路上,望着两旁的景物,着实令我震撼,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在这小小的花园,竟也如此美丽,一间读书房立在不远的湖边,这一切似如梦如幻,但却也真实。走到一个类似堂屋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切都使人沉醉其中,檀香木制成的椅子,摆在桌子两旁,散发出阵阵沁香,桌上摆着茶具,在不远的地方摆着写字台,那一支支毛笔犹如跳动的音符,流进了我的心里。据说苏东坡先生在苏州有一座宅子,眼前恍然出现苏东坡先生那白色的身影,他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端着茶,静静地品着。他脸上没有被贬的不愉快,被不待见的抱怨,他微微笑着,仰起头,同周边的景物和为一体,这一刻,没有身心不悦,没有国家大事,只是浅望这美景,微微笑着,他仿佛知道自己的梦还没有结束,它只是在旧时光里睡着了。此时,苏轼似又与景物相连,变成一幅水墨画,深深印于我脑海。绕过椅子,轻轻拉开窗帘,盛夏的太阳在苏州的大地似乎变得温柔,轻轻洒在人们的身上。眼前,四周竹树环和,颇有柳宗元笔下小石潭的趣味,阳光射入水底,同水里的鱼儿共舞,小鱼们静止不动,突然向远处游去,它们欢快的溅起一滩又一滩的水,洒在岸上,使青石路愈发的透绿,明亮。几只不知名的鸟从空中掠过,几声鸟鸣唤醒了沉醉在美景中的我,一行开始返回,太阳渐渐西斜了……山光日落,水月东上,四野凝暮,绿暗江香。一把蒲公英飘向远方,白茫茫……山光水月桂花香,江南独望,这里风景独好。爱一城山水,择一城终老。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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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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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张爱玲说,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其不然,或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风景,一段往事,一次经历……上海对我而言正如张爱玲说如此。我,生活在南京——不缺水,自然灾害少,治安管理OK 的江南小镇。本该有所满足,却迷恋那繁华热闹的都市,只因为一个人,从此爱上了那座城。南京这里曾有许多回忆,我却只能于脑中电影式回放。 记得儿时每当我犯错,常会尝到“皮带炒肉丝”的滋味。幸而有外婆——我的庇护神,常使我免受皮肉之苦;每当玩耍的又累又饿,我总会心安理得的倚到外婆怀里。这时外婆像是机器猫哆啦A梦,从口袋里变出我爱吃的小零食;夏夜天闷我睡不着,就闹着外婆唱歌给我听。这时,外婆总会摇她手中的蒲扇,边摇边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伴着缕缕手摇来的清风,我随虫儿一同飞入梦乡。可是曾经的曾经已不在,我又何尝不思念那熟悉的脸庞。所有的容颜虽不曾老去,却也渐渐地模糊。天地各一方的我和外婆,纵然可以思念,却也抵挡不住空间的界限。我因外婆,爱上了上海这座城。虽然,对我来说陌生,但对外婆的思念已超越陌生。现在的我每每听到和上海有关的,多少会关注一下。或许有一天,我会被带到那城,走过那里的每条街,每道巷。感受一个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的温情。4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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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因为梦无论是出生在何地?落地就有一座城在等着你,有的城大一点,有的城小一点,有的城厚实些许,有的城薄如蝉翼。大的空旷博大,烟波浩渺;小的小巧玲珑,小家碧玉;厚实的如森林里沉沉的落叶,有你挖掘不完的魅力,沉到心坎里的敬畏;薄的如天边的云彩,生机活泼。于是我们知道了有一种依恋就是乡情,就是城!城垣颓弃着慢慢的故事,似乎也成你挥之不去的孤城旧梦,然后是沁入你心脾的淡淡的想念。随着年轮的滚动着,你的守候从月亮蜕变成了太阳,从花开锦簇到不肯散去的雨季,是否会有雨季不再从来,只有你的城慢慢的被一种被叫住梦的东西占有,然后是病入膏肓的迷恋。或许你会因为某一个灿烂的瞬间恋上一座城,也许你也会因为痴梦于一幅画而恋上一座城,你也会因为恋上一个人而喜欢上一座城。不是有人说: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吗?一个窄窄的城,坐着一个人,不知道是因为怎样的邂逅,或是怎样的怅惘流连之后,城住进了你的梦里。城里的雨讨厌得让人魂牵梦绕,或是登高台的了望,或是展开相思的笺,寥寥几行,挥毫殆尽对城的响音!或许是因为喜欢,多么无辜的城却成了小巧玲珑、晶莹剔透让人神往,又暗自神伤,为之黯然的了无痕迹。或是因为梦,朦朦胧胧知道一座城,一个思维漪涟荡漾,便恋上一座城。寻梦!带上不倦的疲惫,踏上一个不羁的旅程,然后是慢慢的亲临或是侵入梦水波里。走进城的小巷里,拼命的吮吸着城的气息,咀嚼一座城的味道。意犹未尽的淡出又投入!不肯离去的寻寻觅觅……走过一座城的大街和小巷,然后紧紧的拥着,像那久别重逢的梦!那么亲近,那么自然的流露,没有芥蒂的创痕,只是有思念的瘤疯长在岁月的星辉斑斓里,撑着长蒿,此刻你活在城的最深里……正如有人写过:城内你望穿秋水城外我道尽沧桑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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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梦,一座城一个人,一种沿着心忧伤弧度的情愫,愈合时光的水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方的路,我用掌心写满,关于你和城的回忆。脱下皮靴,静坐在沙滩上,水纹涌上足尖,愈合时光的伤疤,又破散。远处,云影悠悠,碧海蓝天,倦鸟余花,我将一切,画在掌心里,用指尖点点,冰冷而修长的指尖轻轻扫过,那是一种无言的痛。一座孤立的城,我一人,静静坐在沙滩上,风过耳畔,是一种温柔而深情地回响。我记得,那天,当你踏上飞机红色地毯时那莞尔一笑的回眸,我的心,便已碎得无可弥合。我深知,有些回忆,藏于心底,便是素净,有些美丽,赋予韶华,便是深情。从前,你说,你喜欢牵着我的手,握着零零星星的幸福,过随遇而安的生活。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城里,听雨打芭蕉的幸福,风吹花落的甜蜜。将一切一切的温暖,写在这落红纷纷的秋日里。你说,两个人的城市里,有花开凝香,有车溅春泥,还有,相濡以沫。我怀抱琵琶,弹一份水心柔骨的感动,将春花秋月的人情世故,含情脉脉的诉姬听。今夜,我将思念编织成花,别于心口,摇曳暗香,每每触碰,心,便温暖着。你幼稚的勾我鼻尖,说等我们老了,待白发绾青丝时,依然能够执手共赴江南水乡,相濡以沫,搀扶着过完一生,将青春岁月织成一帘幽梦,独自朦胧其中。或许,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的城市,不再那样俏皮的捏你的脸,将你的长发挽起,傻傻的微笑着将它揉乱,然后勾勾你的鼻尖。看穿了红尘紫陌,世俗情缘,只愿你没有将我遗忘,当成身边转身而过的路人。我翻着相册,看着时光定格的那一瞬,回忆里缀满了如琉璃般甜蜜的美好。当初那短发齐肩的青涩少女和带着框框眼睛的酒窝少年,如今已成为了长发齐腰气质出众的婷婷少女和帅气俊俏玉树临风的成熟少年,或许,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然成熟懂事,只怪岁月太仓促,没有留下一点光阴的痕迹。流水潺潺,轻敲出缘分的天青色。愈合时光的水纹,终是破散。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相思,叫痛断肝肠;有一种痴迷,叫相恋无悔。倦鸟余花,终是黄了一场相思路口的等待。我在茫茫人海中,将你洞穿回眸千年的守候,愿这一世情缘,回到千年以前。若说人间苦长短,最是相思情难断、红颜几许,岁月斑驳。白发青丝,将生活过回清粥的简单甜蜜,将我们共同涉足的痕迹,用斑斓的笔刻画。我一个人,独守一座城,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日,待你回心转意,从那银灰色的火车上跳下来,拥抱我,以及温柔。一个人,一场梦。一个人,一座城。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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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孤城一座孤城一生心疼谁在几更谁还要等等狂风吹来刮落了那满墙苔痕露出那默然失色的城门似隔绝脱离了红尘关闭已久何时再生几段季节几世情节还是那个梦到如今一样冷漠一样似冰封孤城一座却惹得我心疼宁愿在等草木枯荣释存余温拖延寒冷凌萧风一吹逼退了世人问一声我何必如此认真用余温为它解封打开城门若不行围绕它做个行脚僧佛卷青灯地陷山崩都只为这一座孤城天地之大少了它不过是座坑我却不能为它转身沦落红尘又倾它温柔一生问世俗人我见它只能认真温柔默认突现吻痕这一世成败之间不变是诚恳佛卷读破有几本耗尽了青灯我站立城门前已成一座孤坟草木枯荣终究苦等一座孤城一生心疼高二:江水25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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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天使城天气晴朗,屡屡阳光透过云层投射在金色的光圈上,虚幻、飘渺。偶尔几只飞过的小鸟也忍不住惊叹这座城市的美丽。空中之城,又名天使城,居住着无数拥有一双洁白翅膀的天使,她们头上都拥有金色光圈,无比耀眼。从前的天使城到处充满祥和、温馨,可如今……堕天使凯撒回归天使城,他已变了模样,红眸,紫发,一身黑衣,背后黑色的双翅,嘴角总是若有若无地挂着一丝邪恶的笑容。原本堕天使是禁止入天使城的,可他以前是六翼大天使,而且他真诚的说他不会再回地狱了,所以才能进来。天使们都不明白守护天使王身边的六翼大天使为什么要背叛天使王洛特,并且擅自下凡投奔地狱里的恶魔撒旦,从此成为堕天使。没有人知道,凯撒的归来带来一个巨大的阴谋。他归来的同时,也带了一件所有人都想要的宝贝——翼之羽,一条项链,只吊着一根最强天使米切尔翅膀上的一片羽毛,可它聚集了米切尔所有的法力,传说带着它的人,可以练成最强大的法力。可它到底在哪,除了凯撒以为没有人知道。于是,战争爆发了。由于太多的天使想得到翼之羽。所以,每个人心里都想着,死一个少一个竞争对手,于是在这种心理怂恿下,昔日温和的天使们都变得噬血,不断地残忍杀害比自己弱的天使,天使城从此笼罩在一片血腥中。就这样,天使城最后只剩下一座小小的城市了。这个城市外面环绕的光圈,在触目惊心的血迹反衬下,似乎也染成一片红莲,像地狱的死之花——曼珠沙华一样,红的欲滴出血来,妖娆魅惑。也并不是没有天使阻止,天使王看到此情此景,下令不准再打翼之羽的主意,停止战争,可连他的侍卫都背叛了他。因为他们认为天使王是想平息战争后,再独享翼之羽,于是,几十个天使联手击败了天使王,天使王一死,王位又该让谁坐呢?所有王子们大开杀戒,为争王位,自相残杀。还有一个四翼天使妄想阻止剩余的天使自相残杀,可被凯撒用小小一个咒语制服了。天使城即将毁灭。凯撒看着这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杀红了眼的天使们,心里只有冷笑,他会投奔撒旦,是因为想要毁灭天使城,他有很大的野心,他知道自己是打不过天使王的,于是他和黑暗沦为一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他看着天使城最后一个六翼天使,不屑的笑,风吹散了紫色的发丝,他的嘴唇缓缓吐出一句话:“其实,翼之羽就在你们每个人的心里。”六翼天使跪倒在地,他明白了。其实每一个天使都很自私,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们都被欲望冲昏了头,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凯撒开着那个跪地忏悔的六翼天使,冷笑一声,一团鬼火蓝莹莹地慢慢聚集在他指尖,鬼火越来越大,正在他准备发出时,六翼天使一脸平静地站起来,说:“你不必亲手杀死我,我自己忏悔。”他慢慢的扇动翅膀,去吟唱天使之音,可代价就是死亡。六翼天使的身体逐渐上升,从脚开始,身体逐渐变成了点点光晕,一如他们头上的光圈一样,发出金色的光芒。空灵的歌声传来,充满悔意。凯撒看着最后一座天使城毁灭,笑着点了点头。数年后,天使城早已消灭殆尽,撒旦王朝日益强大。从前的天使城里,开满了曼珠沙华,风一吹,就会有空灵的歌声传来,浅浅杂杂。没人知道,为什么风吹就会有歌声传来。原来那个六翼天使临时启动了空之音,所以这个声音会一直延续到现在。最后的一座天使城,淡然消失在了魔鬼的利爪下!1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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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一座城,圆家国梦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华儿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刻,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自强不息,勇于担当,择一座城,圆家国梦。少年天子刘彻选择西域和勾奴作为他的城,派卫青奇袭龙城,遣霍去病猛追突击,马踏匈奴之后求得江山永固,实现了他的大汉家国梦。科学家孙家栋选择浩渺太空和导弹卫星作为他的城,星斗焕文章,“嫦娥”舞长空,战略威慑敌人,换取国泰民安,成就了他的苍穹家国梦。大国工匠李万君选择轨道交通和中车高铁作为他的城,不断提升技能,实现技术突围,让中国高铁走向世界,也圆了他的工匠家国梦。圆家国梦,需要有家国情。屈平遭佞臣陷害,慘遭流放,却仍高声吟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眷念楚国,心系怀王;孔丘致力于复兴周礼,主张仁爱,周游列国,纵使不被赏识,也仍心怀天下。古今仁人志士奉行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目标,不忘“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初心,明理而志学,奔走且操劳。他们越是困厄,越是把国家和人民装在心里,越是把信念和责任扛在肩头。选择一个职业就铸造一座城,做一件事情就倾尽满腔热情,要走就走复兴路,要圆就圆家国梦。点评:内容充实,论证有力,纵横跳跃,语言优美,整散结合,辞藻华丽,错落有致。500字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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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里痛,再也忍受不住了,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独自静静地躺在偌大的床上,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感觉我的世界越来越黑暗。抱着父母送给我的狗娃娃,虽然已是破破烂烂,但我还是舍不得丢弃。每次悲伤的时候,总会向它倾诉,它不会说话,但我相信它那大大的耳朵一定能听出我内心的无助。有朋友对我说,这个世界是虚假的,除了你的父母,和爱你的人之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心思,谁也不会全心全意的对待别人,甚至可能今天还和你称兄道弟,明天便会分道扬镳。人心就是这样的深不可测,黑暗,逐渐吞噬着光明。但我隐约发现,有一个地方还保留着一点亮光,它永远都是最温暖的地方,那里有亲人对你的希望,那里有你朋友和你的同学,那里有你想得到的种种快乐,那里有太多太多不能够轻易舍去的记忆。现在,它们在向我招手,告诉我要坚强。一束光毫无保留地射进了漆黑的窗,光明并没有持续多久,又被一阵嘈杂的吵闹取代。大概是隔壁的夫妻又在吵架了,这是我睡觉前不得不听的乐曲,我躲进被子里,努力不再听,不再想,但那声音总像无形的刻刀,刻得我遍体鳞伤,,想挡也挡不住。在这样的疼痛和吵闹声里,疲惫不堪的我最终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梦到了我的父母,我正和他们牵着手在街上漫步,欣赏着路旁高大的建筑,聊着新鲜的话题。在梦里,我听到我最爱的那首歌:“山上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有人采摘,我就像那花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5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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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梦里恍恍惚惚,梦醒了,太阳出来了很温暖~风淡淡吹过,梦散了……——题记记不清何时,丢失了那童真的梦。记不清何时,忘记了那美妙的梦。记不清~记不清……隐约~似乎走人了梦的国度,似乎,只身存于真空之中,似,乎,我不知道。梦醒了吗?我淡问自己犹如已醒,却又,犹如朦胧~模糊~淡薄~我,看不清……梦,还是现实?笑,还是哭泣?微微睁开双眼冷冰冰的空气,使梦凝结……心,恍惚碎了~……梦和现实,混合成水,轻轻流过,不留痕迹……当睁开眼睛之后,丝毫找不到梦消失的方向~我想,我迷失在了这虚假的梦里……梦,丢了……200字 一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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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里的一座城在网络的深处里,有一座城。这是一个神奇神秘的地方,走进你身边的任何一棵树找到树干上停留的蜘蛛网,就开启了入城的门,那蜘蛛网般的网络城里,有两颗像葡萄般形状的信号接收器。大的像一个地球仪,小的像一个细胞。可别小看这两个接收器,它可是拥有比广域网接收的信号范围更广、更强,能接收到所有星球上的网络。天空就是个偌大的屏幕,按下信号接收器旁边绿豆大的按钮,所有你想要的信息就呈现在你眼前。网络城里的房子,有各种形状:有的是菱形、有的是花形,有的是书形的,形态各异,可并不显得突兀,反而给我们一种明媚温暖的感觉……住在这里的人家家都有太神奇的电脑,电脑里安装有奇特出行软件,每个人都有一台体积小如手掌心大小的网络智能手机。城里的人如果要出门,他们就会,通过那两颗像葡萄般形状的信号接收器打开出行软件,只要你点击页面,选择要到达的目的地,再点击传送,电脑自有的传送带,会将你吸入网络空间,静静的闭上眼睛,不到一秒钟,就会到达你想到达的地方。假如你想返回的话,只要拿起超智能手机,点击回家,一个如同彩虹般的传送带悄然出现在你面前,悬浮在半空等待你的乘坐,你只要伸展双臂,轻轻一跃,脚落地的时候,你就已经到达家里了。假如你忘了带超智能手机,别急,别急,这时候你就可以启用你的隐形超级智能飞鞋,你轻轻的跺一下右脚,一个地图展现在你的眼前,你只要轻轻的用脚尖点一下目的地,再轻轻地跺一下左脚。你那隐形的超智能飞鞋,将带你从海底隧道进入目的地。一路上你还可以有鱼儿们的陪伴,怎么样?网络城够神奇吧!到了夜晚,这座城就更神奇了,夜幕刚刚降临,绚烂多姿的夜晚就悄然而至,明亮如昼,可爱的萤火虫精灵们一会儿摆出了飞马座星系,一会儿又摆出仙女座星系,抬头仰望着变幻的夜空,还以为不是萤火虫,是星星呢?没过多久,明亮如昼的夜晚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绚丽多彩的夜空,网络信号接收器开始工作,只能叮咚一声,几百只睁着绿眼睛的猫头鹰,蓝眼睛的狐狸,眼角里冒着金光闪闪的金雕,它们出现在夜空之上,仿佛为夜晚点燃了数盏五颜六色的灯光,又仿佛是准备开演唱会呢?整座城陶醉其中,久久的,久久的……整座城里,散发着现代的气息,高科技的味道。听,动物不因也正在用欢歌笑语为之庆祝吗?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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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房子=一座城在3330年的大街上,有一座起眼的房子立在路旁,它看起来和旁边的房子没什么两样,可是,人们却格外敬仰这座平凡的房子,因为在这个平凡的外表后,曾经上演了一座房子=一座城的传奇事迹……那是在几年前的一午,房子的主人一位每天给孩子们讲故事的老人,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故事大王”的老人用了毕生积蓄,用多种珍惜材料,耗时5年建造出了这座特别的房子:房子内全部家具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颜色,屋里有智能防盗系统……当然,它最大的特点不是这些,而是一个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预知灾难,只不过,这个机器人不能出门,在故事大王走后,家里的东西它可以乱动,也不会惹麻烦,这座房子一直被老人埋在心里,没有跟任何人透露。一天,故事大王出门给小孩子说故事去了,刚走没一会儿,正在看电视的机器人突然预感到,在3-5个小时后,这个城市将发生100多年不遇的大地震,死伤无数,机器人顿时没了看电视的兴趣,故事大王一听说几个小时后将发生大地震,很是激动,他快步走到街上,大声告知人们这个坏消息,可是有谁会相信在光天化日之下听一个讲故事的老头说地震了呢?他刚把消息喊出来,周围的民从有的摸摸他的头,想知道他是不是发烧了,有的人说:“地震了,好怕啊!回去避难了,哈哈。”还有人拍拍老人的肩,调侃道:“故事大王,这个故事挺搞笑的。”他气得脸都红了,直跺脚,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故事大王有大声说了几遍,仍没有人相信他,故事大王只好跑回家,刚到家,就看见机器人把门、窗全封了,故事大王很奇怪,边敲门边问机器为什么,机器人含着泪说道:“主人,还有几分钟地震要开始了,时间紧迫,我为了整个城市的安全,我必须牺牲自己,再见了主人,请原谅我这冲动的行为。”话音刚落,只感觉地面一动,随后停止了,而故事大王前面的这座他的心血“轰”的一声倒塌,故事大王含泪,对天大喊:“不―”这时,故事大王发现房子倒塌的瓦砾消失了,原来,机器人为了瓦砾不伤害他人,用自己的生命来替换了……这时,电视、广播上紧急播出了一则新闻:“据地震局测定,本市发生10年以来最大地震,在地震刚开妈,故事大王的房子里发生巨大能量,把地震吸收了,专家已赶往调查。”故事大王向科学家描述了经过,市长同意将机器人封为“烈士”,房子也按原样建好,只不过,没有机器人,没有人住,只不过,在房门前挂着这样一个牌子:感谢故事大王,感谢机器人,他们用行动证明了:一座房子=一座城!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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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一代人提到扬州,你会想起什么?经常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或严肃或随意,于是我的答案也往往多种多样,我会说我想起欧阳修、史可法、朱自清、甚至还会提到鲜美多汁的小笼包子……那么,它们就是扬州城的灵魂吗?我想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复,且待我整理一下今日所见,再来作答。[雕版印刷馆]我在一座塑像前停住了脚步,而人群却依旧向前——他们并没觉得这座塑像有何不凡之处。导游一边走一边讲解着雕版印刷的工作流程,喧繁的人声渐行渐远。我冒着掉队的危险凝视一尊塑像是有原因的——眼前的这个人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磨墨,他的眼神是如此专注,仿佛世间只余下他与他手中的一方砚,任何外物都不足以使他移开视线。眼前这个人面相平常衣着素朴,他绝不会是史官们倾力赞扬浓墨重彩的人物,但这样一个小人物身上却有一种令人惊叹的微弱光芒,即使是身居一隅同样熠熠生辉。[宋夹城]宋夹城是古时的战场,烽火燎原,遍地狼烟。正值深秋时节,道路两旁黯淡的草色更添几分萧瑟肃杀之气。缓步走上城楼,血色的旌旗在风中飘扬。我站在城楼上向下俯视,耳边是猎猎作响的旌旗声,眼前是斑驳的城墙浅碧的苔藓,思绪不禁回到了几百年前——几百年前,即将远征的将军孑立城楼之上,千千万万保家卫国的士卒站在城楼之下,远方的陌生战场等待他们的是马革裹尸与如血残阳。多年之后,前者扬名留芳成就千载英名,而后者寂寂无名青史难寻。他们处在不同的高度不同的地位接受着不同的历史评定——但却有着相同的灵魂。灵魂,是铅华洗尽烽烟散尽后仍能留下的最本真的东西。功劳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名声的显微,这一切表象声色与灵魂没有半点关系。所以将军的铁甲蒙了尘,帝王的宫阙作了土,文人的诗笺泛了黄,这一切都无损于一座城的灵魂。我曾以为扬州的灵魂就是欧阳修在自家花园里看鸟歌花舞,史可法于烈火烽烟中拔出了他的剑,朱自清与友人在湖上泛舟东西……当时的我是多么的愚妄而浅薄啊——从来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代表一座城的灵魂,无论历史给予他多少褒奖多少荣光,他都不能撑起一座城的盛衰荣辱。他也许是这座城市的符号与象征,但绝不是这座城的灵魂。想触摸城市的灵魂吗,它不仅仅在博物馆、历史书、地方志里出现,创造它的也不仅仅是青史留名的寥寥几人——真正构成城市的精神,给予城市灵魂的,是你,是我,是他们。值得尊崇的从来都不只是高堂之上的几个人,更是高堂之下的一代人,他们专注、勇敢、不畏惧,为理想而牺牲,他们才是创造历史的人。也正是这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无形中成就了扬州的灵魂。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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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一座城,淡一场梦路灯亮着,四周一片寂静,偶尔听见几许行人的脚步声。空气在这个城市变得安静,但早已难闻声色,或许是在这个城市呆久了的缘故,不像刚来这个城市时,可以感受出它独有的气息。如今,一切早已习以为常,便也寻不到来时的美好。忽然想起有句话说:“习惯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即使再不习惯,也会渐渐习惯起来。”是的,我已习惯了这个城市,又或许不是。因为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遗留了我许多童年的记忆,那便是我魂牵梦萦的故乡。故乡确实容易让人习惯。对于我,每到寒冬季节,犹如现在,刺骨的寒风,实在冷得让人窒息,然而这也会让我想到自己故乡的寒风,没那样凛冽,也没那么刺骨。这个白天已下过一场雪,当雪纷纷扬扬时,虽然寒冷,人们的脸上无不跳动着欢快的音符。是啊,这美丽的雪给万物带来希望,人们也都祈盼着来年的丰收,谚语“瑞雪兆丰年”世世代代流传着,不经意间雪被赋予着一种神圣的使命,那便是给人们带来希望和幸福。每到此时,故乡的一景一物在我脑中变的更加清晰,许是离家太久了,常年在外求学,一年也只有春节回家。又或许是想到故乡的雪了吧,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总觉得西北的雪没有故乡的雪柔和、飘逸,也许,这便是习惯,习惯了故乡的一切。雪,又开始飘落。这个季节,许多人都在打听关于春的消息,以及嫩芽冲破重重阻隔的声音。是啊,都说冬天来了,春天的脚步也就不远了。曾经许过地老天荒的城,在这零零散散的雪中越发地透出些许苍白与无力。雪开始肆舞,那一场远去的往事伴随着落地的雪,与大地紧密结合,直至冻结,待到升温后蒸发,它便消失的不留痕迹。寒风吹拂,雪在我耳边呢喃,仿佛自己就是一朵随风飞舞的雪花,却不知要飞往何处,因为它还在寻找,在这余温匿迹的城市,寻找一场旧梦,一场可以让它醒来的梦。一座城,一个人,一帘梦,一盏灯,渐渐拉长的身影,夜半时分已是如此迷离。散发在风中变得凌乱不堪,雪花打湿了衣襟,也浸湿了诺言。想着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成了善感之人,为一场雪驻足,为一首歌落寞,为一本书感动,甚至曾经的过往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我试图打捞,却一无所获。时间照样行走,黑夜每天降临,身旁的路人换了一批又来一批,奈何寻不到初时的笑容。雪停,冰冷还在蔓延。一个人透过昏暗灯光浅唱忧伤,这个城市,如若可以,请借我一季的寒风,吹淡那一场远去的梦。五年级:虞林嘉9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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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梦,一座城一个人,一种沿着心忧伤弧度的情愫,愈合时光的水纹。燃一盏心灯,照亮前方的路,我用掌心写满,关于你和城的回忆。脱下皮靴,静坐在沙滩上,水纹涌上足尖,愈合时光的伤疤,又破散。远处,云影悠悠,碧海蓝天,倦鸟余花,我将一切,画在掌心里,用指尖点点,冰冷而修长的指尖轻轻扫过,那是一种无言的痛。一座孤立的城,我一人,静静坐在沙滩上,风过耳畔,是一种温柔而深情地回响。我记得,那天,当你踏上飞机红色地毯时那莞尔一笑的回眸,我的心,便已碎得无可弥合。我深知,有些回忆,藏于心底,便是素净,有些美丽,赋予韶华,便是深情。从前,你说,你喜欢牵着我的手,握着零零星星的幸福,过随遇而安的生活。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城里,听雨打芭蕉的幸福,风吹花落的甜蜜。将一切一切的温暖,写在这落红纷纷的秋日里。你说,两个人的城市里,有花开凝香,有车溅春泥,还有,相濡以沫。我怀抱琵琶,弹一份水心柔骨的感动,将春花秋月的人情世故,含情脉脉的诉姬听。今夜,我将思念编织成花,别于心口,摇曳暗香,每每触碰,心,便温暖着。你幼稚的勾我鼻尖,说等我们老了,待白发绾青丝时,依然能够执手共赴江南水乡,相濡以沫,搀扶着过完一生,将青春岁月织成一帘幽梦,独自朦胧其中。或许,我已经熟悉了一个人的城市,不再那样俏皮的捏你的脸,将你的长发挽起,傻傻的微笑着将它揉乱,然后勾勾你的鼻尖。看穿了红尘紫陌,世俗情缘,只愿你没有将我遗忘,当成身边转身而过的路人。我翻着相册,看着时光定格的那一瞬,回忆里缀满了如琉璃般甜蜜的美好。当初那短发齐肩的青涩少女和带着框框眼睛的酒窝少年,如今已成为了长发齐腰气质出众的婷婷少女和帅气俊俏玉树临风的成熟少年,或许,我们在不经意间已然成熟懂事,只怪岁月太仓促,没有留下一点光阴的痕迹。流水潺潺,轻敲出缘分的天青色。愈合时光的水纹,终是破散。有一种思念,叫望穿秋水;有一种相思,叫痛断肝肠;有一种痴迷,叫相恋无悔。倦鸟余花,终是黄了一场相思路口的等待。我在茫茫人海中,将你洞穿回眸千年的守候,愿这一世情缘,回到千年以前。若说人间苦长短,最是相思情难断、红颜几许,岁月斑驳。白发青丝,将生活过回清粥的简单甜蜜,将我们共同涉足的痕迹,用斑斓的笔刻画。我一个人,独守一座城,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日,待你回心转意,从那银灰色的火车上跳下来,拥抱我,以及温柔。一个人,一场梦。一个人,一座城。五年级:淡淡的想念900字 五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