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纯纯的季节
城市里的孩子,大多都是孤独的。人们关上心中的那扇门,闭紧心中的那扇窗。不打开自己的,也不去叩别人的。在这个离别的季节,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去疯,去翱翔在属于自己的天空。
别的孩子常常羡慕我可以不受约束,其实他们不知道。每个孩子心中都有一扇通往自由的们,只是他们无法打开罢了。
我向往自由,所幸我的爸妈支持我去疯,去看外面的世界。可是这一扇扇的门,让我根本无法深入别人的心灵,去和同龄的孩子们谈心。
十二岁,本应是快乐的,自由的。不该受任何阻隔。孤独的我,喜欢用泡泡来填补内心的空虚。我喜欢泡泡,喜欢看泡泡在天空中飞舞,喜欢看它们自由自在的欢歌。我喜欢让心沉浸在一个有一个的泡泡之中。我在吹泡泡,不停地吹泡泡。我喜欢看泡泡引领那些孩子从自由门中探出脑袋。看那一张张微笑的脸。其实孩子们并不需要多少语言沟通,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便足够了。
当那些大人对着头顶上的泡泡不为所动,我明白,大人们是看不见那些泡泡的魔力。太多的压力和负担已经让灰蒙蒙的云盖住了他们的眼睛,他们无法体会小孩子眼睛里的澄澈是多么宝贵,他们无法发现生活中细小的,无处不在的美。看着本离他们很近的美。小孩是天使,每一个小孩都是天使。我不想和他们一样,让自己活在灰色之中。我希望自己可以将五彩的泡泡柔柔的吹进大人们的心中。可能,他们觉得泡泡不足以让他们快乐,但我希望他们能去追寻属于自己的快乐。就像我一样,在追逐着越飞越高的泡泡。很多人会觉得这很幼稚,可幼稚又有什么不好呢?大人们不知道什么最宝贵,可十二岁的孩子都知道。是快乐,是澄澈。
站在十二岁的起跑线上,我看见:十二岁的孩子,不想了解大人们心中的种种压力和负担;十二岁的孩子,只想追寻自己的快乐;十二岁的孩子,渴望自己的世界多姿多彩。十二岁的天空,纯纯的,澄澈的。纯纯的蓝,纯纯的白,澄澈的绿。即使今后会飘来一抹灰色,那必定也是淡淡的,纯纯的。在十二岁的天空中不曾留下一丝痕迹。
十二月阳光
十一月,一个多情而伤感的季节。
霏霏的霪雨,一下好多天。随着十二月的到来,不安的小雨渐渐安静了。
穿透乌云的第一缕阳光,像支利箭在黑幕上刺破一个小洞,接着,越来越多的小洞……白天遮住黑夜,传达着光之祝福。
十二月了,恍恍忽忽,我并未作任何宣言啊!时间老人为何不等我许完愿再走呢?就这样让我措手不及地闯进了南方的深秋――我最爱的深秋。
深秋盛放着我的记忆。在这样的季节里,我喜欢缅怀,喜欢忧郁,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数着过去,也喜欢活在阳光的影子里。
十二月的阳光,穿过我的发际,映在脸上,有种淡淡的温暖。我不太喜欢用“暖暖的”来形容十二月的阳光,只是爱用“懒懒的”来形容它。因为这样的阳光总会让我想起初中的岁月。虽然曾经温暖过,如今却都凉了,被岁月之风吹的。
以前总爱和朋友一起在阳台上,利用短短的十分钟,说笑、想着关于人生的事,重复着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喜欢穿深色的衣服:蓝色、深黑。希望以深厚的色彩来获得太阳的温暖。
于是将自己置身于阳光中,有时会带上死党和凳子一起晒太阳。可是,终于还是揭穿了,自己的心和躯壳仍然是活在深而厚的阴暗中。然后,开始蹲在阳台的影子里和同学聊天,看见阳光仍然是在我发际穿过。
于是,现在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淡淡的色彩:纯白、浅蓝、灰色条纹。懒懒的阳光趴在身上:白色上衣、白色鞋子和米色的裤子,跳动着刺目的光芒。这样纯粹的色彩,却有一种异样的神秘。
我应该彻底告别了初中的我,我想。现在,我更喜欢一个人在懒懒的阳光中沉思。虽然还能看见阴影,感觉到的,却多了一份温暖。
十二月的深秋,懒懒的阳光,阳光中的阴影,我独自领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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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有人喜欢喝茶,看到鹅黄夹着碧绿品出苦涩,透着清香,让人神清气爽感慨万千。有人喜欢饮酒,独灼群宴,令人豪气顿生,傲视万千,还有人喜欢白开水,晶莹纯正,不可一日无之,从某种角度说,未尝不可以将这些喜好视为生活态度或人生态度。茶,需要配上好的茶叶才叫好茶。酒,需要精心的两造才叫好酒。白开水就不像茶酒那样大费周折。热的白开水冒着缕缕的热气,周围的物体也被吸收了热度,就像刚出世的婴儿甜美的哭声,也能让周围的人感到喜庆的存在,像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要将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学子一样,更像年长的老者告诉人们要像白开水一样将那份热量传递出去,服务了别人,快乐了自己。追求纯正的人生,何不端起一杯热的白开水,细细的感受它给你的温度,闻闻那没有气味所带来的清纯。但是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那不要真正的快乐。真正的快乐是纯正的,简简单单,清清白白,你也会从心底里发出:我也要做一杯热的白开水。当尽到最大的能力让别人快乐的时候,热的白开水就成为冷的白开水。清清爽爽,白白净净,就像不存在一样。尝一口,进嘴无味过后便是甜的,喝过以后,即能解渴,也能让人心气平和下来。白开水不像茶酒一样的浓度,不同的叉混合在一起会失去原有的味道,得到的多数是不合口味的叉。酒也是这样。但白开水就不同。混合起来不会有污点,同样是那样白净清澈,不会失去原味。即使是热冷融合也是如此。做人不就是要这样吗?实实在在没有任何参杂品,也不需要任何的装饰同样能体现出自己的真才实学。人生最大的伤害不是有缺点,而是有污点,有错误的过去。白开水与酒的混合体,既尝不到酒的灼热,也尝不到白开水的清爽,这便是一种错误。同流合污,不只是害了自己,也失去了双方的特色。纯白开水才是甜的。做个纯正的人,才不会让自己的人生有污点。可以点缀人生,但不可污染人生。白开水的人生是平淡的,白开水的人生是快乐的,是清洁的,是纯的。7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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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纯纯纯纯:你在天国里还好吗?你吃的饱、穿的暖吗?你知不知道我是多么的想念你,还有你的女儿,心心,整日找你,她不知道,你已经离开了,永永远远的离开了。那时的你,还很年幼,我正在家里做作业,爷爷满脸笑容的抱着你,对我说:“莉莉,看,我从舅舅家捉的小狗,送给你了,好好照顾她哦!”我欣喜的笑了,一把抱过你,轻轻的抚摸着你,你有一身令我都羡慕的洁白的毛发,你是那么的温顺,那么的听话,我很喜欢你,于是,无微不至的照顾你,帮你洗澡,喂你吃饭,你慢慢的长大了,所以,你和一条大狗交配,生下一个独生女,也就是心心,我喂你,你喂心心,我们有时吵闹,有时一起看景物,日子过的快乐极了,我简直快和你们融一块儿了,但是我好开心。可是,不幸来临了,那天下午,我在帮你做食物大餐,因为你的生日快来了,我那么精心的准备着,你在一旁看着,由于我做了太久的原因,你跑出去玩了,姨爷爷的几只大狗跑了出来,把你赶到小巷子里,疯狂的撕咬着你,你痛苦的叫着,可是没有人听到没有人帮你,姨爷爷终于发现了,可是已经晚了,他焦急的叫来了我,他知道,我很宝贝这只狗,我匆匆忙忙的赶到现场,看着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你,我哭了,那么伤心的哭了,姨爷爷抱起你,你哇哇的叫着,我知道,你很痛,可是没有办法,送到兽医那儿时,你已经支撑不住了,尽管我一遍遍的呼唤着你,尽管兽医给你打针,洗伤口,你还是走了,临走前,你充满深情的看了我一眼,我看出了你的依依不舍,看出了你的无尽悲伤,我终于憋不住,现场抱住你,大声的哭了,姨爷爷安慰着我,我一声不响,将你抱回了家,放在你的小窝上,看着你,流起了泪,心心在睡觉,我知道,她是你留给我的礼物,一份无价之宝,我没有让心心看见你,而是和爷爷一起去将你埋了,我守在你的坟墓边,又一次哭了,我守了好久好久,直到爷爷劝了我好久,我才站起身回了家。纯纯,你放心,我现在把心心照顾的特别好,只是,她好牵挂你。没有了你的日子,真的好不快乐。纯纯,我对你的思念,对你的牵挂,你知道吗? 你的主人:莉莉初一:刘莉7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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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纯纯的暗恋童年,记忆慢慢的浮现,那是难忘的,惨杂着那份伤感,桌上,女孩的笑容依旧可爱,让人邻惜,但笑容的背后却隐藏着委屈,我们之间的。也许,那份委屈没有瓦解,直到多年以后,依旧如此…照片的背后,那绿绿的高坡将这份回忆带到了十年前的夏日,那个清爽的清晨,那个女孩的到来…面前,这个可爱的女孩看着我,有些胆怯,但更多的是那份喜悦。一位中年男人以柔声道“小沫,快叫哥哥!”女孩愣愣的,身体被那双有力的手推到我面前,显然要撞到我身上,不过我及时扶住了她。此时,出于直觉,我讨厌他,眼前的这位中年男人。他的脸令人讨厌,那笑容令人讨厌,而眼前的这个女孩是可爱的,即使没有笑容。第二天,从妈妈的口中得知,那个中年男人是爸爸的朋友,和妻子离婚,在不久之前,在这暂时居住。脸上的表情是喜悦的,因为她,那个女孩,更因为我成为了女孩的哥哥。我们之间,年龄是相同的,而不同的是彼此之间的性格,因为我的爽朗,也因为他略带忧郁的眼神。就这样,我童年的唯一玩伴,女孩,带给了我做哥哥的荣誉感,增加了那份大人们的使用权,使我渐渐变的懂事。凉爽的风,绿绿的高坡,一切是美好的,女孩的出现将这份美好化为完美。高高的顶坡,女孩站着,怯怯的,却无法掩饰那份天真的笑意…而不远处的对面,我拿着相机,准备拍摄,却无法控制那份莫名的喜悦…也许,那一刻,悸动的产生证明了情感的萌发,使我的心不再平静…每张照片都是女孩可爱的脸,不同的表情,天真的,及略带忧郁的…夜晚,内心的不平静使我失眠,第一次,却无法控制…第二日,我很困,因为前晚的失眠,不过见到他就不会了,那个女孩…她出现了,带着表情,可爱的,笑着…瞬间,我有些恍惚,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只属于我和她的…仅仅是孩提的我,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什么,而现在想起才知道那是爱,也是初恋…心跳加快,砰砰的,即使她感受不到那份悸动,强烈的…分离之日,她哭了,那样不舍,而我却看着他,用冷冷的眼神…回忆止住了,使我落下了泪,觉得对不起她,仅仅是因为没有道出爱的告白…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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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爱年代我想在20岁之前的时光,都应该算是纯爱年代。说起纯爱年代,我想很多人都会想到琼瑶剧。影响了几代人的琼瑶剧,创造了一个纯爱年代。小时候,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琼瑶迷。现在,看到《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依然会很喜欢,会看很久,眼泪和欢笑依旧。这个属于琼瑶剧的纯爱年代,在我的少年时光甚至于童年时光都是刻苦铭心的。我喜欢他们的笑,他们的泪,他们轰轰烈烈的友情、爱情。那些事情在一个少年看来是多么惊天动地。但那时,又如何会有今日的心境。纯爱年代。真正意识到这四个字的含义,应该是在迷上席慕容的诗和散文之后吧,也许,今后我还会从她的画中寻找纯爱的足迹。还有那一首《雾起时》:雾起时/我就在你的怀里/这林间充满了湿润的芳香/充满了不断要重现的/少年时光/雾散后/却已是一生/山空湖静/只剩下在千万人之中/也决不会认错的/背影读罢,似曾相识。不是诗似曾相识,是意境似曾相识。谁的少年没有这样一个背影,属于那个渐行渐远的纯爱年代。席慕容带给我的纯爱年代似乎更深邃,那是一个任由我想象的纯爱年代。诗的境界里,我像一匹自由的马。我真喜欢那样的梦,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纯爱年代,就像一场初相遇。什么都不想,只想你;什么都不做,一心跋山涉水,只为与你相遇。你就是纯爱年代的全部,没有利益关系,没有经济压力,不必考虑现实,只要追求你。在云端的纯爱年代里,我们为彼此活着。我真想留在那样的纯爱年代里。就像一张白纸,哪怕涂鸦,也只是铅笔。只是时光牵着我们的手,走到了纯爱年代的边缘。无法打捞的灵魂的重量全在记忆之上昨天一旦进入历史就开始压缩变形没有任何场景可以还原一如当年纯爱年代已然成为回忆。纯爱年代的无忧无虑俨然成为一场梦境。再见了,纯爱年代。还好,我可以在诗里寻到你。所幸,你的青春,你的跋涉,你的梦,还居留在我深心。7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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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圆舞曲放学了,可豆大般的雨珠一直如银链似的下着,不肯停。校门外车水马龙,撑着各式各样伞的人们在人流中缓慢的移动着。“真糟!”我站在教学楼门口,嘀咕着,“每次都这样。”“尹爱?”我背后传来一个童稚未脱的声音。一回头,原来是夏晓晨,那个矮矮小小的女生,一直都坐在第一排。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一向很低调,成绩中等,也不太说话,照理说应该是默默无闻吧。不过我也倒记得她的名字……“怎么不走?”她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可以看的出已经很旧了。“忘了带伞。”我不愿多和别人说话。“一起走吧。”“嗯?”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从没有人和我一起回家过。“我说,‘一起回家吧!’”她夸张的大声说。身边的学生纷纷侧目,我有些困窘,一向不被人注视的我,受不了那种被许多人注目的感觉。我天生就属于在镁光灯舞台背后的阴暗角落。想着想着,我已经被夏晓晨拉着,走出了人群。真是不可思议,无缘无故。“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回家呀?”她问我,她的脸实在是很像娃娃。“你怎么知道?”我反问。“我观察你好几天了。”观察我?见我用诧异的目光打量着她,她立即摆摆手说:“别误会,我只是偶然间注意到的。”我恢复了淡然的表情,但是我并不相信她所说的话。正如我能若无其事地对别人说谎一样。“你没有朋友吗?”我问她。“才不是!”她反驳说,“我马上就会有朋友了,她叫于明香。”于明香?我们班那个全优生?据说老师和她的关系简直像亲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夏晓晨的成绩只能算是中等,于明香的朋友可都是和她成绩相当的女同学。不过话说起来,我的成绩也就和夏晓晨差不多。“哎,别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嘛,我也可以把于明香这个好同学朋友介绍给你呀!”夏晓晨热心地说。“我?我不配不上做她朋友。”也不想做她朋友,后面这句话我没说。“别这么说呀,我……”“我家在右边这条路。”我们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截断了她说的话。“嗯,byebye。”她笑着和我道别。我霎时有些脸红,“再见。”我用一个不知道她是否听得见的声音回应她,飞快地走向右边了。我小小地回了一下头,望向十字路口。原来她走前面那条路。700字 一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