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400字
初一
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山东济宁济宁学院附属中学高新区校区初一:陈昊宇
旭日东升践君南行
100字
初三
诗歌
胭脂东抹划天际
旭日东升意西进
秋将近
闻君复发欲南行
悲兮叹兮不多语
愿君莫忘柳叶青
酒将进
尚至半酣叙豪情
南去路艰需毅骨
故乡梅开当敬铭
仕途惑乱且定心
吾当执手同君行
佳人南方候佳音
故人北国留故情
君且行
何需嬷嬷叙柔情
望君归来如东旭
勿忘垂发少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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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读后感
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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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 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 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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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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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郑州市第一〇〇中学初一:靳博文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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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妈妈我的妈妈真算是个侦探,每当我做什么事瞒着她,她总能准确无误的猜中,让人不得不佩服,瞧,今天又做了一件坏事,又被她抓了个正着。别急别急,听我慢漫说。今天晚上老爸老妈都不在家,我打开冰箱,拿出零食,打开电视,调到最小音量,看了起来。过了半个钟头,我约摸着爸妈快回来了,“以讯雷不及掩耳盗零之速度”收拾了一切,回到房间。没多久老爸老妈回来了。我心中窃喜,“他们还不知道我看电视呢!”第二天,妈妈来问我:“你昨天是不是看电视了。”“没……没……有。”我支支吾吾的半天。“你还撒谎,昨天晚上我和你爸爸出去的时候声音还很大,回来时声音变得比蜜蜂还小。”妈妈生气的说。“我……我……我……看了电视……”怎么样,我的福尔摩斯妈妈厉害吧?2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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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现在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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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智慧——《血字的研究》读后感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35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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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最近,我被一股无名的火包住了,因为一个女明星的死亡。上司让我做一个调查,解开案件,于是我便急忙的来到了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把他喊出来,问有没有把现场移过。他摇头,于是我跟他走进屋子里开始了调查,只见一个个脚印走向窗口消失了。同事问我要不要去窗户下面看看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我们书上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问他这个房子里面什么时候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我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撕下女明星的面膜,一看不是女明星,立马问同事暗室在哪,他说在床上。于是我在床上摸来摸去,不知道摸到哪里暗室被打开了。女明星在里面吸毒,至此我闻名于天下。我突然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3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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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3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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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2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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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诞生已经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福尔摩斯迷来说,虽然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是他们毫不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自从阿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的作者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即当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援助的侦探。福尔摩斯擅长观察与演绎法推理,并结合司法科学来解决疑难案件。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破解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在无数读者心中,他是私人侦探当中的第一名,也是无数侦探心中的偶像。3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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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我爱《福尔摩斯》!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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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4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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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有许多的崇拜对象,但要数我最崇拜的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了!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这就是我的榜样,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南苑小学五年级:肖佳楠4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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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跟电视上的可不一样,因为她既是一个大侦探又是我家的其中一员哦! 她那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鼻子翘翘的,下面有一个红红的小嘴,牙齿洁洁白白的。 要是提起她的破案的事,那就是不得了了,如有一次,爸爸上班去了,“福尔摩斯”正在睡觉,我正写作业,急忙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度,生怕被“福尔摩斯”发现,我一下看金鹰卡通,一下看《电击小子》,不知不觉看了30分钟,我悄悄地关掉电视机,离开客厅,正当我做完一半时,福尔摩斯下来了,摸了摸电视屏幕,对我说:“看电视了没有?”我不耐烦地说:“没有”“福尔摩斯”的声音提高八百度大声说:“谁说的,不信你摸摸电视屏幕。”我摸了摸,顿时目瞪口呆。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爸爸和“福尔摩斯”出去了,我拿起《七龙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说:“我回来了”。我连忙放下《七龙珠》,开始写作业,“福尔摩斯”又问:“看《七龙珠》了吗?”我没当回事,说:“no”“福尔摩斯”又问:“没看怎么动过了呢?”我说:“刚才弟弟来过,动了一下。”“福尔摩斯”给弟弟的妈妈打电话,弟弟妈妈说:“没有来呀!”于是,被“福尔摩斯”骂了一顿。 你们知道“福尔摩斯”是谁骂?她就是——我的妈妈。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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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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