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但自从人类文明时代诞生的那一天起,人类就再也没有用平等的眼光看待过其他的生命。可是这些生命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身旁。“万物平等”,是的,人们常常是这么说的,可是人类对那些和他们一样有生命的万物都做了些什么呢?
我们拿起了斧子、弓箭开始向大自然进攻。最终我们在森林中建起了房子,在篝火上烤起了野味。除了人类,其他生灵都被我们视为低级的生命。我们站起来,走到高山上看着我们的杰作: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中大片的森林被毁,无数的动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很多生物种群渐渐绝迹……我们忘记了,人类也是自然之子,我们也是在艰难的挣扎中走到了今天。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敬畏生命
小时候,总是会问:我从哪里来?大人总说:垃圾桶里捡的。然后,我就会傻傻地坐在门槛,一脸不高兴地发呆,原来我这么不值钱啊!姥姥就会拍打着我的脑袋:宝丫头是天老爷赐给我们的哩!
——题记
生命走过春风夏雨秋霜冬雪,历尽风吹雨打霜落雪飘,生生不息的繁衍好久好久,想必多得是十指数不完年年岁岁的页篇。
每一个新生的婴儿以第一声响亮的哭泣迎接生命的起点,滑落在每一个母亲的心尖。
草以那一抹清新怡人的新绿爆开桎梏干冷的大地,为生命揭开新页。
小河淙淙,以西向东,奔流不息。
红日闪闪,以东向西,普照大地。
生命的轮回,云起云落,潮涨潮跌,花开花落,人去人归,梦里无论走过多少路,醒来还是在路上,梦里无论走了多远,醒来还是回到了起点,人生兜兜转转、兜兜转转,还是在命运的圈里回到生命的最初。每一次花开,用最优雅的姿态拥抱大地,用最青春的笑容迎接天空,生命如水,一去不返,重在当下,莫要让生命背负昨日的悔恨。
晨曦,不贪恋时间的坟墓,梳洗罢,登临高山奇峰,吮吸一口翻新了的清风柔光,十指交错间,第一束橙色的暖阳穿过云团照进指尖那一寸红润的肌肤,让沉寂在昨日的血液沐浴今日新鲜的阳光重获新生。瞬间,像是推开了层层帷帘,生命之光自远到近倾泻了一圈,大地膨胀起来了,红花白草、参天大树、危楼大厦....像是暗室里突然亮起了灯,一切刷的明媚起来、动起来,叽叽喳喳的气息涤荡空气中的尘埃,直冲天空。
午日当头,少点言语去倾诉汗水泪水,少点时光去享受懒惰安逸;时刻记得,头顶一方蓝天,肩挑千斤担子,脚踏一片热土,生命就是激情。荒芜的时代里,一双勤手就是一张生命的通行证;勤奋的年代里,一双巧手走天下。无论是智慧的年代,还是愚蠢的年代,无论是战乱的年代,还是和平的年代,只要你相信,只要你真正相信,这就是你的年代!
生命是相生相息的,没有雨露的滋润,如何草长花开;没有早长花开,雨露也没有存在的现实意义了。万物生长不能失去阳光,但若万物隐匿在生命的绝崖峭壁,也只是徒留一地阳光罢。奏响生命的高潮需要合作,一切在会迸发出超乎奇迹的完美。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特立独行于自己的阳春小道活得精彩灿烂的。
古往今来,夕阳西下总是充斥着陈腐的死亡气息,余辉下有人吟唱“斜阳外,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有人哀叹“无可奈何花落去。”,但更有人兴致不减,高山望远“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用残颜枯手去梳理岁月的斑驳,去哭泣那倔强的冷漠的流年的时候,有人闻之轻笑,“我言秋日胜春朝”。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不同的事物屹立在不同的高度,但是,莫要忘记生命是一个攀登的过程。众人摘花,你是摘花还是种花;众人赏鱼,你是赏鱼还是养鱼;生命亦有选择。
风轻轻吹,人来人往的小路上,有逆着风飘舞的裙阙飞扬,亦有顺风翱翔的展翅高飞。生命这场剧,你是主角,演绎自己的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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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清晨,我从睡梦中醒来。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唱着优美的歌曲,花丛中传来阵阵的清香。世界万物都充满了生命力!而生命才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生命是神圣的,不可磨灭的。生命,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词汇。生命,让世间万物有了呼吸,让植物充满了活力,我们要敬畏生命!敬畏,不是尊敬的,恐怕是需弱的代名词。敬畏的实质是对待生命应采取的态度。生命来之不易!但我们便是最好的例子,:小时候我们总会为大人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总是会开玩笑的和你说是从垃圾堆捡来的。但长大之后才知道,那只是个玩笑。那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我们是从妈妈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妈妈在怀我们的过程中十分艰难。前期会呕吐、难受;中心会有头晕、失眠的现象。到后期有时,坐着、躺着都会很难受。在生育的过程中分,分娩时疼痛值会不断的升高。但她们都很坚强,努力让世界上多一份生命......生命来之不易!但生命却很顽强。悬崖石壁,硬石后墙下,那一个个顽强不屈的生命正努力的生根发芽。那便是小树,小草...他们能在悬崖上生根发芽,能在硬石上破土而出,而我们又为什么不能像它们这样,那么坚强呢?生命其实是短暂的,曲折的。但同时也是不朽的坚强的。我们为何不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发光发亮而又有价值的呢?生命之可贵,生命之不易。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珍惜生命,爱护生命,敬畏生命!5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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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人人都有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却有许多伟大的人令我们敬畏。人的生命令我们敬畏,小动物也一样……有一天,一片森林突然发生一场巨大的雪崩,许多小动物因为这场巨大雪崩的袭击而丧生。整座森林成了一片冰天雪地……一场雪崩过后……一只大松鼠在雪地里一拐一拐地走着,怀里抱着两只小松鼠,两只小松鼠睡着了似的,脸色通红通红,手脚十分冰冷,身上渗透着一些血水。显然,这两只小松鼠刚出生,而抱着这两只小松鼠的大松鼠就是它们的母亲了。这位松鼠妈妈是在发生雪崩的时候才勉强生下来孩子的。而小松鼠的父亲,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而遭遇雪崩牺牲了,它们的家也被雪崩毁了。这位松鼠妈妈的气息十分微弱,命悬一线。它紧紧地抱着这两只小松鼠,把小松鼠紧紧地裹在一个包裹中。终于,松鼠妈妈支撑不住,喷了几口鲜血,倒了下去。而怀中的小松鼠们,依然被它紧紧地抱着。过了几小时,几个动物侦察员来到这片雪地上。他们想在这里寻找一些还活着的动物的踪迹,并进行收养。当他们看到一排排倒下的参天大树,都十分惊讶,目瞪口呆,都认为这里所有动物都丧生了。走着走着,终于,他们发现了前方一只倒下的松鼠,迅速地跑上去,看到了这只倒下的松鼠气息全部消失,可怀里还是紧紧地抱住两只小松鼠,不禁为之动容。带头的那位队长脱下羽绒服,小心翼翼地抱起两只小松鼠,放入羽绒服里。并把这具松鼠妈妈的尸体埋在雪地下,建了墓,郑重地朝墓前鞠了一躬。轻身向后面的同伴说道:“走吧,我们回去吧,母爱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一切。”是的!就是母爱!发生了巨大的雪崩灾难后,所有动物都丧生了,唯独两只小松鼠顽强地活了下来,是母爱的力量支撑它们活下去!它值得我们敬畏。在生活中我们要爱护每一个的生命!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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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小学时,我喜欢放学后到洹河边跑一跑,转一转,放松一下心情,也可以让眼睛在忙碌一天之后能休息一下。那天,放学后,我来到洹河边。突然,一点儿绿色逼入了我的眼睛。哦,原来那是一块大石头下面长出的一株小草。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向那块大石头走去。发现那株小草一点也不“小”,比普通的草长得还要强壮,也更高,叶子也很大,像大大的耳朵一样,听着这个世界的声音。我走到大石头边,蹲下来,观察那株小草。它顽强地把绿绿的小脑袋从石头下面钻出来。风吹过来时,它便摇头晃脑地左顾右盼,还唱着欢快的歌,仿佛在说:“如果不是我坚强,从石头缝里钻出来,我还看不到这样美丽的景色呢!”可以想象,某年某月某日,风婆婆把一粒种子吹了过来,不过却正好卡在了石头缝儿里。但是这粒种籽却没有抱怨自己的不幸和周围环境的不好,而是努力吸取营养,让自己快快长大,长高,钻出石头缝儿,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经过不知道多少天的努力,它做到了。它钻出了石头缝,而且长得比普通的小草更加高大,更加强壮,那是和环境抗争的结果。最终,它成为了洹河岸边一处靓丽的风景。我忽然心生敬畏了,为生命的坚强。我终于懂得了: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看到这棵小草,我又想到了我的老爸。老爸年轻的时候,从永城调到安阳来工作。那时,安阳对老爸来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环境。这儿没有任何亲戚,也没有一个熟人,但老爸却没有抱怨环境不好,而是迎难而上,努力工作,最终在安阳扎根,也有了不错的工作,还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是我们不能放弃,要面对挫折,挫折也会是我们获得经验,得到提供。一株小草尚且可以克服困难,在陌生的环境中努力生长,我们也要面对挫折,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颗小草,我知道,那颗小草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绿意盎然,教会他怎样敬畏生命。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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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使我犹如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金丝鸟,累并快乐着!今年寒假,我回到了阔别五个多月的老家。吃晚饭的时候,爷爷告诉我,明天农村伯伯家里要杀一头猪。我杀过鸡、鸭、鱼,就是没有杀过猪,因此我很期待能有这样的经历。然而当我自己的想法告诉爷爷时,却遭到了无情地拒绝:“不行,那玩意力气可大了,五六个小伙子都不一定能按得住它,太危险了。”“我现在已经是初中生了,再也不是小学生了,我长大了,我可以的!”我并不甘心,一阵软磨硬泡说服了爷爷。第二天,我们早早地起了床,赶到伯伯家。来到猪圈,里面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我只觉得一股恶心翻涌而来,难以名状……六个壮汉正打开了栅栏,放猪入网。这网由小指粗细的尼龙绳编成,十分坚韧,加之又在水里浸泡了一夜,足以网住一只三百斤的肥猪。只见肥猪扑向了敞开的栅栏,一头冲进网里,紧接着便是嚎叫与挣扎。它的腿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即使在我们七人合力的拉扯下仍然差点被它挣脱。飞扬的尘土不仅阻碍了我们的视线,还引发我们咳嗽。我被它的疯狂所震撼,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到手掌的疼痛。此时,爷爷抓住这位“拼命三郎”的后蹄,并麻利地把它们与前蹄绑在一起,断绝了肥猪的逃生希望。最后,五花大绑地将它抬出去放在土坎上,头悬放在外面(便于接血)。这个过程中它一直在挣扎,大家也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当这头猪被完全控制住的时候,伯父玩笑式地递给我一吧杀猪刀,并简单给我讲述杀猪的方法,让我试试。我的心怦怦的跳,颤抖着接过了刀……尖锐的嚎叫充斥着我的脑袋,一种莫名的难受压迫在我的胸膛,我扔下刀,落荒而逃。没多久,耳旁响起的是酒桌上各种热闹的寒暄,他们一人一筷子,很快就将一盘猪肉瓜分殆尽。看着碗里的红烧肉,想着刚才的经历,小心脏还有些怦怦乱跳。看着人们满足的表情,替猪惋惜的心情也好了许多。满足吃货们的味蕾,估计就是它的价值所在吧……闻着乡间特有的泥土芬芳,一瞬间,我似乎长大了。正如林清玄所言:在这广大无垠的时空之中,我可能是渺小的。无法含水止熄世界燃烧的火焰,也不能以安静来止熄世界的喧嚣纷扰。但只要我们对生命充满敬畏,就能使世界其光遍满,无垢无杂。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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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生命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是一种希望,我们要好好呵护它。前几天,因为下雨,小区里的绿化带土壤很湿,有许多蚯蚓出来活动。我心想:以前我总是在书上看到蚯蚓可以重生,好想亲眼看看它怎么重生,或者要多久才能重生。我为了解开心中的谜底,就来到下去绿化带边,在土地里找到了一条蚯蚓,然后用一个小木棒将蚯蚓挑到到水泥地面上,接着把木棒对准了蚯蚓身子的中间,用力地按下去。蚯蚓痛苦地挣扎着,头和尾巴不停地摆动着。看着蚯蚓痛不欲生的样子,我有点于心不忍了,这会不会太残忍?它会不会死?但是为了验证书上的话,我狠下心来,把蚯蚓切成了两半。只见这“两条”蚯蚓还在苦苦挣扎着……不久,蚯蚓渐渐安静了下来,我以为它承受不住痛苦,断气了,就找了一个小盒子,放上了土,给蚯蚓做了个“坟墓”。第二天,我去“探望”蚯蚓,结果另我重新燃起了希望,这“两条”蚯蚓真的变成了两条蚯蚓了!我感叹到:蚯蚓的生命力竟然这么顽强,它虽然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却获得了重生,并且还多了个兄弟。回想世间万物,不仅仅是蚯蚓,其实人也一样,在遇到各种难以意料的困境时,同样也能出现让人意想不到的状况,这难道不是一种希望,不是一种超越极限的能力吗?生命,是多么顽强,让人不禁产生敬畏之情而又感叹生命竞如此强大。5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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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生命,是庄严而神圣的。生命,需要敬畏。“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的流驶让生命变得弥足珍贵。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之花需要我们的尊重与爱护。然而,动荡不安的世界政局,时有枪击案发生的校园,为谋取利益而杀害他人,压力过大的自杀者,这一切让生命显得那么脆弱而不堪一击。生命之花不能凋谢,更不容亵渎!只有人人爱护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才能拥有一个美好灿烂的世界。“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史公的一句话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敬畏生命,不仅仅指呵护生命,不让其失去。死得其所,重于泰山。更是对生命的敬畏。武将希望战场杀敌,马革裹尸是对生命的敬畏;面对威逼利诱而气节不改,零丁洋里的叹息是对生命的敬畏;坚持日心说,坚持真理,在烈火中的永生是对生命的敬畏。敬畏生命,让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释放最多的光与热。敬畏生命,让死亡在历史的消逝中永恒不灭。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旅程不应虚无。让自己的人生充实起来,让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让生命绽放最华丽的花朵,这,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敬畏生命,需要充实人生,需要荒芜的心灵长满果实。去读书,在书中体验高雅情趣,品味哲理人生,让书的芬芳弥漫在人生旅途中。去旅行,在高山流水处放松心灵,在繁花绿树中释放灵魂,让心灵的世界辽阔而清新。去闯荡,体会百姓疾苦,感受百样人生,让生活的酸甜苦辣给予你一个充实的人生。莫为钱而生,莫为享受而活,充实的快乐需要你去敬畏生命。敬畏生命,让世界下每一朵鲜花健康、茁壮成长;敬畏生命,让死有所值,奉献生命变得义不容辞;敬畏生命,让心灵去旅行,让生命在人生的旅途中升华。敬畏生命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爱护生命,“永生”生命,充实生命,只有如此,才能让神圣的生命得到尊重,得到敬畏。生命,需要敬畏。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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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日出是生命的开始;日落是生命的终结。——题记清晨,一个电话惊醒梦中的我,伸手拿出枕头下面的手机接听,原来是老妈让我和老姐起床去早市给她送东西。挂断电话后,我边用手拽着老姐的被子摇呀摇,边说着:“起床啦!起床啦!”老姐睁开双眼,眨巴几下,坐起来,戴上我递给她的眼镜。简单洗漱后,我和老姐带上妈妈要的东西向早市出发。路上,稀少的人显得格外冷清,这样可以更加突出“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和“一日之计在于晨”这两句话。张嘴打个哈欠会被迅速液化成白汽,风一吹,本来昏昏沉沉的脑袋清醒了一些。喜鹊在枝头报喜,好像是在向人们祝福节日的快乐。快走到早市的时候,身体已经很疲惫了,但胜利就在前方,现在怎么可以放弃呢?早市,人真多啊!是路上行人的十几倍,我俩找到老妈把东西给她后,我和老姐开始赶集啦!赶集的人真多,虽然每天都有集市,走路都会碰到别人,要连声道歉才可,别人也只是浅浅一笑,无大碍。买卖,有人卖就会有人买,那么集市就是一个交易的好地方。有人卖着刚从河里捞出的鱼;有人卖着刚出锅的馒头;有人卖着刚从地里采摘的菜;有人卖着……看!那不是大公鸡吗?它俩被绑架了!但它并没有放弃它的逃跑计划,它煽动着翅膀,用嘴试着去啄掉束缚它脚丫子的绳子,它折腾几次,绳子却毫发无损,它继续啄着、煽动着。由此可见,生命对它来说如此可贵。而另一只大公鸡,没有意识到自己生命即将结束,若无其事地啄着地上散落的枣儿,也许对于它来说生命可有可无……回家,逛得也有一段时间了,太阳公公已高高升起,我和老姐该回家了,路上行人也多了起来,多半是刚赶完早市准备回家做早饭的人。发现,走在回家的小路上,除了我和老姐还是没几个人啊!估计都在准备早餐呢。累了,蹲下身体休息一会儿,发现地上的蚂蚁搬运着比它身体还大的东西。调皮的我对它吹口气,“沙尘暴”来了,小蚂蚁却没有乱了阵脚,它用脚淡定的抓住地面。“沙尘暴”过后,小蚂蚁把被“沙尘暴”吹走“几米”远的食物再次背在身上走了……好了,我也站起来和老姐回家了。感悟,人要积极地面对生活,面对困难时,要像第一只大公鸡一样,努力去挣脱束缚着我们的绳子,不要像第二只大公鸡,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那样太麻木了;还要像小蚂蚁一样,虽然身体不大,但是可以搬运自己身躯几倍大的东西。活着真好!所以我们要爱惜生命,生命即使再渺小也值得去敬畏!高一:林婉晴9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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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弘一法师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脚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彻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高中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时候,拿开水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有没有死,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最让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份量。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今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着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跑步跳进了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刹那以它们为跳板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煮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小鳝鱼;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圣的光辉。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文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危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2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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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在非洲的戈壁滩上,有一种叫依米的小花,花成四瓣,每瓣各成一色,红、白、黄、蓝。通常,它要花费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根茎的穿插工作,然后,一点一点地积累养分,在第六年春才在地面上吐绿绽翠,开出一朵小小的四色鲜花。尤其让人惊叹的是,这种极难长成的依米小花,花期并不长,仅仅两天工夫,它便随母株一起香消玉殒了。”我静静的站起身,小小的花儿,竟有如此强的毅力。门前又传出几声嬉闹,我伏在窗口望着他们,又是那群小孩子。他们笑得太大声了。记得丰子恺曾劝告过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下楼。可以说,我没有把握让他们真的走掉,真的放过那群可怜的蚂蚁。在孩子的眼里,生命是死是活仿佛没有什么差别,就像《皇帝的新装》里面那个小孩一样,之所以他敢说出真相,是因为他不会去害怕自己被杀死,那么,眼前的这群小朋友和他又有什么差别呢?他们会去肆意残杀动物,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生命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啊!他们不像猎人,猎人是为了生存,而他们,从一开始仅仅只是出于贪玩的心理罢了。出于形象问题,我还是放弃了直接出去对他们大吼大叫的念头。我悄悄的在自家门的后面滴上几滴蜜。效果还不错。生命的成长总是伴随着欢乐的笑声和辛酸的泪水,生命的成长也总是伴随着成功的喜悦的喜悦和失败的打击。这不只说的是人类啊,作为生命,必当如水一般容纳一切。能够静静享受自然带给我们的滋味,倾听南归的大雁拍打双翅的声响,羚羊飞驰时风的呼啸与它的喘息,品味流水的清纯,桂花那淡淡的香。不同的生命理所应当应该拥有不同的生命历程,然而上帝却又赋予了我们诸多相同的东西:爱,怜爱,苦恼,善良。正是因为如此,我才能真正去做到保护这些小东西;正是因为如此,它们才会走进人类的屋子啊!它们竟又一次将我折服——它们拥有着有些人一生都欠缺的情感,信任。它们竟再一次使我清醒——它们拥有着有些人一生都无法获得的情感,宽恕。当然,我只能说是“某些人”,所谓的某些人,总以为人类是最伟大的,当然,另一些人,更比凡人更加敬畏生命,就是那些但凡吃肉都要想向上帝忏悔的人啊,他们是否令人尊敬呢。至少我觉得是如此吧。8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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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以前,我并不了解生命的真正含义,更不清楚生命的重要性;因此,年少无知的我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吵大闹,并且常常用自杀来威胁父母。但一件小事,使我对生命有了新的看法,这得让我从三年级的时候说起……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刚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父母吵架的我,一个人走在上学的路上。我的心情十分难受,正准备找点事情发泄一下时,突然一个蚂蚁洞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在这时,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我一路小跑到一家超市里去。我买了一个火机和一包纸,然后用纸围住蚂蚁洞的周围,并用纸紧紧地堵住了洞口,我用火机点燃了纸,在洞外的蚂蚁因为大火而无计可施,而里面的蚂蚁在我的猜想下,不被烧死,最起码也被闷死了吧!想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突然,这群濒临死亡的蚂蚁做出了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来!只见它们开始抱成一团,从而滚出了我做出来的“包围圈”——在这个火圈里,最外面的蚂蚁被烧得噼里啪啦的响,但里面的蚂蚁却因此而幸存了下来。就在这时,我的心仿佛被刀捅了一般,顿时明白了什么……从此,我再也没有因为与父母吵架而提出自杀的话来了。当他们问我为什么时,我是这样回答的:在那次烧蚂蚁的事件中,我敬畏蚂蚁对于生命的认知,也对自己的无知而感到羞愧无比。在蚂蚁的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稀有与珍贵。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它,同时我们还要学会利用它。没有了生命,一切的一切都是空想,一切的一切都是空谈罢了。从此以后,我开始敬畏一切生命了,并从此更加珍惜我自己生命了。指导老师点评:这篇文章有叙有议,以叙为主,主题思想突出鲜明,语言流畅,表达完整,文章叙述了一件小作者亲身经历的故事,从而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敬畏一切生命了,珍惜自己的生命”。通过这件小事,让小作者“在小作者“在蚂蚁的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稀有与珍贵。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它,同时我们还要学会利用它,没有了生命,一切的一切都是个、空想,一切的一切都是空谈罢了”,对于一个不到十四岁的中学生来说,读懂并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就是人生最大的收获。文章不在长短,只要主题鲜明,就是好文章。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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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敬畏生命,再平凡的生命也会拥有自己的美丽。我是一只蛹,当咬破茧的那一瞬间,展现在眼前的,不是美丽的色彩斑斓的翅膀,而是浅黄的肥胖的身躯。化茧为蝶的梦想随风飘散在春风中,低头注视,竟然发现自己是只飞蛾——丑陋的平庸的飞蛾。当我看见花丛中彩蝶翩翩起舞,当我听见孩童的嘲笑,那一瞬间,我好软弱:为什么上苍如此不公?我也是倾尽所有,得到的却是沉重的叹息?我这样坚持飞翔,还有什么意义呢?但是我也是生命啊,就此放弃,我怎么能甘心?破茧之后,也许没有成为那美丽的蝴蝶,但是经过一冬的蛰伏,穿越了那狭窄的生死通道,我也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生命。敬畏生命,坦然面对自己的平凡,依然在春风中展翅飞翔,这才是生命的最美。我是一只蛋,当啄穿蛋壳的那一刹那,钻出来的不是高贵的天鹅,而是一只丑小鸭,毛茸茸的脑袋,扁扁的喙。嘎嘎地叫着,那翱翔蓝天的梦想消逝在湖水的层层涟漪之中,只能迈着蹒跚的脚步,走向了篱笆深处。当我看见蓝天上天鹅自由飞翔,当我听见他们那高亢的歌声,那一瞬间,我只是哭泣:难道我奋力一啄,得到的就是这蹒跚的脚步?我这样在自卑中生活下去,得需要多大的勇气?但是我也是生命啊,就此放弃,我怎么能甘心?破壳而出,也许没有成为那飘逸的天鹅,但是在那浮藻间游弋,在那篱笆里蹒跚,也同样品尝到了生命的快乐。敬畏生命,做一个自在快乐的丑小鸭,也许最普通的生活才有心灵的飞翔。我是一只蚌,当经受了漫长的黑暗中的等待,我游走到了沙滩,当刀子剥开蚌壳的时候,我看见的竟然是沙砾般平庸的不规则的珠子。为了珠圆玉润的梦想,我选择了等待,只是面对了那漫长的黑暗,面对了那可怕的寂寞,却愿望落空。那一瞬间,我好迷茫:为什么成功如此艰辛?我经历了黑暗和寂寞之后,是不是依旧还是失败的哭泣?但是我也是生命啊,放弃,就只能失败,就永远也品尝不到那成功的喜悦。孕育之后,也许没有得到那璀璨的珍珠,但是那河水的日日洗涤,那痛苦的日日忍受,已经使我的生命具有了非凡的意义。敬畏生命,不论结局如何打开,我守候到的是一颗坚韧的心。敬畏生命,心中已然是坦然与豁达,只要我不在意世俗的目光,,那平凡而快乐的生活,就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风景。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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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敬畏那一朵梅花黄泓恺有一天,我陪爷爷去花园散步,在花园前,有一株瘦小的腊梅。它长得不是地方,时不时有汽车碾它,压它。原来风姿飘逸的它,便渐渐枝折叶落瘦弱得仅剩几条筋。眼见便要“零落成泥碾作尘”了……瘦小的腊梅,却有不小的根须。园丁看见了,便准备把它挪到花园里种植。泥土一点一点的被刨开了,可腊梅的根须还是深不见底,因为它已经是一朵成熟的腊梅啊。它为了生存,根须不断向下蔓延。园丁没办法,只好用铲子把它四周的根须全砍断了。过了五分钟,园丁砍断了最粗的根须。我仿佛听到了腊梅的呻吟,只是它的根须上还带着一团厚厚的土,那土依然沉重。腊梅种了下去,十分矮小。花园路牡丹、百合、杜鹃……争奇斗艳,唯有它默默地站在那里,身边伴着一棵棵小草,晚上,狂风怒号,我很担心,怕刚刚伤筋动骨的它会禁不住风雨而死去。过了两天,我去看它,它仅剩的几片叶子仍在枝丫上,仍是绿的。又过了十几天,我又去看腊梅,到花园后我第一眼就看到了它,叶子还是绿的,又长出了几片新叶,又抽出了几条新枝……腊梅新生了,我惊喜的看着它,高兴极了。又过了一些日子,我已经把腊梅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了它,这时季节已是冬天了,我便来到了花园,只见那些姿态各异的花大部分都已经凋谢,只剩下花根。但是一朵傲然挺立的腊梅却开着淡淡的粉红色的花,它迎着寒风,忍受着冬天的寒冷。可它坚定不移的立在那里,走到它旁边,我闻到了淡淡的花香,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诗“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这朵腊梅不正好验证了这句话吗?人挪活,树叶挪活!会有的,会有的,在万花纷谢的冬天,在它的干枝上,一定依然会有腊梅花的粉色的芬芳。这里的风物一定会“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从这朵腊梅的凋零到它的绽放,我看到了它的伟大。它以顽强的生命力生存了下来,当花朵绽放的那一霎那,我看到了它的重生。我敬畏生命,更敬畏那朵在寒冬中有着卓尔不群、坚贞不屈的品格的那朵傲然挺立的梅花。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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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凡不敬畏者,均为黍米。——神谕他是一名将军,至少在希腊的各个城邦中,他远近闻名,同时也是勇敢和骁勇的化身。据说,他七岁开始和父亲征战,还从没败过。他在水中的影子随着一阵波动碎裂开来,波纹中心,一把滴水的长剑正被缓缓提出水面,长剑下,是随波纹散开的一团殷红。他将脸凑近,嗅了嗅剑上还未退去的淡淡血腥,之后猛地抬起头,用仿佛镂空的眼神盯着远方将倾的城墙……这大概是最后一战了,因为城内再找不出可以抗衡的部队,哪怕是平民。城墙上的还能勉强作战的士兵绝望地望向远方那把被高举的利剑,耳中传来死神般的怒吼,贯彻城墙,像猛禽的利爪深深嵌入人们的心室,伴随着撼动屋顶的铁蹄声,打碎了全城人心中最后的希冀……他现在站在残破的宫殿顶部,俯瞰这座屈服在他脚下的城邦,却没有一丝的骄傲,在它看来,征服一座城邦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虽然这里的贱民竟然让他进攻了两次,但自打他出生以来就没有什么他为难的事。甚至,他突然觉得他从早晨开始发动攻击一直到现在在做的只不过是踩死了一只臭虫。这样的想法让他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两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他还真不相信他不是这里的主宰。但当他推到那个满嘴胡言的老巫婆,并亲手砍下当地人视为圣地的树林中的第一课之后,他才发现,他错了……该娅走进神殿,径直到达宙斯身旁——他正用双手撑住脑袋,不知道是不是在睡觉——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沉默良久,宙斯低吼出一声:“交给哈迪斯!”该娅没看到宙斯有什么动作,不过他转身便走了,因为他就要一个回答。树林外,胆子最小的一个兵听到了从树林深处传来的那个巫婆幽幽的声音——今天是不敬神者的死劫!多年后,几个崇尚英雄情结的年轻人来到树林外的一座墓前,哀悼了一下这个被人唾弃的英雄。这时,一位老者缓步走来,将一尊宙斯的雕像放在了英雄的墓碑正上方,转身要离去。年轻人中的一位问道,他因为什么丧命的呀?老者扭过头,狠狠瞪了他一样,把一句回答和年轻人一同留在了原地:“这是个禁忌!”年轻人不知所措的回过头,望向墓碑上的宙斯雕像——他现在站在残破的墓碑顶部,俯瞰这个屈服在他脚下的凡人。高一:白江宁800字 高一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