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的风采
记得前些日子,写了一篇《疯子无悔-序言》,结束语:今夜醉酒对月望,谁知我心实迷惘,疯子无悔千古芳,笑看人情冷如霜。男儿有泪无处藏,风雨兼程莫彷徨,人间正道是沧桑,不做小人志高昂!就以此为开篇!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便有了一个“疯子”的美称,这个按理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我们恋爱后,她叫我疯子,杨疯子,疯子哥,但我感谢她的同时,我却一直认为天生我就是个疯子,迟早也会被人发现,被人认可,我和妻高中时就认识,不过不在一个县城,也不在一个学校就读,她是我曾经一个要好朋友(男)的同学,因为她,我们在十多年前,已经分道扬镳,至今未曾谋面。
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曾是一个勤奋好学,热情大方,漂亮朴素的女孩,刚上高二时的我在邻县一所乡镇高中认识了高一的她,那时的她短发,可有精神,细腻白嫩的肤色散发着青春少女般的清纯和美丽,犹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宛若天空皎洁的明月,脸色的粉嫩又若熟透的桃子,不觉让人垂涎三尺,(不过现在的她让我已经彻彻底底失望了,甚至已经到了绝望的顶峰,不知道老天怎么会让她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还是命运对我的不公,还是我当初仅仅只是看了个外表,没有深入地了解她太多)。
当然那时毕竟是学生,虽然有着对爱情的神往和冲动,但还是觉得有点太早,再说那时中考仅差三分失利以后,上了高中一心就是为了考大学,再说那时的我有一位从小学五年级一直到初中毕业的女同学,我们关系特别好,她是我邻村的,和我初恋的她是远亲堂姐妹,我们都是一起的同学,和我妻子同姓,都姓李,在我以后的文字中,我会逐一把她们陆续在我疯子的笔下展现。
无论曾经是好是坏,是错是对,无论谁是谁的谁,此刻谁会想起谁,我都想用自己微弱的笔力把当时的情景和最后的结局完完全全,实实在在客观地写出来,我不怕世人笑话,更不怕谁会误会,更有甚者轻则骂我什么臭男人,花心大萝卜,重则诽谤我不是东西,我压根不会在意,因为我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傻子,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所以我根本不在乎这个社会或者周围的人们对我如何评价。
最近一直在考虑怎样写我这个杨疯子,怎样才能把我这个疯子的风采展现得淋漓尽致,描写的栩栩如生,可惜我才疏学浅,肚里的墨水有限,我只能用简单而又真诚的词语来给大家描述一下我个人,由因水平有限,只能尽力表达。
从记事起,我就是一群孩子中的笑星,也是军师,在农村的山沟沟里长大,那里的黄土,昔日的村庄,小河…在我的脑海中一目了然,历历在心,那里有我童年的微笑,那里有我嬉水的欢腾,有我采食野果的喜悦,也有我慢慢长大后的苦闷和求学之路的艰辛,终于经过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经过三次高考才算榜上有名(那时没有大规模的扩招,复读好几年甚至五六年以上的众多学子都有,只要一旦考上大学,那简直不亚于古代科举时代,真可谓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由因家族和家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后再细说,当时上学也是掺杂着为了争这口气来的),从而经过大学好几年的磨练(以后再讲述我大学生涯),我走出了我热爱的故土,离开了那个贫困的山庄,来到了中原大地——河南郑州市。
曾经的风风雨雨,过往的人来人往,已经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有新的开始,新的拼搏,新的征程,新的未来,新的梦想,我想用江海之墨来抒发我对人生的感悟,对人世的领悟,对人心的领略,对人情的领会等等一系列,我都想写。
用我愚钝的天资和幼稚的心灵,无知的看法,低微的观点来阐述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忙于工作,加上面对现实而又无奈的人生,有时一点心情也没有,举起的笔头有时在一声叹息的刹那间悄然落下,心沉沉地滴落,不觉自己单纯而又复杂,无知而又可笑,轻浮而又沉重,浅薄而又深沉,也许没有人真正理解我的理念,我的思维,我就是我,一个疯情的我,一个重情的我,不需要谁来捧我,也不需要谁来赞同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
也许自己的做法真有些脱离现实,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也许在这个大千世界,本来就容不得独立、独行或者偏僻、怪癖的思维,如果别人不能理解你,就可以用唾沫星子淹死你,用冷漠的眼神嘲笑死你,用无情的指头指着你的脊梁骨“戳死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评说我,那怕我已经被世俗隔离在无人问津的荒岛,用一生的孤独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思想和理念而孤芳自赏,孤军奋战,坚强不息,到最后《我用孤独埋葬一生》。
金钱迷乱了多少高尚的情操,权利迷失了多少纯朴的人性,在这个物欲贪念,追求金钱名利的现实生活里,多少人乐此不疲,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忘我翻腾,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多少黎民为此遭殃,接着多少高官落马。
有时候在某个黑暗的角落真正的主权人权又在那里?感谢时代的更新,感谢我们当今的习总书记,进一步在中国这片大地上,掀起了整顿各类不良风气,清理党内外损害国家,祸害老百姓的蛀虫,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让国家更加太平,让人民过得更加舒适,安康,不过如今普通人群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随着物价的上涨,随着各种个人贪欲的上升,谁还会爱戴谁,谁又会帮助谁,谁又会同情谁?谁又会在乎谁?
谁又有空闲时间真正想过生活?何为生活?难道一天的三餐美食,可口佳肴就是生活,难道家产万惯,身居显赫这就是人生?在我疯子的眼里,这不过是过眼的浮云,当然我也认可吃好喝好,这是口福,能有佳丽陪伴,这是艳福,能有美女欣赏,这是眼福,能处高位,为首是瞻,发号司令,这是权福。
能明镜高悬,为民做主,两袖清风,这是官福,举案齐眉,家庭和谐,尊老爱幼这才是真正的家福。情投意合,知心相随,这才叫真心的情福,孝敬父母,久病有孝子,那才是老人晚年最大的幸福。
也许看到这儿,有人开始骂我神经病,记得我爸以前说过我,大脑太复杂,净想些没用的,乱七八糟,不往正事上想,难怪我累,活该,是我真的活该吗,也许是吧,整天疯子般的思维肯定会很累,不然怎么会表现的神经兮兮,呵呵。不过前几天在我筹备和酝酿这篇文章之前,在网上搜索杨疯子,无意间找到了这样几句评论。
1.在中国,近代当代的不敢说,古代精神病艺术家是数不胜数的。五代杨凝式书画最绝,开宋书之风,人称杨疯子;米芾创落加点,一变古今山水画法,为百代之师,人称米癫;梁楷开禅画一派,人呼梁疯子;徐渭、八大山人皆疯狂;顾恺之也是个疯狂者。就是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这样的人,其行为也有许多狂颠之处。2.尼采将艺术家称为“患病动物。”
日人滨田正秀着《文艺学概论》说:有人调查了782位着名人物,这些人中精神极端失常者占83%,健康者仅占6.5%;3.确实如此。但是这些人在历史上都留名了。希特勒,政界的疯子,却几乎统治了整个世界。世界上能成功的只有两种人,疯子和傻子,疯子会行动,傻子肯吃亏。
当然我个人的业余爱好,除了书法就是写作,几乎每天都要舞文弄墨半天(因为十多年来,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出差,造就了我这样的机会和时机),虽然不堪甚好,也是唯吾闲情,自娱自乐,虽然不可能像上面转载的那些疯子们伟大,显眼夺目,名扬千古,不过我相信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总会有那靓丽光彩的一天。
付出总有回报,坚持就会胜利,以前,我非常在乎别人眼中的自己,可是现在,我觉得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别人不是我,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我一样真正懂我。我的很多做法和想法,也许非常偏激,甚至让人可笑,幼稚。我听的歌都是一些伤感的情歌包括亲情,爱情,友情,也许有的人却觉得非常难听,在我看来,这三大情在我的人生中不可缺一,我写的文字和书法,自我认为还能说得过去吧。
也许有人觉得一无四处,很烂很烂,但是对古代好多书法家和词人诗人我都非常崇拜他们,尊重他们,更加爱慕他们,对爱国的勇士谋士君臣我更加敬佩他们能为大好河山的繁荣富强和平稳安定付出自己毕生的心血,包括宝贵的生命。
比如我们一家人杨家将,还有岳家军,薛家将,辛弃疾,陆游等等,明君唐太祖李世民,清朝康熙乾隆雍正等,书法界晋代二王,颜柳欧赵绝伦不说,更羡慕癫张狂素草书之疯之绝之妙,还有孙过庭的书谱千古流传,只可惜下卷已经失传,还有褚遂良,虞世南,唐寅唐伯虎,黄庭坚,苏轼等,今有于右任,启功老先生都是书法大师,现已离世。词人李清照,辛弃疾,晏殊,纳兰词,岳飞的《满江红》等我都非常喜欢,有的倒背如流,有的好多是我经常练习书法的作品。
如今我无所谓谁懂不懂我,每天除了工作外,特别是晚上闲暇的时候,我要忙到深夜,有时候到凌晨一两点钟,但是早上有事我照样会早起去忙工作,除了练字就是写作,偶尔会看一些别人的作品,听听音乐,晚上回住处做做饭,有时候和还算懂我的极少一部分老同学、极个别的同事、朋友在网上聊聊天,不过也是很少和他们聊,有时候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我是尽量让一个人出差独处的时候,快乐,满意,充实一点,不想让大好的时光白白流失,让未来因为没有珍惜生命而再多几分遗憾,我也不要求身边所有人都要随着我的节拍走,我也不需要和每一个人都打成一片。
人生聚散无常,犹如花开花落,潮涨潮退,再说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山中石多真玉少,人间知音不多求,好多人只不过是你身边的匆匆过客,珍惜你的人不多,那就是知己,一两个知心便可足矣享受一辈子。
现在我变得很少说话,有时候也懒得搭理身边的人,更不用说什么志同道合,道不同而不相为谋,更谈不上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芝兰生于深林,不因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因困而改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这是我一向做人的道德标准,我不想随波逐流地一味追求那些看似高尚而内心低俗的疯狂而迷失自己,更不想再看到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招摇过市,装神弄鬼,标榜自己的崇高,伟大,满嘴的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坑蒙拐骗,我就是一个忠实的我,一个颇具个性而又疯疯癫癫的我,一个傻乎乎的我,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我的怪异而改变自己,我穷,人穷志不穷,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我小,心胸宽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我虽然活的不潇洒,活得不成功,但至少我活得问心无愧,对得住天地良心,活得踏实,活得快乐,活得轻松,活得自在,活得有情有义,活得铿锵有力,活得像个男人。我只是想和懂我的人做朋友。人都是互相尊重的。对于那些不尊重我的人,我又何必尊重他们?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我相信在人生的下一个转角处,一定有沐浴我的阳光,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没有素质的小人,也许他们只能猖狂一时,不可能逍遥一世,暂时得失胜败算不了什么,谁笑到最后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和成功者。
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装疯卖傻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暗自快乐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自信清高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独特风骚的疯子。
疯子、杨疯子,不错的自我美誉,让常人不可理解的疯子、傻子,从此就以疯子的骄傲和自豪展现我疯子的无限风采和无尽魅力。
幸福真的很便宜
一向认为幸福是件很奢侈的事,一向认为手头有大额存款,能住上豪华别墅,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幸福。一向认为幸福不应只是一个虚无的名词,必须通过丰厚的物质储备来体现。幸福像鱼,要得到它,你至少得买把钓竿,备点鱼食吧?幸福如鸟,要获得它,至少你得编织一个鸟笼吧?所以我一向认为,幸福不仅有价,而且很贵。
为了拥有幸福,我曾拼命地努力过。为了能住上大房子,我舍弃了所有休假,把家安在了办公室,只为了多挣加班费。直到有一天胃病发作,不得不动手术为止。随后倒霉的事接踵而来,我离婚了、下岗了。没有钱,我只好寄居在娘家,终日以泪洗脸。为了生存,我什么都干。曾经给人当保姆,晚上还去夜市摆地摊。曾经在饭馆打杂,因为不停地洗碗,两手不断地脱皮……
在那人生的低谷,我曾痴痴盼望,有一天不再为衣食奔波。当我卧病在床,母亲端来一碗鸡汤,一勺勺地喂进我嘴里时,当我听母亲柔声说“孩子,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希望”时,两行幸福的热泪滚滚涌出,我才深切地意识到,幸福其实很简单。作为女儿,能享受到母亲的关爱,就是幸福的。
如今,我走出了人生的困境,方明白,幸福其实就在我身边。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是幸福的。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是幸福的。能与亲人团聚,就是幸福的。能与心爱的人牵手走进婚姻殿堂,就是幸福的。能与儿女同享天伦之乐,就是幸福的……
曾经读过一则小文,一个事业成功的商人到海边搭船,要去洽谈一笔大生意。他见一个渔夫悠然自得地躺在自家的小船上晒太阳,就不由得出言提醒他赶紧去捕更多的鱼,赚更多的钱。渔夫笑道,今天我已钓到五条金枪鱼、三尾虾,已够我生活了。你看,现在我正快乐地享受灿烂的阳光。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和那位商人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当我经历过人生风霜,坎坷的生活历程让我明白了,渔夫是生活中真正的智者。
幸福真的很便宜。对落难的人来讲,看到远方驶来的船只,就会涌出激动的泪水。对失业的人来讲,找到一份工作,会加倍珍惜。对遭受挫折的人来讲,永不放弃,就会看到成功的曙光。对沦落他乡的人来讲,遇到故乡的亲人,就是人生乐事。而这一切,都不需要多大的投资。
幸福真的很便宜。雪中得炭,雨中有伞。饿时有一碗能够充饥的饭,冷时有一件可以御寒的衣,生病时有人精心照料,那就是莫大的幸福。
这也使我经常想起童年的往事。那时候,一根五分钱的水果冰棍就甜透了我的心。一件地摊上买的塑料发夹竟让我爱不释手。一毛钱一小碟的凉粉,酸辣可口,我舍不得一下吃完,便慢慢地一点点地品味,真是开心无比。有一次在床下意外发现了一分钱,我买了两粒花生糖跟弟弟分吃,一份快乐就变成了两份快乐,至今记忆犹新。小时候最喜欢过年,穿上妈妈做的新衣裳,兜里装着瓜子、糖果,就觉得快乐无比。原来,这就是幸福。心理欲求越小,幸福指数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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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疯子八月未央,殇未央。细数从指间流过的日子,不停的问自己,到底已经过了多久呢?答案,没有。多久没在操场上,小道上,教学楼......嘶声竭力地吼叫着,脑袋混沌地疯跑着。突然,有种怀念的味道在里面,这一刻,只想快点出现在学校里,当一个疯子。我也许是一个疯子,一个充满思想的疯子。可能,我会不知道自己下一刻该干些什么;可能,我会在下一刻飞奔出教室,但不知道去哪;也可能,我会不断地重复上一刻所发生的事情,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是渴望疯的那一类,渴望像疯子一样的青春,渴望不顾一切的疯狂。当阳光不在,我还在仰望着天空,期待阳光。即使,那时已是被月华渲染了多时的天空。当时间逝去,我还在假想着过去,期待重来。即使,那时已是被岁月冲刷了许久的沙漏。当幸福溜走,我还在幻想着未来,期待美好。即使,那时已是被现实破碎了很久的憧憬。现在,我确定,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整天疯言疯语的傻瓜。为了那些残破的梦,而不顾一切努力的疯子。华丽在嘲笑我的朴素,温暖在刺激我的阴冷,白昼在转化我的黑夜。他们,都在试图改变我的一切,他们,只是为了让我和这个世界统一。但,我的心,只会随着自己走,即使尽头是一个深渊。疯子,我的确是一个疯子,为了我的执念,我选择用一生来守侯。明知,这样的守侯不会有结果,甚至一丁点儿希望也不会有,但,我还是选择用青春,不,应该是一生来做赌注,赌我自己不会幸福。春花,秋月,那些美景,那些良月,不过是我这个疯子不懂的东西。我只知道,云淡,风清。为谁沉沦,为谁痴狂,为谁死去。答案只有一个,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这个疯子。为了疯子沉沦在疯狂的梦里,为了疯子痴狂在虚幻的爱里,为了疯子死在不顾一切的未来里。我这个疯子,从来只为了自己,从来不曾为了谁谁谁。我也不知道该为了谁谁谁,也不想去知道为了谁谁谁。自私吧,疯子都自私,只为了苟言残喘的活下去。疯子拥有别人体会不到的感觉。我能捕捉到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表情,疯子对于鄙夷的表情最敏感,因为疯子总是被人不屑和嘲笑,就像疯子的梦一样,只会被不屑一顾,但疯子却总是不停的做梦,不停的努力实现那个华丽的梦。但,我值得别人羡慕的是,当我是疯子时,我拥有别人想象不到的呼吸,是那样自由,那样放纵,那样轻柔。疯子一样的青春,其实是疯过无痕。还有多少天,做疯子的权利就要被没收,疯子一样的青春,终究要失去了,最后拥有的权利也没有了。我终究是要做回那个被禁锢的少年。别了,疯子。100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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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疯子的自述疯子,对,我就是一个疯子,IQ比不上爱因斯坦,但绝不低于华罗庚,如果要说我疯狂的程度,大概可以跟历代成就辉煌的前辈一样吧!虽然他们已彻底摆脱这个称谓,不过,腿了这层华丽的保护色,我们都是一家人,不是吗?呵呵在书城里,我东游西逛,既不老老实实呆在现代文学,也不拘束于初中课本,基本上,喜欢钻在古典史籍里逍遥,在人烟稀少的学术区啃手指,若不是因为我身高的原有,可能会让人另眼相待吧!这倒是其次的,只是觉得,这两处地方可以好好潇洒一番,虽然常常把自己弄得天花乱坠,却也总能找到自己满意的书册,若要问,我是否能看懂,那就日后的造化了,可就算这样,心中还是十分惭愧的,爱因斯坦在我小学那辈就已在微积分的世界里滑行,徒留我在这一角惊叹,唉,这莫过于是一种纯粹的悲哀吧!在出售乐器和音乐典籍的地方,我执着的拿着入门的钢琴书翻来翻去,书架后的钢琴不断的演奏,或许会被人误认为是一个落魄的钢琴喜爱者,其实,只是为了钢琴谱,至于为什么?那就只怪简谱太少了罢!我向来是没有音乐天赋的,也不对贝多芬和莫扎特有什么敬仰,这是在表面的简单,暗处的自己呢?像一个疯子般,一边唱,手指一边弹着虚假的钢琴,如果再疯狂点,那就只好一顿乱舞喽,虽然严格来说只是一些类似于原始祭祀的动作,但却也符合我的自称身份——一个疯子。回到大庭广众,在中考的空隙,在操场上独自一人瞎悠,可能是阳关太暴躁的缘故,楼梯上的同辈们无一例外的撇我一眼,当然也有看热闹的,或许在欣赏我的醉酒步伐吧!而我呢不过是为了寻一安静,太阳的炎热无非是利用我们内心的恐惧,我偏不趋于众势,因为我是一个疯子,不是吗?^_^最后,日暮消逝,徒留于自己的房间,呆呆地写着作业,连答案都一而过,然后熬到深夜,没办法,像我这种水准,自然比不上班上才人的速度,最糟糕的是经常写不完,被罚来扫地,每至放学还总激情高昂地说:反正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就当为学校留下光辉的一笔吧!然后,扛起竹叶,独享其乐,操场的日落我是司空见惯了的,篮球的刺耳倒也总也习惯不了,什么NBA,什么科比,什么啦啦队,烟尘的一角而已,自建的篮球队异想天开地说要我加入,没有我,不一样是全年级第一吗?我只喜欢在深夜来回投篮,这样,篮球里才能注入我的灵魂,汗水也才是咸的,纵使还无法灌篮,我也还是一个暗精灵,代号——疯子。睡床上,闭上疲惫的双眼,偷偷地挂上耳机,而后不得而知,一切又重新开始罢?或许吧!清晨合上日记本,随手取过钢笔,一划而过——一个疯子的自述……诡异的笑声,诡异的躁动,诡异的叫喊,静静地关上家门,我走了,天微微亮,影子在乱舞,而这种种——彻头彻尾的疯子。狂笑,扫风……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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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风采每一个人,在自己多变的人生中,都曾有一些值得骄傲和深思的往事。翻开那一页页依旧散发着成功与喜悦的台历,我似乎有看到了那个倔强的女孩。我出生在万物复苏的春季,绿树和鲜花伴我成长。孩时的我对大自然便情有独钟,对它充满了无限的幻想。终于有一天,我第一次用画笔,用自己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诉说了内心的情怀。从此,我便随着达.芬奇、毕加索的神往踏入了美术的殿堂。为了记述朝阳火一般的炽热,我在夏日雄鸡报晓之时,独自一人在花丛中寻找它的艳丽。为了体现金秋的累累硕果,我专程奔跑在树荫下追寻着它的倩影。为了把冬日的冰清玉洁表现得更完美,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我置身其间,让心情感受那份独特的意境。画,用心中的笔画,用自己对大自然的的热爱画,它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3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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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风采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当全中国的人民一齐唱起国歌时,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洋溢着喜悦的心情,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充满了骄傲与自豪,每一个中国人心中充满着对祖国的热爱。当胡锦涛主席宣布中华人们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时候,中国的每一个人,包括中国的一草一木,都欢呼雀跃;当胡锦涛主席威风凛凛的站在红旗牌轿车上,巡游每一队兵,中国的每一个人,包括中国的一草一木,都拭目以待;当阅兵式开始的时候,中国的每一个人,包括中国的一草一木,都全神贯注地看着。我们不会忘记,中国这六十年的峥嵘岁月。这60年里,从“东方红”一号卫星的上天,到“神州一号”载人飞船的上天;从吃不饱饭,穿不好衣,到人人生活奔小康;从发明胰岛素,到甲型H1N1流感疫苗……我们祖国各个方面都有伟大的成就。10月1日,当阅兵式开始的时候,官兵们雄赳赳、气昂昂,英姿飒爽的走在天安门广场上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中国人的目光目不睛的集中到了一起,为自己有这样伟大的祖国而骄傲,而自豪。五架有着彩色尾气的飞机跃入我的眼帘,它们像五个天使般的降临在天安门广场上,它们的尾气相互交融着,参透着,它飞过的地方,成了一道绚丽的彩虹。它也喻意着中国的未来,中国的未来是精彩的,美丽的,令人向往的。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自己感到骄傲无比,中国的所有人,世界的所有人,见识到了中国的风采!5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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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我低着头,一个人走大街上.台风即将过境的清晨,让我误以为是秋天已经到来.可是看着身上清凉的衣服,一切都证明我的是错觉.像这样的清晨,在盛夏确是不多,特别是在南方,尤其是有在这有"小火炉"之称的南昌,盛夏总是热的吓人.也许我是疯了吧,在这兵荒马乱的高三发了疯.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听学姐说,高三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只有疯子才撑得下去.如今,我是真的相信,这兵荒马乱,硝烟弥漫的岁月,几乎是要磨掉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许,某天,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会在这样年岁里消磨的干净.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也许某天,这一切都会成为恶狠狠的现实.昨天去办理手机业务.那老板的儿子是今年高考,似乎是学艺术,而且是没有考好的,其父是有些失望的.毕竟有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一点呢?突然之间觉得在这现实的社会,文凭到底还是要的.不禁有些悲哀,有些事情不如想象中的美好与简单.这年岁,我们什么都不配,放得下,放不下,我们都没有资格去想.这样的天气,让脑子好生清醒.可以想的很多,不仅仅是学业,生活亦会是去想.我将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带了出来.重读再看时却是另一种感受.这本书我没有和别的一样反复的去看它,似乎觉得有些是看不懂的.之前买的时候是看80后的比较多,突然看这书也很郁闷的.我一直以为,青春是忧伤,是疼痛的.可是,哪来那么多忧伤,疼痛?我相信,我是和别人一样的,拥有的,不过是一很平凡的青春.我开始嘲笑自己之前的矫情.80后,真正能诠释青春的并不多.开始有些不愿意无病呻吟,那样的忧伤本就不该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还是要强求呢?小龟说:"小冰,你为什么有这么多悲哀是我不懂的?"可是,有时他们真的错了,那样的悲哀现在看来只不过是矫情.我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够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和那平凡且平淡的青春.猪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可是,那张伪善的面具戴久了,到几乎不记得原来的自己.所有人都睡着的凌晨,我对着电脑,用力的敲打着键盘,然后在心中对自己说,呵,你这个伪君子,伪善的小人!突然之间,心里很是舒服.也许,我真的是个伪善的小人.某人指着我说:"你个婊子,有什么好骄傲的?"在他的面前,我是那样的冷淡,甚至是有些平静的面对他,淡淡的笑着:"我为什么不能骄傲?难道你不知,现在骄傲的女子都是婊子,你喜欢过那些女子都是婊子!"他不知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到底有多么的痛,整颗心被划的血淋淋.我不是,有的时候,甚至算是乖巧的.猪说初看到我的时候,确实是像非主流女生.可是,我真的是讨厌非主流的,其实,这个词也并不是很喜欢的,但不是讨厌,而是讨厌用它来形容我,那似乎是一个很低俗的词.我知道,肯定是有人从心底鄙视我的,可是我还是要说,继续说我的.我一定是个世俗之人,不然我怎么会因尘世的幸福而感到幸福?一直不喜欢和别人穿相似的衣服.当然,有两个人是不会介意的.一个是猪,另一个是瑜.我知道,猪是好孩子,她的母亲甚至是希望她是传统的,所以她是相似的感情.于是,我时常和瑜穿相似的衣服招摇过市.可是,当我看见某某人穿着和我相似的衣裙,裤子,心生厌恶.我本看不惯她的作风,矫揉造作,这是很多人对她的评价.瑜说:"小冰,你要是在和***穿一样的衣服,我们决交!"我知道我的朋友们都是,事实上我也是的,我又怎么愿意与这般矫揉造作的女子在一起?可是面具它不允许.也许,我真的是个疯子.看不惯世事,而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的.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而我还在这奢侈的胡思乱想.愿某一天一切都会结束,愿我们都可以在尘世寻到一方净土.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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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小时候,我弟弟问我什么是清明节。我一边玩着泥巴一边说:反清复明呗!弟弟又问我什么每年都要反清复明,我想了会,说:反复清明嘛!弟弟惊奇的说:哦!哥哥真厉害!其实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过过真正意义上的清明节。每到清明,身在广东的我们只是像平时的节日一样,多买点菜清明节和死人有关。这就是我对清明的最初认识。我曾经也对老祖宗们倍感佩服,充满崇高的敬意。因为曾经有连着两年的清明都下了雨,我看着日历上的雨景,又想到那句“清明时节雨纷纷”,便想,祖宗比我还厉害!当然,这些事我都不会和弟弟说。我时常想,为什么清明节总是会下雨呢?也许是祖宗们真的要比我们厉害,他们说的话比现在的天气预报可要准多了。清明节弊大于利。我敢这么说。首当其冲要说的便是污染问题。回到家乡后,我也亲身体会了两次“反清复明”的滋味,跟着叔伯他们“挂纸”。基本上每家都得挑一担子东西。一篮子里的是蜡烛、香、鞭炮。另一篮子里的就是煮好鸭子、煎好的鱼、香甜的酒……他们是污染与被污染的关系。每在一个坟前停一次,鞭炮声就爆发一次。在我爷爷那应该算得上的爆发的最高潮,一大卷一大卷的鞭炮放了好几卷,最后还要开“小灶”,特地放了几个彩雷王……我捂着耳朵对旁边挑着担子的堂弟说:轰天轰地的,爷爷在下面还怎么睡啊!他换了个肩膀,发牢骚似的的说:就是啊!我都快累死了!我想到去年我挑担时的心情,便在心里暗自庆幸。但又感到不好意思,便说:哎,你刚才好所什么?我耳朵里的耳屎都快震出来了。说罢,便转身走开。烧香和烧蜡烛本身就污染空气,虽说“清明时节雨纷纷”,但那些草草木木也并不是万火不侵。所以,每年的清明节都会有火烧祖坟的情景,搞不好就是由火烧祖坟升级为火烧群坟。那样,可就真的实行了全面“火化”啊!走走停停两三个小时后,边剩下最后一道程序——进攻村里的祠堂。我回头看看满头大汗的堂弟,又望着篮里的“食物”,最后发现两物的共同点——都被“糟蹋”了。原先出门时还金黄金黄的鸭子,现在早已蒙上一层“阴影”——一鸭子灰,和堂弟一样的灰头灰脸。但那鸭子的油似乎更多了,估计是和或人一样——被太阳烤出来的。还有那碗白饭,都黑白无常了。我皱了皱眉头,说:唉!那碗饭还怎么吃啊?堂弟不屑的说:酒和饭都给狗吃的,我们又不用吃!我心里像是放下了一块大石,说:哦,那还好!走了一段路才突然想到——那狗只的都和咱祖宗平起平坐啦……再多呆一分钟,我准给自己过清明了。走进村里的祠堂后,我就这么想。祠堂是地狱般的仙境。因为我在里面的确是见识到了什么叫“云雾缭绕”,同时,我也快被熏得窒息了。但到后来,竟然也慢慢适应了。我站在祠堂里,看着慢慢往外飘的“烟雾”,心里像是刚跑玩马拉松一样难受。突然,一声没有准备的鞭炮声把我吓一大跳,像是在黑暗中下楼梯时突然踩空了一样。我在心里暗骂:一路都没被吓着,没想到竟然死在终点线上了。回去的路上,我对堂弟说:真该把清明给废了!污染环境,又浪费钱!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搞封建!他有点犹豫又附和着说:嗯,心里有老祖宗就行了!等下我不吃那鸭子了。我恍然大悟,说:不就是啊,叔伯他们可真行,这种节日也吃得下!(说句不吉利的话,要是我老爸那个什么了的话,我想起他,准哭死!清明会是令我伤心的日子。)我还年轻,所以我不糊涂,我坚信我的话是对的,我坚信年轻的一代会比老一辈更有为、更理智。说土一点,后代会比前一代更好!这是发展的必然!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各说各的,谁也别碍着谁,谁也别评论谁。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动物。其实我们都是一群疯子,一群神经病。疯子永远也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都认为别人才是疯子。其实没一个正常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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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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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华侨中学高三:廖东明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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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风采开学后的第二周,我们胜利街小学举行了一次为期五天的军事训练。这是我第二次参加军训了。军训对我们而言是恐惧的、担心的事,然而生活就是这样,要不断的历经坎坷。第一天的军训,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似乎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只有服从的世界”。它让我真正的感受到军人的光荣和胆气。太阳高高地悬挂着,照在身上热辣辣的。大家抬头挺胸,严肃的站着军姿,我偷偷地瞥了一下旁边的同学,歪斜着嘴的、眉头紧缩的、身体摇摆的……真是千姿百态,个个似乎受尽折磨。但是好景不长呀,我的头也渐渐地晕乎乎了,我竭力克制自己不能被打败,要坚持住……我继续站着,突然耳边传来教官的一声“大家休息一下吧!”我慢慢地蹲了下来,把头紧紧地靠在腿上,让它放松些,有点依靠。教官路出笑脸对我们说:“你们已经站了18分钟了。”“啊?”同学们都很惊讶,自己的意志力竟然这么强。这也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能在今后的军训中表现的更好。同学们满头大汗,他们都很坚强,很执着,我们一起练了第一个动作:“稍息、立正”这个虽说简单,但是它是却让教官教得很辛苦的动作,他要求这个动作要整齐、响亮、有力度、有气势。最终,我们赢得了教官的赞扬,我们很开心,很快乐。我们的教官,他是一个正值而又严肃的人,在12个教官中,他算最高的,他也是最最和蔼,最最温柔,最最可爱的人。他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认真,都很负责任。军训让我们的生命不再空白,就如雄鹰不经风雨,难以搏击长空,军训是人生最生动的一课,它教会我坚强和不轻言放弃。军训第二天,依旧是那蔚蓝的天空,热情的太阳和那阵令人窒息的热风。但是,我们变得坚强了。同学们经过一天的训练,坚强了许多,不再轻易喊苦喊累,军训的动作难度在不断增加。今天我们练习的是“齐步走”。顾名思义,这个动作要求做到整齐,有节奏感,是一个考验我们团队合作精神的项目。除了整齐,还有许多讲究,手臂用得要有力,要用直臂,腿步不能过弯,步伐大小、速度要均匀……同学们认真地练习着,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几十次,我们才做到了基本排面整齐,教官却并不失望,对我们充满着希望,坚信我们一定能练好。滴滴汗水落干,见证了我们的努力,使我们体验到军人的不容易。“一二三四”的口号从几个班里整齐而又强劲地发出,我们班也不甘示弱,教官做着手势示意让我们再大声点。于是,同学们就更卖力了,个个都拼命地喊着,扯红了脖子,仿佛举行一场比赛,喊叫声一浪高过一浪,几个班发出的响声震耳欲聋,散发在学校的各个角落中。听!“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刚……”这美妙而充满节奏的歌声震荡着整幢教学楼,震撼人心。教官一遍又一遍地教我们唱着军歌,我们也跟着他唱着,每个人都是那么投入,教室里充满了音乐的符号,时不时地我们还会笑得前仰后翻,这时,每人脸上又换上了一副喜笑颜开的面孔。当看到教官报告时,总会感到他是那么地庄严、严肃,严谨,刚强的步伐给他们增添了一些威严,军训虽苦,但教官们教大家的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们会难忘。八月二十九日下午,胜利小学隆重举行了军训成果汇报表演及表彰大会。为期五天的军训在我们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圆满的结束。军训苦不苦?苦!军训累不累?累!但是苦和累能成为我们逃避军训的理由吗?不能!恰恰相反,军训要锻炼的是我们坚强的意志。不通过军训,便不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累!通过这五天的军训,我们知道了军训的任务就是勇敢地去战胜一切苦和累,挑战自己,战胜自己,把自己锻炼成一名严格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作风正规严明的钢铁军人。在这一次的军训中,我觉得自己去掉了许多毛病,学到了认真负责的态度,敢于向困难挑战的勇气于信心。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以这样的态度于信心去面对等多的困难。我们要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将来更好地为祖国做贡献。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