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之缘
人生中能相伴走过一辈子的不过寥寥数人,红颜蓝颜、知己知音,更多的人不过是生命的过客。时光匆匆,流水般将一些人带来,又将一些人冲走。我们站在岸边,看着这潮起潮落,花开花谢。
还记得那句话——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今生的半路之缘应该是用前世的五百次擦肩换来的了。短短的半条路,用尽了前世的预约,换了一声珍重。
且行且珍惜!
短短的一生中,我们总在感受时光的美好和残忍,给予和夺取是它和我们开的终生的玩笑。情深如牛郎织女、伯牙子期也逃不过这命运,而我们又如何呢?不知,真的不知。相遇的本身也就意味着别离,或许正是因此才弥足珍贵。
青春年少,我们相聚在那样狂放的岁月,将烦恼洒进长江、笑声播向天空、誓言许诺未来。我们认定相聚就是永远,快乐不会夹杂伤痛。我们希望彼此永远是互相的依靠,相信情谊天长地久,憧憬未来一定美好。那时的我们真诚、烂漫,没有虚假和伪装,觉得说道就可以做到,并且一定会做到。
可惜,这样自信的我们,终究败给了时间。
少年的岁月接近尾声,轻狂的日子终于也走到了尽头。狂热的夏风将我们带到了不同城市的角落,开始独自地面对春夏秋冬。当霜雪降临,马路结起厚厚的冰,被冰封的似乎不只有世界,还有我们的火热的心。寒风打在脸上,才发现距离不仅仅切断了联系,更拉淡了感情。成长的足迹在身体上刻画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明显,当然,还有思想。那些绚烂的时光渐渐融入薄雾,变成一个虚无缥缈的梦。
世界,将我们变得生硬,再也无法随意拥抱,肆意欢笑。我们都懂了,成长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为了成长我们吃下讨厌的蔬菜和牛奶,而今又需要吃下更多的蔬菜和牛奶,因为我们得有力气来对抗世界的寒冷,或许说是来自心底的寒冷。而关于那个梦,我们渐渐地都忘了,默契地、不约而同地忘了。相逢,只有一笑,这笑似乎包含了太多,却又偏偏什么意义也没有。
长大成人,我们会明白,一些事情,不是说到就能做到;有些人,只有在少年时遇见才美好;有些感觉,只属于纯真年少。这一辈子,能相遇在时光里,一起走、一起闹、一起笑、一起哭,即是只有半路的缘分,也足够一生来品味。我们不会遗忘那片蓝色的天空,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珍藏着那段岁月的点滴,保留着一个人的背影。半路之缘,既然做不到天长地久,那就珍惜曾经拥有;既然走过就不再回头,那就各自收藏那份悸动。
夜色还是那么美,空澄、明净,偶尔有几颗星星路过,唯有月亮始终不变。悄悄地走在夜色中,一样的季节,一样的景色,人,当然还是那个人。仅有的变化只是脚步而已——由轻快、蹦跶转变为沉郁、低缓。孩子气的运动鞋被女人味儿的高跟鞋接班,变化,自然而又急促,在“踢踏踢踏……”中承受、感悟和怀恋。脚步,那么轻,又那么重。
半轮寒月
夏夜,几丝寒意拂过脸颊。知了却仍在鸣叫。月光洒落在朱色的阁楼之上。只有一位白衣轻身的男子,对月当歌。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夜,已深你独自一人在这月光如泉涌的夜晚,对酒当歌。梧桐的影子与你相交,是仕途坎坷,还是莫名的离殇,你举杯豪饮。如若“举杯销愁愁更愁。“那就更愁好了。也许只有这月,这酒,才能懂你吧。对月高歌豪饮,让月与我同醉。你卧身与石桌之上,酒杯洒落满桌,月光与洒酒相辉。“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这便是你谪仙诗人的唯一所向了吧。你和月将永远烙印在人们的心里。李青莲啊,怀才不遇又如何,仕途坎坷又如何。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一首哀思的极致,也不过如此吧。清明之夜,你独自一人登临危楼。月显的如此朦胧,想你的一生全是亡国之殇。远处的鸦鸣越来越近,在月下的枯树停止了。仿佛再同你对视。月,树,鸦,浑然一体。你仿佛从这景中看到了那个永远屹立不倒的唐王朝,看到了那,子民安康的唐王朝,看到了那,你与后宫三千佳丽填词,数句的唐王朝。但这只会在那轮明月之中吧。带着满身的离殇离开危楼。御赐的“美酒”早已恭候多时。我亡又如何,只可惜了我那南塘,可惜了我那三千伊人。月,霎时变得如此巨大如此血红。你莞尔一笑便对月豪饮。你举杯的那一刻,同你身后的那轮血月,永远定格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也许只有一死才能了了这等离愁。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一缕清风袭来,清水之中,杨柳同那一抹残月倒映在水中。“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小桥之上,你望着那伊人的泪眼,要什么所谓的情言,要什么仕途。只愿做“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只愿为伊消得人憔悴。你只信“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你的所愿也实现了吧,一生与伊人相伴,与乐相伴。
现代都市,便没有这般的愁了吗?,月明当空。雨水在街灯的照射下,拍打着柏油地。欲语泪先流不知何时泪水也伴着雨,滴落下来。物是人非,街灯下你的背影格外刺眼。就在这冷雨夜里,我看着你的背影一直消失在路的尽头。这便是最终的离别了吗。满是离殇,满是烦忧。怎一个愁字了得。我的愁来的太快了。任谁也写不出我的愁,我的忧。满是惆怅的我望着明月也许,只有那最后离别之时的话才是我的意愿了吧“在等汝回首,吾心仍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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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之缘“快跑!一定要救出公主,她是我们全族人的希望。”安妮一手拉着仙露,一手紧握住历经艰辛找到的羊皮书,头也不回,趁着黎明的光亮飞快地往前奔跑,她们的目的地——教堂地下室。尽管身后不时传来巫婆恶狠狠的威胁,但丝毫无法动摇她们拯救伙伴、创造幸福生活的决心。安妮和仙露终于赶到教堂,教堂是那么令人怀念,这里蕴藏着所有伙伴的希望。但巫婆随时都可能追上来,气喘吁吁的她们丝毫不敢停留,迅速进入地下室。在羊皮书的帮助下,她们打开地道里的各种机关,前往地下室的尽头。忽然,前面出现了一丝亮光,她们迫不及待冲上前去……“石棺!”安妮和仙露眼前一亮,石棺再次出现在她们面前。见到石棺,就如同再次见到亲人一般。但是,她们不敢确定:石棺带给她们的,究竟是怎样的喜悦?她们试图打开石棺,可无论怎么做都是徒劳的。这已是地下室的尽头,巫婆凭着她高强的法力,重重的机关也只能起到拖延时间的作用,她们甚至能感觉到巫婆逐渐逼来的气息。这时,仙露一脸惊讶的表情,指着石棺:“奇怪,石棺上有一个烙印……”安妮立即转过头来,她俩惊奇地发现,烙印和羊皮书的大小竟是一样的!这个发现无疑使她们重拾信心。她们把羊皮书放在烙印上——顷刻间,石棺缓缓开启,祥和的光芒透射而出,是那么的温暖,就像在生机盎然的草原上沐浴柔和的阳光!安妮和仙露隐约见到一张安详、和蔼可亲的脸蛋。终于,光芒消失了,安妮和仙露清楚地看见:石棺里躺着她们正要寻找的公主!“你们终于来了。”公主走出石棺,站在安妮和仙露面前,姿态是那么高贵典雅,笑容是那么亲切迷人.“很久以前,部落的长老预测到将有一场灾难降临这片土地,会给我们部落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为了保护你们幸存下来的这一代,让部落文明得以延续,特地让我沉睡在石棺里,是你们的善良与勇敢唤醒了我......”“你们竟敢跟我对抗,我要把你们都变成人鱼,让整个部族永远在我的控制下生活,哈哈哈……”巫婆终于冲破重重机关追到,她施展魔法,一团团黑雾向三人袭来。“巫婆,结束你的罪恶吧,你是无法战胜正义的!”公主马上拿起羊皮书,念诵古老的经文。刹那间,温暖的光芒从三人身上发出,驱散团团黑雾,同时公主沉睡的石棺在一片光芒中飞起并将巫婆封住。“在石棺里忏悔吧,教堂的钟声和族人的祈祷会让你心灵平静,接受善良的洗礼。等你真正悔改的那天,族人会开启石棺,你可以成为我们部落的巫医,用善良的心来赎回罪过。”三人走出密室。由于巫婆被石棺封住,魔法顿失,伙伴们恢复了原状,往昔的记忆涌进脑海。失散已久的伙伴终于聚在一起,安妮、仙露和伙伴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再也没什么可以让他们分开,阻挡他们追求美好的生活。教堂里古老的钟声又响起了,温暖的阳光射进教堂,驱散沉淀已久的昏暗,整个教堂在一片欢乐声中显得庄严、圣洁。幸福的感觉流过每个伙伴的心田,驱除忧虑,他们会用自己善良勇敢的心和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一个新的部落文明将从这里诞生……10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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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青春_1200字E度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人生+命运=生命?无法理解,试着在脑海里搜索答案。人生一场戏接着一场戏,只要上了台,在戏还没演完之前,谁都别想下台。生活成了故事,你成了主角,谁会是谁的救世主呢?谁也不是。即使在错位的情感里,我们亦只能为各自的那份痛楚买单,痛到极致,也不能埋怨旁人一分。人生?曾有一名乞丐遇见上帝,他告诉上帝种种行乞的理由,却被上帝各个推翻了,不是上帝冷血不怜悯他。上帝让乞丐看着自己手中的纹络分明的生命线,然后握紧。这代表着什么?当这行乞的乞丐还一头雾水时,上帝告诉了他,生命线是握在你自己手中,命运如何是看你自己如何掌握。你行乞的理由不过是你放弃了自己。不应该埋怨命运,你应该积极面对它。而我,从未放弃过你。命运?是的,生命把我们的人生和命运挥洒得淋漓尽致。夕阳易失的叹息,花开花落的烦恼,人生本就是不快乐的!但何必不快乐呢?改变命运,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从而走出外物走出自己,让生命不再如此疲惫不堪。如果,有人因为环境的束缚,就觉得生命变得苍白暗淡,我一定认为他只是忽略了苍白暗淡中的纯粹和清幽。我肯定这些,因为,我选择了多情。每天将表情洒上带着金黄色阳光的温暖笑容,将自己认作一只温情的动物。乐于这样做,也不厌倦。多情会使无数美好的东西变得更加精彩:多情会使部分悲伤的东西变得有韵味。多情总有太多情。《泰坦尼克号》中勇敢的人,他们抛弃了廉价的偷生,只为把高贵的心张扬,从生到死,如此令心灵为之震撼!“行为的浪漫与高尚不过是表面的波澜,真正的是灵魂的高尚与浪漫”Jack为救Rose而丧生,Rose难过,痛苦,悲伤的不能自己。眼前的光景让我不敢做声,泪水从圆滚滚的眼眸中流了出来。Rose止不住的泪水,我无声的哭泣。雷锋有他的生命演绎了“奉献一生”,他的生命即使很短暂,却被遗留至今,不但是80后以前的竖起大拇指的对象,学习雷锋更是90后引领的时尚。有人说,最伟大的事物才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他们说,最美好的爱情已被隔断在银河的两端,最美好的亲情是今生今世的含辛茹苦,最美好的友谊一定是恒古不变在天涯海角,最美好的生活只有在天上的街市才可寻找……我却认为,或许平凡之中更能缔造不平凡的生命之美。最美好的爱情或许只是两个人的真心相爱,最美好的亲情或许只是放学回家后一桌热腾腾的饭菜,最美好的友情或许只是在你摔倒时真诚的搀扶,最美好的生活或许只是出粗茶淡饭的那种安宁与平和……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雪灾……2010的青海大地震,多起校园伤人事件……一波接一波没有让人留下一丝喘息的机会。感伤逝去生命的同胞,原来生命竟是如此的薄弱的同时,也欣慰于用坚毅信念逃出“鬼门关”,为生命铺展新天地的同胞。生命,就貌似如此,看似简单,其实复杂得很呢!我明白这些,想必我的生命也将会是平凡而不平庸。我的半路青春之理解生命。福建晋江深沪中学初二:吴思思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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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之缘水资源仔细想想这水有啥的,和我有啥关系,俺开始了回忆……回忆……第一站:我先去找了老妈,让她使劲回忆生我的时候和水有没有啥故事。老妈说:“刚生完你的那一天,楼上的水龙头忘关了,把咱家泡了,再说了你在我肚子里也是喝水长大的呀!”我汗-_-|||(第一站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第二站:闭上眼睛,点击“我的记忆文档”,调取6岁以前的记忆,查了查那时我对水的理解,什么?竟然那么弱智?!原来水就是口渴时能解渴的东东!对了,水还可以灌在水枪里和小伙伴们打水仗。至于水的多少那就不用说了,一看地球仪的蓝色区域就知道水自然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第三站:调取上小学时的记忆,又查了查那时我对水的理解,由于那时我认字多了天天坐在电视前,光是有关于节约用水的广告就看了不计N次,所以知道了水是一种资源,宝贵的资源,特别是淡水资源,一定不能浪费,否则最后一滴水就是我们的眼泪!!!印象最深的是,那时我和爸爸妈妈去了满洲里附近的达赉湖,美丽清澈的湖水一望无际,我在那里真正的体会到了水给我带来的快乐,游完泳之后,品味一下达赉湖的淡水鱼,那美味简直是外酥里嫩、口感绝佳、回味悠长。回到家听妈妈说达赉湖是淡水湖,淡水湖已经非常少见了。第四站:调取初中3年直至现在对水的记忆和了解,哇,我竟然对水了解的这么多!水:常温下呈液态、沸点(标准大气压下):100℃、颜色:无色透明(这个早就知道)、化学式:H2O、构成与组成: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由水分子构成……更重要的是:地球上71%是水,海洋占所有水的96.5%,但淡水只占2.53%,这些淡水中可利用的只占30.4%,天呀,还有多少水能用呀!我打了个冷颤。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半年以前,我和爸爸去满洲里玩路过达赉湖时,和5年前的达赉湖已经是天壤之别了。首先,湖的颜色变得特别的绿;其次,湖水退了大约100米,已经退到了湖心小凉亭处,干涸的地表上只剩下疯长的植物,和腐烂的鱼骨。至于什么淡水活鱼,早已无影无踪。此时此刻,我的身体软了起来,我不知道我的内心受到了什么谴责。难道这?这?就是大自然的血液——水吗?不,这只是一个无形的杀手,它心中充满了仇恨,它要报复!轰——我的大脑好像爆炸了似的,那是一种清凉的东西,那是一种澄澈的东西,纯净的东西,无形的东西,是他维持我的生命,维持我的体能,原来呀,我从一出生就就与水解下了不解之缘,我时时刻刻都在与水打交道呀。我的生活离不开水呀!我运动时的汗是水、痛苦时的泪是水,早晨上学时呼出的哈气是水,甚至睡觉时流的哈喇子也是水呀!可水却一天天疏远我,因为他在不断的减少减少……在不断地被玷污,纯洁这个形容词恐怕只能形容他的本质了,表面纯净的水越来越少。水!你告诉我是谁害了你?谁把你变成了这样?我知道自己在明知顾问……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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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这一次地理考试,我终于拿了全班倒数第一。“白彤惠同学,6分——”念我的名字时,我挺起胸,像被封衔一样从容地接受这个结果。-_-同学们哄堂大笑,地理老师为了加强幽默感给我取了这个绰号,但我并不反感。事实上,这个名字比我本人更为优雅。如果失败的时候你仍能够挺起胸,这本身就是你值得骄傲的地方。但我的内心由此却受到加倍的煎熬,看着同学们幸灾乐祸的表情,像被拖出去受刑的感觉。我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完蛋了,再没有一点值得我骄傲的东西。当星宇把失望的眼神投向我时,我就被这目光从此彻底地推进了深渊——~O~^^中午,我独自在草坪晃荡。在围墙边的槐树后,李青浪(班里的帅哥之一)走过来,过来亲密地和我打招呼。“恭喜你!”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想哭,-_-但他的手是温暖而友好的。看见他,我得到了一些安慰。我只是偶尔拿了一次,大多时候,倒数第一是被他一个人承包的。他很像个男子汉,因为他看上去从来都是那么坦荡,无所谓的态度。每次考试完,他一位数得分的试卷就会被同学们到处传阅。而他竟然远远地坐在教室的一角,悠悠地笑。当然,他现在比我更高兴,因为一个以前成绩较好的女生成了他的垫底。他比我心里更容易平衡。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共同语言,我不反对和他做朋友。以前,我们从不搭理,我们属于不同阶级,我们只能理解自己的世界。现在,我终于沦落为“无产阶级”,体会到“穷苦人民”的苦难生活。微风吹拂着他飘逸的头发,他吹着烟告诉我,他早没心事读书了,应付完毕业考试,他就去上海滩发展黑社会。我有点骇然,我想他准是看多了旧上海滩的片子,不过,我知道他准行的。接着,他竟然说出了一句惊涛骇浪的话:哪一天我做了老大,要把白彤惠捉去当压寨夫人!O_O我惊异地望着他,他会这样做的。他说话时是有力量的,脸上的钢骨有点像齐秦,那个时候,他是《狼》粗犷的风格,那种暴力的美。据说,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坏的男生往往是最受女生爱慕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很可能是隐性的敌人。他怕我怀疑,又补了一句:对,就是你!)_(^天,他怎么就会对我有产生邪念呢?他的帅气是能够被每个人认同的。午间的风暖洋洋地吹着我们的头发,那些柳树和艾草在风中摇曳,织起一片绿意的清凉。多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就多了一份遐想。“对不起,我……”我说。“你放心拉,我不会伤害你的。^-~瞧你吓得!”李青浪拍拍我的肩膀说。从此以后,我们每天中午结伴游荡,那时午间校园广播一直放着齐秦的《狼》,很合我们闲荡时悠如的步子。我对李青浪也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它好像能够填补我灵魂的某种欠缺。那些在空气中漂流的烟云,浮沉幻变,像积雨云,又像是未来的朦胧指引。礼拜天的中午对于我来说,相当于复活节。知了的鸣叫让夏末发慌。父亲睡了,听着他欢畅的鼾声,我就有一种安全感。我中午不睡,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是真正意义的大人,我可以做自己任意想做的事。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