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法律
美德法律
法律?法律是什么?好陌生却又常在眼前的一个词。“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是什么呢?哦,就是法律。法律人人都遵守,法律就是“规定”吧!遵守“规定”,可没那么简单!
在同龄人当中,有多少人不愿遵守“规定”啊,这都是为什么呢?报上,订着一篇小学六年级学生的违法文章。文章讲的是一个破碎的家,一个顽劣的男孩,3次到超市偷东西被抓,结果被保安送进了派出所。他,只有十三岁,却命运坎坷,他的父亲因患病住进了医院,母亲弃他而去,爷爷因病去世,他只能跟年迈又思维迟钝的奶奶一起生活。这样的生活背景,又塑造了怎样一个人呢?他,屡屡旷课,学习成绩却仍在班中数一数二。他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孩子,他一直梦想着做一只自由的小鸟……但这样好成绩的同学,怎么会去偷东西呢?他和奶奶相依为命,毫无生活能力,经常因为生计而发愁。当时他和他奶奶走失了,饿了,就想到超市偷点东西吃……
读完文章,我的心被震撼了,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同龄人,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去学习?究竟付出了多少思想斗争去反抗?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哪儿去了?是愤怒,是疑惑,是惋惜。
十三岁的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也许双亲分离的他需要承担他本不须负责的压力,但他终是被利益冲昏头,被美食冲昏头,不偷不抢的美德早已不在他身上,他成了一个无血无肉无情的人可他的路还很长,很长……
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两个字上时,我震惊了,彻底呆掉了—“母亲”!十三岁的他,是否已缺少了母爱?母亲的离去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我深知,母爱也是一种美德,比海深的美德。最初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是母亲和父亲,都说情深似海,爱亦如潮呵!如果说他还小不懂法,那么他的母亲就将遭人唾弃,一个小小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抛弃,实属犯法!
要勇敢对诱惑说“不”!要勇敢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勇敢地维护法律。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什么最重要?美德;什么要遵守?法律。现在的社会到处都是贪欲和私欲,年少的我们,最重要的是美德
,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素质,受到美德的引导,发展的路就铺好了,就成了有用之材;无知的我们,更要遵守的,是法律,一个人遵纪守法,那么这个人的生活一定是井然有序,幸福美满的,有法律做庇护神,就能成为人民心中的榜样!
美德是需要培养的,法律是需要遵守的。过马路,红灯,停下来,是美德,是遵法;绿灯,扶老人过马路,是美德,是守纪。向老师问好,是美德;与同学和睦,是守纪。不打架,不骂人,是美德,是遵法,不喝酒,不吸烟,是美德,是守纪。帮助同学,是美德;维持纪律,是守纪。社会需要活动和美德,学校需要校纪和美德,自己也要美德与法律来陶冶,来冶炼。
同学一声咳嗽,递上一张餐巾纸;课代表拿书太多,帮他拿一半叠;同桌题目不会,细心地帮助他理解;前边的人东西掉了,捡起来还给他……这些都是美德,都是遵纪守法,法与你我同在,只不过,你把它舍去了。拾回你的美德,一起与法同行,也许你会发现,美德法也,法律,亦德也。
雪
有人喜欢南国的花香,有人眷恋蓝色的海洋,而我最爱的是下雪时的美景。
当北国大地冰封的时候,当日子慢慢接近冬至时,雪就不声不息地来到了人间。那纷纷扬扬、飘飘洒洒的雪花,引来许多人赞美它,就象陆畅的《惊雪》“怪得北风急,前庭如月晖”,就象《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每当雪花飞舞的时候,我总喜欢奔向外面那银装素裹的世界,仰望天空,雪落在我的脸上,甚至飘进我嘴里,我不会在意,因为雪是那么的可爱、可亲。
雪花,洁白晶莹的雪花,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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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题记法,乃国之重器。我国春秋著名政治家管子说过一句话“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意思是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由此可见,法律在人民日常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这是字典上对于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青少年来说,这过于笼统,过于抽象,过于模糊。那法律究竟是什么?曾经读过一个的小故事:在田野里,一只兔子正在奔跑,后面跟着一群人追赶,他们都想得到兔子。然而只有一只兔子,不可能分给所有的人,只是因为所有权没有定下来的缘故,他们才去争夺。然市场上有成群的兔子,行人也不会去看它一眼,不是因为人们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兔子已经有主了,所有权已经定下来,纵使再粗野的人也不会去再争夺了。这就是法律,一个人民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规矩,它约束人们的言行,守护人民的生命及其财产,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若是有人打破了这个规矩,那他将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总有一些人认为法律看不见,摸不着,离自己很是遥远。但是生活总不会是随人所愿,难免会发生纠纷。一家报纸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在升学考试后的一个星期天,有人撬门砸窗,先后窜进楼上三个教室,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下流的语言辱骂老师,并且取下教室里所有的日光灯管,用砖头砸个粉碎,进而又窜到楼下少先队大队部,盗窃校服若干件,还在学校的后墙上书写了一条反标。 经学校查实,这是该校五年级学生马某和王某合干的。 马某平时在班里少言寡语,胆小,腼腆,很少有违纪行为,他作此案使班主任感到十分震惊。他在回答校领导追问时说:“××老师曾经批评过我两次,我想寻机报复。”问他为什么要写反标时,他说:“没啥意思,随便画画。”由此可见,这个学生的思想是多么地可怕!明明自己在犯罪,还不以为然,他哪里懂得什么是法!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若是连国法都不知道,谈何报效祖国?没有为建设祖国添砖加瓦,反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难道这就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青少年不仅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也要为中华之复兴而知法。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学法、懂法、守法这不是某一些人需要做的,而是所有中国人民必须去做的!现在我们将法播入内心深处,浇灌,滋养,成长路上伴随法律一起远行。法在心中,与法同行。12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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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美德颂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的。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孝道,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比自己幼小的人。建立淳厚的优良民风,是我们新一代小学生的责任。黄香虽仅九岁,他的孝行,令皇帝常常感动而资助他受教育。后来,他终于功成名就。在炎热的夏天,黄香想,天气又热又湿,爸爸怎能睡好觉呢?他要想办法,让爸爸睡得更舒服一点。那么热的天气,没人愿意在棉被上睡的。于是,他找到了过去妈妈在夏天用的草席,他将草席弄干净又晒了一阵,然后铺在爸爸床上。可这样还是热,怎么办呢?他从橱柜里找出几把扇子,将一把放在枕头边,爸爸热时,便可以给扇扇子。然后他放下蚊帐,拿了把扇子,对着热席扇了又扇,直到席子转凉为止。邻居们知道黄香这样孝顺父亲,大家都很赞赏他,心疼他。他们总说:“我们从没见过九岁的孩子能这样孝顺父亲!”黄香的好品行,不久,就传的远近皆知。他们都惊讶地说:“是真的吗?九岁的孩字就能这样。可真是难得!我还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晋朝的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慈爱,常在其父面前数说王祥的是非,因而失去父亲之疼爱。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忽然间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尾鲤鱼,王祥喜极,持归供奉继母。从此,继母象变了一个人,对王祥非常好,王祥又去捉了几只黄雀让继母吃,继母病也好了。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我们要学习黄香和王祥的孝行,可回首看看现在的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想想身边的父母晚辈们。有的为了工作竟然不去探望一下父母亲,有的甚至连一个电话都不打去问候一下父母,有的只顾着自己吃喝玩乐而不去照顾一下年迈的父母亲……这些行为是不行的,我们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的父母亲。虽然我是学生,做不了什么,但我决心用我的学习成绩来报答父母亲。尊老敬老,孝顺父母。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为新一代的学生,我们更应该把这一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初一:方佳乐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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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厉害啊,厉害!”我攥着《水浒传》,在房里来回踱步,摇头晃脑地感叹道:“这鲁智深够狠,三拳就让郑屠一命呜呼,厉害!”这三拳吧,一拳打在郑屠的鼻子上,一拳打在眼眶边上,最后一拳打在太阳穴上,郑屠便应声倒下。鲁智深也知道杀人犯法,于是回家拿了盘缠一溜烟跑了。我想入非非,这鲁智深杀人,是对呢,还是不对呢……“来啊,传原告上堂!”我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随即又惊讶不已,自己怎么摇身一变,变成了县太爷呢?眼下,原告带到,只见他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号啕大哭:“大人啊,您可得为我们作主啊!”“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尔等何人,要告何人?”年老的一个边哭边诉:“我们乃是郑屠家属,要告鲁智深蓄意杀人,我的儿啊,你死的好冤啊,你死的好冤啊!”这一哭,其他人也跟着起哄:“大人啊,您可得为小民们作主啊!”“大人啊,这太没有王法啦!”“肃静肃静!”我又一拍惊堂木,“带被告上堂!”不一会儿,衙役们果真押着一个身形巨大的人上来。这是鲁智深的庐山真面目吧,我定睛细看,花和尚鲁智深,果然是名不虚传,今日一见,更是惊叹啊。可是鲁智深不是在潜逃之中吗,怎么被抓了呢?一连串的疑问——“你还我儿来!”“你还我夫来!”郑屠的老小一见鲁智深,边揪这他的衣领拼命吼着,没几两重的拳头胡乱想鲁智深砸去。鲁智深也不反抗,只是怒吼一声:“谁叫拿郑屠那小子作恶多端,咱们老百姓可被他害苦了,他该死!”这一吼,一下子把郑屠老小镇住了,也一下子拉回了我的思绪,我一拍惊堂木:“放肆!公堂之上,岂是你们泼妇骂街之地,你们还有把我这个县太爷放在眼里吗!”我清了清嗓子:“鲁智深,身为提辖,却滥杀无辜,该当何罪!”鲁智深站定,甩开衙役的禁锢,双手抱拳:“大人明鉴,俺只是厮打他一顿,谁知他禁不起打,死了,这于洒家何干,何况他这种恶人,早就该死!”“嗯,鲁提辖也不无道理,郑氏,你可有话要说?”我的目光转向了郑氏。其实,自己很矛盾,我的心是偏向鲁智深的,郑屠死了是大快人心,可是转念一想,郑屠虽恶,但终究是一条人命,这对郑家似乎有些不公啊。“大人啊,他可是我的儿子啊,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怎么能说死就死呢,于理不公啊,大人——”“这……”我又开始同情起郑屠的家人了。这可怎么办呢,左不是,右也不是,该如何处置呢?倏的,我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我故作生气,大喝一声:“鲁智深,你倒是说说,谁禁得住你的三拳,人命关天,岂容你胡来!”“这,好吧……”“但是郑屠他陷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所以,将鲁智深重打50杖,此事便告一段落!”“大人,这这这……”“还有异议?退堂!”我神气地拂拂袖子,正准备进入内堂,心想,哈哈,这件事情我办得还不错,想做一个青天大老爷真是难啊——哎哟,一不留神,我撞上了柱子——“大人,大人,大人……”“哎哟——”我一声惊叫,睁开双眼,就知道,这只是一场梦。我擦了一把汗,回想刚才那个奇异的梦,好希望鲁智深能继续为老百姓打抱不平下去,又希望他也能意识到生命的可贵,懂得法律……10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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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法律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江山代改,人才辈出。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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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谈法律法律,已成为这个欣欣时代里共同的话题。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逐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规范行为,提高素质。如果我们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再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关系到法律的故事:以前我们班里有一个叫王扬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其实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有一次,我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偷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我们知道,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还有一次,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同学们都做到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虽然是一个个社会组织的成员,但仍然没有摆脱我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应当具有良心和道德、正义感的人这一事实本身。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纪守法,与法同行,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法制观念形成的启蒙之所,能否把它落到实处,不但影响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我国的法制进程,当然,也是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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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同行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喻没有法律就没有人与人之间那温馨的大家庭,何况是这个法制社会。说到法律,大多数人认为它是严格的、崇高的,因为它曾经判处过无数的触犯过它的人。但是我却认为他是有同情心的,因为,当我们触犯了它后,虽然它处罚了我们,但是同时它也给了我们一个改过自新、改正错误的机会。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正悠扬自得的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期间,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报道把我招架住了。一位年轻的女子和一名姓高的男子发生了关系,但是,过了很久,这位女子才知道那名姓高的男子有了老婆,并有了孩子。但是,高某并没有提出分手,女子想到自己的年龄也不小了,也就算了。过了不久,女子有了孩子,但是,支付不起孩子的生活费,逼于无奈,只好去问高某拿。谁知,年轻女子苦苦欲求,高某还是不肯给,女子没办法了,就不管一切,决定告上法庭。高某怕影响到事业(他是一个检察官),把孩子送到他某一个亲戚的家里。后来,那位女子只好用写信来填满对孩子的无比的牵挂。但是悲剧又发生了,女子发现自己患了严重的肝癌,如果不及时治疗,随时可能离开人世。女子不够钱治疗肝癌,硬着头皮去找高某。那时,高某事业顺利,得知上司准备升他的官职。但是,高某要照顾自己一家,所以根本没多余的钱给女子治病。可是,高某很害怕当年的事重演,耽误了自己的事业和前途(没得升职)。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把那名女子杀害了!最后,他得到了法律的惩罚,得到了法律的制裁……看了这篇报道,我惊讶了!高某为了自己的事业和前途而杀了人,也就是违反了法律,而自食其果。事情往往这样,如果你不遵守严戒的法律,你将会得到你应有的报应。我想问一问这些触犯法律的人:“在你得到残酷的惩罚的时候,你有想过后悔吗?”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一名热爱祖国的青少年,在祖国的庇佑下,展翅飞翔在祖国蔚蓝的高空下。而这一切,我们要感谢祖国。遵守法律,这就是给伟大的祖国最好的一份礼物。如果你触犯了法律,就等于喝了自己酿造的毒酒,当你明白后,你一定会追悔莫及的。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它是我们的平安符,一直在身边警戒和提醒我们。如果没有它,世界将会像一盘乱糟糟的散沙;如果没有它,世界不会那样的和平;如果没有它,我相信人们每天都会担惊受怕!所以我们要以法律为榜样,好好的尊重、遵守法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吧!让我们做一名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的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和祖国庇佑的花儿吧!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和法律一起行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尊重每一条存在的法律,这才是一个有志气的中国人!1000字 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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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再文6岁女童被超速行驶的汽车撞飞,经抢救无效身亡,一条鲜活的生命还未绽放就消亡世间,令人惋惜。但是从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来看,折射出的都是人民法律意识观念的谈薄。家长带领在非斑马线横穿马路、汽车超速行驶,女童突然折返都是悲剧发生的诱因路。 然而,为何我国已出台了多项法律规定,但此类事故还是频繁发生吗呢?探本寻源,可以发现我国仍存在执法不严,法律仍不完善的情况。正如何前不久在南昌某一公园内发生的事件上般。一男子冒险穿过兽栏退弄沉睡大熊猫却意外被大熊猫压倒,该男子虽然幸免于难但却没有承担责任,逃之天天而馆长也只是借此事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违反园内规定并未找出该男子给予处罚。相比美园黄石公园;男子违反规定灌温泉水都被罚以1000美元,相比较而顶言。我国的执法力度仍然较弱,法律规定依旧只是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国人仍旧不惧法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悲剧。 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是降低此类事件发生频率的必要保障。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需要我们警醒,需要我们用更加严谨的态度来对态它。用鲜血换来的代价不仅仅是一种警示,更应该是一种态度,尊重法律,尊重生命的态|度。如果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仍旧忽视这一点,对法律的执行仅限于口头警告或者是用并不完善的明文规定处理此事,哪么也许还会有无数个女上童死于这淡薄的法律观念之下。 当然,在我看来,完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只是治标不治本,依旧需要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让法律的观念形成社会芸识。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会重视法律的好风气,法律才不只是文字,才会形成公民的上种精神面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杜绝像6岁女童死于车祸此类事件的发生。像中国式过马路的标签才能被真正揭下。女童的死是一个悲剧,是一个法律观念淡薄,文明素质低下而导致的悲剧。如果公民自身的素质没有提高,法律仍旧流于文字那么你。我都有可能成为下I一个女童。这才是中国法律真正的悲剧。 为了拯救他人,更为了拯救自己,动员起来,让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充满法律气息的社会。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最重要的还是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与自身素质,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那些本可以绽放的花朵不再消逝!点评:反复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强调作者的观点,论据充足。不失时机地运用排比的手法,从多方面说明事物的特征,既增强语势,又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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