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_1000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题记
陈奕迅的《十年》也许是我认为比较发人深思的一首歌。想想十年来,我们做过了什么,有什么成就,留恋了什么,有什么回报。十年,短暂的十年,只是我与他相聚的十年;十年,经历了太多,数不完的哀怨何处倾吐。若是有缘,即会相逢。我们有缘么?
十年里,发生了太多数不完的事情,回想过去,我们错过了太多,遥望未来,我们有何时能再重逢?只求你让我们见最后一面。1年的相处,让我感觉到我生命中,你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不知道你走后,我的生命还会那么有乐趣吗?十年之后,我们已经25,有了自己的思想。不再是当年的幼稚。但我对你的心,仍未改变。你成家立业了,我会祝福你们。可能我会是你生命中的一道坎,一道跨不过去的坎。我竭尽所能去不干扰你,但上天注定我们会相恋。可能吧,我们还太小,不知道恋爱的感觉······
当看到你和其他女生玩时,我会生气;当看到你乱闯祸把自己弄伤时,我会揪心。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爱吧。第一次落泪,是因为你将自己弄伤,只是为了我,仅此而已。我问你,只是为我,你值得吗?你毫不犹豫的说出一个答案,值得。呆在你身边,我不知道是对是错,只是真切的希望你能够不被我所干扰,好好完成学业,去创出你应有的业绩。
十年之后,不知,我们是否还会相遇?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后记
初二:马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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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小猫_1200字
它是一只优雅的小猫
活泼里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
它小巧玲珑
眉眼妩媚
它那么精灵古怪
仿佛能洞悉一切
它调皮捣蛋
又有谁知道是在逗主人开心呢?
起来!揍它!你又来捣乱……
老主人嗔怪的声音却满是爱意
它跟主人吃一样的饭食
主人知道它不喜欢吃米饭
这是猫吗?
分明是家里的一员
似她最小的老幺
她的老幺也是不喜欢吃米饭
她的老幺有个心结
不会再喜欢任何猫
那只灵透的大黑猫被害死
老幺再也不肯去喜欢天下的猫
无可替代老幺的大黑猫
多少次,有人送猫给她
因为老幺她无意养猫
直到这只虎斑猫
瑟瑟发抖的小奶猫
倔强地不肯进屋
只是饿急才会偷偷地来寻点吃食
也许是它的小样子
打动了她
也许是它的纤弱
它的虎斑纹
它清丽的模样
让她成为它的主人
她总是亲切地称呼它——猫猫
而小猫有时候就那样
静静地看着她
仿佛能听懂一切话语
而一会却又调皮捣蛋
抱着她的腿荡秋千
起来!又捣乱……
我跟你说,你的小主人要回来了(这真要笑疯我了,那我又是啥,小小主人吗?)
不许调皮捣蛋,小主人喜欢静
小猫突然停下来
静静地歪着脑袋看着一脸慈祥,笑意盈盈的老人
若有所思
长途跋涉,一进门
我就去寻那只成精的小猫
哈哈哈哈哈,还蛮清秀嘛
小猫警惕地看着我
不肯让我捉它
嗨,他们的老幺,真是神了
小猫竟让她捉,那种既要挣扎开来
却又温顺的样子,让我不禁气急
难道我是魔鬼吗?
老幺对小猫既不亲近也不抗拒
小猫却是对她亦步亦趋
走到哪儿跟到哪儿
却是半点也不敢蹭蹭她的腿
有跳蚤吗?我看看
老幺翻翻小猫的颈项
没有,没有,它干净着呢
小猫受伤的眼神有些暗淡
却依然紧紧地缩着自己的爪
怕自己锋利的指甲抓伤小主人
我明明看到它抓伤别人,也不肯让人抱它
老幺依然对小猫既不亲近也不抗拒
但是会给它肉、火腿吃
我也给它吃,挑最好的鱼肉给它吃
它却不让我抱抱它
小猫依然对老幺亦步亦趋
几天下来老幺大约是感动了
勾起遥远的往事
不禁对小猫说
我不能带你走啊
我没有院子做你的运动场
我大言不惭地说
没事,等我送你
老幺笑了
我分明也看到小猫笑了
那些日子小猫好乖
我用老幺的手机给小猫录点东西
拍张照片,老幺却给删掉了
秋日的午后
阳光满满地洒进来
小猫端坐在门内
小爪子优雅地并在一起
眼睛看着院子里的老幺
老幺正在研究一种植物
专心致志
小猫的注视都没让她回回头
哎,可怜的小猫,你前世欠老幺的么?
小猫不好意思地瞅我一眼
低垂下眼睛
于是这个秋日的午后
门槛后的小猫
被我秒拍了下来
可是照片诡异到恍若百年
满满的阳光却斑驳着
耳边仿佛听到门“吱呀”被推开的声音
小猫,一只优雅的小猫
仿佛百年前它就在
就在这个房子里
这里一直都是它的家
我想要个这样的院子
这样的小猫
可是它们都不是我的
……
初二:周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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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000字这个题目,使我想起被人熟知的歌曲《十年》,也许正如歌曲中提到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确是体会到了泰戈尔所说的“生命有如渡过一冲大海,我们相遇在这同一的窄船里,死时我们同登彼岸,又向不同的世界各奔前程。”就像我们,十年之前,都在各自的活动范围内,谁也不认识谁。即使相遇,随即转身离开。我们曾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阳光下优哉游哉;会幻想自己的未来,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可笑的梦想;会想自己的小伙伴们,满脑子奇怪的想法等着实施。唯独不去想你会遇见谁?谁会走进你的生命,给你带来惊喜,带来回忆?反正一切都是未知,何必费心揣摩。其实想想,你也许曾为取得好成绩而广招云友;会为考重点高中而夜以继日的奋斗;会为你喜欢的人刻意展现吧。每个人的前十年好像大致一样,却又独具特色。最重要的,这是你的独家记忆。十年之后,我们相遇,开始书写我们的故事。十年,足可以让原有的感情淡化,也足以让我们成长。这十年,物是人非,虽有不舍,但遇见了最美的你们,给我希望,让我继续前进。当我们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时,多磨同病相怜。就像有一腔热学的有志青年,不知天高地厚,渴望改变自己,改变世界,改变社会。要记得我们一起写检查,一起罚站,一起逛街的时光,虽然放肆,但很开心。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相守相知。感谢你们包容我的坏脾气,感谢你们让我们最美遇见。终于明白,一切美好都是命定,不要着急,也不要贪心。佛家说:“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也许就这意思吧。但人生是一场各自的修行,就像一列火车,它的起点和终点都已设定,在这过程中有人上车有人下车,你无法阻止什么,也无法改变什么。到不如选个靠窗的位子,细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也许再过十年之后,“我们还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时间是一剂良药可以消淡疼痛,同时也是一味苦药,让我们与曾拥有的渐行渐远。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虽然青涩,却又弥足珍贵。感谢十年间的成长,感谢现在的你们。高二:段鹏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人生并没有多少个十年能够让我们来尽情挥霍,所以,每拥有一个十年,都值得我们好好的珍惜,每一个十年,我们都会遇见不同的人和事,书写不同的命运,遇见一定是最美的对白。文章作为一篇抒情散文来讲,虽然语言不够华丽,但是我们可以从清新的语言之中感受到作者对于十年的感悟,值得我们欣赏。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虽然青涩,却又弥足珍贵,珍惜才会拥有最好的未来!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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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000字回忆的画面一遍遍在脑海中翻阅……也许对于我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来说,十年的概念,只是记忆中点点碎片拼凑成的模糊影像。可仔细品味,才发现,这竟是人生的十分之一。十年是曾几多时如一日的坚持。也许我们听惯了铁杵磨成针的坚韧,也许我们见惯了戍边战士始终如一的坚守,也许我们见过太多对岗位的不离不弃,也许我们听过太多对爱情的始终不渝……可是我们的十年,有过对唯一的追求吗?作为一个穆斯林,我一直相信信仰的力量。我们有着与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善。看着爷爷每天做礼拜、感念真主,我也学会了跟着那些年迈的老人一起在周围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落水而亡的叔叔、家中遇大火的姐姐……妈妈的乐善好施从小就让我感动。就算是家里的水果、新做的肉,每次妈妈都会想到要分给邻居一些,分给孤独的老人、贫困的人家。或许你觉得这不可思议,但这样的温情,就是一直存在于我身边。十年,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就是无数个坚守的日子中的一部分。我的十年,我在坚持。十年是历经风霜后的坦然成长。可能你喜欢笑笑说没事,其实成熟的种子早已萌芽。我看着十年前的父亲奋力拼搏,风光无限;我看着十年中的父亲几经沉沦,饱受风雨;我看着十年后的父亲泰然处时,淡泊人生。也有很多人为他的才华感到惋惜,我曾多次听过他独到的见解却也感叹这些只能说给我听。父亲常说,看开了,就好了。我并不能深切体会到这样的心境,但是当与我一同长大,又因矛盾分离的伙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可以毫不做作地微笑着给她一个拥抱。十年,是一个让人思考的时间。我的十年,我在成长。十年是心中不忘的美好憧憬。心怀渴望,望梅可以止渴;心怀渴望,画饼亦可充饥。小时候的我听着妈妈读冰心的诗,在她怀里看着繁星,把小小的梦想串成项链挂在心口发光。上学后,我读到了李白的浪漫、苏轼的豪放、杜甫的沉郁、李清照的凄婉……也读到了汪国真的纯真、顾城的真诚……在花季的年龄,我也曾为席慕蓉的细腻深深打动。一直以来,我在海子的诗中感受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开,也在顾城的诗中用黑夜般的眼睛寻找光明。我想成为一名诗人,或者说一个写诗的,不为别的,只想不负多年的渴求。十年,一直梦,一直想。我的十年,我在憧憬。时光飞逝,匆匆那年。珍惜“我的十年”,珍惜每一天,从现在开始。高二:马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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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000字十年磨一剑。——题记十年,一个抽象而又具体的名词,对于刚诞生的婴儿来说,它是长的,因为还有一辈子;对于将逝的人来说,它是短的,因为余下的光阴就像夕阳的余辉在慢慢消散。多少个秋冬春夏造就了十年,但这十年你是否磨出了一把宝剑?十年磨一剑,用十年的美好光阴只为了那一把未出鞘的宝剑,想必也是值得的。十年之中,这个过程是不可避免的,或许其中会有心酸和苦楚,但起码也是有收获来补偿的。中国有个成语叫“闻鸡起舞”,这个成语源于一个故事:古代有一个人叫祖梑,他想和他的朋友一起成就一翻事业,但又愁于二人都没有大本领,于是他们商量听到鸡叫就起来练剑。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的剑术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最后受到重用做了高官。祖梑用了十年时间磨出了一把宝剑,经过自身努力和长时间的积累练出了本领,报效祖国。十年磨一剑,不会感觉太久只若你用心,当你在努力的过程中你会尝到欢乐,在不知不觉中过去。它不需要你成就很多,而“十年磨一剑”只需要专心做一件事,十年光阴就没有白费,不是吗?十年虽然可以做许多小事,但它不能做许多大事。十年中,你可以勤奋努力并专心做一件大事,也可以贪图享乐做点小事情只是不同的选择十年后的结果不同罢了。袁隆平研制的中外闻名的“杂交水稻”不仅使中国水稻增产,缓解了世界性的饥饿问题,而且推动了中国科技飞越进步。在研制过程中,他把实验室设在稻田中,亲至观察其发展变化,面对如此艰苦环境坚持下去,终于研制出来了‘‘杂交水稻’’。十年,它并不要求人人都想袁隆平那样做出那样大的成就,它需要的是那种精神来做好自己的事。十年,时间过去十年后,一切都在变化,正如哲学上所说:事物都是在变化的,静止是运动的特殊情况。那么在十年前后就应有不一样的地方,最基本的是在十年后应有收获,无论大小罢了。尽管时间如流水,还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依然没有什么能阻止,青草依然,但十年呢?十年之后,再也没有那个十年;春夏秋冬几番轮回,十年磨一剑,一定要值!高二:朱婷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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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000字不知为何,一读到十年这两个字,心头便泛起了点点遗憾。古时的苏轼感叹“十年生死两茫茫”,而今天的林夕默念十年之后已为路人。遇见一场烟花的表演,用一场轮回的时间。十年之前,相识相知;十年之后,相顾无言。再回想说过的诺言,只能感叹不过是童言无忌。时间就是如此无情,昨日仍是枕边人,今日却已成陌路。有人说,青春的爱情最美丽,它没有世俗的侵扰,干干净净。也有人说,最为痛苦的事,便是在最没有能力去保证时,遇见了最想陪伴一生的人。可那时的我并不懂这所谓的爱情,只是看过这些句子,听过那些歌,觉着很美,便常常挂在嘴边,念的多了,对于其中的含义便渐渐有了理解。但是,用青春去做这样一件事真的有意义吗?虚度了青春,还要用此后一生去怀念,明明错过了,却独自惆怅。这不是我要的青春。我不想在十年后去感叹去怀念,我不想在这宝贵的时间中留有遗憾,我不想在多年后回想自己的青春,发现它充斥了那个人的身影,那个早已离开的人的身影。“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为了明天,为了不留有遗憾,我要奋斗。只有奋斗,才能提高自己;只有奋斗,才能拥有实力;只有奋斗,才能让十年后的我紧紧抓住那个人的手不让她走;也只有奋斗,我才能不在十年后遗憾,不在十年后叹息。这时间如一艘大船,浩浩荡荡地行驶在人生长河中,它慢慢地前行,仿佛会一直行进下去,可当你再回首时,却发现它已到了长河的尽头。这十年,说来不长,可短暂的人生又有几个十年,而这青春的十年,更是人一生无法复制的最为灿烂的时期,我有什么理由去荒废它,去挥霍它?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你是否羡慕花朵绽放后凝结出果实?你是否赞叹太阳升起后普照大地?可你有没有想过,花朵之所以能够结出果实,那是因为它们经过了时间的沉淀;太阳之所以能够光芒四射,那是因为它渡过了黑夜的苦闷。那我呢,不奋斗如何拥有灿烂的明天?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可也充满了诱惑,我能否摒弃欲望,忍住求学的孤寂,为了那虚幻的人儿继续奋斗?早开的花漂亮,却没有果实。“什么年龄做什么事,做该做的,想该想的,总能过好一生。”大人常这样说,可我能否遏制自己叛逆的心理,停住自己错误的脚步,为了那飘渺的未来继续奋斗?这一切的答案都会在十年后揭晓,我相信,来日的我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远航吧,时间之船。这十年,我不会留有遗憾。高一:张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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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000字时光匆匆流逝,眨眼间我们也都17岁了。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十年之约,亲爱的四叶草们。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也许十年之后,已经物是人非,但不变的,是我们的诺言。记得tfboys刚出道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不喜欢他们,说他们几个毛孩子,能有什么才能,但是他们从来不放弃,总是坚持每天8个小时的练习,我们都很难想象得出他们练习时的艰辛,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没有艰辛的付出,就没有丰硕的果实;没有刻苦的训练,就没有闪光的金牌。坚强如他们,即使遍体鳞伤,也总是笑着说我很好。一开始,我也只是听说tfboys很有名气,有赞美他们的,就不乏有贬低他们的。直到那天我听到他们的歌,深有感触。十几岁的少年,能唱出这么好的歌,着实不容易。其实不管他们唱得好不好,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贬低他们。即使他们唱的歌不如那些老歌手唱的好,但起码他们有勇气站在舞台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这一点,我们就样该用赞赏的眼光去看他们,更何况他们的歌唱得那么好,就如一泓清泉,滋润了我们的心田。不怕路远,就怕志短;不怕缓慢,就怕常站;不怕贫穷,就怕惰懒;不怕对手悍,就怕自己颤。tfboys用他们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认可。路漫漫我们需“上下而求索”;诱多多我们需走好每一步;事烦琐我们要学会忙里偷闲;景旖旎我们要好好欣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喜爱这个组合喜爱的无法自拔,身边的朋友也有许多不看好他们的,还有许多人对他们进行语言攻击,这些我就权当没看到,我相信tfboys是块金子,是金子总会发光,只是时间没到,最多十年,他们会用自己的努力去赢得大家的尊重,毕竟我们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暖暖的王俊凯,萌萌的王俊凯,酷酷的易烊千玺,这些都是小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人可以不完美,但要追求。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大胆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毕竟人的一生是这么的短暂。人生就像一本书。有的写得精彩,有的写得平庸;有的写得厚道,有的写得轻薄;有的写得恢弘,有的写得小气;有的写得平顺,有的写得曲折;有的留下光彩,有的留下遗憾;有的留有思考,有的只剩空白!这本书就交给你了,书写的好坏,全靠自己了。一切皆可以变,唯有我们的理想不能变;一切都可以长,唯有我们的傲气不可以长;一切都可以老,唯有我们年轻的心不能老;一切都可以退,唯有我们前进的脚步不能退。亲爱的少年,加油吧,十年之约,我会坚守!高一:杨冬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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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900字时光荏苒,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的便是时间。现在,我14岁,10年前,我4岁。那时的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天空是湛蓝的。田野中,绿油油的稻子、涨红脸的高粱和金黄的大玉米是我忠实的玩伴。还有小树林,记忆中高大的树木和软绵绵的小草最可爱。我天真大胆、活泼开朗,总和朋友奔走于大街小巷之间,偶尔捉些有趣的小虫子放进盒子里,蚕吃桑叶、蝈蝈打架、蛐蛐唱歌,大家观看的乐此不疲。十年前,村里的村民都朴实善良,待我特别好。今天吃李大娘家的烤红薯,明天喝王大伯家的米酒成了我的最爱。做的饭多,村民们就会挨家挨户送,并嘱咐:“多吃点啊,好吃来我家!”若要去个地方,乘车,远的,要几块钱,近的地方,不用给钱就当搭了个顺风车。结婚没有觥筹交错,而是发动村里几个会做饭的大婶们,熬一锅大锅菜,村民们吃的津津有味。记得鲁迅在《社戏》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又何尝不是再没有吃到过那时美味的饭菜了呢?转眼间十年过去了,再也不可能回到幼时那种生活。白驹过隙,老家也与以前不一样了。每当翻开《平凡的世界》,总有一种情感涌上心头。现在村里人都向往城市生活,虽有先进的科技和舒适的空间,但缺少了人与人之间的那份情谊。我开始怀念蹲在墙根下抽烟卷的老爷爷,坐在家门前扯闲话的奶奶们,还有光着屁股乱跑的稚嫩孩童。他们朴实善良,有着一颗如水晶般圣洁无暇的心,有规律的在那片土地上跳动。看着高大的楼房,我想起了鳞次栉比的房屋;望着大街上一辆辆汽车,不禁怀念起奔跑于乡间小路的情景;一次次听着PM2.5的新闻,我会记得十年前小山村的空气非常清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少了,上下楼梯总是匆匆忙忙,乘坐公交车几十米也要收一两元钱,山珍海味大盘大盘吃着,剩下直接倒进垃圾箱......除了时间,没有什么是值得留恋的,一天一天,失去最多的也便是时间。当你真正静下来时,才发现岁月是那么不饶人。我亦怀念,亦回不到从前。若再过一个十年,我24岁,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站在舞台上,还是平平凡凡过着生活?不知道。但是,那时忘不掉的,依旧是伴随童年成长的古朴小山村。上一封下一封?返回初二:王淑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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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风雨录(序一)_1000字提笔:你们最近还好吗?……落笔:希望你们安好。——星丽儿。在三年前的一夜,雷闪电鸣!骤雨交加!忽而听见有人喊:涨水了!“哗!”……世界新闻,头条:昨日,漯海镇突发暴雨导致海水暴涨全村淹没无一生还。“我呸!”安斯特警官拍案而起,“无一生还?那些记者可真敢报啊!”,安斯特警官的皱纹随眉毛卷成一团,大脸盘红彤彤的,依稀可看见那些雀斑。“村子确实被水淹了,只不过海沙阻挠了我们而已,我们还没去检查”!“是啊,只不过是那些记者代替了我们”漯宾津津有味地说着,安斯特警官转向坐在椅子上的漯宾,手抬起来指向漯宾的鼻子:“还有你!你不是漯海镇的吗?你怎么一点也不关心?”漯宾慢慢地说:“海沙把村子覆盖了,仅仅海沙就50厘米高,第一步都迈不进去,再者说来,海水卷积着海沙的冲击力一大力士早就满里面了,更别提那帮人,海沙这么细,密度大,埋在里面的人早就没气了”,安斯特警官焦急地说:“那就让那些记者乱说,我们的颜面何在?漯宾警官!”漯宾掂量着茶,抿完,语出:今晚动手。“今晚动手?你又有什么鬼主意?”安斯特警官迷茫的看着漯宾,漯宾只是一笑,接着又说:“你还是看好你的女儿吧,别让她乱跑。”安斯特警官一愣:“你小子知道我女儿的事?”罗宾坏笑:“你女儿把女王生日搞砸的是全世界可都知道了。”安斯特警官手捂着脸叹息道:“我那女儿有你四分之一聪明就好了”!“爸爸爸爸爸爸!你终于回来了!”安斯特警官一推开门就见到这天真无邪的女孩管自己叫爸爸,这就是安斯特警官的女儿安丽儿,“哦!丽儿!爸爸好想你!”安丽儿撇撇嘴:“咦!爸爸想过丽儿吗?你一进出差六个月了!”安斯特警官苦笑道:“丽儿!爸爸错了!不过这是爸爸的工作!不能不做呀!”“算了!就原谅爸爸了!”安丽儿转向一边拿起桌上的报纸笑了笑;“呵呵!爸爸!”安斯特警官觉得有不祥的事情那个要发生:“丽儿呀?啥事?”安丽儿镇定的说:“和爸爸一起去漯海镇”。初二:杨佳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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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_1000字随笔记。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起爱上文字的,我只知道我放下笔的时候,厚厚的笔记本已经写了一大半了。但是那个时候却突然害怕面对从前的自己。就像小四说的,那种感觉,就像是多年前的自己,亲手挖开泥土,在里面埋进无数锋利的兵器,等到多年后被别人挖出来,用力地向自己挥舞过来。有时候,真的会害怕真真正正地面对曾经的自己,即使只是一页日记。看着很早的时候自己那些稚嫩的笔记和轻浮的语言,以为什么什么都会实现。然后,心里面突然像被什么利器狠狠刺伤。生疼。于是,我突然明白,原来,我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坚强。只是面对自己,就早已妥协。我想起我以前写过的很多话。我说,关于梦想,永不停笔。又突然想起那天对着朋友说,你以后不要再轻易地说永远了。才觉得自己是如此可笑,那个“永”,又哪不是指永远。而我只不过是自以为是地扮演了一次小丑。只是闹剧。回不去的从前说,昨天,今天都会成为另一个明天的从前。而咫尺的明天永远不会成为期待的未来。年少。有一段时间,脑海一直闪着一句歌词:那时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幸好还可以坚持当时的信念。那段时间,一高兴就说《少年》真的好听。后来,就开始感叹时间,少年,年少。然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人,很久以前,说过许多动听又美好的谎言。直到今天,形同陌路。我没有感伤,只是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我想,我是真的输给时间了。于是,突然相信了一句话,算不得朋友的两个人,有些事情并不能造成友谊的伤痕之类。是。想起一句话说,有些人,在我们生命里出现过,然后消失了。还有一些人,在我们生命里停留了很久,最后也消失了。而我,我们,曾经心里面的那个少年,也消失了。于是,握着那些陈年往事,感叹曾经年少的那些年。某,某。所以后来写了些怀念的文字。我想我快把他们忘了,真的快把他们忘了。某些人和某些事,终究会到达时间的尽头,遗忘。想到这的时候,往往安静下来。接着,便开始突兀地悲伤起来。我在想,在我们的流年里,有好多事情我们不愿记起,也有好多事情值得回忆。可为什么我们偏偏牢牢地记着那些不想记起的回忆,而那些真正值得怀念的东西就这样一天天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是不是就在一天天长大,然后一天天遗忘呢?常常勉强回忆起来的事情,就像是苍白的夏日里下坠在地上的雨滴。被践踏。被歌颂。最后,被遗忘。这些,只是无能为力。我就在想,我这16年来到底遗忘了多少东西?而记着的,又是多么苍白和虚无的回忆。我忘记了第一次说出我要当作家是玩笑话还是真心话。我忘记了第一次作文被选上是安静的还是兴奋的。我甚至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自己长什么样了。算了。流年的宿命。我输了。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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堇年_1000字城市真的好喧嚣。什么样的声音都有。不想听见的,想听见的。厌烦的,喜欢的。我一个人走在大桥上,风吹着。灯火在岸边。我像是冷眼隔岸观火的少年,眼里透出深深的寂寞。一直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清晨束起马尾在淡淡白雾的熹微里跑步,一圈又一圈。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逛商场。一个人听歌。一个人走在黑黑的路上。一个人承受压力。一个人承担流言蜚语。一个人学着坚强。从来都不许自己依赖任何人,如果我习惯了他在身边,如果有一天他离开我了,该怎么办呢。深深恐惧这样的苍白,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从很远很远的童年开始,年幼的我在小狗消失之后的不知所措,反锁在房间里缩在墙角低声哭泣的画面,一直一直根植在我的神经末梢。一碰就会痛。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混沌的双眸害怕失去。不拥有就没有所谓的失去吧,所以我选择一个人。这个燥热的盛夏开始露出尖尖的棱角。我们拔节的声响,清脆地响起。是长大的季节了吧。脱掉厚厚的外套,换上黑白的T恤。微卷的头发被蓝色细细的发带捆绑好。一切又开始安静下来。关于这个夏天,发生了很多让我不知所措的事情,很多人来到我的生命里然后又离开,突然让我想起一句话我仅是过客无非归人。耳机里传来东风破的调子,浅转悠扬。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花开一次就成熟我却错过到思南来快一年了吧。恩,可是我还是不习惯。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呢?我还是感觉很陌生。很多很多人,我都记着你们对我说过的话,对我笑时的表情。我都记得。记得你们维护我的时候。心疼我的时候。用很深的目光看我的时候。用厌烦的表情看我的时候。说讽刺的话给我的时候。那么多的片段,像天空大把大把的浮云,很清晰地根植在我的记忆里。这篇文章本来是写你们的。你,他,他,她,她,我。可是到最后还是没了勇气。下课时,总是喜欢趴在桌子上,安静地听歌,来自外界的那些声音,我全都不要听见,留下一片安静的心,静静地想着心事。我总是听见这样的声音。有个女孩说,她觉得我需要保护。有个男孩说,他觉得我很孤独。有个女孩说,她很心疼我。我听见这些的时候,心里想着什么呢?安静地隐忍住难过。我笑着对你们说,说什么呀,我很快乐。其实,我不喜欢这样的怜悯。让我觉得很难受。虽然,我知道你们也是关系我。有个人,对我说,要好好的。恩。要好好的。着句话,我记到心里很深的地方了,谢谢你。五月未央,我想念着四月未央。我听着抬头看了如瀑的阳光,阳光从我白色的衣服上折射出光圈。我笑了。刹那间流萤飞舞恩要好好的10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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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2000字你用十年把自己变得透明,直到消失。我用一生,将你怀念。——题记年末祭祀祖母,回到已无人居住的老房子,离去时漆红的门经风吹雨打,褪的微微发黄。院子里冷冷清清,一堵墙,隔绝了院外的喧闹。院角那爬着金银花的竹架,一边塌掉。上面缠绕着的枯藤无力地垂到地上,变得破败。记忆中,那架金银花是在我七八岁时,祖母颠着属于她那个时代的小脚,从门前的山上折来的一支绿藤,插在墙边的泥土里,不觉中,爬满整个竹架。夏日,那面墙因有了这架藤,染上了绿意和生机。叶间吐着不大,细长的花朵。花朵新吐出的是白的,时间一长,成了金黄。黄白相间点在绿叶中,整个院子浸在花香中。祖母在架下放一把摇椅,闲暇时,半躺在上面,眯着眼,轻轻地摇着,与这一架开花的绿融成一幅画。十年后的今天,这幅画不再有,而与祖母的点滴却牢记在心中。踏青时节,微冷的春风里,当纸鸢飘起,还是小不点的我,总是跟在祖母身后,知道是到了她给我做风筝的时候。晚饭后,搬一张小桌到门厅下,借着从玻璃中投下的昏黄的光,祖母戴着老花镜,拿来一沓薄纸。抽出一张,裁成小长方形。右手持剪刀,左手拿纸,纸在剪下旋转着,轻轻地跳跃,发出沙沙的响声。不一会儿,便成了一只蝴蝶,轻薄的羽翼,纤细的触角,点上色彩,栩栩如生。当剪上几十个后,截几段细丝线,将几个蝴蝶串在一条上,最后多条结成一簇,用长线牵着,蝴蝶风筝便做好了。阳光下,抖开风筝,牵着线,逆风跑着,串串蝴蝶在身后展开,沙沙的响,半透着光,五彩缤纷。祖母倚在花架下,春日的光洒在祖母的脸上,那样柔和。她看着我,像孩子一样拍着手笑着。也许那串蝴蝶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风筝,却携着祖母的笑,一起将我的童年点缀得缤纷。那时的祖母,那样有活力,出门进门的忙活着,什么事都亲力亲为,自得其乐。而仿佛就是昨日还年轻着的祖母,不知何时开始,用上了拐杖。腿脚不再灵便的她变得很少出门,在花架下的时间长了起来。阳光好时,晒晒太阳,夜晚便在在架下乘凉。在星光下,我伏在祖母的摇椅旁。祖母手摇着蒲扇,不时轻拍着飞来的虫,压低声音,给我讲皮狐子娘(民间传说一种吃人,能变成人的花狐狸)的故事。看见我瞪大眼中的露出恐惧的神色,把蒲扇拍在腿上,发出很大的响声,微仰着头,哈哈的笑着。这时的祖母已不再插手家务,好好干自己的事。饭时,筷子夹起面前盘子里软糯,喷香的猪头肉,酌两口小酒,看着家里人围在一起,说说笑笑,一副欢喜的神情。有一日,拐杖已不能很好地支撑住她自己走上台阶,却没有一个孩子叫着祖母,从哪一边跑来,搀住她的胳膊,牵着她的手。因为她的一个个孩子,都从一点点的小孩,变成大人或大孩子,不再需要她,也不再身边,都去忙自己的一份事。那日,放假回家,看见她费力地攀着台阶一侧的水泥台,慢慢的挪着步子向上迈去。忙过去。祖母看到是我,笑了笑,一声轻叹,在搀扶下,慢慢走上台阶。刚回到屋中,她便松开我的手,仿佛有急事似的,小碎步,颤巍巍地去她的房间。忙跟过去,只见她在桌上一个个盛东西的塑料袋间翻着,终于提起几个袋子,回身塞到我手里,只见里面是祖母平日爱吃的各样零嘴。拉我坐下,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我吃,塞给她,她摆着手说是给我留的。也许祖母还沉浸在往日身边孩子的欢笑声,省下吃食,便会有几个小不点跑着叫着,抢着吃。可是如今孩子们都只是给她提来东西,便匆匆而去,很少陪她。有很多次进门,屋里昏暗,看见她陷在沙发一角,垂着头,手放在膝上,打着盹。一身青衣,屋里静悄悄的,仿佛要消失到黑暗里。那黑暗透着无边的寂寞。当祖母终于迈过九十岁门槛,生日那天,来了很多人,提着东西,人们进进出出,不时议论说老太太有福气,这么大年纪,还吃的不少,没病没灾。我仿佛被这话,迷了眼。觉得,祖母一直会在身边,却忽视了祖母耳朵不再那么灵敏,要很费劲的听;当她想要帮家里,干一些活儿时,便有人忙制止她,生怕她伤到哪里。这时候,祖母总是一脸落没,慢慢坐到一边,变得越来越安静。静到要把她忽视。最终,她用离去的方式,又让所有人注意到了她。从学校赶回的我,一身鲜红的校服,在黑与白的肃穆中格外的刺眼。换一身黑衣,走进灵堂。祖母面上覆着黄绢,依是一身青衣,静静地躺着,身旁燃着白烛。永不能忘的是,那日天降白雪,只是雪不再柔软,结成细碎的冰晶,混着冷风打在脸上,微微的疼。跪在雪地上,看着在这祖母的白色灵车离去。突然想到,年末时的夜晚,在祖母出去,许久未出门的祖母惊喜的看着路旁各种形状的彩灯,说:“我还不能死,我还要看着社会变成个什么样。”说话时眼里的色彩,如车外的明丽的灯光。可是说这话的祖母终是走了,消失在眼前。一往的安静,却让人心痛。真的像龙应台说的那样,老,是一个逐渐变消失的过程。祖母终于彻底的消失在我眼前。她走后好久,我才意识到,不再有人在春日为我剪一簇蝴蝶风筝;不再有人拍着扇子,给我讲老时候的故事;不再有人在我放学后迫不及待的给我平日留着的零食,笑眯眯的看着我吃。这些都成了回忆。回神看着面前的枯藤,拿竹架重新撑起,想春日又会慢慢变绿,过后又会用花香浸满整个院子,也许在天上的祖母也会闻到。高二:孙炳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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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2000字时光匆匆流,唯愿你会忆起我。岁月匆匆走,只愿惊醒梦中人。——题记十年究竟是什么?是书桌上泛黄的老旧日历?镜子中眼角边突然出现的细纹?还是那颗宠辱不惊的心?时光荏苒,人生短短几十年,而我也不过只走过一个十年罢了。年仅十七岁的我对这十年却仍旧迷茫,有时也会问问自己,十年的时间究竟做了什么,得到多少帮助?又剩下了什么,留下多少温情?有多少事情如今仍然历历在目,又有多少事情被深深埋藏在记忆的深处?十年只是一个旅程,有多少人在这段旅程中迷失了方向?又有多少人找回了自我?我愿意在这十年的旅程中四处行走,寻找属于我的街口,那你呢?是否愿意陪伴我?每每提起十年这个词语时,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是感到一份厚重,但我始终愿意忆起那些温润如玉的声音。十年前,背上小小的书包,踏进学校的大门,对于未知的一切,有着无限憧憬,对于知识的渴望,无比浓郁。春风拂柳,放学后跑到附近的小店中买一包辣条,喝着北冰洋汽水,美美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总觉得是世上最美味的东西。在晚上匆匆写完作业后,兴高采烈的跑出去与小伙伴做游戏,捉迷藏、三个字、掰掰脚抓人……永远是年少时最美的记忆,那天真的笑容,成为了记忆深处最美妙的东西。永远在憧憬着过年,一提到过年,就想到可以吃糖,穿新衣,收到好多好多的压岁钱,能够吃到热热闹闹的团圆饭,夜晚时那璀璨的烟火停不下来,把整个天空照亮的情形,喜悦的心情总是控制不住。秋风掠过发丝,坐在教室里,坐在窗户边,笔尖划过纸张的声音沙沙作响,阳光将埋头苦读的身影拉的长长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话一遍遍在耳边回响,适者生存不适者灭亡的残忍社会法则将我们笼罩,桌子上一本本书摞在一起变成重重压力。十年寒窗苦读只为换取一张白纸,6套考试卷,如风般吹散了一个班。寒风凌冽中,比高考还残酷的适者生存的挑战一步一步的向我逼近。叮铃铃,闹钟的声音将我从甜美的睡眠中拉扯出来,穿上小西装,行走在拥挤的人群中,一步也不敢停歇,熬夜加班成了常事,深夜孤灯下埋头工作的身影,深深的烙在了心底。因为飞快的生活节奏,渐渐忽略了父母,那黑亮的头上添了多少青丝也不曾知道,一个又一个的电话竟成了埋怨父母唠叨的理由,爱人的陪伴,新的家庭的建立,却成了忽略父母的理由。十年让我得到,十年让我失去,十年教会我懂得珍惜,十年把我变得完全成熟。度过寒冬,又是春伊始。骑着单车走在上学路上,眼睛还未完全睁开;坐在窗边,呆呆的望着窗外的风景;下课铃响起后,更多的是趴在课桌上熟睡;顶着重重的黑眼圈,迷迷糊糊的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着;戴着耳机,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不禁扪心自问时间都去哪儿了,究竟带走了我们多少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学着规划自己的未来,因为我愿意让我的每个十年都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一面,能够让未来的自己看到,让心爱的那个人记住。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的变化而已。古语云:“二十不悔,三十而立,四十而感,五十而知。”在别样的岁月里,时间会改变人的种种,那时,想必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成千上万的路口,我相信我会拥有自己的价值观而不被别人所动摇,也会渐渐懂得为人处事的态度,更总会明白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的道理。但我更坚信在撕心裂肺的哭过之后必定会再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在年少的那份无知与轻狂中多的是半跌半撞中成长起来的心智。在面对挫折的时候不再是一脸的无奈与屈服,更多的是用无限的信心拉扯我飞奔向前的那份执着。而那时所做的一切,所坚持的一切,都是为了在自己走完人生所有十年,在垂暮之年步履蹒跚的走向余生的尽头之时,能够没有一丝遗憾,潇洒的绝尘而去……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希望从几岁的懵懂到二十岁的懂得,到四十岁的珍惜到六十岁的陪伴,这一路都有你在,我便心满意足。每一个人的十年不同,每一个十年的每一天不同,而我愿意和你一起度过每一个不同的十年,让你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们携手用隽永的异样十年构成我们如梦一般的人生。过后细细回想每个生命走过的十年,美好只得化作回忆,过往的苦楚也将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是无尽的回味。十年,不过是春夏秋冬不断交替;十年,不过是日出日落周而复始;十年,不过是时光滴答匆匆流去。而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充满喜怒哀乐;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有顺境逆风,成功失败;正是因为这是人生的十年,所以会有无数的回忆、遗憾与留恋。正是那十年的种种构成了我们当初拼命要追逐的人生。十年,一点一滴汇聚成了我们那火一样的青春岁月;十年,用梦想和未来,支撑着我们挑战未知的一切;十年,用初心之光将那些汗水与泪水交织的日子变成美好的回忆。人生的十年,丰富多彩;匆匆的十年,与众不同。十年之前,你是什么样?十年之后,过的还好吗?十年之中,我愿陪伴你。高二:张妍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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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十年,在我们眼里不过花落的时间,十年多么抽象的概念,而我就在如此抽象般的活着,朦朦胧胧的活着,当我面对这挥之不尽的十年时,我开始麻木,开始淡忘,我没有发现自己的手中是把无用之物,没有发现时间的存折已经掀开一个十年。我发现的只是无聊的,幼稚的一把碎沙。当我走在老城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气息总能让我无比平静,闲来无事便不知疲倦的来到这里直到夕阳,每天我最喜欢看那不知何时建立的钟楼,看秒针不停地转,听那按时响起的钟声,不知为何唯独喜欢这充满时间的钟楼,然后有一天我在这钟前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世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那破旧的钟楼,我所能听到的只是秒针转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正当我迷茫时,那钟楼突然动起来了,他抖抖身子落下几块碎屑,然后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我只记得那声音中有种存在无尽岁月的气息。于是我与钟楼的故事面展开了。钟楼突然变成了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不断颤抖摇摇欲坠的老人,随后他挥挥手示意我过去,待我到他身边,他带着慈祥般的目光,什么也不解释便说:“孩子,我是时光的守护者,我见证了一切的时光,我曾用钟声无数次提醒时间的存在,但路上的行人又有几人听到,我一遍遍的重复,嗓子喊哑了,眼泪流光了还是没人知道,他们依旧挥霍时间,然后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发现时间的珍贵,然后才懂得珍惜,但逝去的东西终将不会回来。我已经厌倦人类的麻木了,我看你无所事事实在不忍你虚度光阴便把你叫来告诉你时间的意义。‘’我带着一脸茫然看这他,他又说道:“在你们眼里时光是个老人,因为老人步履蹒跚,我们的脚步可以追上他,因为他的眼神不好了,就不会因我们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而惩罚我们,因为他老了,所以他总是忘记提醒我们时间的沙漏已快到尽头。没错,如果时间是老人,我们便可以轻松的骗取一些,透支一些。但是时间不是老人,他是顽童,与你嬉戏,与你玩耍,然后不知不觉偷走你的时间。有时候时间更像一个吝啬鬼,惜土如金,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多那一秒钟,有时候时间像魔鬼,手持镰刀,时时刻刻割走本属于你的时间。也有时间是一面镜子,只有在镜子里你才能看见时间是很么。”这时他咳嗽了几下,仿佛还有很多或要说但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看见他那晶莹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告诫,充满关心,他的眼神好像在乞求我,求我珍惜时间,然后我便觉得一片眩晕,再次朦朦胧胧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又回到那熟悉的老城区,向后望去便是那破旧的钟楼,这时钟楼的时针指向6点,当当的钟声不断响起,直到回家的路上那钟声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我抬头看看天,望向钟楼的方向然后轻轻一笑,接着走向回家的方向,只是这时我没有懒懒散散而是大步向前,眼中充满坚定地目光上帝只给予我们一次生命的旅程,无论卑贱平凡,珍惜这个唯一。那次我与钟楼的对话永远永远的记在我的心里……高二:丁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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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750字我想把我的故事分享给你,让我们一起寻找感动。——四叶草 在我十四岁那年,从电脑上看到了两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安安静静地唱着歌。一个坐在凳子上,可爱的笑容绽放在屏幕上;一个手拿吉他,侧脸很好看,露出两颗小虎牙。他们在洁白的月光下,轻轻哼唱,仿佛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们,王源,王俊凯。 这,是我最初的感动。第二次听到他们的名字是在朋友口中,朋友说他们是掏粪少年,三个屁小孩儿而已。我不太相信,第一次见到的他们,那么纯洁,那么帅气,怎么会有朋友说的那么不堪。于是,我上网查了他们,很庆幸,我是对的。那三个少年并排站在一起,未褪稚气的脸那么好看,怎么看也看不够。也许,就是那一刻,我有了当一个守护者的决心。我想:为什么被人那么侮辱,也要笑得一脸若无其事? 我开始频繁地关注他们,渐渐的,我发现这三个少年并没有我想得那么完美,甚至有些搞怪、捣蛋,但这让我更加喜欢他们了,因为这样的他们好真实,让我感觉我们似乎在一起成长。后来,我发现王俊凯有低血糖,王源有支气管炎。 可是为什么我以前都没有发现呢,是因为你们假装坚强的演技太过高超吗,还是我从来只会在意最完美的你们呢?我暗暗地许诺: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我要永远守护你们,永远。后来,就有了我们的十年之约,我开始期待,十年后的你们了。第一次听的董小姐,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吧。六年级:用笔写心的故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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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向来以为,喜欢音乐的心都是躁动不安的,无论覆盖着多厚的沉静,无论沉陷于多深的内向。那样的心,都是渴望与曲的旋律和词的意境中引发共振的,在共振中荡落忧伤,放大愉悦;那样的心,注定感性,注定多愁善感,以曲为酒,以词佐酒。听说,音乐是一种天赋,很幸运,上帝对我没有过于吝啬,至少还能让我能够与某些音乐引发共振,无端地添了一分饮乐之乐。比如《十年》,这首流行歌曲,便是陈奕迅为我斟的一杯酒。歌里的8个字,“十年以前”“十年以后”,回荡于肝肠,似空谷回音,经久难隐。一颗心,已穿破凡尘琐事,庸常忧乐,掠向十年前的记忆,掠向十年后的憧憬。旋律比较舒缓,节奏是漫步的节奏,很好地配合着我喜欢的奔掠方式:从容,淡定,感伤和激动隐退于心底很深很深处,一任十年前沉淀的感慨雾一样弥漫,一任十年后依稀的憧憬花一样绽放,于无知无觉中将你淹没。十年以前,有许多遗憾没被时间筛落吧,以至于你不忍回眸?那么现在,在音乐超脱的旋律中,你看清了吗,那些遗憾,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凝成苦涩泪珠,而已被时间酿得芬芳馥郁,与曾经的快乐一样,都能陶醉你的人生。十年以后,你总被冲动激荡,总被欲望焚烧吧,以至于你热血欲沸?那么现在,你发现了吗,最有意义的事,其实不该是采摘悬挂在十年外的假想中的诱人果实,而是在征途中采撷风景,淬练心情。一首歌,让我在几分钟内,穿越了整个人生;一首歌,给我注入了一剂镇静剂。如果你快乐,不妨让音乐来烘托;如果你悲伤,大可不必拒绝音乐的抚慰。人生有乐,岂不快哉。5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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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的歌声仿佛还回响在耳边,十年前的我背着一个小书包,迈进了小学的大门。用一双懵懂无知的眼睛观看着世界的变化……那时的我好像是只知道吃和玩,还有把老师留的作业写完,其他的仿佛和我都没有关系一样,下了课就跟撒鸭子一样出去疯玩、疯跑,现在想一想自己都忍不住发笑。一年级的我是天真的,只是知道父母很高大,城市很大,自己应该努力学习……爸爸就是自己心中的男神,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心里真的是佩服的不得了。现在回想一下,好像就是让爸爸帮着削了几根铅笔,包了几张书皮……一年级学生还能有什么别的问题吗?小学的时候每天都是按时做公共汽车上下学的,绕了城市半圈才到学校。小学的几年学习过程,我也算是见证这座城市的变化。十年前的公共汽车还像个大面包车一样,很小,一个司机,一个售票员,没有站点,随时停,赶上我们放学的时候,车一停,许多学生就像蜂拥而上,车厢里黑压压的全是人,根本看不清谁是谁。后来的初中生活,我有了自己的自行车,每天上下学都可以骑着自行车,感觉爽极了。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这个城市的变化,路边的大楼一幢撞的崛起,路上的汽车一辆辆的增多,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忙碌……给我的感受就是社会在发展,中国在发展,无形之中感受到了身上压力的存在。十年,中国的发展,社会的变化驱赶着我不断向前。身为中国的新青年,我们身负重任,前方路途艰难,而我们要勇往直前,去迎接下一个十年所带来的未知困境,发展自我,发展中国,我们有责!高二:袁众垚55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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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有最令人后悔的是时间 。——题记时间流逝,十年之后的黄毛丫头脱变成了商界精英,带走了父母的青春,也让一些沉重的,令人眼角发酸的东西烙在了儿女心中……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有多久没回家了,工作上一忙起来便忘了时间,我好像已经有几年没有见到那满院银杏树的家了。寂寂的夜里,一阵电话铃声打破宁静,“杰娃儿啊,什么时候能回来啊?”“快了、快了。忙完这阵子就回去……”。我惊奇地发现,这一幕竟是如此的相似!记得以前小时候,父亲你出门在外,通过一根长长的电话线把思念传到另一端:“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对方的回答总是:“快了、快了……”日光晴好的一天,我终于回到了那个种满银杏的小院。树影斑驳,和你坐在院子里喝茶,坐在爸爸旁边的我赫然发现,你的头发又白了些,苍老了些。皱纹已经爬上了眼角。心里仿佛被什么揪住了,生疼。我的父亲何时已经成这个样子?从没注意到你的话竟然如此之多,一贯对我言简意赅,从不拖泥带水的你不停地在和我谈着。直到夕阳西下,院子里有些冷了,我起身进屋给你找条毛毯,出来时我发现你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轻轻的打着鼾,含着笑。我安静地站在你面前看着你,看了很久很久,也舍不得把你叫醒。我第一次那么深刻的感受到你的疲惫之态,毕竟人老了。回去我做了个慎重的决定:辞职。回家乡来工作。我笃定了心思,我不能让他们孤独,因为来日并不方长,我不想失去他们之后再后悔没有好好照顾他们。我要和她们一起经历,一起生活,一起把那些流失的时光一点一点找回来。5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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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良久_550字翻开曾经的日记,曾经写的读后感让我感动:我在老师的推荐节目下,我津津有味地看起了《盗墓笔记》,在我的第一印象是:有趣、惊险、有着许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我打开书,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字在我面前晃着,我不知道这些字会组成什么样的故事,更不知道作者经历过什么,但现在知道,《盗墓笔记》里,过什么,但现在知道,《盗墓笔记》里,蕴含着不止盗墓,还有亲情、又气、勇气,里面讲述的事迹虽然很惊险,但更透露出主角的各种心理。我在看《盗墓笔记三之云顶天宫》时,传说中的神鸟“猴中口”(其实是怪鸟)要救出另一个主角——胖子时,吴邪不顾一切救了他,九死一生的时刻也有人去拉一把手,我觉得吴邪一直就重情重义,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欢“闷油瓶”张起灵与吴邪最让我喜欢,他们都十分重友谊,没有年过八旬的陈皮阿四那样狠心,闷油瓶更是有头脑。喜欢“吴邪”的读者都知道一句话——用我十年换你天真“吴邪”在书中,三叔让我感觉他十分神武,他也十分重友谊、亲情,他瞒着大家去做一些危险的事都是怕大家担心。胖子,是让我感到十分亲切,眼神很仔细,什么事第一个出头。潘子,对三叔、吴邪更是友好,跟大家很熟,对大家也是能帮就帮,油闷瓶,神秘、结局拼死也要教吴邪,两人友谊也十分深厚。吴邪,人很老实,很聪明,对他人十分有礼。昆仑云顶天宫,岁月不知青松,试问守密人,却道月色朦胧,知否知否,十年已是良久六年级:黄心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